(核心素养目标)3.1公民基本权利 课件(共29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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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目标)3.1公民基本权利 课件(共29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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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9张PPT)
3.1 公民基本权利
1.政治认同:逐步增强权利意识,进一步感受宪法和每个人的关系,懂得珍惜权利,积极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生活,增加政治认同,做负责任的公民。
2.道德修养:结合具体案例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意义,明确权利的边界,树立法治观念。
3.法治观念: 结合具体案例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意义,明确权利的边界,树立法治观念。
4.健全人格:体味公民权利对个人、家庭、社会及国家的价值。
5.责任意识: 知道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内容,了解这些基本权利的含义。
核心素养目标
政治权利
1.政治权利
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了,初中生小杰感觉投上自己的一票太神圣了,他也想参加选举……
小杰能参加选举吗?为什么?
不能,小杰还未满十八周岁,没有选举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的权利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什么重要性?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②年满十八周岁
③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链接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意义
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内容
地位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
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① 条件
①国籍:必须是拥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
②年龄:必须年满18周岁;
③政治权利: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② 意义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考一考:以下人群能够享受我国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吗
外国人
小学生
少数民族
农民工人
被剥夺政治权力的人
课堂笔记: 3.政治自由
主体: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意义: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护自己的的合法利益。
参与游行示威,维护国家主权,反对分裂。
自由有边界
宪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政治自由
绝对自由
言论:通过语言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见解或者其他意思的自由。包括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
集会:依照法律规定程序,集合在露天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自由。
结社: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结成某种社会团体、进行社会团体活动的自由。
全国总工会、共青团、
全国妇联、
中国残联、
中国红十字总会
出版:通过各种出版物表达思想见解以及其他意思的自由
游行: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有权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自由。
示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自由。
政治自由
课堂笔记
4.监督权
①主体(谁监督)?②对象(监督谁)?
③怎么监督(内容)?
④注意事项?
⑤重要性或意义?
—我国公民
—国家机关及其国家工作人员
—提出批评和建议;对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
—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因在2012年8月一场造成36人遇难的特大车祸现场面带微笑遭到公众质疑。随后这位"微笑局长"在不同场合佩戴多块名牌手表的图片在互联网上被广泛转载。
政治权利和自由 宪法主要规定规定 意 义(重要性)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
监督权
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利于激发公民参与热情,增强主人翁意识
归纳!
人身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
Part 02
二、人身自由
下图事例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
人身自由权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原因: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应当享有受他人和社会尊重的权利。
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内容: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 隐私权等。
上面图片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3.住宅不受侵犯
意义:住宅是公民享有安宁生活和安全感的私人空间。
规定: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规定: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社会经济与
文化教育权利
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权利的内容?
A财产权
B劳动权
C物质帮助权
D受教育权
E文化权利
1.财产权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 所有财产
(非法财产不受保护)
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
占有权
使用权
收益权
处分权
拥有它
用途
获得利益(租)
事实上:自己(吃掉、用掉)
法律上:
赠给、送给、卖给他人
◆ 我买了一台电脑,放在书房里
◆ 我用电脑做课件、上网
◆ 我把电脑租给某电脑打字房
◆ 我把电脑捐赠给别人
(使用权)
(占有权)
(收益权)
(处分权)
判断
2.劳动权
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重要性
这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人们通过劳动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实现自身价值,也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
劳动权
核心内容
1.平等就业的权利
2.选择职业的权利
3.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4.休息休假的权利
5.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6.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
关键词:
“打工”、
“上班”、
“从事….职业”
“休息休假”
3.物质帮助权
措施:
适用情况:
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
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重要性(意义、作用):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国家采取的保障措施: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国家制定资助政策
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4.受教育权
①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
②国家制定资助政策
实施农村营养改善计划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学生免费配发字典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
……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学生权利: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党和国家采取了哪些举措?
课堂笔记: 5.文化权利
规定: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政策: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2023春晚节目《碇步桥》
(1)平等权;
(2)宗教信仰自由;
(3)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等等
6、其他权利
公民基本权利
1、政治权利和自由
2、人身自由
3、社会经济权利
5、其他权利
4、文化教育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政治自由:
(3)监督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
(1)人身自由:
(2)人格尊严:
(3)住宅:
(4)通信自由和秘密:
(逮捕,非法拘禁、剥夺、限制、搜查)
(非法搜查、非法侵入)
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
姓名权、隐私权
(地位、条件)
(地位)
(1)财产权:
(2)劳动权:
(3)物质帮助权:
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就业、报酬、休息、安全保护等
保险、救济、医疗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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