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课件(共35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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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课件(共35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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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5张PPT)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复习

知识体系
课标要求 考点概览 考情分析
了解合同的内涵、形式、效力及违约的责任等; 做到依法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合同的含义和种类; 订立合同的原则; 合同的订立过程; 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 合同的形式和影响; 履行合同; 违约的原因和责任。 从命题内容上看,合同成立的决定因素、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合同的效力、合同履行的原则、违约责任、法定免责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考情考向
订立合同学问大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含义与原则
要约与承诺
含义
原则和意义
立字有据
一诺千金,重在履行
言而有信、违约有责
形式及影响
要求
履行合同的含义
履行合同的关键
履行合同的原则
违约原因
违约责任
免责情形
阶段
无效合同
有效合同

考点精讲
订立合同学问大
01
考点
(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项目 内容
含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常见类型 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订立原则 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1.准确把握合同
名词点击:意思表示
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实质:合同双方互为债权债务人)
2.订立合同的意义:
(1)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就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2)市场、资源、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3)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因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1)含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站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
(2)作用与不足: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3)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限制对方的主要权利,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 ——节选《民法典》第497条
3.合同订立的过程: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 承诺
含义 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构成 要件 ①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②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③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①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②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③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
要求 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①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②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主体 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相关链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注意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举例 超市标明商品的价格,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内容 具体明确,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含糊、不明确
对象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效力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如明确标的额、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限等。
1.拍卖
  (1)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应买人所作应买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拍卖人落槌(拍定)即同意与最后报价人成交的意思表示属于承诺。
  (2)应买人作出应买的意思表示后,在其他应买人报出更高价前维持其拘束力,应买一旦作出“不得撤销”。
2.商品陈列待售
  陈列商品明码实价且正在出售,属于要约(如自动售货机);陈列如果只起招徕顾客作用的,属于要约邀请(如街市叫卖)。
3.寄送商品价目表
  一般情况下,寄送商品价目表属于要约邀请;但如果价目表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并表达出愿意受其约束,则为要约。
4.广告
  一般情况下,广告属于要约邀请;但如果广告内容包括了使合同足以成立的主要条款,又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则属于要约。
注意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某日,小王来到一家烤鸭店门前。烤鸭店老板:“正宗的北京烤鸭,快来尝快来买!”小王:“多少钱一只呢 ”烤鸭店老板:“80元一只。”小王:“卖一只给我。”烤鸭店老板:“好嘞!”从合同订立的视角分析这段对话,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A.要约人--小王,受要约人--烤鸭店老板,要约邀请--“正宗的北京烤鸭,快来尝快来买!”
B.要约人--烤鸭店老板,受要约人--小王,要约邀请--“正宗的北京烤鸭,快来尝快来买!”
C.要约人--小王,受要约人--烤鸭店老板,要约邀请--“80元一只。”
D.要约人--烤鸭店老板,受要约人--小王,要约邀请--“卖一只给我。”
B
订立合同的阶段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一阶段
承诺:是受邀约人同意邀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第二阶段
新要约
新要约: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的过程结束
讨价还价
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1)无效合同:
①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2)有效合同:
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4.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注意:订立合同≠合同的生效,合同成立不一定合同有效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区别 含义 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订立的合同
适用 对象 通常用在金额较小、即时结清、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载体  口头语言 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弊端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程序较为复杂
联系 都是合同常见形式,都可以作为法律依据,采取何种形式订立合同,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结论  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5. 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异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02
考点
2.合同履行的原则
①全面履行原则(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
要求合同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
②诚信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③协作履行原则: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1.合同履行:
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3.履行合同的关键
⑴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⑵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特别提醒】: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4.合同的变更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2)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1.违约责任含义: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的意义: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有违约行为 ;
②有损害事实;
③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④无免责事由
3.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2)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选一)
【相关链接】:
(1)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定金罚则】: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违约金与定金罚则二者不能并用(择一主张),守约方可择其有利的(择优主张)
2、违约金与损失赔偿金不能并用。
若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可要求增加。
违约金高出很多的可要求适当减少。
3、定金罚则与赔偿金可以并用。但二者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拓展延伸:注意合同中的“ 三金”适用关系
违约责任 表现
继续履行 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
赔偿损失 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具有典型的补偿性。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采取 补救措施 比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支付 违约金 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适用 定金罚则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担保法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拓展深化:违约责任
(浙江宁波适应考)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万千克苹果,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 万元。甲因将苹果卖给丙而无法向乙交付苹果,在乙提出的如下诉讼请求中,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 )
A.请求甲双倍退还定金8万元
B.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C.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同时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 万元
D.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 万元
D
4.违约行为的免责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村民刘某与甲合作社签订合同,约定刘某用10万元购买鱼苗,刘某付定金2万元,余款待鱼出塘上市后一次还清,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不料在暴雨季节乙公司废水流进鱼塘,导致鱼大量死亡,刘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鱼苗余款。本案中( )
①刘某对甲合作社构成实际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②甲合作社主张权利时使用定金条款能实现利益最大化
③刘某遭遇不可抗力,可免除其对甲合作社合同义务
④乙公司应承担对刘某的违约责任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A

命题探究
赵某向唐某购买了200万元的酒店装修材料,约定货款在六个月内付清,违约金为10%,定金20万元。三天后,赵某又以该酒店抵押,向某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为六个月,并办理抵押权登记。三个月后,因发生疫情,赵某的酒店依法停止营业,导致赵某到期无力偿还欠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因不可抗力应当免除赵某还款义务
B: 唐某可不返还定金并要求赵某支付违约金
C: 假如拍卖赵某的酒店,银行可优先受偿
D: 不能免除赵某因履行迟延而承担的违约责任
C
车某豢养的小狗走失,寻找未果后在小区张贴悬赏启事,声明发现并送还者,酬谢1万元。邻居王某9岁的儿子发现小狗后主动送还,但不知有悬赏启事一事。事后王某知晓后,要求车某支付1万元酬金,但遭拒绝。该事件中 ( )
A.载明悬赏事项和酬金的悬赏启事是要约邀请
B.王某的儿子有权要求车某支付1万元酬金
C.王某儿子若接受1万元酬金则须经王某追认
D.车某拒绝支付酬金的行为违背了协作履行的原则
B
(2022·山东·高考真题)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
③无论廖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
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8月5日瓷器制造商F收到N电函:“本人欲向贵公司定制景泰蓝瓷瓶1 000只(标准见附件),单价800元,三个月内交货。”次日F回电:“可以,但单价要998元。”N收到电函后,于8月11日向F复电:“同意。”据此判断,正确的是
①合同中的F和N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 
②合同标的为998元 
③合同履约期限截止日是11月6日 
④合同于8月11日成立并生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2022·全国·二模)赵某对李某表达了要将自己手机以1000元卖出的想法,李某并未回应。第二天李某找到赵某,并表示愿意以800元购买他的手机,双方立即完成了交付。由此可见( )
①赵某对李某表达要卖手机是要约
②李某表示愿意买赵某手机是承诺
③订立合同必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④手机交付之后所有权转移到李某
A.①② B.①④ C.②④ D.③④
B
(2021·浙江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1月,按照某公园年卡办理流程和使用说明的店堂告示,退休职工孙某花600元购买了年卡。根据店堂告示规定,孙某一年内可凭年卡和身份证无限次入园游览。3月,该公园修改了店堂告示,并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孙某入园方式将变更为人脸识别,要求其配合进行人脸激活。孙某认为人脸数据属个人敏感信息不愿变更,因此无法入园,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按原方式入园,并由公园支付无法入园期间的年卡费用和往来公园交通费。该公园认为已通过告示和短信告知了变更,孙某应按协作履行原则进行人脸激活后入园。
 ⑴该公园的说法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⑵孙某的要求有无法律依据?请具体阐述理由。
 ⑴该公园说法不成立。孙某根据公园店堂告示的规定购买了公园年卡,双方完成了从要约到承诺的过程,不存在不合理的情形,合同成立并有效。公园应根据全面履行原则,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公园变更入园方式未经孙某同意,原合同并未发生变更,公园所称协作履行的前提不存在。
 ⑵孙某的要求有法律依据,该公园单方面变更入园方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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