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保障 课件(共44张PPT)2024年高考政治二轮专题复习(统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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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保障 课件(共44张PPT)2024年高考政治二轮专题复习(统编版)

资源简介

(共44张PPT)
2024届二轮复习
专题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1、基本经济制度(必修二 1 2 4)
2、政治制度(必修三第一、二单元+选一第二单元)
专题二 全球视野下的经济高质量发展
1、我国的经济发展(必修二 3)
2、经济全球化(选一 第三单元)
专题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保障
1、依法治国(必修三 第三单元)
2、法律与生活(选二)
专题四 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必修四第三单元)
专题五 哲学智慧与辩证、创新思维
1、马克思主义哲学(必修四第一二单元)
2、辩证思维(选三第三单元)
3、创新思维(选三第四单元)
专题六 科学思维与逻辑思维
1、树立科学思维观念(选三第一单元)
2、遵循逻辑思维规则(选三 第二单元)
专题七 国家与国际组织(选一 第一 四单元)
专题八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修一)
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坚定制度自信!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
法的含义、职能、性质、决定因素
全面
依法治国
(今)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6字)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中华法系(注重伦理道德)
我国法治
建设的历程
(古)
形成了法律体系;
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保障人权;
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
(三位一体)建设法治国家(目标)、法治政府(主体)、法治社会(基础)
(基本要求)科学立法(前提)、严格执法(关键)、公正司法(防线)、全民守法(基础)
必3+选2
1、法律的作用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或“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或“良法之下才有法治国家”)
(三 p77最后一段)
完善法律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利、确保国家权力运行。
(三p78专家点评)
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司法体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尊重和保障人权,法治观念和人权法治保障意识显著增强
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执政,为人权权法治化保障提供了坚强保证。
2、政府的基本职能 p90 图
宏观调控:国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各种手段,对经济运行状态和经济关系进行干预和调整,以保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市场监管:规范市场准入,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对企业安全生产产品质量、产品定价等进行严格监管,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等;
社会管理: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化解社会矛盾,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公共服务:政府对社会福利机构、教育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等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需要;
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知识拓展
政府的5个基本职能
注意1:政府不能包办一切,不是“全能政府”。目前,我国政府积极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深化简政放权,以建设职能科学的政府。(“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注意2:政府职能≠国家职能的全部。
注意3:转变政府职能的意思是政府职能变得比以前更合理、更科学,更适合社会发展需要,不能说弱化政府职能。
国家
公民
双向奔赴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依法治国
必修三第三单元
依法行使权利
依法履行义务
选必二《法律与生活》
法律
与生活
民法典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民事诉讼法
劳动合同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调解法
仲裁法
行政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民事权利、婚姻家庭、继承、订立合同、侵权、就业、消费、解决纠纷
2、法律与生活
二轮复习
专题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保障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作为公民,我们应当从生活的各个方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
公民
总目标
原则
法治中国建设(三位一体)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作为民事主体
作为劳动者
作为消费者
作为生产经营者
作为讼诉主体
核心概念:权利与义务
第一,知道公民应该享有哪些合法权益(权利和义务): 知法守法
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多方面的
1.一般而言:民法典规定的公民的权利义务(人身权、财产权)。
2.特殊领域:家庭与婚姻中的公民合法权益;
劳动者或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在诉讼中的权利与义务等。
第二,公民如何依法行使权利: 依法行使权利
采用合法的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采取非法手段。尊重法律,尊重权利,增强权利和义务观念,依法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不做违反法律的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公民遇到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如何维权。 依法维权
任何公民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都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机关和团体寻求法律保护。
主线:民法—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侵权责任—维权
一、民事权利:人身权+财产权
(一)人身权
1.人格权(1.2):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
2.身份权(第二单元):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
①亲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保护(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P43
②配偶权:夫妻身份(结婚与离婚;地位平等)
③亲属权(涉及较少)
(二)财产权
1.物权(2.1):(1)所有权:动产、不动产;善意取得
(2)他物权: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
另:相邻权(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2.知识产权(2.2):著作权(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专利权、商标权
3.债权:合同(订立、效力、履行、违约、承担责任、免责)(第三课)
4.继承权: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区分遗赠、遗赠抚养协议)(5.2)
二、民事义务
1.遵循民法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
2.民事权利有界限(4.2):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对名誉权、著作权、相邻权的限制)
3.婚姻家庭中: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监护职责;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夫妻之间相互扶养;②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债务;继承遗产份额(尽义务)
三、侵权责任(4.1)
1.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侵权责任的情理法:一般侵权(3要件)、过错推定(动物园动物伤人)、无过错侵权(饲养动物咬人)
四、维权:多元解决方式(第四单元)
1.和解(自行协商)
2.调解:诉讼调解、诉讼外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
3.仲裁:商事仲裁(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争议仲裁
4.诉讼:类型、诉讼权利、诉讼程序、证据、举证责任等
主线:民法—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侵权责任—维权
20231218晨读(7:00-7:30)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重要知识点
1、民法的调整范围p2;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及要素p3;
2、民法基本原则p6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p5
3、人身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律保护、意义p7-p11
对名誉权的限制 p35
4、财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1)所有权的取得方式p14
不动产相邻关系 p37-38
(2)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含义、法律保护、保护期限及意义p17-21
法律对著作权的限制p36
5、合同
(1)邀约与承诺,要约邀请p24 (2)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p25-26
(3)书面合同与口头合同 (4)履行合同的原则、关键,合同内容
(5)合同变更 (6)违约责任 (7)不可抗力
6、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p32
一般侵权责任p33与过错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p34)
7、民事权利有限制(对名誉权和对著作权的限制)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定金、违约金、损失赔偿金
突破提升
选用定金罚则:
双倍返还(收受方违约)或罚没定金(给付方违约)。
不够的,再追加赔偿(赔偿损失)
选用违约金条款:返还定金+赔违约金。即无论是收受方还是给付方违约了,都是返定金+赔违约金,不够的再提高额度。
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二者不能并用(∵二者都有惩罚性)
p30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归纳总结
侵权责任 判定条件 对行为人的要求 举例
一般侵权责任 (过错责任)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行为人因过错侵犯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 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 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如何,全都怪你! 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 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法律规定侵权 责任的意义 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维护社会公正,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侵权责任的情形
行为人侵权一般包括侵权行为、损害结果、行为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通常情况下,四要件缺一不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是构成侵权的前提,反之,行为人不具有过错则不构成侵权,更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满足此四要件即可。比如某公司非法使用某人照片,侵犯肖像权,这个行为与造成的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并且该公司明知却依旧使用即存在主观故意。
所以说,一般侵权责任(过错责任)中主观上有无过错十分重要,并且按照民诉中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受害方举证证明过错方确有过错才能成立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行为包括过错推定和无过错侵权。
过错推定是在特定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行为人具有过错,实质上仍然是过错责任。过错推定原则只能由法律规定,此时,应由行为人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受害人只需证明其他三要件即可。若行为人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比如高空抛物,某甲窗台的花盆从高层坠落砸晕某乙,此时某乙仅需证明前三个要件,而某甲需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才可以不赔偿。
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严格责任,是指: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造成受害人遭受损害,在无法定免责事由的情况下,都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律规定及其严苛,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之下才能适用。此时,即便行为人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仍要承担侵权责任,但在一定情况下能够减轻行为人的责任,只有在法定的免责情形下,才能免除责任。
所以无过错侵权有非常严格的范围,可以直接记下来。
比如某甲遛狗咬伤小孩,受害人只需要证明前三个要件,而某甲不论有无过错,除非某甲可以证明第三人或者小孩有故意惹弄狗等免责条件,否则无论如何都要赔偿。
一般侵权责任
(1)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有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有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有因果关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自证不了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例如高空抛物)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2)无过错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常见
无过错
侵权
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p97
《法律与生活》高频考点
1.民事侵权类:
①民事主体的行为有哪些?
是否存在侵权行为p33?
哪个是侵权者,哪个是被侵权者?
②侵权者侵犯了他人哪些权利?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事实依据是什么?该行为会带来什么后果?
法律依据:法律条文(法律保护和禁止),民法基本原则,权利界限、相邻关系处理原则
③被侵权者维权方式是否合法?
④案件对民事主体有何启示?
(注意:权利与义务;多元纠纷解决方式;守法与公序良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则意识、契约精神、传统美德、诚实守信等)
侵权
行为
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维权方式
民事行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该行为区别于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比如道德行为、情谊行为等,也区别于其他法律领域的行为,比如犯罪行为、行政行为等。
(2022年山东卷18)
【缘起】
在现实生活中,因噪声而引起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A市居民甲无视其居住小区的管理规约,经常在小区的楼间空地上组织活动播放音乐,导致周围许多住户无法正常作息。
【过程】
邻居乙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经专业测量,甲所播音乐音量昼间略低于60分贝、夜间略低于50分贝。
邻居丙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
帖子发出后,大量网友拔打甲的电话对其进行指斥。甲遂起诉丙,称:丙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公布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丙回应称,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才构成侵权。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
【答案】
丙公布录音不构成对甲的诽谤或侮辱,未侵害甲的名誉权。
丙丑化并公布甲的照片,侵害了甲的肖像权。
丙公布的是甲的公开信息,未侵害甲的隐私权,但侵害了法律对甲个人信息的保护。
甲播放音乐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界限,构成侵权。
(3)结合材料,说明该小区居民解决噪声纠纷做法给我们哪些启示。
【答案】
依法行使个人权利,履行维护社会秩序的义务;
合理运用和解、调解等多元纠纷解决方式;
弘扬公序良俗,互谅互让。
大本p167
2.合同类
(1)合同签订是否遵循了民法基本原则?
(2)合同的两个阶段是否完备?
要约+承诺(承诺到达对方,发生法律效力)
(3)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存在无效情形?
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格式条款:
(4)书面合同能够为合同纠纷提供证据,有利于公正裁决。
(5)合同履行过程是否遵循全面、诚信、协作履行原则?是否存在违约行为?(说明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6)合同是否可以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7)判断材料中是否有免责情形?(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8)违约责任: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9)意义、启示:合同的价值、契约精神等
【2023山东】当好善解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
[民声]M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Z村村民张某反映,称邻居谭某故意将几颗果树挪到其承包地紧贴自己家进出的必经之路一侧,树枝阻碍了自己的面包车通行。调解员遂前往调解。
[走访]调解员走访了谭某,了解到前些年Z村组织土地承包,谭某分到的地正好被进出张某院子的必经之路分割成两半。为说服谭某接受承包方案,时任村主任张某斌代表村委会口头承诺,承包期内每年补偿谭某600元,但从今年初开始,现任村主任张某军不再支付补偿款,谭某多次沟通无果,认为村委会和张某合伙欺负人,自己不能再忍。
调解员又走访了张某、张某军和其他知情人,了解到新情况:去年谭某家杨树的树枝被风刮断,砸坏张某的面包车,张某要求赔偿。谭某认为刮风是自然现象,自己不应为此负责。此后两家再无来往。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释法〗调解员向谭某、张某和张某军分析了他们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请将分析内容补充完整。
在村委会补偿的纠纷中:
①:
在树枝砸坏车的纠纷中:
②:
在挪树阻碍通行的纠纷中:
③:
口头合同有效,村委会未全面或诚信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
过错推定侵权,或侵犯了张某财产权,或与车辆损失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侵权责任,向张某赔偿损失;
侵犯相邻权;提供必要的通行便利,或挪树,或停止侵犯、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大本p168
归纳:民事侵权类
①民事主体的行为有哪些?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哪个是侵权者,哪个是被侵权者?
②侵权者侵犯了他人哪些权利?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事实依据是什么?该行为会带来什么后果?
法律依据:法律条文(法律保护和禁止),民法基本原则,权利界限、相邻关系处理原则
③被侵权者维权方式是否合法?
④案件对民事主体有何启示?(权利+义务;法治+德治(守法与公序良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规则意识、契约精神、传统美德、诚信等)
3.婚姻家庭关系类
(1)父母与子女: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和监护的职责,也有保护和教育的权利(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批评教育和惩戒);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2)关于继承
①遗产析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②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注意债务清偿)
③维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效力:遗赠扶养协议>遗嘱(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④法定继承:顺序+分配原则+精神及意义
(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
⑤遗嘱的种类及效力
⑥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⑦成年子女可放弃继承,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赡养老人
3.婚姻家庭关系类
(3)夫妻关系
①结婚:夫妻关系起点(结婚自由);结婚登记及条件。
维持婚姻的要求:珍惜婚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相互扶养;彼此不得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对方;
②离婚:夫妻关系解除(离婚自由)
当事人可协议离婚,可裁判离婚。
离婚要慎重,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③夫妻关系:
平等的人身关系:夫妻双方人格独立(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人身自由(夫妻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
平等的财产关系:夫妻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利是平等的。
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约定财产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4.劳动侵权类(劳动合同违约)
(1)法律守护劳动者: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平等竞争,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2)劳动者的法定就业年龄:(十六周岁)
(3)劳动要签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和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同样受到相关法规的约束和调整。)
(4)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5)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齐全?
(6)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7)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8)维权途径
(9)案件对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有什么启示?
【潍坊一模】19. (9分)小李是一位法律视频博主, 经常结合生活案例制作小视频,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生活案例】
2016年4月6日,汪某入职某房地产公司,先后担任营销总监、 副总等职务,基本工资每月1.1 万元。2022年6月30 日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但是汪某继续在该公司工作。直到2022年11月30 日、房地产公司向汪某微信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决定即日起解除汪某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在汪某收到通知后,双方因解除劳动关系发生分歧,协商未果。汪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支持了其要求公司支付欠付的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等部分诉请,但没有支持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汪某不服仲裁结果,起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被告公司支付汪某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其他欠付的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合计10余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普法宣传】
小李制作的视频包括两部分:[依法释案],向观众解释案件为什么这样判决; [以法护“我”],运用案件所涉法律向观众解释怎样避免出现类似的争议纠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帮助小李完成视频文案。(9分)
(1) [依法释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法规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分)本案中,汪某与被告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但继续在该公司工作,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此,继续用工期间,被告公司虽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3分)
(2) [以法护“我”]
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了劳动合同,可以更好地保护双方各自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分)劳动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用工的,用人单位要及时与劳动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避免承担不利的法律风险;劳动者也应及时与用人单位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分)
5.公平竞争类
①辨别材料中的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如果属于不正当竞争,进一步说明属于哪一类不正当竞争;
②分析此不正当竞争行为所带来的危害(他人、消费者、社会等),或者分析对该企业进行处罚的必要性;
③案件给我们的启示(如依法诚信经营、正当竞争,选择合适的纠纷解决方式等)
6.消费者权益类
①辨别材料中的行为是否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说明侵害了哪些合法权益(安全消费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②分析此侵害行为带来的危害(消费者、企业、社会等);
③案件给我们的启示或如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国家等)
要求
不正当竞争行为
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1) 混淆行为(“搭便车”行为)
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
危害: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仿冒:模仿别人的产品,使消费者发生误认,但是商品的质量是合格的;
假冒:假借别人的牌子,生产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假冒伪劣)。
(2)进行虚假宣传、制作虚假广告的行为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以及帮助其他经营者)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3)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19.(8分)原告某联合公司是一家成立于美国的大规模运动品牌跨国公司,注册商标并进行销售。2022年12月,被告阿克苏某国际贸易公司未经原告许可,以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方式,申报出口登山鞋等商品到吉尔吉斯斯坦。经乌鲁木齐海关隶属阿克苏海关查验发现,实际货物中有登山鞋600双,所使用的标识与原告的注册商标标识相同,且标识均使用在同一种商品(鞋子)上。原告公司为了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诉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人民法院,请求被告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这一案件进行分析。
①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2分)本案中原告某联合公司的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被告公司擅自在出口的同种商品上使用原告公司的商标,属于侵权行为,应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其经济损失并消除不利影响。(2分)
②经营者不得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实施混淆行为,使消费者发生误认。(2分)被告的行为既损害了原告品牌形象和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则。(2分)
主观题思维建模
1.侵权案例分析
“有什么权利”+“不得侵害这种权利”+“是否有侵权行为(构成侵权的要求)”+“承担何种侵权责任”
2.违约案例分析
“合同是否订立”+“合同是否有效”+“是否有违约行为”+“是否有免责事由”+“承担何种违约责任”
3.不正当竞争案例分析
“不得实施某种不正当竞争”+“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会产生哪些消极影响”
7.关于诉讼
(1)区分诉讼、调解、仲裁,判断该题是否属于诉讼?重点明确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2)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①诉讼权利②法律援助③诉讼程序④证据
(3)法院判决的合理性。法院如何判决?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事实依据是什么?该如何评价法院的判决(意义)?有何启示?
意义:①体现民法基本原则。
②保护公民合法权利,打击侵权行为。
③对国家机关:立法机关——完善法律体系、权责法定;
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④对国家(结合材料):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启示:
①法院:民法基本原则,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
②民事主体:民法基本原则,具体的诉讼权利,遵循诉讼程序,证据意识、举证原则
【泰安一模】19.(14分)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法治护农,产业兴农。
材料一 近年来,“买青山”农产品交易模式兴起,即农户将土地上尚未成熟的农产品提前出售给收购方,由农户继续履行管护义务,待农产品成熟后再交予收购方。这一模式能缓解因鲜活农产品保质期短造成的购销两难问题,对促进产销对接具有一定作用。不过,该模式合同价格不因产量而改变,也不随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买卖合同通常也不够规范,极易发生纠纷。
【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30日,杜某求购全某所种植的尚在生长期内的萝卜,双方协商后达成“买青山”合意,并签订《蔬菜买卖合同》,约定全某将其种植的39.5亩白萝卜以每亩人民币9200元卖给杜某,同时付定金180000元,接收完成结清货款;签订合同之日起,全某要负责管理好白萝卜,保证没有病虫害;杜某收获时,若发现有病虫害,则有权终止合同,并双倍赔偿损失;杜某在2022年1月22日前拔扯完萝卜,如未拔扯完,算自愿放弃。
自2021年12月7日起,全某多次通知杜某接收萝卜,杜某予以拒绝。 2022年1月11日之前,杜某在与全某的微信聊天中认可案涉萝卜是“好萝卜”,称未接收是因为运送车故障。2022年1月15日之后,杜某称萝卜中发现灰霉点,电话通知全某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后双方诉至法院,杜某请求合同解除,返还定金,全某反诉请求杜某支付剩余款项。
【裁判结果】
审理法院认为,案涉双方虽约定了解除合同的相关情形,但当事人双方未能就约定解除情形中“灰霉点”的定义达成一致,而原告方杜某未能证明萝卜存在合同约定的“灰霉点”或者其他病虫害情形,亦未证明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案涉合同,故对其请求不予支持。按双方合同约定,全某已履行了交付萝卜的合同义务,杜某拒不接收案涉萝卜构成违约。法院判决杜某清偿全某剩余萝卜款138324元并驳回了杜某的诉讼请求。
(1)请结合材料,运用经济与社会、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依法确认“买青山”合同效力的典型意义。(6分)
①“买青山”农产品交易模式有效解决了购销两难问题,有利于保护农产品交易市场稳定,规范市场秩序,弥补市场缺陷,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对于盘活农业资源、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具有积极意义。(3分)
②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本案判决对于处理“买青山”农产品交易模式案件具有示范意义,为“买青山”交易模式规范合同使用,降低风险,保障纠纷方的合法权利,做到有约必守,违约有责。(3分)
司法能动,亦称“能动司法”、“积极司法”。“司法克制”的对称。司法机关应当避免机械司法,不得拘泥于法律条文的限定,应以解决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为宗旨来灵活地运用法律。司法能动意味着承认与鼓励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并允许法官在适当时机“超越法律”。司法能动由于赋予了法官以较大的裁量权力,对传统法治理念构成了冲击。
【2024枣庄一模】17.(8分) 朱某在线上平台店铺中售卖减肥类食品。毛某于2023年3月在其线上店铺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购买了300元的“燃脂饱腹饼干”,毛某在收货后发现所购商品厂名、厂址、批准文号均系伪造,食品外包装无生产许可证编号。毛某与朱某进行了交涉,要求按照商品金额三倍赔偿。朱某辩称,毛某虽然下单但未支付货款,两人的合同未订立,不能进行赔偿。毛某坚持通过仲裁解决二者的纠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毛某应如何正确回应朱某的辩解并解决二者纠纷。(8分)
【2024枣庄一模】17.(8分) 朱某在线上平台店铺中售卖减肥类食品。毛某于2023年3月在其线上店铺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购买了300元的“燃脂饱腹饼干”,毛某在收货后发现所购商品厂名、厂址、批准文号均系伪造,食品外包装无生产许可证编号。毛某与朱某进行了交涉,要求按照商品金额三倍赔偿。朱某辩称,毛某虽然下单但未支付货款,两人的合同未订立,不能进行赔偿。毛某坚持通过仲裁解决二者的纠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毛某应如何正确回应朱某的辩解并解决二者纠纷。(8分)
毛某下单行为是承诺,二者已订立合同。(1分)
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毛某收到货物满意后支付货款是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2分)
朱某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规定,毛某有权要求三倍赔偿。(3分)
双方未签订有效的商事仲裁协议,毛某不能单方面要求仲裁,可以采用调解、诉讼等合法有效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分)
2.合同类
(1)合同签订是否遵循了民法基本原则?
(2)合同的两个阶段是否完备?
要约+承诺(承诺到达对方,发生法律效力)
(3)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存在无效情形?
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格式条款:
(4)书面合同能够为合同纠纷提供证据,有利于公正裁决。
(5)合同履行过程是否遵循全面、诚信、协作履行原则?是否存在违约行为?(说明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6)合同是否可以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7)判断材料中是否有免责情形?(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8)违约责任: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9)意义、启示:合同的价值、契约精神等
【2024枣庄一模】12.王某于2022年 6 月 1日到甲机械公司上班,直至 2022年 10月 18 日,该公司与王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王某入职后,甲公司和王某协商一致,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不久,王某在工作过程中因机械故障导致受伤,但甲公司拒绝给王某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公司侵犯了王某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
②王某与甲公司于 2022年 6月建立起劳动关系
③甲公司未侵害王某获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④如果当事人双方无法就工伤赔偿达成协议,王某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③p66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权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④p69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枣庄一模】13.蒋某成(2016年生)与唐某怡(2016 年生)系居住在同一小区的邻居。2023年8月 23日,蒋某成和唐某怡在小区内未注水的泳池边行走时,唐某怡伸手推了走在自己身前的蒋某成致使蒋某成掉入泳池内并受伤。蒋某成母亲孙某连到场后立马报警。蒋某成在受伤之后,在某医院接受检查治疗,诊断结果为左尺骨鹰嘴骨折,伤后护理期为60日。但是庸某怡的父母拒绝承担相关赔偿费用。据此,孙某连起诉,请求依法判决。下列对案件分析正确的是
①蒋某成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侵犯
②唐某怡的父母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③本案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④唐某怡的亲属可以作为辩护人,维护唐某怡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①无关
④p89辩护人(刑事诉讼);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诉讼;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任)
【2024济南一模】14.某品牌与贵州茅台推出联名咖啡“酱香拿铁”,刷屏朋友圈、霸榜热搜不说,咖啡单日销售额突破一亿元。很多商家闻风而动,甲咖啡店在现磨咖啡里直接侧2小杯茅台,并在其产品宜传、包装陵潢北借用“茅台”商标、标志进行引流吸粉,进而提高自己产品销量。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甲咖啡店对消费者进行了误导,其“搭便车”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②甲咖啡店的行为损害了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商业利益,构成商标侵权
③甲咖啡店的行为没有遵循诚信原则,侵犯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④茅台酒厂可选择商事仲裁或诉讼进行维权,并单方面要求公开进行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③甲咖啡店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④仲裁一般不公开审理,且当事人申请仲裁,须有双方自愿签订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2024济南一模】15.某小区居民魏某请专业装修队对卫生间进行施工改造,楼下住户陈某认为楼上装修妨碍其正常生活,且自家房顶发生渗水、墙体起皮,坚决不同意继续施工,魏某则表示已花费几千元的设计费和施工费,不能停工。双方互不相让,经社区调委会几次调解不成,魏某报警,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当地派出所治安纠纷民间纠纷联合调解室申请调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派出所的行政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②若双方认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则达成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③魏某因房屋装修而妨碍他人房屋正常使用,应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④双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②p83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的有效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③p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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