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件(共25张ppt)-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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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件(共25张ppt)-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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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5张PPT)
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小潘继承的遗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小潘无责任清偿债务。小潘经过辛勤劳动,终于还清父亲去世时留下的债务,因此小潘的还债行为是讲诚信的表现,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请同学们阅读教材46至47页,思考:
1、什么是继承?有什么意义?继承关系有什么内容?
2、继承有什么法律要求?
3、继承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4、继承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5、民法典要求怎样处理继承问题?有什么意义?
1、继承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3)内容:
1)含义:
2)意义:
被继承人 死者
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权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2、继承的要求
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案例:张三是独生子,张三的父亲死亡,张三父母名下的房子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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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3、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甲的父亲去世后,甲作为唯一继承人,继承了其父的一处房产及30万元存款,该房产市价100万元。但其父生前欠生意伙伴乙150万元,尚未偿还。乙在甲的父亲去世后,找到甲,要求甲偿还150万元。
结合课本内容思考并回答:
①人死债能消吗?甲是否具有偿还债务的责任?
②如若需要偿还债务,该按照怎样的要求偿还?
①甲如果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则不用偿还乙的债务。
②甲如果继承其父亲的遗产,则需要偿还乙的债务,但仅限30万存款和房产100万元,而不是必须偿还150万元。
③甲自愿偿还乙的全部150万元也可以。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4、继承权的取得方式
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有两种: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注意】:
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配偶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配偶
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范围与顺序:
注意: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不分先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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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5、继承的正确处理及其意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黄乙接受遗产的身份是继承人;接受遗产的条件是法定继承,他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黄丙接受遗产的身份是受赠与人;接受遗产的条件是遗赠,依据黄甲生前所立遗赠将遗产赠与黄丙,黄丙才获得。
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有效,按遗嘱处理遗产,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小儿子继承。
1、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2、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请同学们阅读教材48至49页,思考:
1、什么是遗嘱?有哪些具体形式?
2、通过遗嘱来处理遗产都是遗嘱继承吗?
3、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有什么意义?
1、遗嘱
遗嘱是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注意】
(1)个人合法财产即析产后完全归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
(2)单方意思表示即遗嘱人无需经别人同意,完全的个人行为。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2、通过遗嘱处分遗产的方式
(1)遗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为遗赠。
(2)遗嘱继承: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注意】: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
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3、遗嘱的形式
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公证遗嘱:证明力最强。如要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否则无效。
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 ⑤录音录像遗嘱、 ⑥口头遗嘱。
【注意】:
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4、遗嘱的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薪火相传
有继承
法定继承有顺序
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的含义
4、遗嘱的意义
2、遗嘱处理财产的方式
3、遗嘱的形式
1、继承的含义、意义、内容
3、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
4、继承权的取得方式
2、继承的要求
遗嘱继承
遗赠
5、继承的正确处理及意义
课堂总结
课堂练习
1.原告张甲、张乙系张某芳的法定继承人。张某芳于 2023 年 8 月去世。原告诉至本院要求确认被告张丙持有的 2023 年 7 月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审理中,张丙向法庭提交一份 2023 年 7 月的代书遗嘱复印件,在该遗嘱复印件下方见证单位处加盖有某法律服务所公章及该所一名法律工作者印章。本案中( )①法庭应认定张丙持有的遗嘱为无效遗嘱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③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精神处理继承问题④张甲、张乙在继承张某芳遗产前需要把属于自己那部分析出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2.甲唯一的儿子乙长年在外务工未能赡养甲,甲担心自己年老无人照顾,于是雇请保姆丙照料自己,并与其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甲生前由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赠与丙。后来甲又自书遗嘱,将全部遗产均分给乙和丙。甲生前由丙照料,甲去世后,乙和丙对遗产分配各执一词。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丙获遗产属于遗嘱继承②乙仍然具有法定继承权③乙可以获得一半的遗产④丙可以获得全部的遗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3.老马妻子和独子先后去世,而独子未留有子女。老马考虑到家中无人照料,与水果摊主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刘某负责老马的生养死葬,老马死后将个人的所有财产遗赠给刘某。老马去世后,老马的妹妹力争遗产继承权,未果,其将刘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①刘某不是老马的法定继承人,遗赠抚养协议无效②遗赠扶养协议是让孤寡老人老有所养的有效方式③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④老马妹妹属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无法定继承权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4.欧阳某系某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该村民生前无配偶、子女,父母及兄弟亦早已去世,属于五保户,一直由所在村民小组照料其生活起居。该村民于2022年8月死亡,其所在的村民小组料理了其丧葬事宜。该村民生前在银行存有定期存款3万元,因无任何遗嘱,无其他法定继承人,村民小组便前往银行取款,但遭到银行拒绝,村民小组遂起诉至人民法院。对于该遗产的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没有继承人的遗产,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属于国家②根据法律和公序良俗原则,该遗产属于村民小组③村民小组照顾当事人生活起居,属于遗产的法定继承人④村民小组负责照料和善后事宜,有权获得该财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5.高老太一生未婚未育,有一个身有残疾的弟弟需要照顾。年过八旬的高老太立下“打印遗嘱”,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留给曹女士(保姆),最终被判无效。下列关于遗嘱继承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 ②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的继承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③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 ④打印遗嘱需要遗嘱人和见证人共同在尾页签名A.①③ B.③④ C.①② D.②④
C
6.老张因车祸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市值120万,儿子小张是其唯一继承人。事后小张又收到老张的死亡赔偿金73万元。同时,老张生前尚欠其好友老王200万生意款。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小张可以法定继承其父193万元遗产②小张继承遗产,就应偿还其父的全部债务③老王可能要不回全部的欠款④小张可以全部清偿其父的债务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7.刘某有一儿一女,妻子早逝,有一个妹妹和他生活在一起。刘某的儿子2022年12月遭遇车祸离世,但儿媳陈某对刘某在生活和精神上给予了精心的照料。女儿出嫁后也常回家照顾。2023年9月刘某去世,留下5万元钱。刘某去世后,人们对其财产继承有很多议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刘某的女儿和儿媳可以共同均分刘某的遗产②继承开始后,刘某妹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③刘某的女儿和刘某的儿媳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④若刘某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某孤儿,该孤儿便可继承该财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8.王某与杜某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女小敏。后王某希望生个儿子,与女子贺某在外地以夫妻名义同居并产有一子小王。王某为贺某购置商品房,并与贺某口头约定此房只归小王所有。2023年王某因急病去世。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杜某对于这套购买的商品房没有继承权B.房屋通过遗嘱由小王继承,与小敏无关C.该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归还杜某D.本案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杜某、小敏、小王
D
9.王某与妻子徐某父母均已过世,育有一子王甲。婚后,王某购买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自己名下。2019年,徐某去世。王甲远在国外工作,王某由临近的侄子王乙照顾。王某于2020年以自书遗嘱的形式将其名下房产赠与王乙。2023年6月,王某去世。王甲、王乙就王某的房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甲和王乙都可获得该房产的部分份额②基于遗赠抚养协议,王乙可获得该房产③王乙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获得王某的遗产④在徐某去世时王甲获得房屋四分之一的份额A.①② B.①④ C.②④ D.③④
B
10.刘某和汪某系夫妻,育有两子(刘甲和刘乙),双方婚后购买住房一套,刘某将婚前200万元购买的古董花瓶在婚后以300万元卖出。后刘某通过录音录像立下遗嘱:住房归刘甲,300万元归刘乙,并邀请无利害关系的村支书和村主任见证。2023年1月,刘某去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据此可知( )①古董花瓶增值部分1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刘某去世之后,300万元遗产由刘乙遗嘱继承③因刘某无权擅自处分所购房屋,遗嘱部分无效④录音录像遗嘱因村支书和村主任的见证而生效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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