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薪火相传有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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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薪火相传有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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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政治认同:认同民法典关于继承问题的规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
科学精神: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承制度作为财产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保障和实现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
法治意识:明确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要求。
公共参与:坚持情理法的统一,正确处理家庭财产关系。
核心素养
必备知识:
了解继承、继承人、被继承人、继承权、遗产的含义。理解继承权及其取得。
关键能力:
理解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法定继承的原则和意义、遗嘱继承和遗嘱的关系、遗嘱的分类及有效性。
学习目标
重点和难点:继承、继承制度的意义;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权如何取得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制度(保证代际传承)
(1)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继承制度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3)继承关系
被继承人 死者
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权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民法典保护胎儿的继承、接受、赠与等权益∨
公民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
丧葬费应用于办理丧葬事宜,抚恤金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职工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家属或其生前被扶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自然人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抚恤金和丧葬费是自然人死亡后产生的,而不是自然人在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所以不是遗产。因此,丧葬费、抚恤金不是死者的遗产,是国家对死者亲属物质上的补助和精神上的抚慰,不适用继承。
丧葬费、抚恤金是遗产吗?能否继承?
知识拓展
在我国,法律保护公民合法的家庭与婚姻关系,下列对于抚养和继承相关的表述正确的有( )。
①对未尽到抚养义务的父母,子女成年后可拒绝赡养
②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所有财产,继承人均可继承
③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遗嘱中指定的遗产,不属于继承
④离婚后,没抚养权的一方依然有权利批评和教育未成年子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①: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不能因父母不抚养而不履行,故①错误。②:只能继承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而不是所有财产,故②错误。③: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故③正确。④: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离婚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仍有权利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故④正确。故本题选D。
针对性练习
余某早年与妻子何某离婚,儿子在外地工作,为照顾退休的年迈父母,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2021年余某因交通事故去世。对于余某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余某留有有效遗嘱,须按遗嘱继承
②余某是继承人,父母和儿子都是被继承人
③若余某未留有效遗嘱,何某有继承权
④若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余某的儿子和父母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①④:《继承法》规定财产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题干中若余某留有有效遗嘱,须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因余某早年与妻子何某离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余某的儿子和父母,故①④符合题意。②:余某是死者,属于被继承人,故②说法错误。③:若余某未留有效遗嘱,余某早年与妻子何某离婚,何某不是配偶没有继承权,故③错误。故本题选B。
针对性练习
①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有财产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先析产)
②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后继承)
2.继承的要求
3.对遗产和债务的继承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注意:分割遗产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张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李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张某之子张甲作为张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赵某并过户。李某得知后,要求赵某和张甲赔偿自己的损失。赵某认为,自己与李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李某的损失负责。张甲认为,父债子还早已过时,其父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②赵某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李某有权要求赵某和张甲赔偿自己的损失
④张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李某承担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④ D.②③
②:房屋为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登记为准,张甲将该房屋卖给赵某并过户,因此,赵某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②正确。
③:张甲是张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李某有权要求张甲赔偿损失,无权要求赵某赔偿损失,③错误。
④: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张甲继承张某的房屋,同时应该向李某承担责任,④正确。故本题选C。
针对性练习
甲的父亲去世后,甲作为唯一继承人,继承了其父的一处房产及30万元存款,该房产市价100万元。但其父生前欠生意伙伴乙150万元,尚未偿还。乙在甲的父亲去世后,找到甲,要求甲偿还150万元。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甲非借款人,无义务偿还其父的债务
②甲必须偿还其父130万元的欠款
③甲继承遗产,应清偿其父的所有债务
④甲可以全部清偿其父的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①:甲继承了其父的遗产,即使非借款人,也需要以继承的遗产为限偿还其父的债务,①错误。
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甲继承的遗产共计130万,其父债务是150万,所以甲必须偿还其父130万元的欠款,②正确。
③: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甲继承的遗产共计130万,其父债务是150万,甲只需清偿130万,而不是清偿其父的所有债务,③错误。
④: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甲可以全部清偿其父的债务,④正确故本题选D。
针对性练习
(1)继承权的取得:
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注】: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即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4.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2010年,王某带着5周岁儿子改嫁给知名书法家曾某。2012年,曾某遭遇车祸意外身亡,而王某已怀胎6个月。后曾某儿子曾甲将其父10年前的一幅书法(市价一万元)以一千元的价格转让给了表弟。最终,王某与曾甲因遗产问题产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王某及其儿子与曾甲应当平分曾某的遗产
②该书法作为遗产可被继承的份额是一千元
③王某可以选择人民调解但不能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④王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①: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继承权,本案中曾某的继承人是王某、王某的儿子、王某腹中6个月的胎儿与曾甲,①错误。
②:该书法市价为一万元,则作为遗产可被继承的份额是一万元,②错误。
③:本案涉及遗产继承,可以申请人民调解,但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③正确。
④:本案涉及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王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正确。 故本题选D。
针对性练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2)继承权的丧失:
吴女与牛某是大学同学,毕业三年后登记结婚。就在这个小家其乐融融的时候,噩梦突然降临,牛某被确诊为胃癌晚期,必须住院治疗。此时,吴女却抛下患病的丈夫,以出国深造为由离开。膝下无子且双亲早已去世的牛某在住院期间全由两个姐弟照料。牛某去世后,吴女回来要求继承牛某遗产,牛某的姐弟为此与吴女产生纠纷。
民法典规定,遗弃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有遗弃被继承人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被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本案中,吴女抛下患病的丈夫,以出国深造为由离开,属于遗弃行为,丧失了继承牛某遗产的权利
说案讲法 吴女是否还有继承权?
儿子小李放弃继承权为由拒不支付父母生活费和医疗费。( )
敬老、扶助老人是义务,不可推卸,小李不能以将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不支付生活费和医疗费
判断正误
80岁的丧偶老人张某的两个子女在张某生前没有照顾过她,也很少去看望她。张某在去世前两年留下公证遗嘱,将个人房产及存款赠给常年照料她的保姆王某。现在张某子女都要求继承张某遗产,并与王某对簿公堂。对于张某的遗产,下列处理合法的是( )。
A.两个子女可通过法定继承获得房产
B.王某通过遗赠获得房产和存款
C.两个子女和王某共同平均分配
D.王某通过优先继承权获得房产和存款
AC:依题意知,张某的两个子女在张某生前没有照顾过她,也很少去看望她。因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子女因未履行赡养义务无权继承遗产,AC错误。BD:张某在去世前两年留下公证遗嘱,将个人房产及存款赠给常年照料她的保姆王某。因此,王某通过遗赠获得房产和存款,而不是通过继承获得房产和存款,B正确,D错误。故本题选B。
针对性练习
①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②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5.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没有法定继承人的处理方式是,在没有法定继承人,又没有遗赠人的情况下,遗嘱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是集体组织成员的,归集体组织所有。
知识拓展
依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3款规定,法定继承中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依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4款规定,法定继承中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可见,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腹中胎儿从受孕的时候开始享有继承权,法律规定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所以,胎儿有继承权。
知识拓展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
配偶
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对配偶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6、遗产继承份额的分配:
7、继承的正确做法及意义:
(1)正确做法—怎么办?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意义—为什么?
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探究活动
思考:
1、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2、谢某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黄丙。
谢某生有两子一女,房间五间。2016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间,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23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智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的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有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探究与分享
1、黄乙是法定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黄丙是受遗赠人。
2、大儿子的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两间房仍有小儿子继承。
思考:
1、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2、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1)遗嘱的含义: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2)遗嘱继承:
①含义: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②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注意】: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1、遗嘱:
【特别提醒】:
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嘱的有效须具备的条件为:
①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有民事行为能力;②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③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④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老李离世后,其子女就遗产分割争吵不休,此时大儿子拿出了一份父亲生前签字按印的书面遗嘱,主张按遗嘱内容将老人的房产分给自己。其他子女认为父亲患有老年痴呆和精神障碍,之前经申请,法院已宣告父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认为遗嘱无效。
2、遗赠—非继承遗产处理形式
(1)遗赠:
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特别提醒】:
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后,处理遗产的顺序:
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①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②公证遗嘱:证明力最强。如要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否则无效。
③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④代书遗嘱 ⑤录音录像遗嘱 ⑥口头遗嘱
【注】: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遗嘱的形式: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4、遗嘱继承的意义:
相关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其一,直接利害关系,指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具有血缘身份上的关系,如近亲属关系;
其二,间接利害关系(也可称为一定利害关系),是指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没有近亲属关系,但存在可能影响证言公正性的身份、情感、利益上的密切关系,包括: 一般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朋友关系、邻居关系、以及商业伙伴关系等等。
陆某离婚后,经人介绍认识了丧偶的徐某某,徐某某有一儿子徐鹏(8岁),二人结婚重组了新家庭,共同抚育徐鹏,二年后因子女教育等家庭琐事,经常吵架,最终二人离婚。半年后徐某某再婚,在和孔某领完结婚证去房管所做变更登记的路上遇车祸,徐某某伤重救治不愈而去世。徐某某婚前在市区有一套商品房,为和孔某结婚,已经承诺,一结婚就把房子变更登记为徐某某和孔某共同所有,房屋价值200万,徐某某还有车祸赔偿金70万,徐某某父母双亡,也无其他亲戚,孔某车祸中也负伤,徐某救治期间的护理工作都由陆某承担,徐某某甚为感动,去世前请在场的一名护士作证留有录影遗嘱,遗嘱申明其死后财产全部留给徐鹏和陆某二人。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该案例中徐鹏应分得的财产是( )。
A.54万 B.67.5万 C.90万 D.135万
徐某某和孔某领完结婚证去房管所做变更登记的路上遇车祸,虽然之前有承诺,但是未完成变更登记,因此该房屋仍然属于徐某某的财产,徐某某的车祸赔偿金70万作为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为其个人财产,而其在遗嘱中说明财产全部留给徐鹏和陆某二人,但录像遗嘱需要有两人以上的见证者才能生效,故徐某某的录像遗嘱无效,徐某某死后财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由孔某和其儿子徐鹏2人继承,为(200+70)×1/2=135万,D正确,ABC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针对性练习
王某有四个儿女,其中小儿子是继子,王某把房子留给小儿子的想法口头告诉了小儿子和大女儿,没立书面遗嘱,二女儿和三女儿不知情,王某去世后,二女儿、三女儿和小儿子对房子的事情产生了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的房屋应由四名子女各享有四分之一份额
②大女儿站出证明,则口头遗嘱有效,房子应由小儿子继承
③虽然小儿子是继子女,仍有权利继承
④因王某立的是口头遗嘱,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
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③④
①: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本案中,口头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本案种,王某的房屋应由四名子女各享有四分之一份额,①正确。②: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本案中,即使大女儿站出证明,则口头遗嘱也无效,房子应四名子女继承,②错误。③: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本案种,虽然小儿子是继子女,仍有权利继承,③正确。④: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生效,不能笼统地认为口头遗嘱无法律效力,④错误。故本题选C。
针对性练习
于某死后,遗留有房屋八间,欠医疗费1000元,继承人有子女甲、乙、丙共三人。在处理遗产时,丙出示了一份遗嘱。该遗嘱中指明房屋八间由丙继承六间,甲、乙各继承一间。该遗嘱由丙妻代书,有于某的手印,并有丙及护士季小姐在遗嘱上作证。甲、乙认为该遗嘱是伪造的,应为无效。经法院查明遗嘱上的手印确系于某的。以下对本案例中的遗产分配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例中所立的遗嘱有效,按遗嘱分配于某的遗产
②本案中所立的遗嘱是口头遗嘱
③于某欠下的医疗费1000元属于遗产债务,需要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④于某的遗嘱不符合法律要求,是无效遗嘱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详解】①: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现场见证才能生效,本案例中只有护士季小姐一个无利害关系的人见证,所以于某的遗嘱是无效遗嘱,不能够按照遗嘱分配遗产,①说法错误。②:于某的遗嘱由丙妻代书,属于代书遗嘱,不是口头遗嘱,②说法错误。③: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于某欠下的医疗费1000元属于遗产债务,需要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③符合题意。④: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现场见证才能生效,本案例中只有护士季小姐一个无利害关系的人见证,所以于某的遗嘱是无效遗嘱,③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易混易错】: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不同的 相同点
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抚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特别提醒】:
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本课小结
薪火相传
有继承
遗嘱继承重自愿
法定继承有顺序
继承
对遗产和债务的继承
取得继承权的依据
继承的顺序
做法和意义
遗嘱、遗赠与遗嘱继承
遗嘱的种类
遗嘱效力
遗嘱的意义
课堂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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