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共34张ppt+1个内嵌视频)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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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共34张ppt+1个内嵌视频)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资源简介

(共34张PPT)
法律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教材知识脉络
测一测你是不是法盲?
1.小屿还是个胎儿(未出生),他有继承、接受赠与的权利吗?
3.小然今年17周岁,为电子厂的合同工,某日她购买了项链,价值1700元,她父亲认为她尚未成年,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贸易,要求商家退货。小然父亲要求商家退货符合法律规定吗?
2.小明今年7岁,他用妈妈的手机偷偷给一款游戏充了3000块钱,小明的妈妈能够追回这笔钱吗?
4.在教学楼捡到饭卡一张,中午吃饭用它消费,是否违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法的重要性?民法的调整范围?
2、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构成要素有哪些?
3、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因和体现?
4、遵循民法基本原则的原因是什么?其具体内容有哪些?
自主学习
议题一
人的一生为啥需要民法
结合视频感悟民法的重要性?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的重要性:
①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P2二
③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P3相关链接
②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地位)P3一
P2-3①-③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举例:
国家机关对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的商店进行罚款,不归民法管;国家机关去商店买文具用品,则归民法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民法调整的范围
主体
内容
注意:
① 民法调整的主体法律地位平等,主体地位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② 民法调整的内容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不调整其他关系(例如行政关系、劳动关系、刑事法律关系)。
不平等主体
平等主体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生物学意义上的个人)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如:公立学校、公立医院
如:政府机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不是人是组织
民法调整的主体法律地位平等,主体地位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民法调整的内容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他关系【如恋爱关系、好意施惠关系、行政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不调整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财产所有
财产转移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身份权---亲权、配偶权、亲属权
民事
法律
关系
小组讨论: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吗?属于什么关系?
1.刘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李某骑电动车未戴头盔拒绝缴纳交警罚款金额。
3.小米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4.某老师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5.某政府因未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被银行起诉到法院。
6.刘某因邮件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与快递公司产生的纠纷。



×
×

财产关系
行政关系
人身关系(名誉)
劳动关系
财产关系(借贷)
财产关系(买卖)
议题二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什么?
含义 要素 主体 自然人 法人和非 法人组织 客体 民事权利 和义务所 指向的 对象   
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所有权关系

债权关系
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立学校、
公立医院等
政府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自然人:
名词点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
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等。
法人:
A.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
然人)
B.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
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
源的未成年人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A.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B.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
为的成年人
A.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B.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
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
年人
注意: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注意:
①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
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注意:
可以进行纯获利行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某网络音乐直播平台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10岁的小学生小明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将妈妈微信钱包中的25万元陆续转账给该主播。
思考1:小明的父母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追回钱款?为什么?
小明未满1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父母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
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15岁的小明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一根价值30元的冰淇淋
思考2:小明的这一行为属于民法法律关系的范围吗
小明未满1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他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案例分析
7岁的小学生小美意外获得其舅舅赠予的一套房产。
思考1:这一赠予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小美仅7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她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可其由法定代理人如小美的父母代理实施。
72岁的王某常年患有老年痴呆,他的大女儿以照顾老人为由,哄骗王某在起草好的遗嘱上签字,获得王某的全部财产。
思考2:王某签署的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王某常年患有老年痴呆,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实施纯获利益法律行为无效。
案例分析
民事权利:
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注意: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利,它是民事主体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自然人要想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还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条件,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名词解释:
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是一种事实,要通过参与民事活动才能获得。如:人身权、财产权)
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
约束。(例:不能高空抛物。)
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
的资格。(有没有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
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
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有没有能力→受年龄、智力限制)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自然人死亡后,其民事权利能力随之消灭,不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诋毁死者,基于对死者近亲属感情的尊重和对良好社会风尚的维护,自然人死亡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和隐私仍受法律保护,这是一种对人格利益的保护。
知识拓展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类型 客体 案例分析
所有权关系
债权关系
知识产权关系
人身关系
物(静态)
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
智力成果、
商业标记
人身利益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使用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
李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张某。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及时删帖并向张某赔礼道谢。
(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探究与分享1
  剪影1: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剪影2: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剪影3:在某商标使用纠纷中,法院判决:判决生效之日起甲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乙公司的注册商标,并连带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
  剪影4:在某斗殴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被告人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结合上述剪影,谈谈你对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认识。
1: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
2: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3: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4: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
义务------承担向某银行还款的义务。
某银行的权利------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的权利;
义务------提供某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贷款。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
探究与分享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4、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 原因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 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体现
① 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② 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解析:
①根据民法,“拾金不昧”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若据为己有则构成“不当得利”)。
②有明确金额作为报酬的寻物启事,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小林父母的观点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
③当事人小林接受或放弃酬谢报酬都是行使权利的方式。小林认为拾得他人的物品应不计报酬返还失主说明他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但认为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的想法是不正确的。
所以,依法行使权利与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并不矛盾。
议题三
民法怎么用
2020年11月,高某在某网络店铺支付10万余元购买了152箱酱香型贵州茅台酒,但经多次催促,被告始终未发货,高某起诉到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被告认为,原告明知被告网站价格标错,误将“1瓶装”标错为“整箱装”,仍大量下单,属于恶意缔约,不应得到支持。
法院经审理认为,消费者不应趁经营者价格标注错误而恶意大量下单以牟取不当利益,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1、本案例中高某的要求是否合法?违背了民法的哪些原则?
2、我们从事民法活动还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案例说法】
案例分析
提示:(1)不合法
①:由于将“1瓶装”标错为“整箱装”不是卖家的真实意思→可联系违背了自愿原则
②:如果按照错误操作设置的将“整箱装”给买方发货→可联系对卖家极不公平,违背了公平原则;
③:一切市场参加者遵循诚实商人和诚实劳动者的道德标准→可联系诚信原则。
(2)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平等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民法规定基本原则的原因
①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必要性)
②民法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的目的)
2、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3、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含义 目的 民法 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私人之间以及私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信原则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互不隶属,享有平等的法律人格;不歧视)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由意志)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利益均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共秩序,善良习俗)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思考:以下案例是否违反民法基本原则?
1.以顾客摸过衣服为由强迫购买。
2.父母为孩子取名“北雁南飞”,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
3.父亲姓王,母亲为孩子取名“王者荣耀”,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
4.某老板在招工合同中写着“发生工伤或死亡概不负责”。
5.工厂距离居民区太近,引发嗓声污染和灰尘污染。
6.某饭店门口竖着“农民工恕不接待”的牌子,拒绝农民工就餐。
7.某男子隐瞒患有重大疾病,与女方进行结婚登记。
自愿
公序良俗

公平
绿色
平等
诚信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解析民法 基本原则
透视民法和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民法典)的重要性
2、民法调整的范围
3、民事法律关系(含义、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4、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原因(必要性、目的)
2、含义
3、内容(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
课堂小结
1.民法仅调整自然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类型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
3.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因此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固定不变的。
4.自愿原则,就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可以不受限制地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X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X 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法律根据自然人不同的
年龄和智力状态规定了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类型并没
有违反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
X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
有所不同。
X 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即民事主
体还应该遵循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等其他的民法基本原则。
易错易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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