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第四课 公民义务4.2依法履行义务大单元议题式教学设计一、单元教学设计(一)设计意图法治意识是法治国家建设的社会心理基础,而宪法意识是法治意识最核心的内容。《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是初中学段的法治教育专册,本册教材围绕公民与国家的关系,以宪法精神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主要内容,对学生进行公民意识与国家意识教育,因而又被称为宪法专册。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的内容是宪法的核心内容,本单元在整册教材中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即:前承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如何正确对待自身的权利和相应的义务,是对第一单元内容的深化;后启第三单元“人民当家作主”,让学生深入了解并体会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为接下来的学习内容做好铺垫。本单元教学设计依据“大单元主题式整体设计”的方法和策略来进行整体的筹划,单元大概念是“公民权利义务”。通过不同的议题活动探究公民权利有哪些?公民义务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有什么关系?如何依法行使权利?如何依法履行义务?整个单元教学设计在考虑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教学目标和学情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一个单元的整体教学内容、课时教学内容、教学方案、时间安排,以及评价体系进行的分解、重组、整合与结构化处理。结合教学实际,本单元共安排四课时。课标分析本节内容选自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四课。本课所依据的课程标准的相应部分是“遵守宪法和法律”、“ 维护国家利益”。知道公民的基本义务,体会基本义务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义务观,在了解基本义务的基础上增进对宪法的认识,在社会生活中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内容解析:体会基本义务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义务观,在了解基本义务的基础上增进对宪法的认识,在社会生活中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教材分析本课是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第四课公民义务的第二框内容,依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相应部分;具体对应的内容标准是:“加深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强化法律责任意识,巩固守法观念”。以上依据要求我们在进行教学时,要注意引导学生理解权利义务的辩证统一关系,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学情分析学生在通过前面几节课的学习之后,对于宪法已经有所了解,同时也已经掌握了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及涵义,理解了公民权利要依法行使等内容。但是由于年龄及生活经验所限,对于公民的义务仍不甚了解。本节课在讲解基本义务时,将主要帮助学生明白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每个公民的命运与国家兴衰、民族兴亡紧密相联,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引导学生自觉履行义务,逐步形成国家主人翁责任感、自豪感和归属感。总体结构(五)单元核心素养目标1.【政治认同】结合史实和视频、阅读宪法原文,学生能知道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以及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做法与意义。2.【政治认同、责任意识】结合社会现象观察、分析相关素材,学生能理解行使权利有限制,自觉履行义务的要求。3.【法治观念、责任意识】通过本单元的学习,学生能主动增强权利与义务意识,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捍卫宪法尊严。(六)设计思路学科大概念:宪法至上、理解权利义务、人民当家做主、法治精神单元核心问题:公民权利、公民义务教学单元议题:理解权利义务二、具体课时设计:4.2 依法履行义务总议题:如何依法履行义务?(一)核心素养目标1.【政治认同】通过小组合作探究不同角色的权利与义务,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知道如何正确处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2.【法治观念】通过案例分析,知道为何和如何履行法定义务,提高法治观念,自觉履行法定义务。3.【责任意识】通过撰写倡议书,提升公民素养,自觉承担对他人、社会和国家的责任。(二)教学重难点1.教学重点:理解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2.教学难点:知道如何依法履行义务。(三)教学方法情景教学法、合作探究法、议题式教学法(四)设计理念以“新闻—贵州发生山火”导入本课,简单讲述贵州山火的起因经过,再选取一个具体案例进行分析,从而学习如何依法履行义务。本课遵循在议中学,议中悟,议中行,引导学生深度学习和构建知识。其次,要根植社会热点,以链接“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用教材观点透析社会现象,锻炼学生逻辑推理、分析、判断、甄别、选择等能力,真正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五)教学过程1.课堂导入:贵州——这片美丽的土地,近日却遭受了山火的肆虐。从2月10日至21日,短短11天共发生森林火情221起!山火的蔓延速度之快、影响范围之广、扑救难度之大,都超乎想象,牵动了无数人的心。在山火事件中,涉及到点火者、救火者、旁观者这三个主体,他们承担着怎样的义务,又该如何履行呢?设计意图:通过简单介绍“贵州山火”的情况,快速导入新课,本课时一例贯穿,逻辑性较强,知识点脉络清晰。 2.新课讲授环节一:群策群力析关系议学情境:材料一:据贵州警方6次山火通报,引发火灾的原因有的是随手丢弃的烟头,也有的是祭祖时上坟烧纸,有的是随意放鞭炮,也有的是焚烧田间的杂草,最终酿成大祸。材料二:很多网友说,这次贵州山火,也许跟日本有很大的关系。日本需要大量的中草药来赚钱,而中国现在不把中草药出口到日本,贵州是中草药大省,再加上有人说山火的起火点,有很多是同一时间烧起来的,很像是故意纵火,怀疑就是日本人干的。材料三:这一次冲到一线救火的,依然是我们可敬可爱的消防官兵。即便艰难险阻,他们还是选择以命相搏,这次的救火行动难度系数很大,在这场人与自然的残酷战斗中,有两位20多岁的年轻战士不幸遇难。议学活动:上述材料中涉及到3个主体:纵火者、救火者、旁观者(网友)请以小组为单位,分别讨论:在此事件中,这3个主体的权利、义务有哪些?讨论:每组确定1个发言人、1个记录人时间:讨论3分钟,发言1分钟学生:(议学提示)议学任务:如果纵火者遵守法律法规,不乱点火,消防员的生命还会受到威胁吗?学生:(议学提示)①在火灾救援中,消防员的生命健康权需要纵火者履行不乱点火的义务议学任务:旁观者所谓的“言论自由权”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旁观者在享受“言论自由权”时还应履行什么义务?学生:(议学提示)②旁观者既有言论自由权,但又必须得履行法定义务——不造谣议学活动:请举手抢答“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有哪些?对比之后,你发现了什么?教师总结: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议学任务:试想:如果上面所谈的三个主体都能履行好自己的义务,事情会有什么不同吗?学生:(议学提示)如果人人都能履行自己的义务,利己利人,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议学任务:这给我们什么启示?学生:(议学提示)我们要坚持权利义务相统一,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也不能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教师总结: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有什么意义?①行使权利: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可以激发公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②履行义务:公民自觉履行义务,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又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更好的条件。那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呢?①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②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设计意图:此环节通过设置议学活动,以及分析案例,引导学生明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并且学会正确处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环节二:明法于心思后果过渡语:了解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我们继续把视线继续转回到“贵州山火”上。议学情境:贵州山火大多是人为因素,有无意为之,也有故意为之。2024年2月13日,织金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山上放火。随即锁定嫌疑人朱某贵,到案后他如实交代了其因生活不如意,便产生放火烧山泄愤的极端思想。经讯问,当天朱某贵先是在路边点火,但没有烧起来。随后朱某贵又继续寻找可以放火的地方,当其走到一山坡时,见该处地上干枯草木较多,便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枯木,火燃起来之后,朱某贵便立即逃离现场。事后,朱某贵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议学任务:为什么朱某贵会被刑事拘留?学生:(议学提示)因为他触犯了法律。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提问:这给我们什么启示?学生:教师总结:1、为什么要依法履行法定义务?①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②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2、应该怎样依法履行法定义务?①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设计意图:此环节根据预设的问题链,引导学生分析相关材料,培养学生阅读分析问题的能力和法治精神,在解答问题的过程中认识“法定义务需履行”。环节三:火眼金睛明责任过渡语: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这告诉我们法定义务需履行,那如果违反义务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议学情境:呈现三则材料:2024年2月13日,耿某某上山祭祖,在焚烧祭品时不慎走火,点燃杂草树枝引发火灾。鉴于耿某某为初犯,且第一时间报警处置,未造成严重后果,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训诫,耿某某作出深刻检讨,并向全县人民公开道歉。2024年2月18日,开一男子上山祭祀,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百余亩。目前,该男子已被开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2024年2月22日,民警开展防灭火巡逻时,发现杨某某在焚烧秸秆,燃烧面积约5平方米,民警及巡逻人员及时对野外火源进行扑灭,并将涉嫌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人杨某某带回派出作进一步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现已对违法行为人杨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议学任务:请判断“点火者”的行为及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学生:(议学提示)分别是:民事违法行为、民事责任;刑事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行政责任。教师总结: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①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②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③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设计意图:此环节通过不同点火人的情境,引导学生分析违法行为以及责任后果,并设置了相关问题,在解答问题的过程中认识“违反义务须担责”。环节四:集思广益寻良策议学情境:当前正处于森林高火险期,同时随着天气逐渐转暖和清明、五一等小长假来临,春耕生产、林区施工、踏青游玩活动增多,人林相处时间更长,野外用火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森林火情火灾。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倡议:1、(请补充)2、(请补充)3、(请补充)“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保护森林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希望大家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履行防火责任,共同守好一座山,护好一片林。设计意图:最后一个环节进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升华,把课堂还给学生,通过学生发挥创意,变被动为主动学习宪法,突破教学难点,核心素养培育水到渠成。(六)板书设计课堂小结马克思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以主人翁的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教学反思与改进本节课主要探讨依法履行义务。大多数问题都较为抽象,不易于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内容较多,要结合经典例子弄明白这一道理;法定义务须履行和违反义务须担责的侧重点不同,不要混淆,主要意思就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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