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旅游者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 课件(共24张PPT)- 《旅游法规教程》同步教学(北京理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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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旅游者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 课件(共24张PPT)- 《旅游法规教程》同步教学(北京理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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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旅游者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
学习目标
了解中国海关管理、卫生检疫和边防检查的相关法律法规
理解外国人入出境、旅行、居住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掌握中国公民入出境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节 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
一、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概述
1.中国公民出入境的权利
中国公民出入中国国(边)境无需办理签证;公安机关等护照签发机关对中国公民出境申请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不得无故拖延或不批准;中国公民的护照由其本人保存使用,非经法定事由和特定机关不受吊销、收缴和扣押;中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2.中国公民出入境的义务
中国公民出入境应办理有效证件;按照有关规定交纳有关证件的工本费及手续费;妥善保管出国的有关证件;在指定的口岸通行,主动出示相关证件并接受检查;遵守中国及前往国国家的法律,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服从旅游团队领队的统一管理;按规定期限和规定线路入境,不得无故滞留不归。
第一节 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
3 .中国公民出入境原则
1.中国公民凭国务院主管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签发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出境、入境,无须办理签证。目前,中国公民前往他国的旅游签证由组织旅游的旅行社代为办理;
2.中国公民出境、入境,从对外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
3.中国公民出境后,不得有危害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4.不得做出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第一节 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的有效证件
(一)护照
外交护照
普通护照
公务护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证身份书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
(六)内地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七)海员护照
第一节 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
三、中国公民出境管理
(一)出境护照申请
普通护照:居住国内的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务护照:由派遣部门向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申请办理出境证件
海员因执行任务出境,由港务监督局或者港务监督局授权的港务监督机构办理出境证件。
第一节 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
(二)禁止出境的情形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一节 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
四、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
1.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的方针
有计划、有组织、有控制地发展
2.出国旅游目的地的审批制
3.组团社的审批制
4.组团社的职责
5.旅游的出国团队管理
我国公民出国旅游主要以团队形式进行,且每团派遣领队,暂不办理零星散客出国旅游团。
第二节 外国人入出境管理
一、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机关
中国政府在国外受理外国人入境、过境申请的机关,是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
二、外国人入出境的有效证件
主要是护照、签证和旅行证。
三、外国人入境签证管理
(一)签证的分类
(二)签证程序
1.向我国政府的签证主管机关提出签证申请;
2.外国人申请签证须回答被询问的有关情况;
3.提供有效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4.填写签证申请表,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5.交验与申请入境、过境事由有关的证明。
第二节 外国人入出境管理
(三)禁止入境的情形
1.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未满不准入境年限的;
2.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恐怖、暴力、颠覆活动的;
3.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走私、贩毒、卖淫活动的;
4.患有精神病和麻疯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的;
5.不能保障其在中国期间所需费用的;
6.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其他活动的。
第二节 外国人入出境管理
(四)签证的有效次数和形式
1.签证的有效次数
2.互免签证
3.另纸签证
4.过境签证
5.落地签证
第二节 外国人入出境管理
三、外国人居留管理
(一)居留许可
(二)居留条件
(三)住宿管理
四、旅行证管理
(一)旅行证
旅行证是指外国人前往我国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的证件。
(二)办理程序
由申请人到当地的市县公安局办理,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交验护照或者居留证件;(2)提供与旅行事由有关的证明;(3)填写旅行证申请表。
(三)有效期限
最长一年,但不得超过外国人所持签证或居留证件的有效期限。
第二节 外国人入出境管理
(四)办理范围
甲类地区——完全开放的地区;
乙类地区——新增加的对外国人开放或控制开放的地区;
丙类地区——只准许外国人去考察、进行技术交流、现场施工等公务活动的一般性对外开放的地区;
丁类地区——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
外国人去乙、丙、丁类地区必须向我国公安机关申请旅行证,获准后方可前往。
第二节 外国人入出境管理
五、外国人出境管理
(一)外国人出境
外国人出境,须凭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
(二)禁止出境的情形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经有关主管机关认定需要追究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出境,并依法处理:(1)持用无效出境证件的;(2)持用他人出境证件的;(3)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证件的。
第三节 海关管理
一、海关管理概述
(一)海关的定义
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
(二)海关的管理体制及机构
海关的管理体制为垂直领导体制;即全国海关建制归中央统一管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机构和人员编制、财务及其业务。
第三节 海关管理
二、海关的权力
1.行政审批权
2.税费征收权
3.行政监督检查权
4.行政强制权
5.行政处罚权
6.其他权力
第三节 海关管理
三、对进出境运输工具的监管和检查
1.申报义务
2.预先通知
3.按规定线路行驶
4.行驶符合监管要求
5.接受检查
四、对进出境物品的监管和检查
(一)申报
(二)申报地点
(三)查验
第三节 海关管理
五、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监管和检查
(一)申报
(二)查验
(三)办理手续
(四) 海关验核
(五)海关“红绿通道”验收制度
第四节 卫生检疫
一、卫生检疫概述
(一)卫生检疫定义
(二)卫生检疫机关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国境卫生检疫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口岸(以下简称国境口岸),设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
二、检疫与监测
(一)检疫地点
(二)人员的检疫
(三)物品的检疫
(四)传染病的监测
1.任务
2.传染病监测内容
3.程序
(1)出示证明 (2)卫生处理(3)留验、控制:
第四节 卫生检疫
四、对入出境动植物的检疫
(一)概念
动植物检疫是指对入出境的动植物实施的疫病和生物变异检查和监督。
(二)检疫范围
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入出境人员携带动植物过境应主动申报,接受动植物检疫。
(三)禁止进境的物品
1.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
2.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3.动物尸体;
4.土壤。
第四节 卫生检疫
五、法律责任
(一)对出入境人员的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罚款:一是逃避检疫,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隐瞒真实情况的;二是入境的人员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擅自上下交通工具,或者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不听劝阻的。
2.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检疫部门工作人员的处罚
违法失职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节 边防检查
一、边防检查概述
(一)定义
边防检查是指通过边防检查站对出入国境人员的护照、证件、签证、出入境登记卡、出入境人员携带的行李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运载的货物等的检查和监护, 以及对出入国境上下交通运输工具的人员的管理和违反规章行为的处理等。
(二)主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管全国的边防检查工作。
(三)边防检查的内容
边防检查包括:护照检查、证件检查、签证检查、出入境登记卡检查、行李物品检查、交通运输工具检查等。
(四)边防检查的程序
第五节 边防检查
二、边防检查站的职责和权力
三、出境、入境人员的义务
四、出境、入境人员的管理
五、行李物品的检查
课堂讨论
在港澳游中向教师、老人、小孩收取加价费是否合理?有无更好的解决办法?
旅行社或领队如何预防中国公民假借出境旅游非法滞留国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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