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合同变更与工程索赔 课件(共17张PPT)-《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同步教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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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合同变更与工程索赔 课件(共17张PPT)-《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同步教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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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7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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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
目录
CONTENTS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01
02
合同变更与工程索赔
案例导入
2019年5月4日,某建设单位公开招标,发出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称一版图)。5月25日某施工单位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图纸进行了投标报价。6月2日,建设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该施工单位为中标人,中标价为该施工单位依据招标图纸所做的报价。双方据此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价格包干。
6月24日,设计单位致函建设单位,发送补充完善的全套图纸,并说明该新版图纸统一替换原已发招标部分图纸,原图纸作废。
案例导入
8月25日,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又收到该新版图纸(称二版图),并据此进行施工。
2020年12月15日,应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就“图纸替换造成工程结算变更”事宜致函施工单位,明确“工程结算造价按照新版图计算,按原投标报价的材料价调整价差,统一取费下浮”。但建设单位后又认为该函不真实。
2021年3月26日,施工单位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中,法院委托造价鉴定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按照一版图不考虑二版图的造价为8020万元,直接按照二版图的造价为8221万元。
问题:结合本模块内容,分析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管理办法。
11.2
合同变更与工程索赔
11.2.1 工程项目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是合同实施调整措施的综合体现。
(1)涉及合同条款的变更。
(2)工程变更。
(3)合同主体的变更。
1.合同变更的范围
(1)尽快下达变更指令。
(2)迅速、全面、系统地落实变更指令。
(3)保存原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资料、业主书面指令、变更后发生的采购合同、发票及实物或现场照片。
(4)对合同变更的影响做进一步分析。
(5)合同变更的评审。
2.合同变更的处理要求
11.2.1 工程项目合同变更
(1)重大的合同变更由双方签署变更协议确定。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参与各方参加定期会议(一般每周一次),商讨、研究新出现的问题,讨论对新问题的解决办法。
3.合同变更的程序和申请
11.2.1 工程项目合同变更
(2)业主或工程师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发出工程变更指令。
在合同条款中常常给出工程变更程序图。
在国际工程中,承包合同通常赋予业主(或工程师)以直接指令变更的权力。
2.合同变更的处理要求
(3)工程变更申请。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工程变更通常要经过一定的手续,如申请、审查、批准、通知(指令)等。工程变更申请表的格式和内容可以根据具体工程需要设计。
11.2.2 工程项目索赔
索赔是指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1.索赔的概念
在承包工程中,对承包商来说,索赔的范围更为广泛。
11.2.2 工程项目索赔
(1)业主违约,未履行合同责任。
如业主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交付设计图纸而造成工程拖
延,或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承包商可提出赔偿要求。
1.索赔的概念
(2)业主未违反合同,而是其他原因,如业主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指令来变更工程;工程环境出现事先未能预料的情况或变化,如恶劣的气候条件、与勘探报告不同的地质情况、国家法令的修改、物价上涨、汇率变化;等等。
11.2.2 工程项目索赔
(1)合同工期的延长。
承包合同中都有工期和工程拖延的罚款条款。
(2)费用补偿。非承包商自身责任造成的工程成本增加,使承包商增加额外费用,蒙受
经济损失,承包商可以根据合同规定提出费用索赔要求。
2.索赔要求
与其他行业相比,建筑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这是由建筑产品、建筑生产过程和建筑产品的市场经营方式决定的。
(1)现代承包工程的特点是工程量大、投资多、结构复杂、技术和质量要求高、工期长。
3.索赔的起因
11.2.2 工程项目索赔
(2)承包合同在工程开始前签字,是基于对未来情况的预测。面对如此复杂的工程和环境,合同不可能对所有问题做出预见和规定,对所有工程做出准确的说明。
3.索赔的起因
(3)业主要求的变化导致大量的工程变更,如建筑的功能、形式、质量标准、实施方式和过程、工程量、工程质量的变化,业主管理的疏忽、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的合同责任。
11.2.2 工程项目索赔
(4)工程参加单位多,各方技术和经济关系错综复杂,既互相联系又互相影响。
3.索赔的起因
(5)合同双方对合同理解的差异造成工程实施中行为的失调,造成工程管理失误。
11.2.2 工程项目索赔
合同是索赔的依据。
1)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是索赔成功的前提
索赔以合同文件为理由和依据,所以索赔的成败、索赔额的大小及解决结果常常取决于合同的完善程度和表达方式。
合同有利,则承包商在工程中处于有利地位,无论进行索赔或反索赔都能得心应手、有理有利。
合同不利,如有责权利不平衡条款,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太多,风险大,合同中没有索赔条款或索赔权受到严重的限制,使承包商常常处于不利地位,对损失防不胜防。
在工程项目的投标、议价和合同签订过程中,承包商应仔细研究工程所在国(地)的法律、政策、规定及合同条件。
4.索赔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11.2.2 工程项目索赔
2)在合同分析、监督和跟踪中发现索赔机会
在合同签订和实施前,通过对合同的审查和分析可以预测与发现潜在的索赔机会。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进行合同监督和跟踪,首先保证承包商全面执行合同、不违约,并且监督和跟踪对方合同的完成情况,将每日的工程实际情况与合同分析结果相对照,一旦发现两者之间不符合或在合同实施中出现有争议的问题,就应做进一步的分析,进行索赔处理。
4.索赔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11.2.2 工程项目索赔
3)将合同变更直接作为索赔事件
对于业主的变更指令、合同双方对新的特殊问题的协议、会议纪要、修正案等引起的合同变更,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落实这些变更,调整合同实施计划,修改原合同规定的责权利关系,而且要进一步分析合同变更造成的影响。
4.索赔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4)合同管理提供索赔所需要的证据
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管理中要处理大量的合同资料和工程资料,并将它们作为索赔的
证据。
11.2.2 工程项目索赔
5)利用合同处理索赔事件
日常单项索赔事件由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处理,由其进行干扰事件分析、影响分析,收集证据,准备索赔报告,参加索赔谈判。
在国际工程中,索赔已被看作一项正常的合同管理业务。索赔实质上是对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进行重新分配和定义的要求,它的解决结果也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4.索赔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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