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49张PPT)12建筑工程的资料与信息管理目录CONTENTS施工项目的资料管理0102施工项目的信息管理03BIM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案例导入青岛国际会议中心(图12-1)坐落于青岛市市南区奥林匹克帆船中心内,毗邻香港中路核心商务区,是2018年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及201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70周年多国海军活动主会场。项目总用地面积31136m ,总建筑面积54302m ,地下一层、地上两层、局部三层,总平均高度23.99m。场馆拥有30余间大小各异的会议室,会议室面积达8000m 。案例导入该项目设计和建造的总工期仅6个月,包括拆改、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全过程,而正常情况下需要至少2年的建设工期。为保证顺利交付,该项目采用BIM+全钢结构全装配式的建造方式,组建了50人的BIM工作室,负责施工图的深加工,进行全专业三维可视化设计。施工过程中,先通过软件创建模型并进行施工模拟,再结合对施工现场的三维扫描创建实际施工模型,通过与原模型的对比分析及时进行纠偏,保证现场施工的进度及质量。同时,将装配构件分项独立编码,加工完成的模块张贴用颜色区分的二维码,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了解模块安装的位置、存放地点、施工时间等信息,大大方便了模块的存放、管理和装配。通过装配式十智慧建造的建造模式,这栋气势恢宏的场馆就以超常规的速度迅速崛起。问题:结合案例,谈谈你对BIM 在施工项目智能建造中应用的理解。12.1施工项目的资料管理任务12.1 施工项目的资料管理建设工程资料是单位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原始资料,是反映工程内在的质量凭证。做好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对保证工程结构的安全和使用功能、提高工程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12.1.1 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含义和目的建设工程资料是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竣工核定的必备条件,是城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使用、改建的重要依据。1.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含义建设工程资料管理是对建设工程资料的编制、填写、审核、批准、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归档等工作的统称,简称工程资料管理。12.1.1 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含义和目的建设工程资料管理就是通过对各个系统、各项工作和各种数据的管理,使项目的资料能够被方便和有效地获取、存储、存档、处理与交流。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目的就是有效地对项目信息传输进行组织和控制,为实现项目建设目标服务。2.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目的12.1.2 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原则对业主、监理方和承包商来说,管理建设工程资料的种类和管理的细节等必然有所不同,但管理的原则基本一致,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以提高信息的真实度和决策的可靠度。(1)及时、准确和全面地提供信息,以支持决策的科学性;规格化、规范化地编制信息,以简化信息的表达和综合工作。(2)用定量的方法分析数据,用定性的方法归纳知识,以便于实现控制、优化方案和预测未来等。(3)适应不同管理层的不同要求。(4)尽可能高效、低耗地处理资料,以提高资料的利用率和效益。12.1.3 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建设工程资料管理应适应项目管理的需要,为预测未来和正确决策提供依据,以提高管理水平,其基本要求有如下几个。(1)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项目资料管理系统,优化信息结构,对项目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2)项目经理部可以在各部门中设立资料管理员或兼职资料管理员,也可以单独设置资料管理员或资料管理部门。12.1.3 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3)项目经理部应负责收集、整理和管理本项目范围内的资料。(4)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收集资料,并将资料准确、完整、及时地传递给使用单位和人员。(5)项目资料收集工作应随工程的进展进行,应保证项目资料的真实、准确,并按照项目资料管理的要求及时整理,经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及时存入计算机,纳入项目管理信息系统。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施工管理资料是施工单位依据企业的管理制度在实施工程管理的过程中控制投资、质量、安全、工期的措施,以及对人员、物资进行组织管理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一些资料。1.施工管理资料1)开工报告开工报告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完成施工准备并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后填写,经施工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审核通过,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开工报告须报请监理、建设单位审批。符合开工条件的,在□栏中打“√”,并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开工。开工报告如表12-1所示。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单位应该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规定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12-2)。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2)现场质量责任制。(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岗位证书。(4)分包单位管理制度。(5)图纸会审记录。(6)地质勘查资料。(7)施工技术标准。(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9)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0)计量设备配备。(11)工程质量检查检验制度。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3)施工日志施工日志是记录项目实施过程中技术质量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日记,要求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逐日记录,内容完整,能全面反映工程情况,如表12-3所示。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一般由项目经理部确定施工日志的主要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1)生产情况,包括现场准备,材料进场情况,施工部位,施工内容,机械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情况,班组工作及生产存在的问题等。(2)技术质量安全活动措施的贯彻实施、质量检查评定验收及发生的技术质量安全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 原材料检验结果、施工检验结果的记录;质量、安全、机械事故的记录;有关洽商、变更情况,交代的方法、对象、结果的记录;有关单位业务往来记录;有关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使用情况记录;气候、气温、地质以及停电、停水、停工待料的记录;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的留置组数、时间,以及28d强度试验报告结果的记录等。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承包单位根据承接工程特点编制的指导施工的纲领性技术文件。(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承包单位提请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表12-4)时,应满足以下条件。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①承包单位提送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文件内容必须具有全面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编制人、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签字,报送单位必须加盖公章。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必须加盖承包单位项目部公章,项目经理必须签字。③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完成。④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由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对其内容进行调整、补充或较大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其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机构,按程序重新审定。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5)技术交底记录技术交底是使参与项目施工的技术人员与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担项目的设计意图、特点、技术要求及施工工艺应注意的问题。技术交底记录如表12-5所示。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6)工程施工总结工程施工总结是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根据工程特点、性质对全面施工组织和管理做出的总结。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根据工程的难点与特点,对项目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工期控制、合同管理、成本控制等做全面的总结。(2)本工程采取的主要技术措施的应用情况。(3)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经验、教训。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2.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资料1)施工技术资料(1)图纸会审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表12-6)是图纸会审过程中各方达成一致的意见、决定、标准、变更等的原始记录。经各方签字认可的图纸会审记录应视为设计文件的一部分或补充,与正式设计文件具有同等效力。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其具体的填写要求如下。①图纸会审前,各方应先进行内部预审,目的有两个:一是熟悉施工图纸;二是将提出的问题整理归类,以便会审时一并提出。②图纸会审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单位负责将设计交底内容按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及采暖、电气、通风空调、智能系统等)汇总、整理,形成图纸会审记录。2.质量控制资料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③监理、施工单位应将各自提出的图纸问题及意见按专业进行整理、汇总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提交设计单位做交底准备。④图纸会审记录应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认,形成正式文件。2.质量控制资料⑤图纸会审记录应按专业进行汇总、整理。图纸会审记录一经各方签字确认后即成为设计文件的一部分,并可作为现场施工的依据。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2)工程洽商记录。工程洽商记录(表12-7)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一种协调业主和施工方、施工方和设计方的记录,它是工程施工、验收、改扩建及维修的基本且重要的资料,也是制作竣工图的重要依据。具体要求如下。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具体要求如下。①洽商可以分为技术洽商和经济洽商两种,由施工方提供。②应附有图纸及说明文件等。③本表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其中一方发出,经各方签认后存档。④工程洽商记录应分专业办理,不得办理在同一份上,内容翔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⑤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办理签认,则应办理委托手续。2.质量控制资料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3)设计变更单。设计变更单(表12-8)是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对设计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而办理的变更设计文件。①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要求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确认。②附件应包括工程变更的详细内容和变更的依据,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及工期的影响分析和影响程度,对工程项目功能、安全的影响分析,以及必要的附图等。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2)施工测量资料(1)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工程定位测量记录(表12-9)是施工方依据测绘部门提供的放线成果、红线桩基场地控制网或建筑物控制网,测定建筑物位置、主控轴线等,标明现场标准水准点、坐标点位置。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①工程定位测量前,先由城建规划部门根据建筑红线及城市规划要求确定方位,提供给建设各方以测量标志。②附件可附水准点原始记录。③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随相应的测量放线报验表进入资料流程。④测绘部门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批准的建筑工程位置及标高依据测定出建筑的红线桩。⑤施工测量单位应依据测绘部门提供的放线成果、红线桩及场地控制网测定建筑物位置、主控轴线及尺寸、建筑物±0.000绝对高程,并填写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⑥工程定位测量完成后,应由建设单位报请政府具有相关资质的测绘部门申请验线,填写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报请政府测绘部门验线。2.质量控制资料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⑦“委托单位”中填写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⑧“平面坐标依据”和“高程依据”由测绘院或建设单位提供,应以市规划委员会钉桩坐标为标准,在填写时应注明点位编号,且与交桩资料中的点位编号一致。⑨工程定位测量必须附加计算成果、依据资料、标准轴线桩基平面控制网示意图。⑩工程定位测量完成后,由建筑单位报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部门验线。2.质量控制资料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2)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表12-10)是施工单位在完成施工测量方案、红线桩校核成果、水准点引测成果及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测量记录后,填报监理单位审核的施工测量记录。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①承包单位施工测量放线完毕,自检合格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复核确认。②测量放线专职测量人员的资格及测量设备应是经项目监理机构确认的。③放线的依据材料及放线成果表。依据材料是指施工测量方案、建设单位提供的红线桩、水准点等材料;放线成果表是指承包单位测量放线所放出的控制线及其施工测量放线记录表。依据材料应是经项目监理机构确认的。2.质量控制资料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④根据现场的具体条件,核查施工场地的控制点、水准点、平面控制网点和高程控制点的布设是否稳定可靠。⑤核查测量仪器的精度是否符合规定,仪器是否校验。⑥查验结果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对测量放线资料的审查和现场实际复测情况进行签署。2.质量控制资料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3)基槽验线记录。施工测量单位根据主控轴线和基底平面图检验建筑物的外轮廓线、集水坑、垫层标高、基槽断面尺寸等,填写基槽验线记录(表12-11),报监理单位审核。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①附件应包括普通测量成果及基础平面图等。②由施工单位填写,随相应部位的测量放线报验表进入资料流程。③检查内容包括建筑物基底外轮廓线、集水坑、电梯井坑、垫层底标高(高程)、基槽的断面尺寸和坡度等。④“基槽平面、剖面简图”应标明平面、剖面及指北针方向,同时说明集水坑、电梯井、设备坑等的具体位置。⑤“检查意见”由施工方根据监理的要求手写或用计算机打印。⑥“签字栏”中的专业技术负责人为项目总工,施测人为施测单位主管,专业质检员为现场质检员。⑦“施工单位”一栏由施工方填写。⑧重点工程或大型工业厂房应有测量的原始记录。2.质量控制资料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4)楼层平面放线记录。楼层平面放线记录(表12-12)是在完成楼层平面放线后,由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的文件。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①可附平面图。②由施工单位填写,随相应部位的测量放线报验表进入资料流程。③楼层平面放线内容包括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各层墙柱轴线、墙柱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垂直度偏差等。④“放线内容”及“放线依据”应详细、准确。⑤“放线简图”应标明楼层轮廓线,楼层重要控制轴线、尺寸,分楼层段的具体图名等,同时要注明墙柱轴线、边线、门窗洞口线。⑥“检查意见”由施工单位根据监理的要求手写或用计算机录入,应有测量的具体数据误差。⑦“签字栏”中的技术负责人为项目总工,测量负责人为施测单位主管,专业质检员为现场质检员。2.质量控制资料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5)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施工单位应在结构工程完成和工程竣工时,对建筑物进行垂直度测量,对标高、全高进行实测并记录,填写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表12-13)并报监理单位审核。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①由施工单位填写,随相应部位的测量放线报验表进入资料流程。②超过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③房屋结构层及顶面标高是指室外地坪到每层结构层的楼板顶和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标高(不考虑局部凸出屋顶部分)。④层高是指结构层上、下楼板的板顶至板底的距离,总高是指室外地坪面至结构施工层楼板顶的高度。⑤对层高、总高的高度及最大垂直偏差、垂直度等的测量,应在每层结构层完工后及时进行;对全高顶面标高、垂直度的测量,应在主体完工后及时进行。⑥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测量定位放线的规定要求另附详细的平面布置图及观测测量手簿。2.质量控制资料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1)工程物资的种类(1)Ⅰ类物资。Ⅰ类物资是指仅需有质量证明文件的工程物资,如防火涂料、管材等。(2)Ⅱ类物资。Ⅱ类物资是指到场后除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外,还必须通过复试检验才能认可其质量的物资,如水泥、钢筋等。此类物资主要是涉及安全、功能的物资,因此物资出厂后应按规定进行复试。验收批量的划分及必试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也可根据工程的特殊需要另外增加试验项目。3.工程物资资料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的要求,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做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①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②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③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3.工程物资资料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2)工程物资资料的相关要求(1)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一致,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签字时间。(2)凡使用的新材料、新产品应由具备鉴定资格的单位或部门出具鉴定证书,同时应有质量标准和试验要求,还应有安装、维修、使用和工艺标准等相关技术文件。3.工程物资资料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3)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物资(如压力容器、消防设备、生活供水设备、卫生洁具等)应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4)进口材料和设备应具有商检证明、中文版的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版的安装、维修、使用和工艺标准等相关技术文件。(5)被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建筑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证标志为“中国强制认证(CCC)”,并且在认证有效期内符合认证要求方可使用。3.工程物资资料12.1.4 施工项目资料的内容除了前面介绍的资料,施工项目资料还包括施工试验记录、安全及使用功能管理资料、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建设监理资料、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等,其中每一项又包含若干子资料。4.其他资料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