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建设项目管理1 课件(共35张PPT)《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同步教学(机械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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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建设项目管理1 课件(共35张PPT)《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同步教学(机械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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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建设项目管理1
第六章 建设项目管理

第一节 工程项目管理
一、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
工程管理的内涵涉及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包括决策阶段的管理、实施阶段的管理(PM,即工程项目管理)和运营阶段或使用期的管理,涉及参与工程项目的各个单位的管理,即包括投资方、开发方、设计方、施工方、供货方和项目使用期的管理方的管理。
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理
(一)目标的系统管理
(二)过程控制管理
三、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与类型
(一)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
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06)指出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范围管理、项目合同管理、项目采购管理、项目进度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项目环境管理、项目成本管理、项目资源管理、项目信息管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沟通管理,与PMI的项目管理内容基本一致。
(二)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
按工程项目不同参与方的工作性质和组织特征划分,工程项目管理有如下类型:
①业主方的项目管理;
②设计方的项目管理;
③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④建设项目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
四、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
(一)工程项目全寿命管理(Life-cycle Management)
(二)工程项目总控(Project Controlling)概念的出现
(三)信息技术及网络技术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

第二节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述
建设工程招标指招标人用招标文件将委托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告之有兴趣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让他们按规定条件提出实施计划和价格,然后通过评审比较选出信誉可靠、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报价合理的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以合同形式委托其完成。各投标人依据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争取获得承包资格。
二、政府对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我国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实行监督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
(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
1.发展改革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
2.违法活动行政监督分工:
(1)工业、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由各自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3)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依法核查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国家投资、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三)招标备案
l.前期准备应满足的要求
(1)建设工程已批准立项;
(2)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了报建手续,并取得批准;
(3)建设资金能满足建设工程的要求,符合规定的资金到位率;
(4)建设用地已经依法取得,并领取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技术资料能满足招标投标的要求;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文件备案审查
备案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文件的组成是否包括招标项目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以使投标人明确承包工作范围和责任;
(2)招标文件是否有限制公平竞争的条件。在文件中不得要求或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审查法律、法规规定招标应包括或禁止的其它内容。
三、建设工程招标方式与程序
(一)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二)招标程序
四、工程招标的标段划分与合同打包
(一)标段划分与合同打包概念
项目的标段划分与合同打包就是对项目的实施阶段(如勘察、设计、施工等)和范围内容进行科学的分类,各分类的子项或单独或组合,形成若干标段,然后将每个标段分别打包,由投标人对每个标段或者合同包展开竞争,以标段(即合同包)为基本单位确定相应的承包商或供应商。
(二)标段划分与合同打包原则
1.遵守相关法规
2.责任明确和便于管理
3.经济高效
4.有利于投标人竞争和可操作性
5.考虑相关影响
(三)标段划分与合同打包的实践方法
1.将类似的产品或服务打包 
2.合同打包和招标计划与工程进度计划适应 
3.合理考虑地理因素 
4.合同额度适中
第三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一、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合同的订立要素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1.要约
所谓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期限要求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二)合同效力
合同效力即已经成立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依法成立的合同,成立与生效在时间上具有同一性。
1.有效合同
1)合同的主体合格。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效力待定的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行为人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追认、撤销通知必须采取明示的方式)
3)没有处分权的行为人订立的合同。
3.无效合同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2)恶意串通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有效合同的无效条款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三)合同履行与合同变更
合同履行以合同的有效为前提。遵循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我国的合同变更界定为合同内容的变更。
1.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
3)不安履行抗辩权。

2.合同的保全
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
1)代位权。
2)撤销权。
二.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及分类
(1)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
2)可调总价合同
(2)单价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1)合同主体的严格性;
2)合同标的特殊性;
3)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4)投资和程序的严格性;
5)合同形式的特殊要求。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种类
1)行政主管部门从市场管理角度进行合同管理。
2)业主对合同总体策划与控制,确立中标人,提供合同实施的条件的合同管理。
3)承包商从实施合同的角度进行合同管理。
4)律师通常协助合同一方进行合同合法性审查控制、解决争议。
5)监理工程师以公正的第三者的立场实施合同管理。
2.施工合同在实施中的管理
1)对不可抗力事件的管理
2)保险管理
3)担保管理
4)工程转包和分包的管理
5)合同争议、合同解除的管理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和组成
协议书——总纲性的文件
通用条款——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而制定的,通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条款。
专用条款——双方结合实际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的条款号是一一对应的。
(二)施工合同文件的解释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根据法律约束力和结束顺序确定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①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其附件;④专用合同条款;⑤通用合同条款;⑥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
(三)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主要内容
1.施工承包合同中承发包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2.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
3.质量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
4.合同价款与支付的主要条款内容

四、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简介
1.概述
●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缩写。
●FIDIC下设五个专业委员会:工程咨询、合同管理、风险管理、质量管理、环境委员会。
2. FIDIC合同条件的适用范围
1)施工合同条件(简称"新红皮书")。该合同主要用于由发包人设计的或由咨询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主要特点表现为,以竞争性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承包商,合同履行过程中采用以工程师为核心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2)永久设备和设计一建造合同条件(简称"新黄皮书")。在新黄皮书条件下,承包人的基本义务是完成永久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
3)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简称 "银皮书")。银皮书又可译为"设计一采购一施工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它适于工厂建设之类的开发项目。
4)合同的简短格式。该合同条件主要适于价值较低的或形式简单、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房屋建筑和土木工程。
3. FIDIC合同文件组成
1)通用合同条件
2)专用合同条件
3)标书、标书附录与投标保证
4)协议书
5)技术条款
6)图纸
7)填写了价钱的工程量清单
8)中标通知书或称中标函
9)其它明确列入中标函和合同协议书中的文件。

五、建筑工程施工索赔
(一)工程索赔概念
索赔就是索取赔偿或补偿,是指在合同的实施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二)索赔的依据、原因
1. 工程索赔的依据
1)工地(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都必须全部保存妥当,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所有索赔项目获得解决为止。
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业主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
3)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按年月日顺序号存档,以便查找。
4)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将他们的书面指示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
5)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
6)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
7)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编号归档。
8)完整的工程会计资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注销工资薪金支票、材料购买定贷单、收讫发票、收款票据、帐目及有关图表、财务信件、经会计师核证的财务决算表等。
9)所有的合同标书文件、合约图纸、修改增加图纸、计划工程进度表、人工日报表、材料设备进场报表及帐单(工程付款单)等需归类保存入档。
以上资料是施工索赔的原始依据,承包商必须重视做好,否则,索赔无依据,一切都是空谈。
2. 工程索赔的原因
1)业主违约的原因
2)合同文件缺陷的原因。
3)勘察、设计的原因
4)监理工程师的原因。
5)不可抗力的原因。
(三)索赔的分类
(四)索赔处理程序
1. 工程索赔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2.索赔通知书包括的内容
1)通知的时间:应该在情况发生后或相应工作开始的多长时间内提出通知(没有规定具体时间的则应尽可能早或在合理时间内);
2)向谁通知:一般都是通知工程师机构;
3)通知的方式:虽然也可以口头通知或者事实通知,但最好是采用书面通知;
4)有关后续文件资料的提供:及时提供该情况的最新发展动态及其对工期和成本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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