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删除命令 课件(共18张PPT)- 《建筑CAD》同步教学(机械工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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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删除命令 课件(共18张PPT)- 《建筑CAD》同步教学(机械工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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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8张PPT)
第 三 章 二维图形编辑命令
第三章 二维图形编辑命令
目录
CONTENTS
第一节 选择对象
第二节 删除命令
第三节 移动和旋转命令
第四节 复制、镜像和阵列命令
第五节 偏移命令
第六节 拉伸、缩放和拉长命令
第七节 修剪、延伸和分解命令
第八节 夹点编辑
第九节 圆角、倒角和光顺曲线命令
第十节 其他编辑命令
第十一节 图形查询
第十二节 表格的绘制与编辑
在绘图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某些图形对象我们并不需要,这时可以通过Auto CAD提供的删除命令,删除图形文件中被选中的无用对象。
第二节 删除命令
01
02
03
“修改”工具栏:
默认 修改
命令提示区:ERASE或快捷键E
对图形对象的删除有2 种操作方式:一种是先选中想要删除的对象,然后激活并执行删除命令;也可以先激活删除命令,然后再根据命令提示选中想删除的对象。除ERASE 命令之外,我们也可以利用键盘上的delete键对图形对象进行删除。
第二节 删除命令
利用删除命令先删除图中的4个同心圆,然后再删除除了最外侧矩形的其他对象。
实战1
第二节 删除命令
第二节 删除命令
第三节 移动和旋转命令
在绘图的过程中,如果图形对象的位置不正确,但图形是正确的,这时我们可以不删除图形对象,而是通过一些编辑命令来改变图形对象的位置。这样可以节约画图的时间,尤其是比较大的图形对象。移动命令能将选取的对象以指定的距离从原来位置移动到新的位置,原来位置的对象不保留。
01
02
03
“修改”工具栏:
默认 修改
命令提示区:ERASE或快捷键E
第三节 移动和旋转命令
激活移动命令并选择将要进行移动的图形对象后,单击鼠标右键,命令提示区会出现以下提示:
这里,“基点”是指移动对象的参照点,对象移动的距离和方向会以此参照点为基准来进行计算。如果在此命令提示下单击空格键,则默认指定移动的“位移”,并且是以坐标系原点位置作为“基点”计算移动的距离。
指定基点或 [位移(D)] <位移>:
第三节 移动和旋转命令
旋转命令能够绕指定的点来旋转选取的对象,原来位置的对象可以保留,也可以不保留。
01
02
03
“修改”工具栏:
默认 修改
命令提示区:ROTATE或快捷键RO
第三节 移动和旋转命令
在激活旋转命令并选择了将要进行旋转的图形对象后,单击鼠标右键,同样也会要求指定“基点”,这里的“基点”是指绕着这个点进行旋转的参考点。指定旋转“基点”后,命令提示区会出现以下提示:
旋转角度 :用来指定对象绕指定点(即基点)旋转的角度,默认的旋转角度值为0;
复制(C) :在旋转对象的同时会保留原来位置上的对象;
参照(R) :将对象从指定的参照角度旋转到新的绝对角度;
指定基点或 [位移(D)] <位移>:
移动左图中的第二个矩形,效果如右图。
实战1
第三节 移动和旋转命令
第三节 移动和旋转命令
移动左图中的圆,效果如右图。
实战2
第三节 移动和旋转命令
第三节 移动和旋转命令
旋转左图中半径为200的圆,效果如右图。
实战3
第三节 移动和旋转命令
第三节 移动和旋转命令
旋转左图中的圆,效果如右图。
实战4
第三节 移动和旋转命令
第三节 移动和旋转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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