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家和万事兴 课件+教案+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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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家和万事兴 课件+教案+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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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县燕山中学“161”高效课堂导学提纲 高二年级政治备课组 备课日期: 月 日 累计课时:( )
第二单元第五课第一课时《家和万事兴》导学提纲
设计人:袁丽民 审核人:高二政治组
班级: 组名: 姓名: 使用时间:
【学习目标】--导
(1)了解亲属关系和背后的法律关系,培育公共参与素养和家庭观念。
(2)明白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及惩罚等必备知识。
(3)树立赡养观念,理解成年子女对于父母赡养义务的具体内容和法律要求,加深对敬老是义务的认识。
(4)理解法律和道德对老年人精神需求的回应,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并了解德治与法治、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等共同保障老人的权益。
(5)明确用法律规范家庭关系与家庭成员的行为,明白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家和万事兴的逻辑。
【导学流程】
一、自学梳理——思
1.亲属关系的内容、体现、法律如何处理亲属关系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权利
3.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要求
4.意定监护制度的含义、要求、原因
5.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有哪些 法律如何规定
二、合作探究--议、展、评
【合作探究一】子不育,谁之过
1.罗欢家里那“典”事
父母离婚后,7岁的罗欢跟随母亲朱莉生活。父亲罗斌一直希望探望罗欢,但朱莉以罗斌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朱莉要求罗斌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罗斌则以朱莉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
罗欢生性敏感、冲动,习惯性用暴力解决摩擦。一次,罗欢在学校与同学李佳打架,并把李佳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罗欢的父母并未对其管教,并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
罗欢10岁时,朱莉与张鑫结婚,婚后生下一男孩叫张亮。张鑫歧视罗欢是女孩,在她读完小学后就不让她上初中。在家里,罗欢吃不饱穿不暖,还承担了很多脏活累活。罗欢稍有不对,张鑫便非打即骂。朱莉震摄于张鑫的暴力,也不敢制止他的行为,一家人几乎没有和睦地过上一天。
结合教材及学案,分析罗欢的亲属们在法律上分别对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并谈谈实际履行情况。
要求:分组探究,并推荐代表交流分享。
2.案情延伸
思考: 当未成年人的父母去世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时候,未成年的监护问题又该怎样解决呢?
【合作探究二】老难养,如何解?
1.以案说法
多年后,朱莉和张鑫渐渐老去,罗欢和张亮也都长大了。罗欢远嫁外省,张亮旅居国外。2019年张鑫摔伤长期卧床,朱莉因年岁过大照顾起来十分吃力。平时姐弟俩很少打钱给父母,也很少回家看望父母,这次更别指望他们亲自照料。
朱莉和张鑫看到一双儿女如此对待自己,既伤心又气愤,2020年将两人告到人民法院,要求他们每月给予一定的赡养费,并常回家看看。
思考:法院会支持朱莉和张鑫的诉求吗?为什么?
2.模拟立法座谈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此法条入法已十年,被大家称为“常回家看看”法条。
据此宣判的案件存在判决容易执行难的问题,因此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讨论。
有人认为判的好,面对年迈的父母,就应该用法律约束大家常回家看看。
也有人认为此判决多难以执行,反而会加剧亲人间矛盾,适得其反。
还有人认为孝敬父母是道德范畴,不宜入法。
社会上的讨论就指向了:在当前“常回家看看”法条是否需要修改?
针对这种情况,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常回家看看”法条是否需要修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重庆市某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响应,就此议题召开了立法座谈会,座谈会上邀请了人大代表、律师、社区居民等代表参加。
请同学们自选角色,根据角色认识和现实情况就此议题小组讨论,并在模拟立法座谈会上分享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常回家看看”法条是否需要修改?
你的身份
你的建议
你的理由
自我检测--检
1.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下列关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与教育的义务,理解正确的是
①抚养是指父母在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
②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培养
③抚养只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
④离婚后,父母就没有教育子女的义务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小军随改嫁的母亲到继父家生活,因家庭困难继父让小军从初二退学外出打工贴补家用。小军继父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  )
①父母有保护和监管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②父母有教育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③继父母与受其抚养的继子女关系适用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④父母不得遗弃未成年子女,否则要担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022·山东威海·二模)2022年2月9日,被告人小强(15岁,化名)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平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法院认为,小强的父母对小强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向小强父母发出北京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以法的形式督促父母“把爱带回家”。该判决( )
①旨在规范家庭教育主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②说明受教育权是未成年人享有的最基础权利
③为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提供法治引导
④通过法律强制性发挥道德在家庭教育中作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在家庭成员间的各种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最为密切。既是父母的义务,又是父母的权利的是( )
A.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
B.起诉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
C.对自己父母的赡养和扶助
D.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和教育
5.因瘫痪需照料,但子女不愿承担赡养义务,某村老人将子女诉至法院,法官来到原告居住地,对案件进行审理,村干部和村民参与旁听。法官耐心说法释理,“老人只要求支付基本费用,并没有要求法律规定的赡养费额度,这样的父母去哪里找”!最终,双方就赡养问题达成调解协议。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子女仅需要经济上供养老人
B.人民调解灵活便捷、不伤和气,有利于化解矛盾
C.这起案件涉及双方当事人的隐私,不应该公开审理
D.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
6.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这意味着作为未成年人的父母
①拥有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②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约束和惩戒,会影响其健康成长
③必须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更好发挥家庭教育效能
④面对子女成长中的各种艰难,教育是化解的唯一手段
A.①②B.③④C.①③D.②④
7.暑假期间,王某的儿子(10岁)沉溺于打电子游戏。王某规定,每天打游戏不超过半个小时,并且要自己洗衣服、每天洗碗拖地。王某的做法( )
①属于家庭冷暴力,不利于子女成长
②履行了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③行使了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④是对子女进行合理惩戒的体现
A.①②B.②④C.①③D.③④
四、【日日清】--清:完成《优化方案》课后训练习题
我展示 我回答 我补充 我挑战 我纠错 我质疑 格言: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燕山中学 二 年级 思想政治 学科集体备课教案用表
年级 高二 学科 思想政治 时间 年 月 日
主备教师 (中心发言人) 袁丽民 参与教师 (签名)
课题 5.1家和万事兴 修改意见
教学目标: (1)通过介绍感受身边同学幸福的一家,在生生互动中引导学生了解亲属关系和背后的法律关系,培育公共参与素养和家庭观念。 (2)通过案例一中不幸的罗欢一家这个情境,小组分工开展案例分析解读活动,在交流分享与互动点评中,引导学生明白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及惩罚等必备知识,锻炼学生小组协作、逻辑表达等关键能力,增强学生家庭意识、科学精神和法治意识。 (3)通过案例二中成年后的罗欢一家这个情境,引导学生树立赡养观念,理解成年子女对于父母赡养义务的具体内容和法律要求,加深对敬老是义务的认识。 (4)通过“常回家看看”法条是否需要修改这个问题情境,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意见座谈会活动,引导学生进一步探讨法律和道德在应对老龄化问题时的作用和价值,理解法律和道德对老年人精神需求的回应,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并了解德治与法治、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等共同保障老人的权益,培育学生政治认同、法治意识、科学精神和公共参与的学科核心素养。 (5)通过孝子浩铭全心照顾父母和部分学生、各行各业幸福一家这两个视频情境,沉浸式引导学生感念父母之恩,进一步明确用法律规范家庭关系与家庭成员的行为,明白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家和万事兴的逻辑,增强学生家庭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教学重难点: 重点: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权利、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难点:理解赡养的义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侵害行为。
教学方法:讲授法、小组合作、情境探究法
四、教具准备: 多媒体、课件、翻页笔
五、教学过程:
(1)课堂导入 :我爱我家(2)分议题一:子不育,谁之过?教师活动 ①播放原创手绘动画,介绍案例:罗欢家里那“典”事,让学生了解罗欢的可怜遭遇。(附录案例1) ②指导学生开展小组探究,根据任务分工探讨罗欢的亲属们分别对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实际的履行情况。 ③在学生展示环节,实时引导、评价学生。 ④根据学生的分析,引导总结《民法典》关于父母对于子女的权利义务、未成年子女权利被侵犯的解决方法、父母和亲属拒不履行的惩罚、家暴虐待等侵犯家庭成员的行为的惩罚。 学生活动 ①观看手绘动画,了解罗欢的可怜遭 遇。(附录案例1) ②结合教材和学案资料,根据任务分 工开展小组讨论,探讨罗欢的亲属们 对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实际的履行 情况。 ③小组交流讨论,推荐代表上台利用 希沃白板展示分享。 ④理解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 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要履行监护职 责。明白未成年子女权利被侵犯的求 助方法、父母和亲属拒不履行的惩罚、 家暴虐待等侵犯家庭成员的行为的惩 罚。 活动意图说明 采用案例教学法,改编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渝0103民初19314号真 实案例,更贴近学生真实生活更好服务教材教学,并通过手绘动画的方式介绍 案例,加深学生对案例的了解和探究兴趣。 通过小组探究并推荐代表上台分享的形式,培养学生集体协作能力和逻辑 表达能力。开展生生互评,教师点评等多元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通过案例分析,引导学生明白在亲生父母、父母离异、继父母这三种情况 下,父母都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并通过案例延伸,引导学 生明白在未成年子女父母去世或没有监护能力时、未成年子女权利被侵犯时、父 母和亲属拒不履行义务时,这三种情况下的解决办法,引导学生学法知法用法, 培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的学科核心素养。 对比张同学的和睦家庭与罗欢的不幸家庭,在正反案例中感悟幸福的人用 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子不育, 父母都有过。育小职责大。(3)分议题二:老难养,如何解?教师活动 ①画外音图文形式展示案例二(附录案例2):成年后的罗欢家。在案例情境中,引导学生思考法院会不会支持朱莉和罗斌的诉求?为什么? ②带领学生学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和第18条,了解赡养的具体内容。 ③图文展示社会中普遍存在精神赡养类案件判决容易执行难的现状,并呈现社会上对“常回家看看”法条是否需要修改的问题情境。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让学生对此发表自己的观点。 ④总结梳理学生在模拟立法座谈会的观点,引导学生明白常回家看看为什么入法的初心和意义,懂得在捍卫家庭道德中德治和法治的关系。 ⑤总结梳理学生观点,引出对特殊老年群体监护问题的关注,带领学生学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内容,并引导其理解重大现实意义。 ⑥播放“浩铭赡养母亲”的感人视频,并引导学生谈谈浩明的哪些行为让你感动? 学生活动 ①了解案例二详情,思考法院会不 会支持朱莉和罗斌的诉求?及相应 的法理依据。 ②在法理依据的学习中,了解成年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定的义务, 包括物质上和精神上的赡养。 ③参加基层立法联系点“常回家看看” 法条是否需要修改的模拟立法意见座 谈会,自选角色,小组讨论,并在座 谈会上分享自己的观点。 ④深入了解并明白常回家看看为什么 入法的初心和意义,懂的得在捍卫家 庭道德中德治和法治的关系,认同常 回家看看。 ⑤了解成人意定监护制度,明白其基 本内容和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到爱今 天的老人就是爱明天的自己。 ⑥观看视频,谈谈浩铭哪些行为感动 自己,感悟子女在赡养老人方面的不 可替代性,从内心深处感念父母之恩, 树立尊老、敬老、爱老的意识。活动意图说明 采用配画外音的方式,多元呈现案例二。改编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渝 0103民初19314号真实案例“成年罗欢一家后续”,引导学生聚焦一个家庭的成 长变化,其中父母不慈而后可能子女不孝的人之常情的逻辑,及了解赡养是法定 义务的强制性。 提供在家人感情有裂痕、道德作用有局限的情况下,精神赡养类案件普遍 存在判决容易执行难的真实困境,设置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建议模拟座谈会这个 活动,引导学生思考“常回家看看”入法如何发挥德治和法治的有机统一促进全 社会关注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鞭策不孝子女,督促子女履行精神赡养的法定义务。 在朱莉张鑫遇养老难题和浩铭尽心尽力赡养母亲的正反案例对比中,引导学 生深刻感悟敬老是义务,是德之根本、法定义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 老难养、可以解,子女可以解。(4)课堂小结:家事和,万事兴!教师活动 ①播放家庭视频(部分学生全家福照片、社会部分行业全家福、主席书房不变的三幅家庭照片和他关于弘扬家风的发言) ②引导学生感悟、总结:只有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夫妻和睦、敬老爱幼才能构建和睦的家庭。只有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所以,家和万事兴!学生活动 ①结合自身家庭、自身行为,深刻 感悟到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夫妻 和睦、敬老爱幼才能构建和睦的家 庭。 ②理解家庭和睦与家庭兴旺的关系、 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国家昌盛的关 系、发自内心地认同家和万事兴。活动意图说明 情感上首尾呼应,从课堂导入时张同学一家到课堂结尾时其他学生的幸福 家庭的展示,充分感受家庭的温馨幸福,感悟家庭和睦背后的亲属和法律关系。 价值导向上呈现部分行业的全家福、习近平总书记和家人的照片以及他关于家风的发言,引导学生关注到整个国家的价值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法理上梳理清楚道德和法律如何助力构建和睦家庭,以及家庭和睦与家庭兴旺的关系、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国家昌盛关系,引导学生发自内心地认同家和万事兴,培育家庭责任意识、培育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和公共参与的学科核心素养。
六、作业布置:完成课后习题
板书设计
教学反思
遂川县教研室 制表(共19张PPT)
总议题:如何构建和睦家庭?
亲属关系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包括:父母、子女、夫妻、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浓浓的亲情与爱情的背后,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分议题一
子不育,谁之过?
父母离婚后,7岁的罗欢跟随母亲朱莉生活。父亲罗斌一直希望探望罗欢,但朱莉以罗斌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朱莉要求罗斌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罗斌则以朱莉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
罗欢生性敏感、冲动,习惯性用暴力解决摩擦。一次,罗欢在学校与同学李佳打架,并把李佳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罗欢的父母并未对其管教,并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
罗欢10岁时,朱莉与张鑫结婚,婚后生下一男孩叫张亮。张鑫歧视罗欢是女孩,在她读完小学后就不让她上初中。在家里,罗欢吃不饱穿不暖,还承担了很多脏活累活。罗欢稍有不对,张鑫便非打即骂。朱莉震摄于张鑫的暴力,也不敢制止他的行为,一家人几乎没有和睦地过上一天。
结合教材及学案,分析罗欢的亲属们在法律上分别对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并谈谈实际的履行情况。
要求:分组探究,并推荐代表交流分享。
以案说法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当未成年人的父母去世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时候,他的监护问题如何解决呢?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家庭成员中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一百一十一条
拒不履行或者妨碍他人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当事人或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寻求其他家庭成员、居委会的帮助,也可以向民政局等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求助。
未成年子女的权利被侵犯该怎么办呢?
子不育,
父母都有过!
分议题二
老难养,如何解?
以案说法
法院会支持朱莉和张鑫的诉求吗?为什么?
多年后,朱莉和张鑫渐渐老去,罗欢和张亮也都长大了。罗欢远嫁外省,张亮旅居国外。2019年张鑫摔伤长期卧床,朱莉因年岁过大照顾起来十分吃力。平时姐弟俩很少汇钱给父母,也很少回家看望父母,这次更别指望他们亲自照料。
朱莉和张鑫看到一双儿女如此对待自己,既伤心又气愤,2020年将两人告到人民法院,要求他们每月给予一定的赡养费,并常回家看看。
【第十一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案件后续
人民法院考虑父母和子女的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判决罗欢和张亮每月分别支付赡养费1000元,在并判决生效当月起,每月至少前往父母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
案子虽胜诉了,对于“每月前往父母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这个判决,两个子女执行起来觉得非常困难。姐弟俩工作太忙又都不在本地,朱莉和张鑫也不愿去儿女的城市。两位老人的诉求并没有完全实现。
此类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讨论。
有人认为判的好,面对年迈的父母,就应该用法律约束大家常回家看看。
也有人认为此判决多难以执行,反而会加剧亲人间矛盾,适得其反。
还有人认为孝敬父母是道德范畴,不宜入法。
社会上的讨论就指向了:在当前“常回家看看”法条是否需要修改?
针对这个问题,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常回家看看”法条是否需要修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重庆市某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响应,就此议题召开了立法座谈会,座谈会上邀请了人大代表、律师、社区居民等代表参加。
请同学们自选角色,根据角色认识和现实情况就此议题小组讨论,并在模拟立法座谈会上分享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重庆市某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
“常回家看看”法条是否修改?
立法意见座谈会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爱今天的老人,就是爱明天的自己!
老难养,
可以解!
法律:
民法典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家庭教育促进法
……
育小职责大
敬老是义务
亲属 关系
道德: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父母
子女
抚养、教育、保护 的权利和义务
赡养(经济生活 、精神)义务
家和万事兴
家和国昌盛

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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