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家和万事兴 课件(34张PPT+2个内嵌视频)-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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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家和万事兴 课件(34张PPT+2个内嵌视频)-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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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4张PPT)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债 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
物 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知识产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亲属权、配偶权等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也。
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可得见者,亲也。”
——孔子家语卷二
议题一:子不教父之过
——育小责任大
议题二:常回家看看
——敬老是义务
育小职责大

思考:结合材料及教材,谈谈生活中存在哪些亲属关系?
这些亲属关系反映了什么内容?应如何处理亲属关系?
一、育小职责大
1、生活中的亲属关系
父母关系、子女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
法律上表现为:权利义务关系
问:这些关系在法律上表现为什么关系?
对父母的要求:只生不养违法,只生养不教育违法,虐待子女更担责。
法律依据: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生而不养,养而不教,何以为家?
有人说,
家是黄昏湖边的搀扶,
家是灯下互相剪去丝丝白发,
家是一件旧风衣,风也是它,雨也是它。
也有人说,
家是倦鸟归来的巢,
家是小船避风的港。
家就是家,
家,是这个世间最温暖的地方。
但他却并不这么认为……
幸运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
律师表示:如买卖属实,其生父母及参与买卖者涉嫌拐卖儿童罪,可立案追责。刘学州15岁,属未成年人,其生父母对其具有抚养义务。但从刘学州披露的聊天记录、本人描述上看,其生父母未尽义务,其生父母的二次抛弃与其绝世有关。因此,亲生父母应对刘学州之死承担遗弃罪的刑责
谈一谈父母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议学情境一:
抚养义务:(三不得)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
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教育义务: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一、育小职责大
监护职责: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育小职责大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一、育小职责大
思考:假如父母离婚,还需要抚养教育子女吗?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争夺抚养权 不要抚养权 拒绝探视
思考:假如父母离婚,还需要抚养教育子女吗?
思考:假如父母死亡,由谁来监护?
【相关链接】关于监护的其他情况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这些近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等。
思考:假如父母死亡,由谁来监护?
一、育小职责大
一、育小职责大
注: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不成立。
《民法典》规定: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小飞属于未成年人,其父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负有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赔偿受害方医疗费。
一年级学生小飞在学校与同学小王打架,把同学小王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
思考: 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探究与分享:】
【看图思考】家长能不能干预孩子玩手机?为什么?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一、育小职责大
法律规定:
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知识拓展】
一、育小职责大
典例1 小军随改嫁的母亲到继父家生活。因家庭困难,继父让读初二的小军退学,外出打工贴补家用。小军继父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
①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②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③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④父母不得遗弃未成年子女,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③
D
【解析】从“初二”可判断小军为未成年人。“继父让小军从初二退学”表明父母未尽对子女的教育义务。父母有教育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要让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而继父母与受其抚养的继子女关系适用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②③正确。题意不是反映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问题,也不是遗弃未成年子女,①④不符合题意。
敬老是义务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老年人赡养案件。法官当庭判决女儿马某除了支付父亲一定的经济补偿费,还要在判决生效当月起,每两个月至少前往父亲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
思考:每两个月回家看望父母一次,你认为有必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常回家看看】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案例分析】
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二、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三十年前,家住房山的杨先生和李女士在他们的儿子小李(离婚后改跟母亲姓)不满两岁时离婚,法院将小李的抚养权判给李女士。从此,他们未再互相走动,父子俩形同陌路。
然而,三十年后,67岁的老杨(即杨先生)将儿子起诉至法院,要求小李对自己尽赡养义务,每月支付生活费、医药费,逢节日需前来看望。
小李说,接到起诉书时,开始觉得可笑,后来十分气愤。“为什么?你三十多年来,没任何联系,即使有联系,也没联系过我,你告我?你凭什么告我?你说有血缘关系,你根本对我没尽到义务,你现在反过来要我尽义务。虽然我不是读法律的,但是于情于理,我觉得不合适吧?”小李声音哽咽地说,从小到大,母亲带着自己风风雨雨走过来不容易,因为经济能力有限,不得不常向同学、街坊伸手借钱。
思考:此案中小李能不能因为父亲没有对自己尽父亲的义务,而不尽自己作为子女的义务呢?
以案说法1:
成年子女不能因为老人再婚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成年子女不能因为达成《老人分包赡养协议》也就是你养爸我养妈,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协议无效)
成年子女不能因为父亲或者母亲离婚,一方对自己没有尽父亲或者母亲的义务,他们的一些错误的做法给子女造成心灵上的伤害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成年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继承遗产是子女的权利,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必须履行。)
成年子女不能因老人没照顾孙子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成年子女不能因是养子女、继子女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我国宪法和婚姻法都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而且这种义务是无条件的。
案件判决:
我国宪法和婚姻法都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而且这种义务是无条件的。父母在抚养子女的过程中,他们的一些错误的做法是可能给子女造成心灵上的伤害。但即使父母有过错,也不能作为免除赡养义务的原因。赡养扶助不仅仅表现在物质上,也表现在精神上。小李还是要尽赡养扶助的义务。
可以签订成年意定监护
无儿无女的老人、失独老人,或者成年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很难修复,成年子女也只是应付对待或者干脆不积极履行赡养义务,这些老人以后老了生活不能自理了,他们的养老、手术签字、日常生活照料、死后财产的处理等问题怎么办?他们该如何养老?如何才能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思考:未成年子女需要监护,那么,老人需不需要别人的监护呢?
情景材料:
思考:什么是“意定监护”?有何意义?
一对年过70姓吴的老夫妇,身患多种疾病,唯一的女儿小红已出嫁。女儿对老夫妇非常不孝,很久都没来看老夫妇一眼,对老夫妇不闻不问。为解决养老、手术签字权、日常生活代理人、死后财产的处理问题,吴老夫妇到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选择由朋友担任自己的监护人,而不是由法定第一顺位监护人即女儿小红来监护。
二、敬老是义务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即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优点: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制度缺陷: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通俗地说,意定监护就是自己在意识清楚的时候,书面指定一个人,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分自己的财产、权利等。
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
意定监护制度
目的:
含义:
要求:
意义:
2月23日,江苏省委省政府“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组发布通报。
2022年1月31日,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董某民立案侦查。据董某民亲属和村民证人证言、勘验检查、司法鉴定、书证、铁链等物证以及董某民的供述,2017年以来,董某民在杨某侠发病时对其实施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有病不送医治疗等虐待行为。
2022年2月1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虐待罪对董某民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现实生活中存在哪些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以案说法1:
(1)失和表现:
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2)法律追责: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家庭失和现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敬老是义务
家庭暴力:是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向来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
虐待: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从身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遗弃:是指有义务扶(抚)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而拒绝扶(抚)养的行为。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公安机关有权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敬老是义务
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虐待 家庭暴力
区别 最基本特征:持续性和经常性 一次或短期的殴打、捆绑等行为可以构成家庭暴力,但不一定构成虐待
在表现方式上主要是进行肉体上的摧残或精神上的折磨 在表现方式上主要是肉体上的摧残
联系 两者都是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都给家庭成员造成伤害,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比较虐待与家庭暴力
【知识整合】比较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
抚养 赡养 扶养
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注意】“广义扶养”指一定范围内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没有身份、辈分之分,是抚养、扶养、赡养的统称。在民法典、刑法具体法律条文中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
【易错易混观点辨析】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抚养的义务,应履行对父母经济上抚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
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且虐待父母的子女,情节严重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
无赡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
意定监护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监护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作为意定监护人的自然人可以是意定被监护人的近亲属,也可以是与其关系密切的其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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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小结
第一节 家和万事兴
1、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下列行为符合父母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的是(  )
①父母限制未成年子女与其他同学交往 
②父母要求未成年子女不要随意到医院看望因传染病住院的同学 
③父母教育未成年子女不要与任何外人说话 
④父母要求未成年子女将春节红包交给他们保管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解析】选C。父母限制未成年子女与其他同学交往侵犯子女的合法权利,①错误;父母教育未成年子女不要与任何外人说话也是错误的,③不选。
C
B
4.78岁的庞某独居生活,基本生活费用来源于拾荒及领取低保金,无其他经济来源。庞某先后有两次婚姻,共生育6名子女,但子女以母亲再婚、未长期共同生活等为由不愿履行赡养义务。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庞某有权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其子女给付赡养费
②庞某子女的行为构成遗弃,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③庞某子女可以通过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免除赡养义务
④庞某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庞某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A. ①② B . ①④ c . 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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