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单元 会计法律制度 课件(共21张PPT)《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3版)》同步教学(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第1单元 会计法律制度 课件(共21张PPT)《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3版)》同步教学(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21张PPT)
会计法律制度
我们国家的会计法律制度都有哪些?
都有哪些法律制度是在规范我们会计工作的行为准则的呢?
我们会计工作的行为准则是怎么有法可依的呢?
会计法律制度
它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
一、概念
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于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会计法律制度
规范会计行为
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
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我国《会计法》的立法宗旨
一、概念
第一,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二,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意义
会计法律
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部门规章
地方性会计法规
三、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是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最高层级,既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简称《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简称《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法》是以处理会计事务的各种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会计事务是国家对各种社会组织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分析、检查的经济管理活动。
《会计法》
会计总则
会计核算
财务报告制度
会计制度
《会计法》
我国的《会计法》是在1985年1月21日制定,1993年进行第一次修正;1999年10月31日进行了修订。
我国现行的《会计法》是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的第二次修正;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的。
《注册会计师法》
《注册会计师法》,是为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见证和服务作用,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的法规。
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实行。
《注册会计师法》是规范注册会计师及其行业行为规范的最高准则,也是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
补充知识:修订与修正
修正提出的是修正案草案,审议机关的审议仅针对修正案草案本身,未作修改的部分不在审议范围内。
修订提出的则是全面的修订草案,审议机关的审议是对草案文本的全部内容进行的,而非仅仅针对修改内容。
(1)修改内容不一样
修正通常指的是对法律的部分条款进行的局部或个别修改。
修订则是对法律进行全面的修改,涉及到整体内容的改变。
(2)审议内容不一样
补充知识:修订与修正
修正公布的两种方式包括公布修改决定和公布法律修正案。
修订公布方式为直接公布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法律文本全文。
(3)表决内容不一样
修正通过后,表决通过的是修改某部法律的决定或修正案。
修订通过后,表决通过的是整个修订草案。
(4)公布方式不一样
(5)适用条件不一样
修订通常在法律的调整对象发生重大变化,人们的需求发生变化时进行,需要进行全面的修改。
修正适用于法律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条款基本适应需求的情况,通常是对一些细节或条款的修改。
(6)修改范围和内容不一样
修订可能涉及法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调整对象、重要制度以及框架结构和具体条文的大规模修改。
修正的修改范围相对较小,一般限于对现行法律的某些方面、部分甚至个别条款和词句的修改。
(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总会计师条例》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首先,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事业单位和义务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经批准也可以设置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条例》
其次,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最后,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
(三)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部门规章是指国家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财政部)以及其他相关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调整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监督制度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
我国会计部门规章包含有:
首先,会计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低于会计法律与会计行政法规。
其次,国务院其他部门根据其职权制定的会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也属于会计规章,但是必须报财政部审核或者备案。
注意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在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云南省会计条例》
《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注意
首先,地方性会计法规的效力是最低的。
其次,实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的本地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也可制定会计规范性法规。
最后,地方性会计法规不能同宪法,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相抵触。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