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个人所得税 课件(共21张PPT)《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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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个人所得税 课件(共21张PPT)《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21张PPT)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二节 主要税种
增值说
消费税
企业所得说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
概念
纳税义务
征收管理
税目和税率
应纳税额
的计算
(一)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注意】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纳税义务人
 居民个人:有住所、无住所但居住累计满183天;
 非居民个人:无住所又不居住、无住所居住累计不满183天。
1.居民个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无限纳税义务)
2.非居民个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限纳税义务)
【注意】与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的纳税义务进行区分。
(三)纳税义务
(四)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9项)及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税率
 
(1)综合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适用 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9项)及税率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注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
(四)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9项)及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9项)及税率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30000元的 5
2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
(五)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
年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许权使用费所得
-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
(1)子女教育支出
(2)继续教育支出
(3)大病医疗支出
(4)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支出
(5)赡养老人支出
其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 附:征求意见稿
(五)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征求意见稿:
(1)子女教育支出
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分别按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100%扣除。
(2)继续教育支出
学历教育:学历期间按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在取得证书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五)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3)大病医疗支出
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本人或者配偶使用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五)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五)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5)住房租金支出
本人或者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的租金支出定额扣除标准:分别按每年14400、12000、9600元扣除
注意: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支出不得同时享受
(6)赡养老人支出
赡养60岁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扣除标准:
独生子女:按照每年24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非独:与其兄弟姐妹分摊
2.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5.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五)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六)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1.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3.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4.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六)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5.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6.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六)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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