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7张PPT)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本章从经济和法律两个角度分别对“税”进行了阐述,实体法和程序法均有涉及。 本章重点为第二节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第三节的税收征管,需要考生准确理解税收与税法的相关原理,以便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视频\税收.mp4第二节 主要税种增值说消费税企业所得说个人所得税消费税消费税纳税人概念征税范围征收管理税目和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消费税(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在特定的征收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属于特别消费税)。 二、消费税(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1. 生产应税消费品2.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3. 进口应税消费品4. 批发、零售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征税环节一般应税消费品生产(进口)批发零售消费税不征税不征税金银首饰不征税不征税消费税卷烟消费税(复合)消费税不征税增值税各环节征收【多选题】根据现行税法,下列消费品的环节,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有( )。 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 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银首饰 C.批发环节销售的白酒 D.零售环节销售的白酒批发环节只有卷烟加征一道5%的消费税;零售环节征消费税的只有金银首饰。参考答案AB例题(三)消费税纳税人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注意】出口不交,受托加工不交。【多选题】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 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C.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生产、委托加工、进口为消费税的纳税人。选项D是代收代缴义务人。参考答案ABC例题(四)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1.消费税税目(15个)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多选题(2017)】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照“高档化妆品”税目计缴消费税的有 ( )。 A.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B.成套化妆品 C.高档修饰类化妆品 D.高档美容类化妆品参考答案ABCD例题(四)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①比例税率②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成品油 特殊:卷烟、白酒(复合计征)(四)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三种计税方法 计税公式1.从价定率计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2.从量定额计税(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3.复合计税(白酒、卷烟)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计税依据【多选题】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实行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的有( )。 A.烟丝 B.卷烟 C.白酒 D.药酒参考答案ABCD例题(五)消费税应纳税额1.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注意】不包括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单选题】某化妆品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月份生产销售了一批化妆品,不含税售价为100万元。消费税税率为30%。则该企业1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A.30 B.40C.50 D.60参考答案A例题(五)消费税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数量: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2.从量定额【单选题】某啤酒厂2014年8月份销售乙类啤酒400吨,每吨出厂价格2800元。8月该啤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元。(乙类啤酒定额税率220元/吨) A.88000 B.190400 C.100000 D.616000参考答案A例题(五)消费税应纳税额3.复合计征卷烟、白酒采用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复合计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例题·单选题】下列消费品中,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的是( )。 A.啤酒 B.白酒 C.酒糟 D.葡萄酒【单选题】某烟草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销售甲类卷烟1000标准条,取得销售收入(含增值税)90400元。该企业8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元。(已知甲类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003元/支,1标准条有200支;比例税率为56%) A.53016 B.44800 C.600 D.45400参考答案D例题(五)消费税应纳税额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 根据税法的规定,应税消费品若是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交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征税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例:烟丝--卷烟(五)消费税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进口消费品应于报关进口环节纳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在零售环节纳税。 2.纳税期限(与增值税相同) 3.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中央税)(五)消费税征收管理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在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五)消费税征收管理(2)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款;(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4)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注意】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The end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