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课件(共48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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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课件(共48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48张PPT)
温故知新
1、合同的含义、类型、订立原则、意义?
2、合同订立的过程(两个阶段)、怎样理解要约和承诺、有效合同的条件?
3、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不同(含义+特点+适用条件)、订立合同的要求?
4.什么是履行合同?履行合同要遵守什么原则?
5.履行合同的关键是什么?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哪些?
6.已生效的合同能变更、修改或解除吗?如何进行变更、修改或解除?
7.什么是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哪些违约行为可以免责?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权力行使 注意界限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民事权利有限制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第一单元知识体系
第一课:在生活中
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民事权利与义务
人身权利
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基本原则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物权
知识产权
合同订立
违约责任
定分止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保护创作——著作权
激励创新——专利权
点石成金——商标权
生活离不开合同
要约承诺订合同
立字有据更可靠
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一轮复习
本课关键句:假如法律不能为权利提供保护,无法对侵权人追究法律责任,那么法律的规定将只是一纸空文。法律应当针对侵权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也必须尊重他人的权利,不逾越权利的边界,更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地区 题号 情境素材 考查方式 考查知识 分值统计
2023年湖北 21 电梯间纠纷 主:(1)运用《法律与生活》《政治与法治》知识,评析甲乙丙的说法。 侵权责任 民法基本原则 全民守法 10分
2023年江苏 16 车辆租赁纠纷 主:如果你是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该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 合同效力 民事主体 侵权责任 10分
2023年1月浙江 27 著作权纠纷 选:组合选 诉讼 劳动关系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 3分
2023年北京 17 风筝技艺传承侵权 主: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中,法律规定著作权并对其加以限制的意义。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7分
2023年山东 19 邻里侵权 主:(1)〖释法〗调解员向谭某、张某和张某军分析了他们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请将分析内容补充完整。(2)〖化解〗整个调解过程中,除明晰具体法律关系外,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还应坚持什么原则才能真正化解矛盾。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相邻关系人民调解 相邻关系 民法基本原则 9分
课程标准 核心素养 考情预测
1.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 2.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1.政治认同:支持和拥护我国关于侵权责任与权利维护方面的各项法律政策
2.科学精神:明确侵权责任的不同类型与权力行使的界限,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3.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意识,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依法维护权利。
4.公共参与:提高社会公德素养,构建和谐邻里关系。
1.从命题内容上看,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过错责任、过错推定和无过错侵权责任;作品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形、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是重要考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课标·考情
一、本课知识体系构建:宏观把握(课前预习完成)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
权利界限
权力行使 注意界限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行为
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
的情理法
民事权利
有限制
妥善处理
相邻关系
法律依据
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一般规定
特殊规定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和要求
名誉权的界限
著作权的界限
实质、主要类型
处理原则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的意义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以案说法
探究:1.案件中谁是侵权人?谁要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不能通过“半个梨子”锁定侵权人,行人可以维权吗?
第四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3分钟的时间,阅读课本P32---38,找出相关内容并勾画出来。
1.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与诉讼时效?
2.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3.侵权责任的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自主学习
1.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
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注意】①侵权责任(侵犯民事权利)≠违约责任(不履行合同义务)
②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③既构成侵权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时,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如果严重需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
考点一: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 P32-1
惩罚性赔偿: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目的:通过对义务人施以惩罚,阻止其重复实施恶意行为,警示他人不要采取类似行为。
(1)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最常见)、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2)注意问题: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考点一: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行为 承担方式 适用范围
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正在进行或继续状态。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阻碍或者妨害时。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的,该财产仍存在。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
拓展提升: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及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
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排除妨碍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阳台上的花盆等
一般适用于财产所有权。
主要适应于财产损害的场合。
适应于损害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情形。
主要适应于损害人身权益的情形。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过错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
1.一般侵权责任P33末段
注意: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
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
过失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
如何认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生活中,有些案例,很难举证责任人是否有过错。比如:动物园的动物咬了人,动物园要承担责任吗?饲养员又如何判定责任?
又或者,你养的狗咬了人,但是又不是你咬的人,你要不要负责呢?……
思考:这样的案子怎么判呢?主人是否就不用承担责任了?
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高楼悬挂物坠落致人损害
除了一般侵权责任的认定,是否还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责任认定呢?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特殊侵权责任(难点) P34-1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如果自证成功,则不需承担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拓展:1、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2)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如何都是你的错)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定 (难点) P34-1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例如: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
温馨提示:
区分开动物伤人的两种情况: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或动物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动物园动物伤人的——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拓展:2、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比较项 特点 举例
过错 责任 一般过错 由受害人负责举证侵权人的过错 人格受辱、财产毁损等
我就来说说你错哪儿了,你这儿错了那儿错了哪哪儿错了…
过错推定 责任 由侵权人负责举证无过错 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使患者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你说你没错?你哪儿没错?证据在哪儿说明你没错?
无过错 责任 无过错 责任 不管侵权人是否具有过错,都须承担相应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别说了你,千错万错都是你的错,这锅你甩不掉了…
比较: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
无过错侵权: 我养的狗,我养的孩子,我的员工,我生产的产品,环境污染 ,建筑物倒塌。
过错推定:在有管理职责的某个区域(学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动物园/果树/建筑物(除了倒塌))、医疗机构的法定情形。
2、侵权行为的情理法----担责原则
类型 内涵 判定条件 举证责任 事例
一 般 情 形 过错 侵权责任
特 殊 情 形 过错推定 侵权责任
无过错 侵权责任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①客观上: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主观上: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
③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受害人
负举证责任
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
动物园的动物
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
致人损害的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举证
责任理解:
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无论如何都是你的错!
饲养的动物
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社会角度: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重点) P34末段
4.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注意】①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侵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②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
案例:13岁男孩小亚的父母离异,他常年跟随母亲在北京生活,父亲詹某在广西南宁生活。2020年,小亚将父亲告上法院,追讨10年的抚养费。詹某辩称小亚的追讨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并未认可,因为未成年人追讨抚养费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判决詹某支付66.5万元的抚养费给小亚。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补充)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其他情形
考点一: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易混易错辨析】
1.在民法规定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中,每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只可以单独适用。
【解析】民法规定的多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侵权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解析】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4.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不管能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都应当承担责任。
【解析】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5.行为人如果主观上不是故意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对点练习
1.(2023·海南)著作权是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作品,有可能构成侵权。下列属于侵犯著作权的是( )
①小董从网上下载了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
②某出版社无偿原文出版了近代学者梁启超的署名文集
③最新版的教辅用书匿名全文收录了当代作家莫某的一篇短文
④小郑的毕业论文未标出处使用了林某已发表文章的大段原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①:小董从网上下载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这符合作品的合理使用情形,未侵犯著作权,①不合题意。
②: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某出版社无偿原文出版近代学者梁启超(1873-1929年)的署名文集,没有侵犯著作权,②不合题意。
③:最新版的教辅用书匿名全文收录了当代作家莫某的一篇短文,“匿名全文收录”已经侵犯了著作权,③符合题意。
④: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小郑的毕业论文未标出处,属于侵犯著作权,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D
C
2、(2023·北京·统考高考真题)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2、(2023·山东·统考高考真题)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因此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己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D
3、(2023·海南·统考高考真题)小赵跑步时撞倒老张,两人关于责任承担产生争执。根据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①小赵主观上存在故意
②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③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④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4、(2022·海南·高考真题)张某饲养了一只宠物狗,拴在自家院内。小周(15周岁)路过时拿棍子戏逗,宠物狗受到惊吓挣脱绳子冲出院门,把路过的王爷爷撞倒在地,造成其左腿粉碎性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爷爷的生命权受到侵犯
②王爷爷的身体权受到侵犯
③王爷爷有权请求张某支付医疗费
④王爷爷有权请求小周父母支付医疗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5、(2022·北京·高考真题)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是对这一问题的积极回应。下面是该法的部分条文:
第69条第1款:“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第70条:“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条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B.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在民事上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均可适用第70条的规定
D.发生第70条规定情形的,该条规定的机构和组织有提起诉讼的职责
A
6、(2022·辽宁·高考真题)小曹在打印硕士毕业论文时遗落U盘,其同班同学小孙发现后,将U盘中小曹的搞怪视频上传到校内网论坛,引发学生围观,评论不乏挖苦调侃,导致小曹抑郁。学校知道后立即删除帖子并对小孙进行批评教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但未侵害其身体权
②小孙父母应对小孙侵权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③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
④若小曹向法院提起诉讼,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2023·浙江·统考高考真题)2023年2月1日,红星酒店向大华渔场订购鳜鱼200千克,单价100元/千克,要求1周内将鳜鱼送到红星酒店,大华渔场当日回复红星酒店:单价变更为103元/千克,分两批交货,第一批100千克鳜鱼,1周内送达酒店;第二批100千克鳜鱼,1周后2周内由酒店到大华渔场自行提取,因连日大雨,2月10日晚上,附近的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大华渔场,导致渔场内鳜鱼大量死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红星酒店与大华渔场之间是否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说明理由。
(2)大华渔场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针对鳜鱼死因,指出应由谁负责举证,并说明理由。
(3)指出向阳化工厂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
(1)指出红星酒店与大华渔场之间是否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说明理由。
(2)大华渔场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针对鳜鱼死因,指出应由谁负责举证,并说明理由。
(3)指出向阳化工厂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没有。大华渔场对红星酒店的回复做出了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而红星酒店未做出承诺回复,二者没有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采意给分,未写出承诺,但是有答出符合前文法理的材料即可)
参考答案:向阳化工厂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本案是由环境污染引发的侵权责任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于大华渔场缺乏化工的相关专业知识,处于弱势地位,向阳化工厂应承担举证责任。(采意给分,放宽要求,只要写出符合前文法理的材料即可)
参考答案:应当。环境污染责任遵循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泄,损害了大华渔场的利益,无论其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1.一般侵权责任(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2.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
无过错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小结
第四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3分钟的时间,阅读课本P32---38,找出相关内容并勾画出来。
4.民事权利有限制及其界限(名誉权的限制和著作权的限制)?
5.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实质和原则?
自主学习
一、民事权利的限制
1.权利的含义:
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2.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名誉权、著作权
考点二:行使权力 注意界限
3.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
(1)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2)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相关链接]
考点二:行使权力 注意界限
一、民事权利的限制
材料一:在作业中引用了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材料二: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材料三: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的手机上。
材料四:中学语文教科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思考:请你说说上述材料是否侵犯著作权 为什么?
拓展: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的几种常见特定情形
(1)合理使用的几种常见特定情形:
a.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b.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c.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d.为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2)法定许可使用几种常见情形:
a.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已发表的作品。
b.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
c.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或者播放已出版的录音制品。
d.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合法录制为录制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
注: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楼上厨房改厕所,与你有关吗?
2023年12月2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
此前,原告发现家里漏水,便上楼查看,不料竟发现本是厨房的面积变成了卫生间。这让李先生一家觉得难以接受,“我在楼上炒菜,他在上面上厕所,这事情放谁身上也忍不了”。因协商未果,李先生将楼上住户高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恢复房屋结构布局。
被告称,“房子是我买的,我有产权,我有权对房屋格局进行过改造”。
结合课本知识和材料,分析楼上业主对房屋格局进行过改造并将厨房改成厕所是否对楼下业主构成侵权?请你为解决邻里纠纷提出合理建议?
1、相邻关系
(1)含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实质: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知识拓展】
(1)相邻关系的客体一般不是不动产本身,而是由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引起的与相邻人有关的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
(2)所谓“相邻”,并不以不动产的直接相邻为限,只要他人不动产的使用对自己不动产的使用产生影响,或者说对本人不动产的使用影响到他人不动产使用的整个辐射面积和空间,都可称作“相邻”。如:一楼产生噪音,六楼被感知,仍可谓一楼与六楼相邻,可径直基于相邻关系行使相邻权。
①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②相邻通行关系;
③相邻不动产利用(土地、房屋、林木、地上的固定物)与管线安设关系;
④相邻通风、采光、日照关系 ;
⑤相邻有害物质排放关系等等。
(3)、主要类型:
(1)用水和排水关系 :上游土地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得自行改变水流的方向,也不得擅自堵截自然水流或者以其他方式使得水流干涸,从而确保下游土地权利人能够依照习惯用水方式获得相应之水流的利用。自然流至之水,低地所有人不得妨阻。因低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对于自然流至之水,有义务进行承受,而高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则有自然排水权。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人工排水,原则上无使用邻地的权利。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得设置屋檐或其他工作物,使雨水直注于相邻之不动产。
2、为什么要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必要性: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P37第一段)
(2)意义: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P38第一段)
3、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1)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具体要求: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小结: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含义 依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原因 ①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②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类型 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
要求 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③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1.(2023·湖北)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①: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因此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①说法正确。②不符合题意。
③: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排放噪音和热浪,因此侵害了乙的所有权,③说法正确。
④:甲虽然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但也侵犯了邻居乙的所有权,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因此甲违法,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A
D
2、(2021·浙江·统考高考真题)某小区业主吴亮与该小区宠物店老板赵勇因服务问题发生几次争执后,多次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指责赵勇,使用“欺骗客户”“装疯卖傻”“人格分裂”等言辞,并用赵勇的照片作配图。这对赵勇及宠物店经营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如果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有真实成分,则并无不当
②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侵犯了赵勇的名誉权
③吴亮使用照片作配图的行为侵犯了赵勇的隐私权
④赵勇有权要求吴亮在小区范围内消除给其带来的不良影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3、(2023·浙江·高考真题)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楼上邻居家小学生每晚8点跳绳半小时;学校未经许可将其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同学议论她爱出风头;妈妈怀疑她早恋,查看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动产权利,是正当的
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
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
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
4.(2023·江苏·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丁某(出租方)与15岁的赵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丁某自2022年8月25日17时起将车辆交付给赵某使用,至2022年8月26日17时收回。租金共计人民币550元。
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丁某认为,赵某损坏车辆造成损失,必须进行赔偿。赵某的父母认为,赵某所签合同没有经过父母同意或追认,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责任应该由丁某承担。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你是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该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
答:①承租人赵某在签订合同时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合同的行为未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和追认,原告丁某与被告赵某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
②被告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存在过错,但被告赵某系未成年人未取得驾驶证,丁某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未对其驾驶资格进行审查便将车辆向其交付,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综合考虑本案情况,被告赵某的过错程度较大。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对于原告丁某主张的损失赔偿,应由被告赵某的父母承担大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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