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课件(共54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课件(共54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54张PPT)
温故知新
1.设立财产制度的地位,意义。
2.什么是财产权、物权和所有权?物权分类、★物权保护原则?
3.所有权的分类、★取得方式? ★共有关系?★善意取得制度
4. ★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含义、分类?
5.知识产权的含义、★类型与★意义;
6.★著作权的含义、内容与法律保护、保护期限;
7.★专利权的含义、意义、取得方式、种类及保护期;
8.商标的含义、表现形式与意义;
9.★注册商标的含义、注册条件(允许、禁止)与法律规定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温故知新
名称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保护对象 作品 发明创造 商标
保护 法律 著作权法 专利法 商标法
授权 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商标局
手续 否 是 是
权利 分类 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使用权、处分权、禁止权、收益权
保护 期限 自然人:有生之年+去世后50年。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发表权:作品创造完成后50年 著作财产权:作品发表后50年 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10年和外观设计专利15年,均从申请日起算 有效期是10年,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权力行使 注意界限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民事权利有限制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第一单元知识体系
第一课:在生活中
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民事权利与义务
人身权利
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基本原则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物权
知识产权
合同订立
违约责任
定分止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保护创作——著作权
激励创新——专利权
点石成金——商标权
生活离不开合同
要约承诺订合同
立字有据更可靠
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一轮复习
一个关键(明确内容);两个阶段(要约承诺);
三个要件(能力真实合法);四个原则(全面诚信协作绿色);
五个担责方式(续、补、赔、付、定,违约金与定金条款2选1)
课程标准 高考真题及考点 考情预测
1.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 2.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 3.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 4.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2023年 海南高考 违约责任(选择题)
2023年 广东高考 违约责任(主观题)
2023年 浙江高考 合同的订立(主观题)
2023年 新课标 合同的履行(主观题)
2022年 河北高考 合同的订立(选择题)
2022年 天津高考 合同的效力(选择题)
2022年 海南高考 合同的订立(选择题)
2022年 辽宁高考 合同的订立与效力(选择题)
2022年 山东高考 合同的订立(选择题)
2022年 浙江高考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选择题、主观题)
1.从命题内容上看,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合同的效力、合同履行的原则、违约责任、法定免责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课标·考情
本课知识框架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一、合同
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1.含义 2.合同的实质 3.常见类型
4.合同成立的决定因素 5.订立原则
二、订立的过程
1.要约:含义、特点
2.承诺:含义、条件
三、合同的形式
1.口头合同
2.书面合同
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一、合同履行
1.合同履行的原则
2.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3.合同的变更
1.违约责任的实质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3.违约行为的免责:(尤其注意:法定免责)
二、违约责任和担责方式
注意合同的效力:
有效、无效、待定、可撤销(订立合同≠合同的生效)
以案说法
探究:1.平台页面显示的“到店支付”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2.邬女士与平台订立的协议属于有效合同吗?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3.2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3分钟的时间,阅读课本P22---31,找出相关内容并勾画出来。
1、合同的含义、类型、订立原则、意义?
2、合同订立的过程(两个阶段)、怎样理解要约和承诺、有效合同的条件?
3、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不同(含义+特点+适用条件)、订立合同的要求?
自主学习
一 、合同的相关知识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合同双方互为债权债务人)
1.合同的含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难点解读】
①“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②设立:是指使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
变更:是指使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化;
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③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实质是一种债券关系。享有合同权利的人称为权利人,负有合同义务的人称为义务人。
2.合同的类型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合同的实质:债权关系。在大部分合同中,当事人既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
3.订立合同的原则
自愿原则(最基本的原则);平等协商原则P24
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p23第二段
依法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
注意:⒈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要求将内心意愿表达于外。
⒉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行为(直接履行的行为)。(汇款、答应、表示购买、把车停在收费停车场、传真邮件订货、向自动贩卖机投币、签名或手印…都属于意思表示。) 3.意思表示不同于客套的情谊表达。
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P23名词点击)
4.订立合同的意义
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就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市场、资源、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5.合同的法律保障
①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②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
思考:是否所有的合同都是当事人双方约定好的?为什么?
年度工作概述
格式条款
(1)含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站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
(2)优点: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3)缺点: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还有可能出现霸王条款。
相关链接:
1.饭店:本店谢绝自带酒水,否则按××收取服务费。
2.超市:寄物柜免费使用,不负保管以及赔偿的责任。
“霸王条款”
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1.含义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指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过程。
2.订立的过程
内 容
订立合同的步骤
合同条款
要约
承诺
(提出条件)
(接受条件)
合同的订立
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1.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
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1)要约
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主体: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要求: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不能随意撤销或更改)
【知识拓展】要约的构成条件:
①必须是特定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并且指向特定的当事人。
②必须是订立合同的建议。
③内容必须明确,即包括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1、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
(1)要约阶段:
①要约的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注意: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要约的构成要件:
①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②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③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注意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举例
内容
对象
效力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超市标明商品的价格,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具体明确,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内容只是表达了愿意订立合同的意图,并不包含主要条款(含糊、不明确)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正宗的北京烤鸭,快来尝,快来买!”
“正宗的北京烤鸭,18元一只,快来尝,快来买!”
要约邀请
要约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1.拍卖
  (1)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应买人所作应买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拍卖人落槌(拍定)即同意与最后报价人成交的意思表示属于承诺。
  (2)应买人作出应买的意思表示后,在其他应买人报出更高价前维持其拘束力,应买一旦作出“不得撤销”。
2.商品陈列待售
  陈列商品明码实价且正在出售,属于要约(如自动售货机);陈列如果只起招徕顾客作用的,属于要约邀请(如街市叫卖)。
3.寄送商品价目表
  一般情况下,寄送商品价目表属于要约邀请;但如果价目表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并表达出愿意受其约束,则为要约。
4.广告
  一般情况下,广告属于要约邀请;但如果广告内容包括了使合同足以成立的主要条款,又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则属于要约。
注意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以下是王大妈到菜市场买菜的情景对话:
菜贩:新鲜蔬菜,快来瞧,快来买!
王大妈:芹菜多少钱一斤?
菜贩:芹菜4块钱一斤。
王大妈:太贵了,3块一斤行不行?
菜贩:最少也要3块8一斤!
王大妈:3块2一斤,我就买!
菜贩:3块5一斤,不能再少了!
王大妈:好吧,那给我来2斤。
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
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承诺
分析判断:要约、要约邀请、还是新要约、承诺?
1.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
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2)承诺
含义: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求:应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生效: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承诺的变更: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P25相关链接2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2022海南 合同订立与变更)16.符某与房主邢某签订了1年的书面租房合同。合同到期后,符某以手机短信向邢某表示,愿以原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内容续租3年,邢某当天以短信回复表示同意。一个月后,周边租金大涨,邢某欲解除续租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符某要求续租的短信属于要约邀请
②续租合同已经订立
③邢某表示同意续租的短信属于承诺
④续租合同应当解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详解】①:符某要求续租的短信内容具体明确,且是发给特定的人,指向明确,属于要约,不是要约邀请,①排除。②③:符某以手机短信向邢某表示,愿以原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内容续租3年,这是要约。邢某当天以短信回复表示同意,这是承诺。因此,续租合同已经订立,②③正确。④:续租合同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周边房租大涨,邢某也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续租合同不应当解除,否则构成违约,④错误。
C
1.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
2.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
3.甲年满9周岁,经过讨价还价,将自家手机卖给邻居乙。
4.为了扩大生产规模,甲公司与原材料供货商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5.甲公司以扣押人事档案相要挟,与吴某续签劳动合同。
6.甲以较低价格购买李某生产的盗版书籍,有书面合同。
7.甲与某网店签订了购买A型号小米手机的合同,收到货时发现手机被换成了B型号。
无效
无效
效力待定
有效
可撤销
无效
判断下列合同的法律效力
有效,合同是双方意思表达一致情况下签订的。网店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4、合同的效力
(1)有效合同:
有效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2)无效合同:
①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合同内容)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合同主体)
③补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
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注意】
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仍可能存在财产返还、赔偿责任、追缴财产等。
民法典还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否则无效。上述单位没有担保的主体资格。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为鼓励交易---从严认定)
03
5.立字有据更可靠
(1)合同的成立: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确立了合同。
(2)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
(3)不同形式合同的影响:
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6. 口头合同 P27二段
(1)含义:P27二段
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2)适用场合: P27二段
它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3)优点: P27二段
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4)缺点:P27相关链接
口头合同的问题在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7. 书面合同 P27末段
(1)含义:
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优点:
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3)适用条件
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 2023年8月15日,某学校向某工厂发邮件称“需课桌椅100套,200元一套,货到付款”,工厂看到邮件后当天传真给甲学校,表示“同意价格,款到发货”,学校马上汇款20 000元,次日工厂收到汇款。据此判断(  )
A. 工厂的传真是承诺 B. 学校的邮件是要约邀请
C. 学校的汇款是承诺 D. 2023年8月15日合同成立
C
解析:工厂的传真是新要约,因为发货方式变了,A错误。学校的汇款是承诺,C符合题意,B错误。学校马上汇款20000元,次日工厂收到汇款,故8月16日合同成立,D错误。
对点训练
1、(2022·河北·高考真题)某旅行社开展“集满38个赞,免费游港澳”活动。按要求集赞后,丁某获得免费贵宾券。在行程中,丁某多次被该旅行社带到自费景点并强制购买价格虚高的商品。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该旅行社集赞免费游的活动涉嫌虚假宣传
②该旅行社的强制消费行为侵犯了丁某的自主选择权
③旅行社“集满38个赞,免费游港澳”的意思表示属于承诺
④丁某要求旅行社赔偿需要证明旅行社行为有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B
2、(2022·山东·高考真题)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
③无论廖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
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022·海南·高考真题)符某与房主邢某签订了1年的书面租房合同。合同到期后,符某以手机短信向邢某表示,愿以原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内容续租3年,邢某当天以短信回复表示同意。一个月后,周边租金大涨,邢某欲解除续租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符某要求续租的短信属于要约邀请 ②续租合同已经订立
③邢某表示同意续租的短信属于承诺 ④续租合同应当解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4.(2022·辽宁·高考真题)“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微信记录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课程,小玲妈妈向兴趣班主张退费被拒,遂诉诸法院。本案中( )
①销售人员发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不作为合同内容
③合同自小玲签字时生效,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
④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课程,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③排除。
7、(2023·浙江·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3年2月1日,红星酒店向大华渔场订购鳜鱼200千克,单价100元/千克,要求1周内将鳜鱼送到红星酒店,大华渔场当日回复红星酒店:单价变更为103元/千克,分两批交货,第一批100千克鳜鱼,1周内送达酒店;第二批100千克鳜鱼,1周后2周内由酒店到大华渔场自行提取。因连日大雨,2月10日晚上,附近的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大华渔场,导致渔场内鳜鱼大量死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红星酒店与大华渔场之间是否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说明理由。(3分)
答:①没有。
②大华渔场对红星酒店的回复做出了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而红星酒店未做出承诺回复,二者没有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3.2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3分钟的时间,阅读课本P22---31,找出相关内容并勾画出来。
1.什么是履行合同?履行合同要遵守什么原则?
2.履行合同的关键是什么?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哪些?
3.已生效的合同能变更、修改或解除吗?如何进行变更、修改或解除?
4.什么是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哪些违约行为可以免责?
自主学习
登顶
攀登
整装待发
登山的过程
实现合同的过程
合同目标实现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签订
1、合同履行
(1)含义: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补充: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义务。
考点2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注意:
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依合同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不能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也不能只履行义务不享有权利。
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1、合同履行
(2)合同履行的原则
①全面履行原则(相关链接):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
②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③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如买二手房,协助过户)
④绿色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补充)
注意:全面履行和协作履行两个原则的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强调正确履行义务,后者强调向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明确合同内容
①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②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想一想:P28“探究与分享”中周某与李某的合同缺少交易价格,那么该合同能成立和生效吗?
名词解释:标的(客体)
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如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大多数是物,也有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如买卖合同的标的是物,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是行为。
(3)履行合同的关键
注:合同不能缺当事人、标的物、数量这三样(如:我要买一只烤鸭),否则合同不成立;缺了别的可以通过合同内容的填补来解决(刚出锅的、中等大小的等)。
特别提示:
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P29相关链接2)
一般条款≠必备条款
3、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原因
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
(2)要求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违约责任实质: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1.违约和违约责任: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违约责任和担责方式
提醒: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侵权行为的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并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只有在存在有效合同且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有违约行为 ;②有损害事实; ③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④无免责事由
3.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违约责任 表现
继续履行
赔偿损失
采取补救 措施
支付违约金
适用定金 罚则
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
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具有典型的补偿性。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P30【相关链接】
比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担保法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知识拓展】
违约金 定金 赔偿金 押金 保证金
依据 合同中违约金条款(不需预交)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 实际造成的损失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或第三方
条件 有违约事实 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定金等,没有约定定金的性质,不属于定金 违约造成实际损失
功能 惩罚性 惩罚性 约定责任 补偿性 质押担保 (优先受偿) 保证合同
履行
请求时 守约方不承担举证责任 给付方过错,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过错,双倍返还(定金罚则) 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合同履行结束退还
违约时,违约金与定金二者只能选一
★三金关系:定金、违约金、赔偿金
①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二者不能并用(因二者都有惩罚性),但守约方交付定金的有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本来就属于给付定金一方)
②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关系:不能并用
③定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关系:可以并用,但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总额。
④没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直接赔偿损失。
二、违约责任和担责方式
3、★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约定、法定免责)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特别提醒】
1.★法定免责之不可抗力
①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②免责≠免除义务≠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免责免的是什么责?——违约责任。而非合同本身约定的一方的合同义务。
比如:在买卖合同中不可抗力免责仅仅是指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而非供货责任,疫情过后,供货方依然有供货责任。
2.约定免责
约定免责不能违法,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约定免责: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不能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
▲法定免责: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
①原因:遭遇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三不”同时具备)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②范围:客观情况——自然事件(天灾)、社会事件(人祸);
③免责程度:
A.可以免责:但“可以≠应当”
B.可以全部或部分免责;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能免责;
C.免责是指免除违约责任,而非合同本身约定的合同义务,更不是解除合同。
④当事人的义务:
A.需要承担举证义务(不可抗力并不必然导致免责);
B.需要承担通知义务。
C.需要采取措施减轻损失。
知识拓展:约定免责与法定免责
注意:免责≠免除义务≠解除合同
辨识判断
1.小华在送货途中,突遇暴雨、引发山洪,导致延误送货。
2.某房产公司因夏季天气炎热延迟交房。
3.小明事急坐出租车去西城,双方约定,车价加倍且安全事故王某概不负责。
4.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而无法按时交货。
5.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该公司应当免除交货义务。
法定免责
可预见,不能免责
无效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
免责≠免除义务
以下情形属于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吗?
归纳提升:关于“合同履行”试题的答题方法
1.题型特点:
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各种合同的履行为背景,考查学生对合同履行原则、结果以及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认识,引导学生自觉树立契约精神,维系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
2.解题方法:
(1)界定材料涉及的合同是否有效。根据订立有效合同的要求,界定材料涉及的合同是否有效(或是否为可撤销合同)。
(2)判断合同履行过程是否存在违约行为。结合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诚信履行、协助履行),判断材料中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3)分析是否存在免责事由。是否符合约定免责或法定免责条件。
(4)分析违约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违约方违约事实,分析违约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1.(2023·山东高考真题,15)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速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已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⑧④
A
C
2.(2023·海南高考真题)某电脑商城做开学季促销宣传,预付200元订金即可享受本年度8月18日特惠活动。以现价8.8折购买某热销款电脑1台,小李当即预付了200元订金。活动当日,小李去该店选电脑时被告知因厂家产能不足,该款电脑暂时无货,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电脑商城应向小李支付违约金
②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
③小李无权要求电脑商城双倍返还订金
④厂家产能不足属于不可抗力,电脑商城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3、(2022·天津·高考真题)小军是一名17周岁的高中生,经常去刘某的游戏厅玩游戏。刘某邀请小军共同经营,欲将自己名下10%股份以2.5万元转让给小军,小军表示同意,与刘某签订了合同,并将父亲给他的2.5万元学费和生活费全部交付给了刘某。若该合同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其原因是
A.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
B.小军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C.小军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D.合同约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2021·浙江·统考高考真题)刘星在校门口找到一辆共享单车,扫码并点击确认了APP向其推送的费用标准和超区规则。他骑行至目的地,锁车时被提示“因该处为服务区外,故需收取调度费10元”。刘星付款后又将该车扫码骑回服务区内,但10元调度费并没有退给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刘星自行将车骑回服务区内,单车所属公司未作调度,应当退还调度费
②单车所属公司划定服务区的规定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③10元调度费属于双方事先约定的具有惩罚性质的违约金
④如果刘星主张返还调度费,必须证明双方存在骑回服务区内退还调度费的约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刘星自行将车骑回服务区内,但这不是双方的约定,单车所属公司不应当退还调度费,排除①。
单车所属公司划定服务区的规定违反了协作履行原则,要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排除②
5.(2020·浙江·统考高考真题)赵某向唐某购买了200万元的酒店装修材料,约定货款在六个月内付清,违约金为10%,定金20万元。三天后,赵某又以该酒店抵押,向某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为六个月,并办理抵押权登记。三个月后,因发生疫情,赵某的酒店依法停止营业,导致赵某到期无力偿还欠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因不可抗力应当免除赵某还款义务
B.唐某可不返还定金并要求赵某支付违约金
C.假如拍卖赵某的酒店,银行可优先受偿
D.不能免除赵某因履行迟延而承担的违约责任
C
定金和违约金是不能同时并用,而只能选择其一适用,B错误。
因发生疫情,赵某的酒店依法停止营业,导致赵某到期无力偿还欠款,这属于履行不能,而不是履行迟延,D排
6.(2022·浙江·高考真题)张某与李某签订合同,将其经营的丝绸门店转卖给李某。合同约定:李某需要在一年内按月分期付款向张某付清门店费用;李某将自家一件名贵古董交给张某予以质押。李某按照约定支付了一个月的款项后,又与他人签订丝绸门店(该门店与张某门店同街相望)购买合同。嗣后,李某不再按约向张某支付款项。张某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私下将名贵古董卖给了王某,王某当场取走该名贵古董。
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合同履行的原则角度,说明张某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合法性。
(2)指出本案中名贵古董所有权的最终归属,并说明理由。
答:根据本案事实,李某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因此,张某决定提前终止合同是合法的。
答:本案中名贵古董的最终所有权人为王某。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名贵古董属于动产,交付即取得所有权。王某应取得名贵古董的合法所有权。
7.(2023·广东·高考真题)2022年12月15日,甲方(××预制菜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商场)签订预制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00万元,交货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后因临近春节,预制菜价格上涨,2022年12月25日,甲方致电乙方要求提价,乙方不同意,甲方遂要求解除合同,乙方亦拒绝。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请分别说明理由。(8分)
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
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
答:①不应当受理。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的,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为前提。本案中,乙未提前与甲形成一致协议,单方面申请仲裁,因此仲裁委员会不应当受理;②不合法。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选择适应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因而乙不能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双倍返还定金。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