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66张PPT)经济法基础知识第八版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教材说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教材体例结构创新,更好适应财经类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需要,培养合格的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2.着眼基本知识、操作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培养。3.以“有用、实用、够用”为原则zhuy教材主要内容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本教材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法概述、相关法律知识、 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工业产 权法、市场管理法、票据法、劳动法、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等。zhuy第三章 企 业 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zhuy学习目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了解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特征、设立程序◆了解破产的概念、特征、破产程序、破产界限◆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及事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掌握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构成、事务执行以及入伙,退伙的相关规定zhuy学习重点: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个人独资企业2.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构成、事务执行以及入伙,退伙的相关规定zhuy学习难点: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及事务管理的相关规定;2.合伙企业的入伙,退伙的相关规定目录CONTENTS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第三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四节 企业破产法概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zhuy案例导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张某、李某、王某三人出资成立甲合伙企业。由于李某、王某其他事务较多,遂委托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张某走马上任后,凡事均未征求其他两名合伙人的意见,先是将合伙企业名称改为“乙贸易公司”,不久,又以乙贸易公司的名义为其同学孙某提供担保,接着,由于流动资金短缺,又将企业的两台电脑和一项专利权以合理价格转让,由于经营不善,开业不到半年便已资不抵债,只好高薪聘请他人出任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请问:(1)张某的上述做法有无错误 若有,说一一指出,并说明理曲。(2)张某对其他两名合伙人造成的损失,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为什么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学习新知:主要知识点: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特征、设立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及事务管理3.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特征、设立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救死扶伤,爱护病人,为病人着想,为患者治病要不分昼夜,一心赴救。(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特征:概念: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特征: 1.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这里的自然人仅指中国公民;2、投资人对企业事务有绝对控制和支配权;3.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企业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5.是非法人企业。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救死扶伤,爱护病人,为病人着想,为患者治病要不分昼夜,一心赴救。(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设立条件: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注意: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如国家公务员、警官、法官、检察官以及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救死扶伤,爱护病人,为病人着想,为患者治病要不分昼夜,一心赴救。(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设立程序:1 提出申请。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2.工商登记。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注: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及事务管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救死扶伤,爱护病人,为病人着想,为患者治病要不分昼夜,一心赴救。(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出资方式:◆ 投资人:指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以外的一切自然人。◆ 出资方式:投资人的个人财产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救死扶伤,爱护病人,为病人着想,为患者治病要不分昼夜,一心赴救。(2)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事务管理的方式。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注意: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救死扶伤,爱护病人,为病人着想,为患者治病要不分昼夜,一心赴救。(2)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事务管理的内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注 意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略;(2)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3)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4)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5)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6)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7)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8)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9)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3.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救死扶伤,爱护病人,为病人着想,为患者治病要不分昼夜,一心赴救。(1)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 财产所有权。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拒绝摊派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任何方式强制个人独资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对于违法强制提供财力、物力、人力的行为,个人独资企业有权拒绝。◆ 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各种权利。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救死扶伤,爱护病人,为病人着想,为患者治病要不分昼夜,一心赴救。(2)个人独资企业的义务1.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纳税。3.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4.个人独资企业招用职工的,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5.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救死扶伤,爱护病人推定形式和沉默形式推定形式和沉默形式,为病人着想,为患者治病要不分昼夜,一心赴救。下列人员可以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是( A )。A. 待业人员 B. 国家公务员C. 法官 D.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单选: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学习新知:主要知识点:1.合伙企业的概念与种类2.普通合伙企业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合伙企业的概念与种类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合伙企业的概念与特征特征:①合伙企业的成立以订立合伙协议为法律基础;。②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③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提示:其中,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概念: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并对合伙债务承担相应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2).合伙企业的种类合伙企业按照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2.普通合伙企业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概念: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需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柜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2).合伙企业的设立提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设立条件: (1)有2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2).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企业的工商登记:首先,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其次,企业登记机关审核,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提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3).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和处分。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非有合伙人退伙等法定事由,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提示:合伙企业的合伙财产具有共有财产的性质,对合伙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均应依据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志进行。◆财产的构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只能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3).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1)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2)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通知其他合伙人;(3)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全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3).合伙企业财产◆对合伙企业财产的出质。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4).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提示: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事务执行形式。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基本形式);委托1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权利受限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4).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权利:(1)合伙人平等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2)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3)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4)各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账簿和其他有关文件:(5)合伙人有提出异议和撤销委托执行事务权。义务:(1)合伙事务执行人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3)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4).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法律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合伙协议; 由合伙人协商决定;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提示: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 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5).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举例:合伙企业委派1名合伙人与某公司签订一项合同。合伙企业内部规定,该合伙人须将合同经全体合伙人审查同意后,方可签字。如果该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便签署了合同,则合伙企业应当受该合同的约束。 。◆对外代表权的效力。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在取得对外代表权后,可以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对外实施的法律行为对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虽然合伙企业通过内部协议对合伙人对外执行事务和代表合伙企业的行为加以限制,法律并不禁止,但法律却有规定,这种内部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5).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提示: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1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当然,合伙人实际支付的债务数额超过其依照既定比例所应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就超过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其不足的部分,由各合伙人按照合伙企业分担亏损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5).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思考:什么是抵消权?什么是代位行使?◆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合伙企业法》规定:(1)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对合伙企业主张抵消权;(2)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的权利:(3)合伙人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追索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收益和财产份额。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6)入伙与退伙提示: 新合伙人人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人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人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资格。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6)入伙与退伙提示:合伙人退伙以后,并不能解除其对于合伙企业既往债务的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退伙,含义: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从而丧失合伙人资格。原因:一是自愿退伙; 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包括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两种。二是法定退伙,是指合伙人因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而退伙,包括自然退伙和除名两种。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6)入伙与退伙举例:李某是A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车祸成为植物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将其转为有限合伙人。李某属于( )。 A.协议退伙 B.通知退伙 C.自然退伙 D.除名◆ 继承,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1.从法的产生和基本性质看, 3.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A.月亮 B.冰毒 C.战争 D.经济管理行为 4.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的是()。A.设立公司 B.禽流感 C.日出 D.订立合同 6法的基本属性为()。A.普遍性 B.规范性 C.阶级性 D.强制性 2、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经济法渊源中的法规的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C.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3.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A.月亮 B.冰毒 C.战争 D.经济管理行为 4.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的是()。A.设立公司 B.禽流感 C.日出 D.订立合同 6练习与实训单选: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A合伙企业。一年后,甲欠丁人民币5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丁可以用( C )方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A.代位行使甲在A合伙企业的权利B.自行接管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C.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D.直接变卖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三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学习新知:主要知识点: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特征、设立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组织形式、财务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特征、设立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与特征特征:①中外合营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②必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③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④合营企业是中国法人。概念:简称“合营企业”,是指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注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有损中国主权的;违反中国法律的;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造成环境污染的;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明显不公平,损害合营一方权益的。◆设立条件:申请设立的合营企业应注重经济效益,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要求:1.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科学管理方法,能增加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节约能源和材料。2.有利于技术改造,能做到投资少、见效快、收益大。3.能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4.能培训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注意:合营企业领取批准证书后,应在1个月内凭此批准证书向合营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此执照签发日期即为合营企业成立日期。◆设立程序:1.提出申请2.审查批准。 ( 3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3.登记注册。◆审批机关: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组织形式、财务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提示:合营企业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对外国合投资比例的上限未作规定。◆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注意: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注册资本: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企业借款。合营各方的出资额之和达不到投资总额,可以以合营企业的名义进行借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注意:外国合营者以货币出资时,只能以外币缴付出资,不能以人民币缴付出资。中国合营者的出资方式,可以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出资期限。合营各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额。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注意:董事会的人数由合营各方协商,不得少于3人。董事的任期为4经合营者继续委托可以连任。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 的增加、减少:(4)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 1、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2.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财务与会计管理注意:合营企业的下列文件、证件、报表,应当经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方为有效:1.合营各方的出资证明书(以物料、场地使用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应当包括合营各方签字同意的财产估价清单及其协议文件):2合营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3合营企业清算的会计报表。◆财会制度。◆总会计师和审计师◆记账本位币合营企业原则上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经合营各方商定,也可以采用某一种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利润分配◆有关文件、证件和报表的验证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第四节 企业破产法概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学习新知:主要知识点:1.破产的概述2.破产的申请、受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破产的概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破产的概念与特征特征:①破产程序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为前提。②破产程序的宗旨是使大多数债权人获得公平清偿。③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财产与法律关系的全面清算和最后执行。概念:是指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偿能力的情况下,由法院主持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2).破产界限注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有三层含义:(1)不能清偿的是到期债务;(2)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即不能以信用、财产、 能力等任何方式清偿债务:(3)债务人对全部或者主要债务长期连续不能偿还。概念:也称“破产原因”,是指企业法人不能请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能力清偿能力的、依法进行破产宣告的法定事由。法定破产界限,实质上就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2.破产的申请、受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破产的申请、管辖注意: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是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申请人:债务人;债权人;企业法人破产案件的管辖:破产申请应以书面的形式向对破产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1).破产的受理注意: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员法院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对通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5)放弃债权购。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并自裁定受理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破产申请受理的程序: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学以致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 D )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A.5 B.7 C.15 D.25 ?第三章谢谢观看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