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课件(共23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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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课件(共23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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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3张PPT)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力界限
“无救济则无权利”
以法律救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第四课 第一框
1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结合“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回答下列问题:
1.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欠债者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2.小王的遭遇给我们什么启示?
小李是小王的直属上司,8年前向小王借款30万元,6年前借款期满却仍欠20万元,小王碍于工作关系,迟迟未讨要。今年年初,小李辞职离开公司,小王将小李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小李立即归还自己的借款本金20万元,并支付相关逾期利息。庭审中,小李辩称,依照借条载明的时间显示,诉讼时效早已过期。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实在其自认的几个月还款期限届满后的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内向被告主张过权利,被告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故依据法律规定,原告要求被告给付欠款20万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1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既构成侵权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时,
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注意:侵权责任(侵犯权利)≠违约责任(合同履行)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惩罚性赔偿:
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1)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2)注意问题:
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注意: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如甲整天造谣乙是坏人,乙可以要求甲闭嘴(停止造谣),停止对自己的侵害。
考法注意及解读
(2)排除妨碍:如甲将自己的车放到乙家车库,阻碍了乙,乙可以要求其排除妨碍,将车开走。
考法注意及解读
(3)消除危险:邻居的树伸到自家院墙,眼看就倒了,可以要求其将树砍了消除危险。
考法注意及解读
(4)返还财产:如捡了别人手机,别人可以要求返还。
考法注意及解读
(5)恢复原状:如手机被别人弄坏可以要求其修好、恢复原状。
考法注意及解读
(6)赔偿损失:手机被别人弄坏修不好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考法注意及解读
(7)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如在外造谣、诋毁他人,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如登报或者微博发布置顶消息致歉,让别人知道,要消除坏的影响,恢复名誉。
考法注意及解读
特别提醒
①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对财产权的侵害救济以及损害环境需恢复原状。
②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仅适用民法典规定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遭受侵害的情形。
③赔礼道歉,主要适用于人身权或财产权受侵害的情形。由侵权行为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受害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
姚某旅游途中,前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只翡翠手镯,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唐某报价18万元(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姚某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不慎将手镯摔断。关于姚某的赔偿责任,唐某的下列诉求合理的是( )
A.要求姚某承担违约责任
B.要求姚某恢复原状
C.要求姚某赔偿唐某9万元损失
D.要求姚某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
侵权责任
没有可能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违背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
C
姚某未与商家形成买卖合同,因此不存在违约;她不慎摔断了手镯,侵害了商家的财产权,理应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1184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3.诉讼时效
①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注意】
①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被侵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②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
13岁男孩小亚的父母离异,他常年跟随母亲在北京生活,父亲詹某在广西南宁生活。2020年,23岁的小亚将父亲告上法院,追讨10年的抚养费。詹某辩称小亚的追讨已超过了诉讼时效。
法院并未认可,判决詹某支付66.5万元的抚养费给小亚。
案例分析:
《民法典》
196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995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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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以案说法
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 吴某的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结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说一说法院这样判决的理由是什么?
判决要点:
(1)损害事实:
(2)主观过错:
(3)因果关系:
方某猝死(生命权丧失)
吴某没有侵权的故意或过失,劝阻行为理性平和,未超必要限度。
劝阻行为与猝死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责任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注意: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不能自证清白就是你的错。
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如果自证成功,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2.特殊侵权责任
无/限制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动物园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
堆放人
行为人
所有人、管理人
施工人
医疗机构
所有人、管理人
过错推定:在有管理职责的某个区域(学校/医院/餐馆/幼儿园/动物园/果树),先推定你有错,同时给你自证清白的机会,你自己举证,不是受害者举证。
(2)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定
例如: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
区分:
动物伤人的两种情况: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或动物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动物园动物伤人的——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知识拓展】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条链接】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适用无过错侵权原则);
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法条链接】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两百五十条
无过错侵权(最严格的责任):我养的动物,我养的孩子,我的工人,我生产的产品,我的车,环境污染------
【知识整合】全面理解侵权责任
老王在小区遛狗
情境1:宠物狗突然发怒,把旁边玩耍的小明咬伤了。
---饲养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明找老王赔偿。
情境2:李某上去挑逗宠物狗,结果把宠物狗惹怒,宠物狗挣脱狗绳,把李某咬伤了。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李某故意挑逗狗导致被咬,狗主人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情境3:李某上去挑逗宠物狗,结果把宠物狗惹怒,宠物狗挣脱狗绳,把旁边玩耍的小明咬伤了。
李某故意挑逗狗导致小明被咬,小明可以向李某请求赔偿,也可以向老王请求赔偿。老王赔偿后,有权向李某追偿。
你认为在这三个案例中谁应该对"狗咬人"事件负责,被侵权人可以找谁进行赔偿?
对点训练
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后猛扬后蹄,路边停着的一辆小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2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
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为什么?
提示:①老李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应当由老李和斗牛犬的主人共同承担。
②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在本案中老李饲养的驴因受惊将小车踢了一个大坑,老李作为驴的饲养人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③法律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犯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责。案件中老李的驴是因为被旁边商店老板的斗牛犬咬伤后才踢坏小车所致,商店老板作为斗牛犬的饲养人,应当承担第三人的赔偿责任。
老李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本案中,老李的驴受惊是因为被斗牛犬咬伤所致,不论驴与斗牛犬的主人有无过错,都构成了共同侵权。饲养的动物致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承担责任,故老李与商店老板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还应考虑小汽车的停放是否存在过错,是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存在这些情节,可据此减轻老李的责任。
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③ 社会角度: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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