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命令的启动、重复和终止 课件(共13张PPT)-《建筑CAD》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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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命令的启动、重复和终止 课件(共13张PPT)-《建筑CAD》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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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AutoCAD 2014基础知识
CAD是计算机辅助设计(Computer-Aided Design)的简称,AutoCAD是Autodesk公司于1982年开发的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用于二维绘图、基本三维设计等。
本章以AutoCAD 2014中文版为例,介绍AutoCAD的启动、工作界面、基本操作、对象选择方法、AutoCAD常用快捷键和功能键等内容。
1.1 AutoCAD 2014的启动
1.3 AutoCAD 2014文件操作
1.2 AutoCAD 2014工作界面
1.4 AutoCAD 2014基本操作
第1章 AutoCAD 2014基础知识
1.5 命令的启动、重复和终止
1.6 对象的选择和删除
1.7 放弃或重新
1.8 视图的缩放和平移
1.9 坐标知识
1.10 辅助绘图工具
1.5 命令的启动、重复和终止
1.5.1 AutoCAD命令的启动
下面以绘制圆为例介绍命令的启动方法。
① 单击工具栏上的图标启动命令,这是最常用的一种方法,绘制圆时,单击“绘图“工具栏的图标 ,即可启动绘制圆命令。
② 通过下拉菜单启动命令。选择菜单栏中的“绘图”/“圆”命令来启动绘制圆命令。
③ 在命令行输入命令别名或命令全名来启动命令。在命令行中输入“c”后按Enter键或空格键,即可绘制圆。
1.5 命令的启动、重复和终止
1.5.2 AutoCAD命令的重复和终止
1.命令重复的方法
① 在命令行为空的状态下,按空格键或Enter键会自动重复执行刚刚使用过的命令。例如,刚才执行过绘制圆的命令,按空格键则会重复执行该命令。
② 把光标放置在绘制图域内,单击鼠标右键,弹出的快捷菜单,选择“重复Circle”命令即可。
2.命令的终止
可以直接按Esc键终止命令。
1.5 命令的启动、重复和终止
1.5.1 AutoCAD命令的启动
下面以绘制圆为例介绍命令的启动方法。
① 单击工具栏上的图标启动命令,这是最常用的一种方法,绘制圆时,单击“绘图“工具栏的图标 ,即可启动绘制圆命令。
② 通过下拉菜单启动命令。选择菜单栏中的“绘图”/“圆”命令来启动绘制圆命令。
③ 在命令行输入命令别名或命令全名来启动命令。在命令行中输入“c”后按Enter键或空格键,即可绘制圆。
1.6 对象的选择和删除
1.6.1 对象的选择
对象的选择,顾名思义就是如何选择对象,在AutoCAD中,正确、快捷地选择目标是进行图形编辑的基础,只要行进图形编辑,用户就必须准确无误地通知AutoCAD,将要对图形中的哪些对象或实体进行操作。
用户选择对象后,该对象将呈高亮显示,即组成对象的边界轮廓线由原先实线变成虚线,和那些未被选中的对象区分开来。
1.6 对象的选择和删除
5种常用的选择对象方式
1.用拾取框选 择单个对象(点选)
2.窗口选择(Window)
3.交叉选择(Crossing)
4.栏选(Fence)
5.全选(All)
1.6 对象的选择和删除
1.用拾取框选择单个对象(点选)
在出现“选择对象:”提示下,十字光标被一个小正方形框所取代,并出现在光标所在的当前位置处,在AutoCAD中,这个小正方形框被称为拾取框。将拾取框移至待编辑的目标上,单击鼠标左键,即可选中目标,此时被选中的目标呈高亮显示,如图1-24所示。
图1-24
1.6 对象的选择和删除
2.窗口选择(Window)
在出现“选择对象:”提示下,单击鼠标左键,选择第一对角点,从左向右移动鼠标至恰当位置,再单击鼠标左键,即可看到绘图区内出现一个实线的矩形框线,称之为窗口选择(Window)。如图1-25所示,只有全部被包含在该选择框线以内的对象被选中,窗口框线以外的对象以及与窗口框线相交的对象不能被选中。
图1-25 窗口选择
图1-25 窗口选择
图1-25 窗口选择
如图1-25
1.6 对象的选择和删除
3.交叉选择(Crossing)
在出现“选择对象:”提示下,单击鼠标左键,选择第一对角点,从右向左移动鼠标至恰当位置,再单击鼠标左键,即可看到绘图区内出现一个呈虚线的矩形,称之为交叉方式。如图1-26所示,交叉选择对包含在该选择框线以内的对象以及与窗口框线相交的对象能被选中,窗口框线以外的对象不能被选中。
图1-26
1.6 对象的选择和删除
4.栏选(Fence)
在出现“选择对象:”提示下:输入f,在绘图区内指定一条栅栏线,栅栏线可以由多条直线组成,折线可以不闭合,凡与栅栏线相交的对象被选中,如图1-27所示。
图1-27
1.6 对象的选择和删除
5.全选(All)
当用户执行编辑命令后,在出现“选择对象:”提示下,直接输入命令all(或按CTRL+A组合键),可以把屏幕内的全部对象选中,包括图层中关闭的对象都可以选中,这点区别于前面的几种选择方法,点选、窗选、交叉选都不能选中隐藏的对象。
在选择多个对象时,用户如果错误地选择了某个对象,要取消该对象的选择状态,可以在按住Shift键的同时,用鼠标左键单击该对象即可取消选择。
1.6 对象的选择和删除
删除是绘图工作中最常用的操作之一。删除对象的命令执行方法有以下3种。
① 执行下拉菜单命令:“修改”/“删除”。
② 单击工具按钮:“修改”/ 。
③ 命令行:e。
删除命令的操作分为两步:执行命令、选择对象。执行步骤的顺序不同,操作过程也有所区别。
(1)先执行命令后选择对象的方式。用户选择对象后,被选对象并不立即删除。只有当按空格键或Enter键结束命令后,被选对象才被删除。
(2)先选择对象后执行命令方式。本方式一旦执行命令,删除命令就立即执行,而不会出现任何提示。
用户选择对象后,按键盘上的Del键,也可实现删除对象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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