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认识调解与仲裁(共29张ppt)-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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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认识调解与仲裁(共29张ppt)-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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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9张PPT)
知识回顾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因
(必要性+法律依据+意义)
2.如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法律+经营者+消费者)★★★
3.消费者维权途径★★
4.为什么要依法纳税
5.税收的种类?适用范围?★★★








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请求调解组织调解
通过仲裁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通过诉讼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与用人单位协商和解
请求调解组织调解
通过仲裁解决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
通过诉讼解决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
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复习:劳动者、消费者维权的途径
生活中出现的其他一些纠纷,比如借钱不还、违约侵权、邻里打架等等,又该怎么去解决呢?
9.1 认识调解与仲裁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预习提纲
1、生活中有哪些纠纷解决方式?
2、什么是调解?调解有哪些类型?
3、仲裁有哪些类型?比较常见的是哪种类型?
4、什么是商事仲裁
5、日常生活中不能仲裁的纠纷有哪些?
6、关于仲裁的制度规定是什么?
7、仲裁有什么特点?
思考:案例中的哪种纠纷解决方式更好 为什么?还有哪些途径?
各退一步,以和为贵!
小冯租住小贾房屋期间,双方因破裂水管的维修、赔偿问题发生争执,互不相让。小冯欲根据租房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贾修好水管、支付维修费用并赔偿因水管破裂而造成的财产损失。邻居王大妈觉得为这点小事就去诉讼耗时费力,便耐心开导说服二人,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协议约定由小贾在三天内请人修好水管并支付维修费用,小冯则不再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调解的方式最好:便捷、快速、高效
①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②也可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本实例就是通过调解方式来解决纠纷的。③诉讼方式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情境探究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1、多元解决纠纷的方式
(1)多元方式
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没有第三方介入、充分自主、适宜于秘密性较强、争议标的金额不大或对抗程度不高的纠纷)
②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2)优先选择:
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P83相关链接:
(3)在线矛盾多元化化解平台: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开始建设在线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充分发挥其在线咨询、评估、调解、仲裁的功能,为纠纷主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原因:省时、省力、省钱
2、调解的含义和类型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2)调解的类型 (背诵点1)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仲裁调解
诉讼调解
诉讼外调解
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国家行政机关
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
(1)调解的含义:
纠纷解决依据:
风俗、习惯、道德、伦理、法律
3、人民调解(伟大的“东方经验”)
(体现了“和为贵”、“息讼止争”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1)组织:
(2)性质:
(3)原则:
(4)效力:
①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②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书面调解协议与口头调解协议均具备法律约束力
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本质是基层群众自治。
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1、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国内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与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诉讼相互对应。
2、适用的民间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侵犯名誉权纠纷、合伙经营纠纷、宅基地纠纷等。
3、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群众性组织,其本质是让人民群众组织起来,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形式。
【想一想】人民调解就是当“和事佬”“和稀泥”,这种观点对吗?
“枫桥经验”是人民调解方式的典型代表,它追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在新时代“枫桥经验”得到新发展,形成了党领导下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和方法。
作用: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保障发展。
相关链接:人民调解的典型 ——“枫桥经验”
知识拓展: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
行政调解
含义:行政调解又称为“政府调解”,是由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调解。主要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中的纠纷。
仲裁调解
含义: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庭(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仲裁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
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已经进入仲裁程序的民商事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
注意:仲裁调解(调解书) ≠ 仲裁(裁决书)
诉讼调解
含义:诉讼调解也称法院调解、司法调解,是由人民法院进行的调解。
适用范围:主要适合于诉讼过程中的民事纠纷和特定行政争议。
调解的优点:
适用范围广泛、介入主体多元、程序灵活简单、当事人参与程度高且自主表达充分。
调解的缺点:
调解结果的强制力相对较低
调解
种类 再分 主持者 适用范围 效力
诉讼
调解
诉讼
外调
解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仲裁调解
人民法院
人民调解委员会
国家行政机关
仲裁机构
民事纠纷、行政赔偿、补偿、行政争议
民间纠纷
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②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
商事纠纷、劳动纠纷
特别提示:1.仲裁机构既可以调解,也可以仲裁!2.有约束力不代表有强制执行力。
比较各种形式的调解
人民调解制度指的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下列对该制度的认识正确的是()
①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②人民调解已经成为化解矛盾、解决纷争的主要方式
③人民调解有助于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防线
④人民调解不利于形成全社会学法、信法、用法的氛围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当堂检测
B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1、仲裁的种类
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
2、商事仲裁
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注意:仲裁是通过非司法机构的第三方进行居中裁决定分止争的活动。
地位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思考:是不是所有的纠纷都适用仲裁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背诵点3)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探究与分享:以下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案例1:小何因所购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纠纷。
案例2:小郭和小慧在离婚过程中因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发生争执。
案例3:某企业因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与行政机关发生争议。
提示:
案例1: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此纠纷属于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的发生的合同纠纷(经济纠纷)。
案例2: 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此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案例3: 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此争议属于不平等主体间的行政纠纷,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办)。
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它独立于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但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司法认可。(仲裁协会则是为仲裁委员会提供服务和支持的自律性组织。)
知识拓展:仲裁的机构
3、商事仲裁的基本制度 (原则)
① 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 申请仲裁有前提: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 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注意:
1、仲裁协议通常出现在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中,并应当载明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等信息。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仲裁不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3、劳动争议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书面协议、自愿订立、申请仲裁
4、商事仲裁的特点
诉讼和仲裁是两条平行渠道,选择了仲裁就等于放弃了诉讼,当事人任何一方即使对结果不满意也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具有自愿性、灵活性、保密性(不公开)、便捷性、经济性。
①自愿性: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②灵活性:仲裁程序比较灵活。
③保密性: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
④便捷性: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⑤经济性:体现在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等方面。
仲裁机构不是政府机构,实行一裁终局,与诉讼两审终审制相比,有利于缩短纠纷解决时间、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有效仲裁协议的条件:
1、约定仲裁事项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2、订立协议的当事人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不能胁迫对方订立仲裁协议
另外,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知识拓展】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适用范围 解决的是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 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
与诉讼的关系 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诉讼不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法院诉讼
申请 申请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需要双方都同意) 当事人双方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不需双方都同意)
效力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并非终局(有限的终局裁决),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知识拓展:上市仲裁VS劳动争议仲裁
知识拓展:仲裁与诉讼有什么不同?
商事仲裁 诉讼
约束力不同 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书生效时,发生法律效力
组成方式 仲裁可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 法院诉讼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
审理不同 仲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 除特殊情形外,诉讼实行公开审理
制度不同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法院起诉。 法院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
认识调解与仲裁
以和为贵选调解
便捷经济选仲裁
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
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类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
人民调解
类型: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含义:平等主体、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原则:或裁或审、仲裁有前提、 一裁终局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
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
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性质:本质是基层群众自治
效力:有法律效力(法院确认有强制执行力)
伟大的
“东方经验”
不适用:
商事仲裁
基本制度
课堂小结
课堂巩固
1、(2023·北京·统考高考真题)“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当发生纠纷时,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
C
2、(2023·浙江·统考高考真题)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3、(2022·山东·统考高考真题)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
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4.(2023年6月 浙江,26,3分 )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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