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国家监察机关 课件(18张PPT)-2023-2024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6.4 国家监察机关 课件(18张PPT)-2023-2024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资源简介

(共18张PPT)
6.4 国家监察机关
第六课 我国国家机构
第三单元 人民当家做主
1、知道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产生、构成。
2、知道监察委员会行使职权的特点;监察机关的职责。(重点)
3、理解国家监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难点)
学习目标
导入新课
什么是监察机关?(性质)
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职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一、行使监察权的机关
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性质
对象
职权
1.监察委员会的性质、组成和监察对象?
注意:监察机关不是司法机关,不是行政机关。
(1)性质:
依照法律规定,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
公权力 是国家权力或公共权力的总称,是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主体基于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对公共事务管理行使的强制性支配力量。公职人员在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行使公共权力、履行公共职责等。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公职人员,关键看他是不是行使公权力、履行公务,而不是看他是否有公职。
国家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
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方各级
监察委员会
领导
自治州、市
县、自治县、市辖区
领导
领导
最高监察机关
①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②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③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2)监察委员会的组成:
依照法律,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
包括?
司法公职人员
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公权力 是国家权力或公共权力的总称,是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主体基于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对公共事务管理行使的强制性支配力量。公职人员在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行使公共权力、履行公共职责等。
(3)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对象 探究与分享
权利:法律概念,指法律赋予人们的权利(利益)
权力:政治概念,用于国家机关及国家公职人员,具有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和支配力量
刘金国
2023年3月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其中一项议程是,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监察委员会
思考:国家监察委员会与全国人大是什么关系?
选举产生
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国家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
国家监察委员会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上级
下级
领导
最高监察机关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负责、受监督
省、自治区、直辖市
自治州、市
县、自治县、市辖区
国家权力机关
产生
负责、受监督
全国人大
地方各级人大
产生
负责、受监督
产生
负责、受监督
2.国家监察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是什么关系?
①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②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③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同时还对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受它监督。
3.监察委员会如何行使监察权?
①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独立行使)
②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互相配合)
③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予以协助)
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监督
01
调查
02
处置
03
4.监察机关的职责。
地位:监督是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责。
01
法律依据:依照宪法、监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02
监督职责的目的(意义、作用):监督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行为,确保权力不被滥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03
(1)监督职责
(2)调查职责
对象: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地位: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是监察委员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作用:对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调查,能有效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减少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持公权力行使的廉洁性。
(3)处置职责
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01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
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02
03
04
05
监察机关的职责
行使监察权的机关
监督职责
处置职责
调查职责
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监察委员会)
性质、监察对象
构成
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
1、依照法律规定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下列人员不属于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对象的是( )
A.某国企总经理
B.快递小哥
C.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D.某村村长
B
2、古语有云:“在其位,不谋其职,在其职不尽其责,此乃世间人祸之根源也。”监察机关干部,唯有准确把握新时代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才能不负宪法赋予的光荣使命,我国新设立的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责是( )
A.监督职责 B.审查职责
C.处置职责 D.调查职责
A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