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会计监督 课件(共34张PPT)-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版)》同步教学(人邮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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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4张PPT)
1.4会计监督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单】我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 )
A、会计机构
B、会计人员
C、单位负责人
D、审计人员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AB
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
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而不是会计工作本身,这不同于政府监督。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
(1)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各单位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对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3)进行财产清查。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这是内部审计控制的基本要求。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4.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内容
(1)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
(2)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有权对单位内部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5.企业内部控制
(1)企业内部控制的概念和目标。
(2)企业内部控制的原则。
(3)企业内部控制的要素。
(4)企业内部控制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6.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
(2)行政事业单位的风险评估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判】某企业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决定将财产保管由从事总账会计工作的人员兼管。( )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7.内部审计
(1)内部审计的概念
(2)内部审计的内容
① 财务审计
② 经营审计
③ 经济责任审计
④ 管理审计
⑤ 风险管理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1.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概念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政府相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部门的职责权限对单位的会计行为、会计资料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是一种外部监督。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点。
会计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单】下列各项中,有权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并依法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是( )
A、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B、县级以上税务部门
C、县级以上审计部门
D、县级以上人民银行
会计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A
2.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主体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也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会计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3.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和范围
(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对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
会计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单】
我国对各单位遵守会计法律制度的情况应实行( )。
A、全面检查
B、重点检查
C、专项检查
D、定期抽查
会计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A
4.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注意事项
(1)依法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行监督检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各单位也必须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3)对各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时,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与被监督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支持。
会计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1.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概念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受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
会计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2.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主体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主体。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构成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主体。
会计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3.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1)依法承办下列审计业务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2)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会计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4.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相关问题
(1)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会计资料;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业务所出示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
(3)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必须接受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中文工作底稿以及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逃避检查,不得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
(4)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违法会计行为都有权检举,收到检举的部门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
会计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判】
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具有工作上的一致性。( )
会计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5.对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
(1)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的要求,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不得有下列行为:
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
对同一委托单位的同一事项,依据相同的审计证据出具不同结论的审计报告;
隐瞒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未实施严格的逐级复核制度,未按规定编制和保存审计工作底稿;
违反执业准则、规则的其他行为。
会计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5.对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
(2)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
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
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其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会计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5.对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
(3)注册会计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
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接受委托催收债款;
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会计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5.对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
(4)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有下列行为:
未经批准设立分所;
向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不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雇用正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或者明知本所的注册会计师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而不予制止;
允许本所注册会计师只在本所挂名而不在本所执行业务,或者明知本所注册会计师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性收入的工作而不予制止;
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所名义承办业务;
采取强迫、欺诈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
承办与自身规模、执业能力、承担风险能力不匹配的业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会计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5.对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
(5)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会计责任是被审计单位对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本单位提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保证本单位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等负表责任。
审计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应尽的义务。
会计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判】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质量由其进行监督检查。( )
会计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6.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1)两者的审计目标不同。
(2)两者独立性不同。
(3)两者接受审计的自愿程度不同。
(4)两者遵循的审计标准不同。
(5)两者审计的时间不同。
会计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7.财政部门对社会监督的再监督
(1)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依法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向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备案事项的报备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会计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7.财政部门对社会监督的再监督
(2)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应当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被投诉或者举报的;
未保持设立条件的;
在执业中有不良记录的;
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接业务的。
(3)财政部应当加强对省级财政部门监督、指导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监督检查。
会计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的联系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政府监督、社会监督有效进行的基础;
(2)政府监督、社会监督是对内部会计监督的一种再监督;
(3)政府监督是社会监督有效进行的重要保证。
会计监督
四、内部会计监督与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关系
(1)监督的主体不同。
(2)监督的性质不同。
(3)监督的时间不同。
(4)监督的内容不同。
会计监督
四、内部会计监督与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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