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45张PPT)第六课我国国家机构6.5 国家司法机关教材分析2024.4第一部分:教材内容、学情分析一、课标解读——课程内容第四学段 (7—9 年级)法治教育:“认识主要国家机关,理解权力是由人民授予的,行使权力必须受法律的约束。”《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依法、独立 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法治观念一、课标解读——课程目标了解国家司法机关的性质与职责,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明确国家司法机关行使权力的要求,理解行使权力必须受宪法法律的约束,培育法治观念。“认识国家基本制度和国家机构。”一、课标解读——课程目标政治认同“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能在生活和学习中自觉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利益。”在具体案例的分析中,感受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对个人、社会、国家的意义,增强学生对司法、对国家的认同感。二、单元架构人民当家作主第五课我国的政治和经济制度第六课我国国家机构5.1根本政治制度5.2基本政治制度6.1国家权力机关6.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5.3基本经济制度6.3国家行政机关6.4国家监察机关6.5 国家司法机关三、内容解析6.5 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性质、组成职权如何行使职权性质、组成职权如何行使职权教学重难点: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司法公正,捍卫公平正义。四、学情分析提到庭审现场,你首先想到的是什么?虽然学生已经在之前的学习中了解了违法行为与诉讼的种类,但提到庭审,很多学生都会下意识地与刑事法庭挂钩,这说明关于法院的职能大多数学生有认识,但不全面。学生们关于司法相关认知来源于...学生由于年龄和经历的限制,对于司法机关的认识不够全面。对国家司法机关的性质、职权以及二者的关系比较模糊。159中 刘夕淼老师7中 王亚杰老师161分校 李茗熹老师第二部分:教学设计过程小方家住西城,爸爸购买的小汽车存在质量缺陷,厂家却认为是合格的。两方对小汽车的质量问题构成争议。小方爸爸可以通过哪些合法方式解决问题?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向消费者协会调解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性质: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我想了解某一案件的审理情况,有哪些渠道?西城区人民法院我想了解某一案件的审理情况,有哪些渠道?行使审判权小结:人民法院的职权审理民事、行政、刑事案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惩办违法犯罪分子;现场与网络旁听的意义是什么?公开透明原则刑事诉讼法: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有关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行使审判权小结:人民法院的职权审理民事、行政、刑事案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惩办违法犯罪分子;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秩序被告人曾某、焦某在某小区行窃,准备离开时被小区保安发现,后被保安和民警当场挡获。当场从二人身上查获盗窃工具若干。民警抓捕过程中,曾某手中握有匕首。经鉴定,该匕首系管制刀具。抢劫罪?盗窃罪?请你阅读学案中呈现的《刑法》相关规定时间:1分钟结合学案中呈现的《刑法》相关规定,以小组为单位来当小法官,盗窃罪还是抢劫罪,请你来对本案进行判决,并说明理由。时间:3分钟一把刀引发的庭审争辩公诉人:“曾某在盗窃过程中持刀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威慑力,不一定要出现威胁的行动。”被告人曾某:“我盗窃自行车是事实,我认盗窃罪,但我不认抢劫罪。”辩护人:“我方当事人曾某虽然已经出示刀具,但并未使用刀具对证人进行威胁行为,因此不具备抢劫行为的构成条件。”为了查清事实,法庭传唤了民警保安等证人分别出庭,接受检察机关和被告律师的询问。在庭审现场中,谁能证明案发现场刀的作用?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曾某、焦某盗窃两辆电动自行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持刀威胁、抗拒抓捕的事实不能形成证据锁链,故指控被告人曾某犯抢劫罪法院不予支持。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两人均以盗窃罪被定罪量刑。公诉人:“曾某在盗窃过程中持刀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威慑力,不一定要出现威胁的行动。”被告人曾某:“我盗窃自行车是事实,我认盗窃罪,但我不认抢劫罪。”辩护人:“我方当事人曾某虽然已经出示刀具,但并未使用刀具对证人进行威胁行为,因此不具备抢劫行为的构成条件。”3个小时的激辩,有必要吗?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个小时的激辩,有必要吗?捍卫社会公平正义行使审判权小结:人民法院的职权解决民事、行政争议;惩办违法犯罪分子;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共利益,社会秩序;人民法院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青羊区人民检察院向青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曾某等人的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了什么作用?行使检察权小结:人民检察院的职权通过对犯罪行为的追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杨德武案2000年7月,杨德武的岳母被人杀害,向警方报案的他却被认定为嫌疑人。之后他被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杨德武随后提出上诉,但被驳回,他入狱后不断申诉,坚称无罪。2016年8月8日,安徽省高院决定再审此案。3个月后,安徽高院作出再审判决,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杨德武无罪。是谁推动了这个案件的再审理?杨德武案2000年7月,杨德武的岳母被人杀害,向警方报案的他却被认定为嫌疑人。之后他被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杨德武随后提出上诉,但被驳回,杨德武开始向安徽省检察院申诉。安徽省检察院建议安徽省高级法院再审,在检察院坚持不懈的监督下,安徽高院作出再审判决,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杨德武无罪。是谁推动了这个案件的再审理?人民检察院性质: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检察权。杨德武案的背后:大海捞针般的工作“纠正案件绝不是那么简单。必须找到确实、充分的依据和理由。”负责杨德武案子的检察官杜亚起说,申诉复查的工作量之大、复杂程度之高,难以想象。“比如案发现场,即使早已不复原貌,只有亲身感受之后,才能形成直观印象和内心确信,这些都是必备的功课,半点懈怠不得。”杜亚起把自己从事的工作比作“大海捞针”。“你可能捞得到,也可能捞不到;但不管结果如何,你首先都必须沉下身子去做。”请你用一个词评价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行使检察权小结:人民检察院的职权通过对犯罪的行为的追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忠于事实真相,忠于法律,忠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用一个词表达你对司法机关有何期盼?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机关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159中 刘夕淼老师7中 王亚杰老师161分校 李茗熹老师第三部分:教学反思1.我该如何选择素材?案件法院审判?检察院纠正?2.选对素材后,我该怎么将素材设计成教学环节?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小法官根据《刑法》进行第一次判决 →从法院的判决结果得出?小法官第二次判决得出?159中 刘夕淼老师7中 王亚杰老师161分校 李茗熹老师第四部分:教学素材2017年5月,由于深知二手烟的危害,郑州的杨先生在小区电梯里劝老汉段某某不要抽烟,引发争执,老人情绪激动导致心脏病发作离世。老人家属将杨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40余万元的赔偿。一审判决“……依照《侵权责任法》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根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杨某向死者家属补偿1.5万元……”请你说说你的看法?《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第三条 本市市区的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第十条 公民有权制止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吸烟。 公民有权要求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并有权向市、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请你说说你的看法?法律事实2017年5月,由于深知二手烟的危害,郑州的杨先生在小区电梯里劝老汉段某某不要抽烟,引发争执,老人情绪激动导致心脏病发作离世。老人家属将杨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40余万元的赔偿。二审判决“……本案中杨某对死者在电梯内吸烟予以劝阻合法正当,是自觉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撤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死者家属田某某的诉讼请求。””二审判决的依据是什么?二审改判有何意义?为什么二审判决被称为“温暖改判”?应该会有别人站出来劝,我先看看......他人在公共场所吸烟,劝不劝?这算多管闲事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是违法行为,我应该劝!司法可以保护正义行为我应该站出来......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