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5.2薪火相传有继承 练习-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一、单选题1.中国历史上早在秦汉时期就存在遗嘱类型的文书,到宋代时,立遗嘱已十分常见。在宋代《名公书判清明集》卷四“子不能孝养父母而依栖婿家则财产当归之婿”一案中,王有成之父王万孙因不能孝养父母,“生老病死”皆由其父母女婿李茂先(王有成姑父)承办,王万孙父母把财产嘱与女婿。倒是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儿子王万孙不孝养父母,不但不知悔过,还“怨天尤人,紊烦官司”,官府对此予以保护,不但判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不能得到任何财产,还对代其诉讼的其子王有成予以惩罚,“决竹篦二十”。如果按照现行民法典规定,下列评析正确的是( )①王万孙父母遗赠有效,李茂先获全部财产②李茂先需要承担王万孙父母未偿还的债务③王万孙因不履行赡养义务丧失继承权 ④应坚持弘扬传统美德,维护公序良俗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84岁的周先生与80岁的妻子任女士育有8名子女,2023年有孙辈后人20人,重孙辈后人8人。在W市,周先生与任女士共同拥有多处房产,周先生名下还有价值五千多万元的企业股份。2024年初,周先生去世,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对此,周家通过析产确定了周先生的遗产内容。周先生的遗产( )①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任女士和8名子女②由任女士及后辈36人共同均分③孙辈和重孙辈不在法定继承人顺序中④女儿、女婿和外孙辈没有继承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3.小王的父亲去世时留下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和200多万元的债务,父亲临终前希望小王把债还完。小王继承了该房子,但通过学开挖掘机,没日没夜揽活挣钱还债,终于在父亲去世五年后的除夕还清了全部债务。小王此举是( )①未继承遗产情况下的自愿偿还行为②对重信守诺的中华传统美德的生动诠释③因亲权关系而履行父债子偿义务的体现④在继承遗产情况下,履行还债的义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4.王女士生育子女共三人,分别是A、B、C,其中A于1998年去世,留有一女小A,王女士于2009年去世,留有房产一处,王女士生前留有遗嘱:若房屋拆迁,回迁的房屋给其孙子小B一套。2011年,该房产被拆迁,回迁了三套住宅,分别由B和C及小B继承。2018年,小A向法院起诉,要求B和C及小B返还财产。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①本案中,小A可以被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②小B应当和B、C共同返还一部分财产给小A③小B获取王女士遗产方式的效力高于A、B、C④在审理本案过程中,法官必须进行调解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5.张甲和李某婚后有房屋一间、存款若干。李某去世两年后,张甲也去世,张甲生前留有遗嘱,房屋留给其子张乙(已成年),所有存款赠予侄女张丙。张乙和张丙就遗嘱问题发生纠纷,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A.遗嘱继承效力优先法定继承,赠予张丙的存款受法律保护B.张甲赠与张丙的行为无效,其所有遗产应由张乙继承C.张乙和张丙同为张甲的遗产法定继承人,应均分遗产D.张丙没有继承权,可以获得其部分存款属于遗赠6.对以下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杭州的叶老先生去世后留下一批珍贵字画、一套住房。叶先生前后立有两份遗嘱:一份为公正遗嘱,将住房一套赠给吴菊英;另一份为自书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给保姆吴菊英。叶先生的两个女儿在其父过世后,将其父留下的字画拿走。吴菊英索要不成,向法院起诉,要求将叶先生的全部遗产判给自己,并要叶先生的两个女儿归还拿走的字画。①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吴菊英可以获得住房所有权②根据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叶家的女儿拥有优先继承权③前后两份遗嘱并不矛盾,吴菊英可通过遗赠获得字画④该份遗赠法律效力优先,叶家女儿不会得到父亲财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7.“我们都没有配偶和子女,我们能立遗嘱将房子给我另外两个姐妹吗 ”三名中年女子来到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公证处。当事人拿出办理遗嘱公证所需的资料交给公证人员并将她们的疑虑告知公证人员。公证员的回答应该是( )A.可以,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B.可以,兄弟姐妹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符合遗嘱的受益人要求C.不可以,兄弟姐妹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D.不可以,兄弟姐妹继承遗产不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8.下图为名著《红楼梦》中荣国府人物亲属关系(部分)。如果不考虑其他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贾宝玉可以与__________结婚;林黛玉在贾敏和林如海去世后去世,其遗产可由__________继承。( )A.贾迎春、贾环 B.贾探春、贾政 C.史湘云、贾母 D.林黛玉、贾琏9.2022年11月,家住S县的八旬老人杨某,因为儿子长期在外地工作,没有尽孝,在重病期间,老人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与了像亲人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多年的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老人去世后,儿子前来要求继承老人房产,引起遗产继承纠纷,邻居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本案例,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杨某的儿子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老人的房产B.杨某口头赠与张某房产口说无凭,张某无法获得老人的房产C.杨某所立口头遗嘱有效,张某有权获得老人的房产D.张某和杨某没有血缘关系,无权继承老人的房产10.李某在农村老家宅基地上建有房屋,后进城创业。前年因资金周转向同村王某借款,李某将自家农村的房屋抵押给王某,同时将房屋出租给张某。去年李某突发疾病死亡,其子李某甲作为李某遗产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打算将他家农村的房屋出售。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李某甲取得其父房屋所有权后有权出售此房屋②张某对其所租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③王某作为债权人对李某的房屋享有其担保物权④李某甲出售房屋时包括了房屋宅基地的所有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1.顾某的女儿邵某在2016年被诊断出严重精神分裂症并长期服药。2023年3月,顾某与邵某发生争吵时突发心脏病,邵某遭受刺激也引起病发,没有及时将顾某送往医院,导致顾某抢救不及死亡。事发后,顾某的母亲吴某诉至法院,请求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顾某名下的存款。吴某认为,邵某与顾某争吵导致顾某死亡,丧失继承权。下列对顾某名下存款继承的分析正确的是( )A.邵某对顾某的死亡负责,应剥夺其继承权 B.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无继承权C.邵某侵犯了顾某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D.应当为邵某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12.张某和李某两人婚后有存款60万元,有一养女小张远嫁外地。李某2017年过世后,小张因家远未能照顾张某。张某便与保姆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保姆照料张某生养死葬,张某愿意把60万元存款全部赠与保姆。2023年张某去世,保姆在料理完张某的后事后,小张回来要求继承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①遗赠扶养协议应在张某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②养女小张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遗赠扶养协议内容无效③养女小张对张某未尽到赡养义务,无权继承其遗产④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保姆可以获得部分存款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3.刘甲的独生女刘女嫁给王某,刘甲与女儿女婿共同生活。刘女因车祸死亡,刘甲悲伤过度患了重病。王某再婚后,仍与刘甲生活在一起,请医送药,料理日常起居。刘甲去世,王某又为他送了终。刘乙以刘甲亲弟弟的名义要求继承刘甲的遗产。下列对材料信息的解读正确的是( )①刘乙是刘甲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 ②刘乙没有给刘甲养老送终,故无继承权 ③将王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利于弘扬传统美德 ④王某可作为刘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4.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关于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继承人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②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在行使继承权时是不平等的③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未偿还的债务也灭失④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5.卢小某是卢某的侄子,谢某是卢某的养子。卢某于2022年去世。卢某离异多年,同时也未生育子女,其父母及兄妹先于其去世。谢某在1982年6月由卢某收养(由同村长辈见证,谢某改名为卢某某记入族谱、上户口)。之后,卢某帮卢某某改回原姓名谢某。卢某与谢某一直共同生活,卢某的丧葬事宜也是由谢某操办的。对于卢某的遗产( )①卢小某没有法定的继承权 ②由谢某与卢小某共同继承③只有谢某有继承权 ④卢小某可代替其父亲获得部分财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6.原告张甲、张乙系张某芳的法定继承人。张某芳于 2023 年 8 月去世。原告诉至本院要求确认被告张丙持有的 2023 年 7 月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审理中,张丙向法庭提交一份 2023 年 7 月的代书遗嘱复印件,在该遗嘱复印件下方见证单位处加盖有某法律服务所公章及该所一名法律工作者印章。本案中( )①法庭应认定张丙持有的遗嘱为无效遗嘱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③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精神处理继承问题④张甲、张乙在继承张某芳遗产前需要把属于自己那部分析出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二、非选择题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杨某某为残疾孤寡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同镇顾氏三兄弟尽心照料其饮食起居。杨某某生病住院期间,三人轮流探望、陪护,并承担住院费用。2021年1月杨某某去世后,顾氏三兄弟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因杨某某去世后财产无人管理。顾氏三兄弟向当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指定市民政局作为杨某某的遗产管理人。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判断法院是否支持顾氏三兄弟的诉讼申请并说明理由,分析民政局应怎样依法分割杨某某财产及其意义。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张某和李某依法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张甲,一女张乙。子女成年后均在外工作,张某和李某相依为命。2018年,李某因意外去世,张某精神受到了打击,卧病在床。其女张乙负责照料父亲张某,儿子张甲因工作繁忙,很少回家。2023年初,张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将自己婚前购买的房屋留给女儿张乙,亲自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遗嘱立定一个星期后,张某去世。回家料理丧事的张甲拒不承认张某所立遗嘱,并和张乙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张甲说:“A家的遗产全部由儿子继承,B家的遗产全部由儿子继承,C家的遗产也全部由儿子继承,凭什么我们家例外!只要老爸生前没有和我断绝父子关系,我就有权利继承他老人家的全部遗产!”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该案件中张某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并阐述理由。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汪某与李某婚内育有汪甲等子女。龚某与汪甲系夫妻,两人亦育有两位子女。汪甲于2016年4月去世,未留有遗嘱。2023年9月12日,汪某与李某以公证方式签署《放弃汪甲遗产继承声明书》,表示自愿、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汪甲遗产的法定继承权。2023年10月12日,汪某、李某称受骗签署相关材料,放弃继承并非真实意思表示,遂提起诉讼请求分割汪甲的遗产。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汪某、李某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孙某独立抚养一儿一女长大成人后,女儿常年在国外工作,孙某与儿子同住。2018年,孙某立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房屋、存款给儿子。2021年9月,孙某儿子去其他城市工作,孙某的生活起居由其侄子照顾,孙某便让社区干部老张打印遗嘱,由其侄子负责其生养死葬,死后房屋归其侄子所有。2022年7月,孙某与老张一同外出旅游,途中孙某因钱包被盗,向老张借款6000元并打了借条。旅游途中二人遭遇泥石流,孙某不幸被砸伤,住院期间得到其女儿的精心照顾。2022年9月孙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三位医生在场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房子和存款给女儿。当日孙某过世。事后,老张拿着借条找到孙某的侄子要求还款。(1)材料中自书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是否有效?(2)老张是否能找孙某侄子讨回借款?如不能,老张应找谁讨回借款?请分别说明理由。参考答案:1.C【详解】①: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案中“生老病死”皆由其父母女婿李茂先承办,王万孙父母把财产嘱与女婿。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属于按遗嘱继承,不是遗赠,①不符合题意。②: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为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因此本案中李茂先需要承担王万孙父母未偿还的债务,②符合题意。③:继承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王万孙因不履行赡养义务没有继承遗产,但不是丧失了继承权,③说法错误。④:倒是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儿子王万孙不孝养父母,不但不知悔过,还“怨天尤人,紊烦官司”,官府对此予以保护,不但判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不能得到任何财产,还对代其诉讼的其子王有成予以惩罚,说明应坚持弘扬传统美德,维护公序良俗,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2.B【详解】①:周先生去世,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应按照法律规定从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进行法定继承,周先生与妻子任女士育有8名子女,其配偶任女士和和8名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①正确。②: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任女士和8名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平分财产,但有孙辈后人20人和重孙辈后人8人不在法定继承人顺序中,不能平分财产,②不选。③: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孙辈和重孙辈不在法定继承人顺序中,③正确。④:对周先生来说,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女婿和外孙辈没有继承权,④不选。故本题选B。3.C【详解】①:小王继承了该房子,在继承遗产情况下的自愿偿还行为,①排除。②: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因此,小王的行为是诚实守信的体现,是对重信守诺的中华传统美德的生动诠释,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②符合题意。③:我国法律并没有父债子偿的规定。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父亲的个人债务,一般情况下,子女不承担还款义务,③错误。④: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小王此举是在继承遗产情况下,履行还债的义务,④正确。故本题选C。4.B【详解】①:A先于王女士去世,其女儿依法代位享有其应当的遗产份额,可以被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①正确。②: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孙子小B不用和B、C共同返还一部分财产给小A,②错误。③:小B获取遗产的方式属于遗赠,继承的时候有遗赠的先进行遗赠,剩余财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③正确。④:离婚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本案中调解不是必经程序,④错误。故本题选B。5.D【详解】A:张甲生前立有遗嘱,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但需要进行析产,存款中有部分不是张甲的个人遗产,不能说赠与张丙的存款都受法律保护,A排除。B:张甲赠与张丙的行为部分无效,张甲的遗产应全部由张乙继承的说法错误,B排除。C:张丙是张甲的侄女,不属于张甲的遗产法定继承人,不能均分遗产,需要根据遗嘱获得部分遗产,C错误。D:张丙是张甲的侄女,不属于张甲的遗产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权,张丙获得张甲的部分存款属于遗赠,D入选。故本题选D。6.D【详解】①:吴菊英是通过叶先生的遗嘱获得遗赠,而不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①错误。②:叶先生通过遗嘱分配财产,不涉及法定继承人的顺序,②不符合题意。③:叶先生前后立有两份遗嘱,以后一份遗嘱为准,吴菊英可通过遗赠获得字画,③符合题意。④:该份遗赠优于法定继承,叶先生通过遗嘱将财产遗赠给保姆,叶家女儿不会得到父亲财产,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7.A【详解】AC: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A说法正确,C说法错误。B: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B说法错误。D: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没有配偶和子女的,给自己兄弟姐妹有利于家庭和睦,D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8.C【详解】C: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图中可见贾宝玉只与史湘云属于三代以外旁系血亲,贾母是林黛玉的外祖母,是其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林黛玉在贾敏和林如海去世后去世,其遗产可由贾母继承,C正确。ABD:贾迎春、贾探春、林黛玉与贾宝玉属于旁系三代,按民法典不能结婚,贾环、贾政、贾琏,不是林黛玉遗产的法定继承人,ABD排除。故本题选C。9.C【详解】A:杨某因为儿子没有尽孝,在重病期间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与了像亲人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多年的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遗赠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故可以判定杨某的儿子不能继承杨某的房产,A不符合题意。B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本案中该口头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杨某口头赠与张某房产有效,因张某与杨某无血缘关系,因此张某是通过遗赠获得的该房产,BD不符合题意。C:老人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与了像亲人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多年的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这说明杨某所立口头遗嘱有效,张某有权获得老人的房产,C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10.B【详解】①:《民法典》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去年李某突发疾病死亡,其子李某甲作为李某遗产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打算将他家农村的房屋出售,因此李某甲取得其父房屋所有权后有权出售此房屋,①正确。②:房屋租赁关系是基于租赁合同而建立的(相当于承租人通过合同购买了替房屋所有人行使的某些权利),因此,租赁权不属于用益物权(或不属于物权),而是一种债权,②错误。③:担保物权是指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物或者权利上设定的用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的优先受偿权。李某将自家农村的房屋抵押给王某,王某作为债权人对李某的房屋享有其担保物权,③正确。④:李某甲出售房屋时不包括房屋宅基地的所有权,因为房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④错误。故本题选B。11.D【详解】A:依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而题干中邵某发病时与顾某发生激烈争吵导致顾某突发心脏病,邵某没有及时将顾某送往医院,顾某死亡,邵某行为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所以不会丧失继承权,故A表述错误。B: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享有继承权,其继承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故B表述错误。C:邵某并未侵犯顾某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故C表述错误。D:民法典规定,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邵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并长期服药,属于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应当为邵某保留一定遗产份额,故D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12.B【详解】①: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须采用书面的形式,是双方的民事行为且须由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故遗赠扶养协议应在张某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①正确。②④:张某与保姆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保姆可以获得属于张某的遗产部分,②错误,④正确。③:题中60万元是张某和李某夫妻的共同财产,张某无权把60万全部赠予保姆,他们所签订遗的赠扶养协议部分无效,因此,小张作为李某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属于李某的部分财产,③错误。故本题选B。13.D【详解】①:刘乙是刘甲的亲弟弟,是刘甲遗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而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①不选。②:刘乙没有给刘甲养老送终不是有无继承权的原因,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②不选。③④:王某是刘甲的女婿,在刘女因车祸死亡后,王某仍对刘甲请医送药、料理日常起居、养老送终,故可以作为刘甲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将王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利于弘扬传统美德 ,③④正确。故本题选D。14.B【详解】①④:根据民法典可知,继承人既可以享受权利还要履行义务,要做到债务清偿责任。继承遗产需要首先从共同财产中析出个人合法财产,故①④符合题意。②: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在行使继承权时是平等的,故②表述错误。③: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未偿还的债务没有消失,要以其遗产为限度进行偿还,故③表述错误。故本题选B。15.A【详解】①: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卢小某是卢某的侄子,没有法定的继承权,①正确。②③:谢某是卢某的养子,与谢某一直共同生活,卢某的丧葬事宜也是由谢某操办的,故谢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卢某的遗产应全部由谢某继承,卢小某是卢某的侄子,没有法定的继承权,不能与谢某共同继承,②不选,③正确。④:谢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卢小某的父亲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故卢小某不可以代替其父亲获得部分财产,④不选。故本题选A。16.A【详解】①:根据民法规定,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签字,但张丙的遗嘱复印件下方只有一个公章和一人的签字,所以张丙遗嘱无效,故①正确。②:根据民法规定,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故②不选。③:材料中指出张丙与张甲、张乙因遗产继承问题引发纠纷,对此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精神处理继承问题,故③正确。④:张甲、张乙为张某芳的法定继承人,但未说是否存在与张某芳有共同财产,所以不涉及遗产析出问题,故④不选。故本题选A。17.①法院应支持顾氏三兄弟的诉讼申请。顾氏三兄弟虽然没有赡养杨某某的法定义务,但对杨某某进行生活上的照顾,给予精神上的慰藉,承担医疗费用,使杨某某得以安享晚年,构成事实上的扶养,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可以分给适当遗产”情形,有权作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②民政局应依法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对杨某某的遗产进行清理,将杨某某遗产分配给顾氏三兄弟。这样分割对申请人助残扶弱、尊老敬老的善举予以肯定性评价,为后续其因善意付出而分得遗产提供了法律保障,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弘扬守望相助、扶残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积极意义。【分析】背景素材:残疾孤寡老人遗产管理及分配的具体案例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等有关知识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判断法院是否支持顾氏三兄弟的诉讼申请并说明理由,分析民政局应怎样依法分割杨某某财产及其意义。属于法律与生活中多角度问题,既有原因类的,也有意义类的。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断法院是否支持顾氏三兄弟的诉讼申请→可回答法院应支持顾氏三兄弟的诉讼申请。关键词②:杨某某为残疾孤寡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同镇顾氏三兄弟尽心照料其饮食起居。杨某某生病住院期间,三人轮流探望、陪护,并承担住院费用。2021年1月杨某某去世后,顾氏三兄弟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可联系“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说明顾氏三兄弟有权作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关键词③:因杨某某去世后财产无人管理。顾氏三兄弟向当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指定市民政局作为杨某某的遗产管理人→可联系“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说明民政局应依法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对杨某某的遗产进行清理,将杨某某遗产分配给顾氏三兄弟;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助于弘扬守望相助、扶残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案例相结合。18.遗嘱有效。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该遗嘱属于自书遗嘱,由张某亲自书写,是张某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是张某的个人合法财产,且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纠纷案例考点考查:遗嘱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考生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该案件中张某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并阐述理由。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2023年初,张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将自己婚前购买的房屋留给女儿张乙,亲自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可联系“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有关知识,说明该遗嘱属于自书遗嘱,是张某的真实意思表示,且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19.汪某、李某的诉讼请求不合理。①汪某和李某以公证方式签署《放弃汪甲遗产继承声明书》,“放弃汪甲遗产继承声明书”的文义表述清晰明确,并不存在隐瞒或者欺诈的情形,《放弃汪甲遗产继承声明书》依法成立并有效。②该声明书自2023年9月12日汪某和李某签署时成立,两人放弃汪甲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自2023年9月12日起生效,故汪某、李某2023年10月12日提起分割汪甲的遗产的诉讼请求无效。③汪某和李某放弃汪甲遗产继承,是祖父祖母将儿子的遗产留给孙子孙女,符合公序良俗和日常经验法则,难以判定存在显失公平情形。【分析】背景素材:法律案件考点考查: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判断汪某、李某 请求分割汪甲的遗产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以公证方式签署《放弃汪甲遗产继承声明书》→可联系《放弃汪甲遗产继承声明书》依法成立并有效。关键词②:汪某和李某放弃汪甲遗产继承,将儿子的遗产留给孙子孙女→可联系符合公序良俗和日常经验法则。关键词③:结论→可联系汪某、李某的诉讼请求不合理。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20.(1)打印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材料中,打印遗嘱时只有社区干部老张一人在场,见证人人数不足,故该打印遗嘱无效。口头遗嘱是孙某在神志清楚且有三位医生在场的情况下立下的,见证人人数符合要求,且是最后一份遗嘱,故该口头遗嘱有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故孙某2018年立下的自书遗嘱无效。(2)打印遗嘱无效,孙某侄子未继承遗产,因此老张不能找孙某侄子讨回借款。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的部分不负清偿责任。本案中,孙某立下的口头遗嘱有效,孙某遗产由孙某女儿继承,故老张应该找孙某女儿讨回借款。【分析】背景素材:孙某的自书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能力考查:描述与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考查遗嘱的有关知识,需要调动教材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2018年,孙某立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房屋、存款给儿子→可联系自书遗嘱无效,原因:前后立有多份遗嘱,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一份为准。关键词②:2021年9月,打印遗嘱,房屋归其侄子,见证人:老张→可联系打印遗嘱无效,原因:打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此份遗嘱见证人人数不够。关键词③:2022年9月,孙某立下口头遗嘱,房子和存款给女儿,见证人:三位医生→可联系口头遗嘱有效,原因:口头遗嘱见证人人数符合要求,且是最后一份遗嘱。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组织答案时要注意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考查老张应找谁讨回借款的问题并说明理由,需要调动教材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老张不能找孙某侄子讨回借款→可联系理由:打印遗嘱无效,孙某侄子未继承遗产,因此老张不能找孙某侄子讨回借款。关键词②:老张应该找孙某女儿讨回借款→可联系理由: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的部分不负清偿责任。本案中,孙某立下的口头遗嘱有效,孙某遗产由孙某女儿继承,故老张应该找孙某女儿讨回借款。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组织答案时要符合一定的逻辑、层次感、段落化,并且注重使用学科术语。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