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十二 民事关系与婚姻家庭 课件(共36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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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二 民事关系与婚姻家庭 课件(共36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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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6张PPT)
专题十二 民事关系与婚姻家庭
《民法典》规定的婚姻与家庭中的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的权利与义务
确保前三单元所涉实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劳动法》等规定的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宏观把控
民事权利与义务
全书主线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民法典基础知识
劳动法律制度
市场经营法律制度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依法受着处理纠纷
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婚姻与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侧重人格权和财产权
侧重身份权
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维护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构成完整的民事法律权利与义务体系
全书逻辑框架的大思路
考点 考情 分析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2022北京高考、 2023年湖北高考 2023湖南高考、北京高考 (1)从命题内容上看,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人身权、财产权和物权的分类;所有权取得的方式(对善意取得的理解);他物权的分类;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侵权表现及侵权责任的相关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会综合几课进行考查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2021浙江高考、2021浙江1月选考 2023新课标卷、2022海南高考、 2023浙江1月卷、辽宁卷2024浙江首考
保障各类物权 2023辽宁高考、浙江卷(主观)、 2022山东高考、海南高考、 2021浙江(主观)
尊重知识产权 2022浙江高考 2021浙江6月选考 2022北京高考、海南卷 2023湖北高考、 2022浙江(主观)2023湖南高考(主观)
核心考点一 保护人身权和财产权
考点 考情 分析
订立合同学问大 2023辽宁高考、2022浙江高考、 2022辽宁高考、2022海南高考 (1)从命题内容上看,合同的实质、合同成立的决定因素、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合同的效力、合同履行的原则、违约责任、法定免责、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归责——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民事权利限制(对于名誉权和著作权的限制)、相邻关系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2021浙江1月选考,2021浙江高考(主观) 2023天津高考、2022山东高考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2022辽宁高考、2023海南高考 2023北京高考、2023北京(主观) 2023重庆高考、福建高考 2022海南高考、北京高考 2023浙江1月高考 2023浙江高考
核心考点二 订约履约与侵权责任
真题 设题情境 考查内容 核心素养
2020浙江7月选考,35,3分 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科学精神:运用所学知识厘清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核心考点三 夫妻财产
本专题知识体系
课时构建
民事权利与义务
民法
民事权利
定义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因素
基本原则
主体
客体
内容
人身权
财产权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最基本的权利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荣誉权、隐私权
积极维护
物权
知识产权
债权
股权
.......
所有权
他物权
依法有效保护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合同的定立与履行
民事权利的保障与限制
订立合同
履行合同
订立的要求及作用
订立的阶段和形势
履行合同的要求(或原则)
履行合同的关键
违反合同的表现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民事权利的保障
对民事权利的限制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
限制的必要性及表现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婚姻家庭和财产处理体系重构
珍惜美满婚姻
夫妻关系形式
夫妻关系内容
结婚:
条件+程序
构建和睦家庭
离婚:
协议+裁判
离婚冷静期
人生关系:
人格平等
人身自由
财产关系:
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
协议财产(书面)
义务:抚养、教育、监护、保护义务
权利:教育、保护、约束引导、批评惩戒
按受让主体分
要求:赡养,经济生活精神,照顾特殊、尊重体谅父母,不干涉婚姻自由;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按继承的方式
抚养
赡养
遗赠抚养协议
法定继承
继承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
(育小)
成年子女对父母
(敬老)
一般:后人对前人
(遗产
分配)
成年意定监护: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监护人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
(法继人之内)
遗赠
(法继人之外)
析产后处理遗产
未立遗嘱
立有遗嘱
法定继承
各种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父母
子女
(抚养、教育和保护<监护>)
(赡养、扶助和保护)
意定监护制度
未成年子女
成年子女
家庭和睦/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5.1 家和万事兴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相关
概念
继承制度的意义
继承:
被继承人:
遗产
继承人:
继承权
继承
种类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1、含义:
2、范围和顺序:
3、分配原则:
1、遗嘱
2、遗嘱继承
(1)含义:
(2)法律要求:合法有效
(3)形式:
(4)效力:
(1)含义:
(2)继承人范围:
(3)法律效力:
(4)意义:
(1)含义:
(2)认定:
(3)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的关系:
(4)处理方式:
(1)含义:
(2)原则:
(3)取得继承权的依据:
(4)处理继承问题的精神及其意义:
6.1
法律
保护
下的
婚姻
婚姻制度
结婚
离婚
1、基本原则
2、目的:保护婚姻
3、要求: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
①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一夫一妻
③男女平等
④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含义:
2、要符合法定条件:
3、要履行法律程序:结婚登记程序
4、夫妻关系的特点及夫妻双方的义务
1、离婚自由原则及其限制
2、主要原因: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3、方式:协议离婚和裁判(诉讼)离婚
4、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抚养、教育、保护与探望权等
6.2
夫妻
地位
平等
夫妻关系
平等的
人身关系
平等的
财产关系
1、确立:登记结婚
2、内容: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1、含义:
2、内容
3、意义:
1、夫妻财产的内容
2、夫妻财产制度:法定财产制度与约定财产制度相结合
3、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4、处理夫妻间财产问题的要求
(1)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重要体现:姓名权】
(2)夫妻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
自由【人身自由权】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范围】
1、可以约定夫妻财产
2、理清夫妻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一方债务)
3、关键: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拓展: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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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继承遗产等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除此之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否则是无效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的未成年人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对自然人而言,有民事权力能力不见得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以自己的行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
法人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非法人组织
保障各类物权
所有权(自物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别 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占有、使用、收益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分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抵押权、质权等
所有权(自物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别 其他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目的是为了取得物的使用价值;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 目的是为了取得物的交换价值;抵押权的标的物通常是不动产;质权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
联系 三者都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提醒
(1)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善意取得,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物品:盗赃物、所有权不明的遗失物、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物等。
(3)遗失物的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无过错承担侵权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虽然受害人对加害人主观上的过错都不负举证责任,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内涵/条件 对行为人的要求 例子
过错侵权责任 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 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它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一 种特殊形式 采取了 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白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 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 饲养的动物致
人损害的贵任、
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区分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拓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占有:就是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拥有个物的一般前提就是占有,这是财产所有者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表现。
使用: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收益: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使用物并获益是拥有物的目的之一。收益通常与使用相联系,但是处分财产也可以带来收益。如存款所得的利息、出租所得租金。
处分: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拓展2: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可以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注意:遗失物、赃物、埋藏物等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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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4:财产制度与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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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2:物权保护三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2、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3、物权公示公信原则:
物权的设立、转移必须公开、透明。
拓展:他物权中的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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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抵押权 质权
区 别 占 有 抵押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该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 质权人占有质物
客 体 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 (例如:按揭购房) 通常是动产
(例如:典当获取资金)
联 系 形 成 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以某种财产作为债权担保时,就达成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
拓展3: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区别与联系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别 所有人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占有、使用、收益 就担保财产有限受偿
分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 抵押权、质权等
联系 三者都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1.订立合同的原则——自愿原则。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2.订立合同的过程
(1)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3)承诺对要约的变更: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
(4)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例如,商业广告和宣传等。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内容是否具体明确;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对象不同。
3.合同的效力
(1)无效: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合同的主体不适格;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等。
(2)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违约责任:
1.承担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注意: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能并用。违约金与定金也不能并用。
2.违约免责: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注意要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结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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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如有不符,属于可撤销婚姻,时效1年)(婚姻以互爱为前提,不是一厢情愿,但并不排斥征求父母的意见和建议)
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如有不符,属于无效婚姻)
3、符合一夫一妻制
(如有不符,属于无效婚姻)
4、无法律禁止结婚的两种情况: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如有不符,属于无效婚姻)
特别提醒:抚养、扶养和赡养的关系
定义 适用范围
抚养 是长辈对晚辈之间的,且是长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并教养 多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扶养 平辈亲属及夫妻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于平辈之间
赡养 子女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
核心归纳——与继承相关的几个概念
概念 含义
继承 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被继承人 死者
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权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析产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区别 ①无效婚姻是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或是已有配偶,或是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或是不到法定年龄。 ②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③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①可撤销婚姻是因为胁迫,本人不自愿,或者因为隐瞒重大疾病产生的认识错误,如果知道就不会结婚。
②受胁迫和隐瞒重大疾病的两类可撤销婚姻,只有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③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
联系 ①二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知识拓展】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1.(2023·山东高考)当好善解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
【民声】
M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Z村村民张某反映,称邻居谭某故意将几颗果树挪到其承包地紧贴自己家进出的必经之路一侧,树枝阻碍了自己的面包车通行。调解员遂前往调解。
【走访】
调解员走访了谭某,了解到前些年Z村组织土地承包,谭某分到的地正好被进出张某院子的必经之路分割成两半。为说服谭某接受承包方案,时任村主任张某斌代表村委会口头承诺,承包期内每年补偿谭某600元,但从今年初开始,现任村主任张某军不再支付补偿款,谭某多次沟通无果,认为村委会和张某合伙欺负人,自己不能再忍。
调解员又走访了张某、张某军和其他知情人,了解到新情况:去年谭某家杨树的树枝被风刮断,砸坏张某的面包车,张某要求赔偿。谭某认为刮风是自然现象,自己不应为此负责。此后两家再无来往。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释法】调解员向谭某、张某和张某军分析了他们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请将分析内容补充完整。
在村委会补偿的纠纷中: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依据:村委会与谭某的口头承诺为有效合同或者口头承诺内容合法,意思表示一致或者村委会未全面/诚信/积极履行合同。
承担责任:拒不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应继续履行或者补救、赔偿损失)
在树枝砸坏车的纠纷中: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挪树阻碍通行的纠纷中: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依据:谭某应承担过错推定的侵权责任(或者侵犯财产权或者车辆损失有因果关系)。
承担责任:向张某赔偿损失或者承担侵权责任或者支付修车款
法律依据:通行纠纷为相邻关系(或者相邻权利人侵权纠纷)。
承担民事责任:谭某应为张某提供通行便利(或者挪树)。(法律依据1分,承担责任1分)
(2)【化解】整个调解过程中,除明晰具体法律关系外,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还应坚持什么原则才能真正化解矛盾。
调解员: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方当事人: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公正公平(或公正或公平)兼顾各方当事人合理诉求。(1分)
应坚持诚信原则,恪守承诺;应遵循公序良俗原则,团结互助(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友善)。(每个分句1分,最多1分)
2.(2021·绍兴模拟)忻某(男)与纪某(女)属再婚重组家庭,两人一起生活在忻某婚前个人所购的商品房里。婚后,忻某不满纪某经常与同学聚会,便要求其辞职在家,禁止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矛盾不断,忻某甚至大打出手,纪某深感痛苦,遂于2019年1月7日向法院起诉离婚,不料,去法庭当日忻某遇难,留下婚后50万存款。事后,忻某26岁的女儿忻容和纪某就忻某的遗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
结合《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在两人共同生活期间,忻某侵犯了纪某的哪些合法权利
(2)如果纪某想要通过诉讼解决遗产纠纷问题,假设你是法官,你如何分配忻某的遗产
本案中忻某要求纪某辞职在家,禁止其与同学交往,侵犯了纪某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忻某大打出手侵犯了纪某的身体权、健康权。
答案
忻某的遗产有婚前个人所购的商品房和婚后50万存款中夫妻平均分割后归忻某所有的25万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该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其配偶、子女和父母。
因此,忻某的遗产,应由纪某、忻容和忻某的父母共同继承,如果忻某的父母已不在人世,则由纪某与忻容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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