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砌筑工程施工_2 课件(共62张PPT)- 《建筑施工技术》同步教学(电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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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砌筑工程施工_2 课件(共62张PPT)- 《建筑施工技术》同步教学(电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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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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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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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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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施工
基础施工
脚手架施工
起重机械与垂直运输设施施工
砌筑工程施工
模板工程施工
钢筋工程施工
混凝土施工
预应力混凝土施工
钢筋混凝土厂房结构安装工程施工
屋面及防水施工
装饰工程施工
保温工程施工
季节性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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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筑工程施工
单元6:
6.3 砌体结构中圈梁、构造柱的施工
6.3 砌体结构中圈梁、构造柱的施工
6.3.1圈梁的施工
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是增加墙体的连接,提高楼盖、屋盖刚度,抵抗地基不均匀沉降,限制墙体裂缝开展,保证房屋整体性,提高房屋抗震能力的有效措施,而且是计算构造柱计算高度充分发挥构造柱作用不可缺少的连接构件。

1.施工工艺
钢筋混凝土圈梁的高度不小于120mm,宽度与墙厚相同。圈梁施工的工艺流程为:基层清理→钢筋绑扎、插筋→支设模板→混凝土浇筑→ 拆模→养护。
6.3 砌体结构中圈梁、构造柱的施工
2.施工方法
圈梁混凝土的施工方法详见“单元9混凝土工程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圈梁模板支设
①木模板厚度一般应在25~50mm之间,或用组合钢模板。
②所有支撑应牢固,应保证模板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和稳定性。
③支模前应先将钢筋做隐蔽验收,钢筋合格后再支模,并将模板刷隔离剂,刷隔离剂时不得污染钢筋。
④圈梁模板可采用木模板或定型组合钢模板,上口弹线找平。
⑤圈梁模板采用落地支撑时,下面应垫方木,当用木方支撑时,下面用木楔楔紧。用钢管支撑时,高度应调整合适。
⑥钢筋绑扎完以后,模板上口宽度进行校正,并用支撑进行定位,用铁钉临时固定。如采用组合钢模板,上口应用卡具卡牢,保证圈梁的尺寸。
⑦砖混、外砖内模结构的外墙圈梁,用横带扁担穿墙,平面位置距墙两端24cm开始留洞,间距50cm左右。
6.3 砌体结构中圈梁、构造柱的施工
(2)圈梁钢筋绑扎
①圈梁钢筋一般在模板支好后绑扎。当采用预制绑扎骨架时,可将骨架按编号吊装就位进行组装,在构造柱处进行搭接绑扎。
②在模内绑扎时,按箍筋间距在模板一侧划好箍筋间距,放箍筋后穿入受力钢筋,与箍筋绑扎。绑扎时箍筋应与受力钢筋垂直,箍筋搭接处沿受力钢筋方向相互错开。
③圈梁钢筋应交圈绑扎,使成封闭形。在内外墙交接处、大角转角处的锚固拐入长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6.3 砌体结构中圈梁、构造柱的施工
④圈梁和构造柱钢筋交接处,圈梁钢筋要放在构造柱钢筋内侧,锚入柱内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⑤圈梁钢筋的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搭接位置应相互错开,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不大于25%,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不应大于50%。
⑥圈梁与楼梯间、附墙烟囱、垃圾道及洞口部位相碰,钢筋需切断时应搭接补强,构造要符合设计要求。标高不同的高低圈梁钢筋,其搭接或连接也应符合设计要求。
⑦圈梁钢筋绑扎完后应加垫水泥砂浆垫块,以控制保护层厚度。
6.3 砌体结构中圈梁、构造柱的施工
(3)圈梁混凝土浇筑
①圈梁混凝土浇筑(针对搅拌机位置来讲)以先远后近的方法进行,混凝土浇筑采用钢管或马凳支撑,采用边浇筑边退的方法,浇筑完毕及时拆除部分竹跳和钢管,混凝土浇筑采用三班制连续浇筑,在天气条件好的情况下,基础不留施工缝。
②在浇筑过程中,应根据设计图纸检查钢筋的型号、直径、根数是否符合要求,保护层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模板的几何尺寸、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此外,必须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③严格掌握混凝土的水灰比,坍落度及混凝土的配合比,其计量正确,并按混凝土施工台班及浇筑量做好试块,标准养护。
④混凝土搅拌、投料、振捣要有专人负责,现场配备计量工具。
⑤浇筑好的混凝土要注意养护。
6.3 砌体结构中圈梁、构造柱的施工
3.圈梁的设置
圈梁的设置包括竖向布置和平面布置。竖向位置:基础底部和屋顶必须设置,其余每层设置或隔层设置;平面位置:外墙全部设置形成闭合圈,内墙在贯通的纵横墙处设置。具体设置要求详见《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圈梁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圈梁宜连续地设在同一水平面上,并形成封闭状;当圈梁被门窗洞口截断时,应在洞口上部增设相同截面的附加圈梁。附加圈梁与圈梁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其中到中垂直间距的两倍,且不得小于1m;
(2)纵横墙交接处的圈梁应有可靠的连接。刚弹性和弹性方案房屋,圈梁应与屋架、大梁等构件可靠连接;
(3)钢筋混凝土圈梁的宽度宜与墙厚相同,当墙厚h≥240mm时,其宽度不宜小于2h/3。圈梁高度不应小于120mm。纵向钢筋不应少于4φ10,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按受拉钢筋考虑,箍筋间距不应大于300mm;
(4)圈梁与过梁重合时,过梁部分的钢筋应按计算用量另行增配。
6.3 砌体结构中圈梁、构造柱的施工
4.圈梁施工缝的留设与处理
浇注圈梁混凝土时,由于砖墙的十字、丁字、转角墙垛、门窗洞、预留洞的上部以及圈梁与其他混凝土构件交接处如带有雨篷、阳台、天沟板等的圈梁属于薄弱环节或关键部位,都应连续浇注混凝土,除此之外的部位均可留置施工缝。
施工缝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于素混凝土结构,应在施工缝处埋设直径不小于16mm的连接钢筋。连接钢筋埋入深度 和露出长度均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0d,间距不大于20cm,使用光圆钢筋时两端应设半圆形标准弯钩,使用带肋钢筋时可不设弯钩。混凝土施工缝的处理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旧混凝土面和外露钢筋(预埋件)暴露在冷空气中时,应对距离新、 旧混凝土施工缝1.5m范围内的旧混凝土和长度在1.0m范围内的外露钢筋(预埋件)进行防寒保温。
(2)当混凝土不需加热养护、且在规定的养护期内不致冻结时,对于非冻胀性地基或旧混凝土面,可直接浇筑混凝土。
6.3 砌体结构中圈梁、构造柱的施工
(3)当混凝土需加热养护时,新浇筑混凝土与邻接的已硬化混凝土或岩土介质间的温差不得大于15°C;与混凝土接触的地基面的温度不得低于2°C。混凝土开始养护时的温度应按施工方案通过热工计算确定,并不得低于5°C,细薄截面结构不宜低于10°C。
(4)应凿除已浇筑混凝土表面的水泥砂浆和松弱层,凿毛后露出的新鲜混凝土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5%。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已浇筑的混凝土, 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 MPa。
②在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 应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以及软弱混凝土层, 并加以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 且不得积水。
6.3 砌体结构中圈梁、构造柱的施工
③浇筑前, 水平施工缝宜先铺上一层10 mm~15 mm 厚的水泥砂浆, 其配合比与混凝土内的砂浆成分相同。
④混凝土应细致振捣密实, 以保证新旧混凝土的紧密结合。
(5)经凿毛处理的混凝土面应用水冲洗干净,但不得存有积水。在浇筑新混凝土前,对垂直施工缝宜在旧混凝土面上刷一层水泥净浆,对水平施工缝 宜在旧混凝土面上铺一层厚10mm~20mm、比混凝土水胶比略小的胶砂比为1: 2的水泥砂浆,或铺一层厚约30cm的混凝土,其粗骨料宜比新浇筑混凝土减少10%。
(6)施工缝为斜面时,旧混凝土应浇筑成或凿成台阶状。
6.3 砌体结构中圈梁、构造柱的施工
6.3.2构造柱的施工
构造柱的设置位置和截面尺寸,按设计要求。构造柱不单独承重,因此不需设独立的基础,其竖向钢筋下端应锚固于钢筋混凝土基础或基础梁内,上端与圈梁或上部其他混凝土构件连通。《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2010)规定:突出屋顶的楼、电梯间,构造柱应伸到顶部,并与顶部圈梁连接。
在施工时必须先砌墙后浇混凝土,使柱与墙体紧密结合,共同工作,并用相邻的墙体作为一部模板。构造柱的施工必须逐层进行,本层构造柱混凝土浇捣完毕后,才能进行上层的施工。
1.工艺流程
构造柱的工艺流程为:绑扎与安装柱钢筋笼→砌墙留马牙槎,随墙砌筑设水平拉结筋→支模→浇注混凝土→养护、拆模。
6.3 砌体结构中圈梁、构造柱的施工
2.施工方法
(1)构造柱的钢筋笼绑扎与安装
构造柱竖向钢筋,应伸人室外地面下500mm或与埋深小于500mm的基础圈梁相连,锚固在基础梁上,锚固长度不应小于35d(d为竖向钢筋直径),并保证位置正确,顶部和楼层圈梁相连。竖向钢筋的接长,一般采用绑扎接头,搭接长度为35d,绑扎接头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楼层上下450mm及不小于1/6 层高范围内箍筋间距宜为100mm。钢筋安装完毕后,必须根据构造柱轴线校正竖向钢筋位置和垂直度。
(2)砌墙留马牙槎
与构造柱相邻部位砌体应砌成马牙搓,马牙搓应先退后进,每个马牙搓沿高度方向的尺寸不宜超过300mm,凹凸尺寸宜为60mm。砌筑时,砌体与构造柱间应沿墙高每500mm设拉结钢筋,钢筋数量及伸入墙内长度应满足设计。
(3)支模
本层砖墙砌筑完成后,支设本层构造柱模板。模板可采用木模板或定型组合钢模板,宜用组合钢模板。模板安装时拼板必须严密,与所在砖墙面紧贴,防止漏浆,并保证支撑牢靠。
6.3 砌体结构中圈梁、构造柱的施工
(4)浇注混凝土
浇筑构造柱混凝土之前,必须将砖墙和模板浇水湿润(若为钢模板,不浇水,刷隔离剂),并将模板内落地灰、砖渣和其他杂物清理干净,柱根部新旧混凝土交接处,须用水冲洗、湿润,宜先铺10~20 mm厚与混凝土同配合比的水泥砂浆或减石子混凝土后再浇筑混凝土。混凝土浇筑应用插入式振动器,浇筑时,先将振捣棒插入柱底根部,使其振动再灌人混凝土。应分层浇筑、振捣,每层厚度不超过60cm或不超过振动棒有效长度的1.25倍;边下料边振捣。振捣时,应避免振动棒触碰钢筋和砖墙,严禁通过砖墙传振,以免造成灰缝开裂。一般浇筑高度不宜大于2m,如能确保浇筑密实,亦可每层一次浇筑。
(5)养护、拆模
混凝土浇筑完12h以内,应进行养护。构造柱的拆模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和《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2011)相关规定要求,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并满足同条件下试块抗压强度达到 1.2MPa,冬季施工达到 4 MPa后方可拆除。
6.3 砌体结构中圈梁、构造柱的施工
3.构造柱设置
在砌体房屋墙体的规定部位,按构造配筋,并按先砌墙后浇灌混凝土柱的施工顺序制成的混凝土柱,通常称为混凝土构造柱,简称构造柱(GZ)。构造柱通常设置在楼梯间的休息平台处,纵横墙交接处,墙的转角处,墙长达到五米的中间部位要设构造柱。近年来为提高砌体结构的承载能力或稳定性而又不增大截面尺寸,墙中的构造柱已不仅仅设置在房屋墙体转角、边缘部位,而按需要设置在墙体的中间部位,圈梁必须设置成封闭状。
(1)框架结构的设置规定
①当无混凝土墙(柱)分隔的直段长度,120(或100)厚墙超过3.6m,180(或190)厚墙超过5m时,在该区间加混凝土构造柱分隔;
②120(或100)厚墙 当墙高大于3米时,开洞宽度大于2.4m时应加构造柱或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③180(或190)厚墙 当墙高大于4m,开洞宽度大于3.5m时应加构造柱或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
6.3 砌体结构中圈梁、构造柱的施工
(2)构造柱的设置原则
①应根据砌体结构体系
砌体类型结构或构件的受力或稳定要求,以及其他功能或构造要求,在墙体中的规定部位设置现浇混凝土构造柱;
②对于大开间荷载较大或层高较高以及层数大于等于8层的砌体结构房屋宜按下列要求设置构造柱:
a.墙体的两端;
b.较大洞口的两侧;
c.房屋纵横墙交界处;
d.构造柱的间距,当按组合墙考虑构造柱受力时,或考虑构造柱提高墙体的稳定性时,其间距不宜大于4M,其他情况不宜大于墙高的1.5~2倍及6M,或按有关的规范执行;
e.构造柱应与圈梁有可靠的连接;
6.3 砌体结构中圈梁、构造柱的施工
③下列情况宜设构造柱:
 a.受力或稳定性不足的小墙垛;
 b.跨度较大的梁下墙体的厚度受限制时,于梁下设置;
 c.墙体的高厚比较大如自承重墙或风荷载较大时,可在墙的适当部位设置构造柱,以形成带壁柱的墙体满足高厚比和承载力的要求,此时构造柱的间距不宜大于4M,构造柱沿高度横向支点的距离与此同时与构造柱截面宽度之比不宜大于30,构造柱的配筋应满足水平受力的要求。
6.3 砌体结构中圈梁、构造柱的施工
(3)构造柱是保证墙体的稳定,和梁有关系。
①为提高多层建筑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规范要求应在房屋的砌体内适宜部位设置钢筋混凝土柱并与圈梁连接,共同加强建筑物的稳定性。这种钢筋混凝土柱通常就被称为构造柱。
②在多层砌体房屋,底层框架及内框架砖砌体中,它的作用一般为:加强纵墙间的连接,是由于构造柱与其相邻的纵横墙以及马牙槎相连接并沿墙高每隔500mm 设置2Φ6 拉结筋,钢筋每边伸入墙内大于1000mm。
  在砌体结构中其主要作用一是和圈梁一起作用形成整体性,增强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二是减少、控制墙体的裂缝产生,另外还能增强砌体的强度。
  在框架结构中其作用是当填充墙长超过2倍层高或开了比较大的洞口,中间没有支撑,纵向刚度就弱了,就要设置构造柱加强,防止墙体开裂。
6.3 砌体结构中圈梁、构造柱的施工
(4)构造柱的抗震作用
  以唐山地震为例:唐山地震后,有3幢带有钢筋混凝土构造柱且与圈梁组成封闭边框的多层砌体房屋,震后其墙体裂而未倒。其中市第一招待所招待楼的客房,房屋墙体均有斜向或交叉裂缝,滑移错位明显,四、五层纵墙大多倒塌,而设有构造柱的楼梯间,横墙虽也每层均有斜裂缝,但滑移错位较一般横墙小得多,纵墙未倒,仅三层有裂缝,靠内廊的两根构造柱都遇破坏,以三层柱头最严重,靠外纵墙的构造柱破坏较轻。由此可见,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在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多层砌体房屋应按抗开裂和抗倒塌的双重准则进行设防,而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则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抗震构造措施。
(5)马牙槎
 与构造柱连接处的墙应砌成马牙槎,每一个马牙槎沿高度方向的尺寸不应超过300mm或5皮砖高,马牙槎从每层柱脚开始,应先退后进,进退相差1/4砖。
常见问题解析
【常见问题解析】
砌墙与构造柱施工顺序的解析
砖混结构里用圈梁和构造柱增加砌体整体稳定性,构造柱起到增加刚度的作用,构造柱在施工时先砌墙留马牙槎,增加构造柱和墙体的接触面和圈梁同时浇筑增加整体性,起到增加整体稳定性的作用。

6.4 填充墙施工
6.4 填充墙施工
填充墙大多采用烧结实心、空心砖、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砌块及其他工业废料掺水泥加工的砌块与砂浆砌筑而成。由于不同的块料填充墙做法各异,因此要求也不尽相同,实际施工时应参照相应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各地颁布实施的标准图集、施工工艺标准等。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房屋的填充墙施工,还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和《建筑物抗震构造详图》(11G329 -2)的规定。一般填充墙的砌筑方法与所用块材(砖、砌块)砌体的施工方法基本相同,但其构造和局部施工处理有所区别。
6.4 填充墙施工
6.4.1 墙体与结构的连接
1.墙两端与结构连接处拉结
(1)填充墙与两端混凝土柱或剪力墙的连接有三种方式:拉结钢筋、钢筋网片、现浇钢筋混凝土带(或腰梁)。一般采用在混凝土构件上预埋铁件加焊拉结钢筋或植筋的方法。预埋铁件一般采用4mm以上的钢板做成,在混凝土构件施工时按设计位置预埋固定于构件中,砌墙时将墙中拉结钢筋焊接。
墙体拉结筋在砌筑过程中非常重要,影响到砌体结构本身的安全及稳定性。拉结筋的设置应满足设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及《建筑物抗震构造详图(局部框架房屋)》(04G329 -6)相关要求。填充墙应沿框架柱全高每隔500mm设2Φ6拉筋,拉筋伸入墙内的长度,抗震设防 6、7度时,不应小于墙长的1/5且不小于700 mm,8、9度时宜沿墙全长贯通,如图6-10所示。在墙垛的位置,墙体拉结筋施工较困难时,一般作抱框处理。
图6-10 填充墙与钢筋混
凝土或墙的钢筋拉结

6.4 填充墙施工
(2)填充墙与框架柱或剪力墙之间的缝隙应用砂浆嵌填密实。砌体灰缝应保持横平竖直,竖向灰缝和水平灰缝均应铺填饱满的砂浆。砂浆饱满度:水平灰缝的不得小于90% ,竖缝不得小于80% ,严禁用水冲浆浇灌从缝,也不得用石子垫灰缝。水平灰缝及竖向灰缝的厚度和宽度应控制在8~12 mm 之间。
2.填充墙上下部与楼板或梁的连接
(1)填充墙体底部应砌筑 2-3皮不低于MU10.0的实心砖或现浇 C20素混凝土坎台,高度不小于150mm。其作用是承重、防撞击和防潮,如图6-11所示。
(2)为保证墙体的整体性,填充墙顶部通常采用侧砖、立砖、砌块斜砌(倾斜度宜为约60°)、混凝土塞缝等方式挤紧或在梁底做预埋铁件拉结等方式与结构连接。无论采用哪种连接方式,填充墙砌体砌筑,应在承重主体结构检验批验收合格后进行;填充墙顶部与承重主体结构之间的空隙部位,应在填充墙砌筑14d 后进行砌筑。最上一皮采用侧砖斜砌时,应保证砖挤紧,砂浆饱满,如图6-12所示。
6.4 填充墙施工
图6-11填充墙上部与梁板的连接 图6-12填充墙上、下部砌实心砖
6.4 填充墙施工
6.4.2 填充墙的施工
填充墙的砌筑方法与所用块材(砖、砌块)砌体的施工方法基本相同,应注意以下几方面构造要求:
1.填充墙砌筑时应上下错缝,搭接长度不宜小于砌块长度的1/3,且不应小于150mm。当不能满足时,在水平灰缝中应设置2¢6钢筋或¢4钢筋网片加强,加强筋从砌块搭接的错缝部位起,每侧搭接长度不宜小700mm。
2.门窗、洞口和阳角处的处理
通常采用在洞口两侧和阳角处做构造柱或镶砌专用砖或预制块的方法,空心砌块填充墙阳角处可设芯柱。空心砌块墙在窗台顶面应做成混凝土压顶,以保证窗框与砌体的可靠连接。
6.4 填充墙施工
3.填充外墙防潮防水
空心砌块填充外墙面在施工中还应考虑防渗漏问题。渗漏现象主要发生在灰缝处。因此,在砌筑中应注意保证灰缝饱满,尤其是竖缝。另外,可采取在外墙抹灰层中加3%-5%的防水粉、面砖勾缝或表面刷防水剂等措施,保证防渗效果。
4.单片面积较大填充墙的施工
大空间的框架结构填充墙,应根据墙体长度、高度情况,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设置构造柱和水平拉结件,以提高墙体稳定性。一般填充墙高度超过4m时,应在墙体高度中部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2-3 道焊接钢筋网片或3Φ6的通长水平钢筋或加设水平墙梁(腰梁),如图6-13所示。墙长大于5m时,墙顶与梁宜有拉结;墙长超过层高2倍时,宜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如图6-14所示。当大面积的墙体有转角时,应在转角处设芯柱。
6.4 填充墙施工
图6-13 填充墙与结构梁、柱的连接
6.4 填充墙施工
5.填充墙的构造柱施工
填充墙的构造柱设置在各层上下水平梁、板之间,构造柱本身不连续。构造柱的一般做法是:主体结构施工完毕后,进行填充墙及其构造柱的放线,先装钢筋后砌墙,再浇筑混凝土。钢筋的施工有两种方式:预留钢筋和植筋。植筋的施工是用电钻在构造柱纵筋位置进行打孔,将钢筋植入孔中,用植筋专用胶粘结,实现构造柱与上下部梁或板的拉结,如图6-14所示。
图6-14 填充墙构造柱设置与钢筋施工方式
6.4 填充墙施工
6.4.3施工中加气混凝土砌块填充墙裂缝原因
1.设计方面
⑴墙体面积过大、过长、无抗变形措施;
⑵薄弱环节处无加强措施;
⑶墙体过高中间无分段加强构造措施;
⑷与不同材料的界面处(缝)无抗裂或加强措施。
2.材料性能方面
⑴强度偏低,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砂、洁净过筛,水泥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⑵冻融性能差;
⑶收缩值过大。
6.4 填充墙施工
3.配套材料方面
⑴砌筑砂浆强度等级过高与砌体强度等级不匹配;
⑵砌筑砂浆与砌块粘结力差,全部灰缝均铺满砂浆,垂直缝不应大于12㎜,饱满度大于80%。
4.施工方面
⑴灰缝(尤其是竖缝)不饱满;不得出现瞎缝、透明缝;
⑵砌筑时未用专用砌筑砂浆,或用普通砂浆界面没作处理;
⑶砌块含水率过高,加气混凝土砌块≤15%,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20%;
⑷基础处理不当。
6.4 填充墙施工
6.4.4其他砌体的施工方法
1. 砌块砌体的施工
在我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后,砌块得到了积极的发展,逐渐成为优质低廉的墙体材料,建设部已将其列为十项新技术重点推广项目。近几年,中小型砌块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应用。砌块按规格来分有小型砌块、中型砌块,砌块高度在115~380 mm称小型砌块,高度在380~980 mm称中型砌块。目前施工中以小型砌块为主。
1.施工准备
运到现场的砌块,应分规格、等级标记堆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6 m,堆垛之间应留有适当的通道。堆放现场必须平整,并做好排水。
砌块进场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并经检查、验收、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取样规定: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随机抽检一组(5 块),不足l万块按一批计;基础和底层的砌块抽检数量不少于两组。
施工时所用砌块的龄期不应少于28天,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严禁使用断裂或壁肋中有竖向裂纹的小砌块砌筑墙体。
6.4 填充墙施工
6.4.4其他砌体的施工方法
1. 砌块砌体的施工
在我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后,砌块得到了积极的发展,逐渐成为优质低廉的墙体材料,建设部已将其列为十项新技术重点推广项目。近几年,中小型砌块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应用。砌块按规格来分有小型砌块、中型砌块,砌块高度在115~380 mm称小型砌块,高度在380~980 mm称中型砌块。目前施工中以小型砌块为主。
1.施工准备
运到现场的砌块,应分规格、等级标记堆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6 m,堆垛之间应留有适当的通道。堆放现场必须平整,并做好排水。
6.4 填充墙施工
砌块进场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并经检查、验收、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取样规定: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随机抽检一组(5 块),不足l万块按一批计;基础和底层的砌块抽检数量不少于两组。
施工时所用砌块的龄期不应少于28天,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严禁使用断裂或壁肋中有竖向裂纹的小砌块砌筑墙体。
普通混凝土小砌块砌筑前不宜浇水。因为混凝土制成的砌块与一般烧结材料(砖)不同,湿度变化时体积会变化,通常表现为湿胀干缩。如果干缩变形过大,超过了砌块块体或灰缝允许的极限,砌块墙就可能产生裂缝。因此,砌筑时须控制砌块上墙前的湿度,不能浸水或浇水,以免砌块吸水膨胀开裂。在气候特别干热的情况下,因砂浆水分蒸发过快,不便施工时,可在砌筑前稍加喷水湿润,但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
6.4 填充墙施工
1.砌块的排列
由于中小型砌块体积较大、较重,不如砖以随意挪动,且砌筑时必须使用整块,不像普通砖可以随意砍凿,因此,在施工前,须按照设计图纸的房屋轴线编绘各墙体砌块平、立面排列图。砌块排列图按每片纵横分别绘制(图6-15)。
其绘制方法是在立面上用1:50或1:30的比例绘出纵横墙,然后将过梁、平板、楼梯、孔洞等在墙面标出,由纵墙和横墙高度计算皮数,画出水平灰缝线,并保证砌体平面尺寸和高度是块体加灰缝尺寸的倍数,再按砌块错缝搭接的构造要求和竖缝大小进行排列。对砌块进行排列时,注意尽量以主规格砌块为主,辅助规格砌块为辅,减少镶砖。
图6-15 砌块排列图
6.4 填充墙施工
2.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施工工艺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与砖砌体类似,用手工搬动砌筑。
(1)工艺流程
基层处理,墙体放线一制备砂浆,砌块排列一砌块砌筑(拉结筋放置→铺砂浆→砌块就位→校正)→柱钢筋连接→芯柱混凝土浇筑→砌体质量检查与验收。
(2)小型砌块砌筑的施工要点
①砌块一般采用全顺组砌,上下错缝1/2砌块长度,上下皮孔对孔、肋对肋,个别部位无法对孔砌筑时,可错缝砌筑,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90mm(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砌块不应小于120 mm)。如不能满足要求的搭接长度时,应在水平灰缝中设置拉结钢筋或钢筋 网片(长度≥700 mm),但竖向通缝仍不得超过两皮砌块(图6-16、图6-17)。
6.4 填充墙施工
砌块排列图按每片纵横分别绘制(图6-15)。
其绘制方法是在立面上用1:50或1:30的比例绘出纵横墙,然后将过梁、平板、楼梯、孔洞等在墙面标出,由纵墙和横墙高度计算皮数,画出水平灰缝线,并保证砌体平面尺寸和高度是块体加灰缝尺寸的倍数,再按砌块错缝搭接的构造要求和竖缝大小进行排列。对砌块进行排列时,注意尽量以主规格砌块为主,辅助规格砌块为辅,减少镶砖。
图6-16 水平灰缝中拉结筋
图6-17 砌块墙砌法
6.4 填充墙施工
②砌筑前应清除砌块表面的污物及粘土,并对砌块做外观检查。施工时所用的砂浆宜选用专用的小砌块砌筑砂浆。底层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的混凝土灌实小砌块的孔洞。
③砌块应从外墙转角或定位砌块处开始砌筑,内外墙同时砌筑,纵横墙交错搭接。在房屋四角或楼梯间转角处设立皮数杆,皮数杆间距不得超过15m。皮数杆上应画出各皮小型砌块的高度及灰缝厚度。在皮数杆上相对小型砌块上边线之间拉准线,小型砌块依准线砌筑。砌块应底面朝上砌筑,即“反砌法”。砌块生产时,因抽芯脱模需要,孔洞模芯有一定的锥度,形成上大下小,“反砌”易于铺放砂浆和保证水平灰缝砂浆的饱满度,这也是确定砌体强度指标的试件的基本砌法。
④砌块墙体的灰缝应做到横平竖直、砂浆饱满,严禁用水冲浆灌缝。小型砌块水平灰缝厚控制在,8~12 mm,中、大型砌块中水平灰缝厚度一般为10~20 mm。有配筋的水平灰缝厚度为20~25 mm;竖缝的宽度为15~20 mm,当竖缝宽度大于30mm时,应用不低于C20的细石混凝土填实,当竖缝宽度≥150 mm或楼层高不是砌块加灰缝的整数倍时,应用普通砖镶砌。砂浆饱满度水平缝不低于90%,竖直缝不低于80%。
6.4 填充墙施工
⑤砌块砌体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长度不应小于斜槎高度2/3(一般按一步脚手架高度控制);如留斜槎有困难,除外墙转角处及抗震设防地区,砌体临时间断处不应留直槎外,可从砌体面伸出200mm砌成阴阳槎,并沿砌体高每三皮砌块(600 mm),设拉结筋或钢筋 网片,接槎部位宜延至门窗洞口,如图6-17所示。
图6-17 砌块墙留槎
6.4 填充墙施工
⑥砌块墙与后砌隔墙交接处,应沿墙高每400 mm在水平灰缝内设置不少于2 4横筋间距不大于200 mm的焊接钢筋网片(图6-17)与后砌隔墙连接。
图6-17 砌块墙与后砌隔墙交接处钢筋网片
6.4 填充墙施工
⑦对孔洞、管道、沟槽和预埋件等,应在砌筑时预留,不得在砌筑好的墙上打孔、凿槽。电线暗管垂直方向敷设可随砌随埋在砌块内。
⑧小型砌块砌体内不宜设脚手眼,如必须设置时,可用辅助规格190 mm×190 mm×190 mm小砌块侧砌,利用其孔洞作脚手眼,砌体完工后用C15混凝土填实。但在砌体下列部位不得设置脚手眼:
a.过梁上部,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及过梁跨度1/2范围内;
b.宽度不大于800 mm的窗间墙;
c.梁和梁垫下及左右各500 mm的范围内;
d.门窗洞口两侧200 mm内和砌体交接处400 mm的范围内;
e.结构设计规定不允许设脚手眼的部位。
6.4 填充墙施工
⑨小型砌块砌体相邻工作段的高度差不得大于一个楼层高度或4m。常温条件下,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的日砌筑高度应控制在1.8 m内;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砌块的日砌筑高度应控制在1.4 m内。
⑩砌筑时发现砌体歪斜或砌筑不够平整,需要移动砌体中的小砌块或小砌块被撞动时,要拆除重砌,不能用敲击砌体的方法进行砌体校正。对砌体表面的平整度和垂直度,灰缝的厚度和砂浆饱满度应随时检查,校正偏差。在砌完每一楼层后,应校核砌体的轴线尺寸和标高,允许范围内的轴线及标高的偏差,可在楼板面上予以校正。
6.4 填充墙施工
3)芯柱的施工
为增加房屋的整体刚度,砌块墙体中要设置芯柱(在砌块内部空腔中插入竖向钢筋并浇灌混凝土后形成的砌体内部的钢筋混凝土小柱),芯柱位置按设计要求。对有抗震要求的房屋,还应在芯柱处沿墙高每隔600 mm设钢筋网片与墙拉结(图6-21)。
芯柱的施工方法:芯柱位置下部第一皮砌块侧面应预留孔洞,开口朝室内,以便清理杂物和绑扎钢筋。其钢筋应与基础或地圈梁下的钢筋搭接足够的长度。芯柱浇筑混凝土要待砌筑砂浆强度达1MPa后,应使用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专用混凝土(《混凝土砌块(砖)砌体用灌 孔混凝土》)灌注,坍落度≥180 mm。在该层墙体砌筑完成后与顶部圈梁同时浇筑,每浇400~500 mm高应捣实一次。
图6-21砌块芯柱构造图
6.4 填充墙施工
2.大中型混凝土砌块施工工艺
由于大中型砌块体积较大、较重,不如小型砌块可人工挪动,多用专门设备进行吊装砌筑。大中型砌块施工的主要工序是:铺灰、砌块吊装就位、校正、灌缝和镶砖。
(1)铺灰
砌体墙体所采用的砂浆,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其稠度以50~70 mm为宜,铺灰应平整饱满,每次铺灰长度一般不超过5m,炎热天气及严寒季节应适当缩短。
(2)砌块吊装就位
砌块墙的施工特点是砌块数量多,吊次也相应地多,但砌块的重量不是很大,砌块安装通常采用两种方案:一是以轻型塔式起重机进行砌块、砂浆的运输,以及楼板等预制构件的吊装,用台灵架吊装砌块;二是以井架进行材料的垂直运输、杠杆车进行楼板吊装,所有预制构件及材料的水平运输则用砌块车和手推车,用台灵架进行砌块的吊装(图6-22)。
6.4 填充墙施工
图6-22 砌块吊装示意
1-井架;2-台灵架;3-杠杆车;4-砌块车;
5-少先吊;6-砌块;7-砌块夹

6.4 填充墙施工
砌块的吊装一般按施工段依次进行,其次序为先外后内,先远后近,先下后上,在相邻施工段之间留阶梯形斜槎。吊装时应从转角处或砌块定位处开始,采用摩擦式夹具,按砌块排列图表将所需砌块吊装就位。中型砌块搭砌长度不得小于块高的1/3,且不小于150 mm。
(3)校正
砌块吊装就位后,用托线板检查砌块的垂直度,拉准线检查水平度,并用撬棍,楔块调整偏差。
(4)灌缝
竖缝可用夹板在墙体内外夹住,然后灌砂浆,用竹片插或铁棒捣,使其密实。当砂浆吸水后用刮缝板把水平缝刮齐。灌缝后,一般不应再撬动砌块,以防损坏砂浆粘结力。
(5)镶砖
当砌块问出现较大竖缝或过梁找平时,应镶砖。镶砖砌体的竖直缝和水平缝应控制在15~30 mm内。镶砖工作应在砌块校正后立即进行,镶砖时应注意使砖的竖缝灌密实。
常见问题解析
【常见问题解析】
框架的填充墙中顶砖斜砌的原因解析:
1.填充墙中顶砖斜砌是为了使墙体顶部更密实,抹灰后不易开裂,平砌的效果不好,且施工时不好操作。
2.根据结构力学原理,填充墙顶部斜砌,受力原理符合框架结构理论下填充墙所起到的作用,在跟砖混结构相比之下,由于砖墙所起的作用不同(砖混结构砖墙受力不同于框架的填充墙),所以砖混结构墙体顶部的砌法就跟框架的填充墙的有所不同。
3.就施工角度来说,这样砌法更加方便施工。
常见问题解析
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11第9.1.9条规定:填充墙砌于承重结构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14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
因为填充墙砌筑完成后,砌体将产生一定的变形,施工不当,不仅会影响到与梁、板底的紧密结合,还会产生结合部位的裂缝。
5.框架结构中钢筋混凝土墙柱为承重构件,而砖砌体等为装饰构件。
做成斜砖首先是为了弥补砖砌体砌筑完成之后自身变形所导致上部出现的缝隙;
其次砌体墙本身不涉及承重,梁因为受力而产生变形时其变形部位不会致使砌体墙受压产生破坏;
同时在抗震构造中起到积极作用,由于砌体墙与顶部梁之间不是刚性连接,当产生水平地震波时砌体墙不会随框架一起摆动而保证其减小或局部消除地震对墙体的影响,达到抗震的作用。
6.5 砌筑工程质量与安全要求
6.5砌筑工程质量与安全要求
6.5.1质量要求
砌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2011)(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013)(以下简称“标准”)要求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1.基本规定
(1)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的规定。
6.5 砌筑工程质量与安全要求
(3)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②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
③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 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表6-2 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
6.5 砌筑工程质量与安全要求
④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a.120 mm厚墙、清水墙、料石墙和独立柱。
b.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c.宽度小于1 m的窗间墙。
d.门窗洞口两侧200 mm(石砌体为300 mm)和转角处450 mm(石砌体为600 mm)范围内。
e.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 mm范围内。
f.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g.轻质墙体。
h.夹心复合墙外叶墙。
6.5 砌筑工程质量与安全要求
⑤施工脚手眼补砌时,应清除脚手眼内掉落的砂浆、灰尘;脚手眼处砖及填塞用砖应湿润,并应填实砂浆,不得用于砖填塞。
⑥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 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 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不应在截面长边小于500mm的承重墙体,独立柱内埋设管线。
⑦尚未施工楼板或屋面的墙或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其允许自由高度不得超过表6-3的规定。如超过表中限值时,必须采用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
6.5 砌筑工程质量与安全要求
表6-3 墙和柱的允许自由高度
6.5 砌筑工程质量与安全要求
⑧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平整,标高一致,安装时应坐浆。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1:2.5的水泥砂浆。
⑨设置在潮湿环境或有化学侵蚀性介质的环境中的砌体灰缝内的钢筋应采取防腐措施。此外,还要求:
A.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施工层进料口楼板下,宜采取临时加撑措施。
B.分项工程的验收应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检验批的确定可根据施工段划分。
6.5 砌筑工程质量与安全要求
2.砌体施工质量等级
在“规范”中,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分为A、B、C三等,其标准应符合表 6-4的要求。
表6-4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6.5 砌筑工程质量与安全要求
3.砌体施工质量标准
砖砌体的施工质量只有“合格”一个等级,其质量合格应满足以下规定,否则为施工质量不合格。
①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规范规定;
②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抽检点符合规范规定,或偏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以内。
其“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依据规范来执行。
6.5 砌筑工程质量与安全要求
6.5.2检测方法
砌筑工程施工前,主要检查原材料相关证书、质量报告、检验报告等文件。在施工过程及完毕后的不同阶段,要根据验收规范规定对砌体的各项控制指标进行检测。对砌筑工程检测方法主要有:观察法、百格网检查、经纬仪检测、2m托线板检查、2m靠尺检查、吊线检查等。
观察法:如经目测检查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是否同时砌筑并有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等;
百格网检查:检查砌体砂浆的饱满度等。
经纬仪检查:检查砌体的垂直度及轴线位移。
2m 托线板检查:检查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偏差。
2m靠尺检查:主要用于砌体的平整度等。
吊线检查:如检查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6.5 砌筑工程质量与安全要求
6.5.3安全技术
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中,应按施工:方案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形成书面交底记录。
2.施工机械的使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有关规定,并应定期检查、维护。
3.采用升降机、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运输材料设备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和《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的有关规定,且一次提升总重量不得超过机械额定起重或提升能力,并应有防散落、抛洒措施。
4.车辆运输块材的装箱高度不得超出车厢,砂浆车内浆料应低于车厢上口0.1m。
5.安全通道应搭设可靠,并应有明显标识。
6.5 砌筑工程质量与安全要求
6.现场人员应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在建工程外侧应设置密目安全网。
7.采用滑槽向基槽或基坑内人工运送物料时,落差不宜超过5m。严禁向有人作业的基槽或基坑内抛掷物料。
8.距基槽或基坑边沿2.0m以内不得堆放物料;当在2.0m以外堆放物料时,堆置高度不应大于1.5m。
9.基础砌筑前应仔细检查基坑和基槽边坡的稳定性,当有塌方危险或支撑不牢固时,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出入基槽或基坑,应设上下坡道、踏步或梯子,并应有雨雪天防滑设施或措施。
10.砌筑用脚手架应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搭设,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验收合格后,不得随意拆除和改动脚手架。
11.作业人员在脚手架上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脚手架上砍砖时,应向内将碎砖打在脚手板上,不得向架外砍砖;
(2)在脚手架上堆普通砖、多孔砖不得超过3层,空心砖或砌块不得超过2层;
(3)翻拆脚手架前,应将脚手板上的杂物清理干净。
6.5 砌筑工程质量与安全要求
12.在建筑高处进行砌筑作业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的相关规定。不得在卸料平台上、脚手架上、升降机、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出入口位置进行块材的切割、打凿加工。不得站在墙顶操作和行走。工作完毕应将墙上和脚手架上多余的材料、工具清理干净。
13.楼层卸料和备料不应集中堆放,不得超过楼板的设计活荷载标准值。
14.作业楼层的周围应进行封闭围护,同时应设置防护栏及张挂安全网。楼层内的预留洞口、电梯口、楼梯口,应搭设防护栏杆,对大于1.5m的洞口,应设置围挡。预留孔洞应加盖封堵。
15.生石灰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水措施,且不应与易燃易爆物品共同存放、运输。
16.淋灰池、水池应有护墙或护栏。
17. 未施工楼层板或屋面板的墙或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其允许自由高度不得超过表6-5的规定。当超过允许限值时,应采用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
18.现场加工区材料切割、打凿加工人员,砂浆搅拌作业人员以及搬运人员,应按相关要求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6.5 砌筑工程质量与安全要求
19. 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的有关规定。
墙(柱)厚
(mm) 1300<砌体密度≤1600(kg/m3) 砌体密度>1600(kg/m3) 风载(kN/m2) 风载(kN/m2) 0.3(约7级风) 0.4(约8级风) 0.5(约9级风) 0.3(约7级风) 0.4(约8级风) 0.5(约9级风)
190 1.4 1.1 0.7 - - -
240 2.2 1.7 1.1 2.8 3.9 2.6
370 4.2 3.2 2.1 5.2 3.9 2.6
490 7.0 5.2 3.5 8.6 6.5 4.3
620 11.4 8.6 5.7 14.0 10.3 7.0
表6-5 墙和柱的允许自由高度(m)
注:(1) 本表通用于施工处相对标高H在10m范围内的情况。当10m<H≤15m、15m<H≤20m时,表中的允许自由高度应分别乘以0.9、0.8的系数;当H>20m时,应通过抗倾覆验算确定其允许自由高度。
(2)当所砌筑的墙有横墙或其他结构与其连接,而且间距小于表内允许自由高度限值的2倍时,砌筑高度可不受本表的限制。
感谢您的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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