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复习知识点-2023-2024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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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复习知识点-2023-2024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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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下册知识清单
【考点一:宪法】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党的领导地位的确定:(党的领导地位是如何确立的?)
①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
②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2)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原因:
①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②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③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④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⑤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3)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要求:
①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②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2.中国共产党与宪法法律之间的关系:
①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和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②中国共产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
3.我国宪法的本质: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4.宪法的地位: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①我国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②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准则。
③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④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
5.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6.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目的: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要求:我们要依法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担当起国家主人应尽的责任。
7.宪法如何保障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①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国家性质:“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②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③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④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权利的保障措施。
⑤宪法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6.宪法的原则: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1)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
(2)我国人权的特点:广泛性、公平性、真实性
广泛性的表现:主体广泛(我国公民、外国人;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内容广泛(平等权、人身权利、政治权利、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3)我国保障人权的措施
①立法机关: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
②行政机关:坚持以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③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④司法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⑤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为现实。
7.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宪法设置国家机构:
①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②宪法通过设置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
③宪法规定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
(2)宪法规范权力运行:
原因:
①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
贻害无穷。
②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③只有依法规范权力运行,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要求:(如何规范权力运行?)
①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
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
③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
④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8.加强宪法监督:
原因:①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②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在这一
实施主体: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
内容:①合宪性审查和监督,即审查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使其与宪法不抵触;
②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的违宪行为,追究其违宪责任,维护宪法权威。
要求:(增强宪法意识)
①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
②热爱宪法、捍卫宪法;学习宪法、认同宪法、践行宪法
9.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
比较 宪法 普通法律
不同点 规定内容 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 国家生活中一般性的问题
法律效率 具有最高的的法律效力 以宪法为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制定和修改程序 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只需一般程序,由半数以上代表通过
相同点 ①都是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反映; ②都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 ③都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④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联系 宪法与其他法律之间是“母法”与“子法”的关系,是党的主张和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反映。①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②宪法的规定具有原则性的特点,各种法律制度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落实。③宪法是对公民基本权利和根本确认和保障,其他法律也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考点二:权利和义务】
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
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
地位 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政治自由 内容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意义 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监督权 含义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意义 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人身自由 (公民最基本 、最重要的权利)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侵权行为: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等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内容 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要求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财产权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劳动权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物质帮助权 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受教育权 内容 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收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国家政策 实行义务教育制度,制定资助政策
文化权利 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2.怎样正确行使权利:
(1)行使权利有界限:
①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②公民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维护权利守程序:公民权利受到损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维护权利的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3.公民基本义务:
基本义务 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 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都是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具体表现
维护国家利益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依法服兵役 我国实行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
依法纳税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任何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也是法定义务的承担着;
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如劳动和教育。
5.如何坚持权利义务相统一:
①坚持权利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
②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6.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1)法定义务须履行:①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2)违反义务须担责: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考点三:政治制度】
制度 内容
根本 政治 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基本内容: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实行民主集中制。 2.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3.人大代表的职权: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定、 提出议案和质询案。 4.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人大代表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5.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优越性: ①建立以来,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 ②实践充分证明,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③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要求: ①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 ③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④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
基本 政治 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这一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2.意义: ①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它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②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③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3.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胆肝相照、荣辱与共。 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性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2)主题:团结和民主。 (3)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2.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 3.自治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 4.自治机关的职权: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依法行使自治权,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内部事务。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民族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 5.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 ①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各民族的自主、平等结合起来; ②有利于把国家的法律、政策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具体实际、特殊情况结合起来 ③有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与热爱自己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④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含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指由居民或村民分别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或村 村民委员会,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制度。 意义: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考点四:基本经济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容:①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②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
公有制经济 (含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非公有制经济
内容 国有经济 集体经济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等
地位 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作用 对于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品、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和保障国家安全等具有关键作用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于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作用 在支撑经济增长、增加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家政策 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意义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3.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1)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必须参加劳动;在作了必要的扣除后,以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包括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对个人进行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2)多种分配方式:让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在一定条件下,人们还可以取得社会保障收入,获得社会公益事业的帮助。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含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
(2)市场调节的方式:在市场经济中,生产什么、如何生产、生产多少,主要是通过价格、供求、竞争等机制来调节。
【考点五:我国国家机构】
1.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2)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
(2)选举和任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同。
(3)职权: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任免权,外事权,授予荣誉权。
3.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性质: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2)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党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
(3)职权:根据宪法,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
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
等行政工作。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4)依法行政的要求:
①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②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4.国家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1)性质(职能和任务):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职责:①监督职责 ②调查职责 ③处置职责
5.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司法机关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性质 国家的审判机关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基本职权 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行使职权的要求 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根据,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考点六:尊重自由平等】
1.正确认识自由:
①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
②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
2.自由与法治的关系
①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②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侵害。
④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享自由。
3.如何珍视自由?
①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正确认识权利的价值,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②必须依法行使权利。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
4.正确认识平等:
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5.践行平等的要求:
①要反对特权
②要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
③要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
④增强平等意识,共同构建平等有序的社会制度。
【考点七:维护公平正义】
1.公平的内涵:①权利公平,要求每个人依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
②规则公平,都受到行为规范约束;
③机会公平,要求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2.公平的意义:①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②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
3.怎样坚守公平:
①坚守公平需要个人维护公平。面对利益冲突,要站在公平的立场,学会担当;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要坚守原则立场,敢于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
②坚守公平需要制度保障公平。立法要公平地对待每个人;司法要公平地对待当事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4.正义的内涵:一般而言,正义行为都是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
5.正义的意义:①正义是社会文明的尺度,体现了人们对美好社会的期待和追求。
②正义是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
③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
④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6.怎样守护正义:
①个人守护正义。面对非正义行为,一方面要敢于斗争,另一方面要讲究策略,做到见义“智”为。
②司法维护正义。司法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
③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的永恒目标,是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实现公平正义是国家、社会和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从点滴事情做起,携手共进,共建共享公平正义的美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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