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检测时间:60分钟 满分:100分一、选择题:本题共25小题,每小题2分,共5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1.黄女士与丈夫刘某育有一子,置房四间。2019年刘某去世,儿子刘小某出国与家里失去联系。2020年体弱多病的黄女士与同村宋某签订协议,约定由宋某负责自己的生养死葬,宋某可以全权处置其死后留下的四间房屋。2023年,黄女士去世,宋某依照当地风俗将其安葬,并按照协议对部分房屋进行了改造利用。2023年底,刘小某回国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收回父母的四间房屋,并出示了父亲刘某生前找人代写的一份遗嘱,上面明确表示死后所有家产由儿子刘小某继承,而且有刘某本人和见证人王某的亲笔签名,落款时间为2018年x月x日。此案中( )A.宋某有权依照协议处置属于黄女士的房产部分B.儿子刘小某可以凭借父亲的遗嘱获得房产份额C.刘小某出示的代书遗嘱有见证人在场,是有效遗嘱D.黄女士与丈夫刘某共有的四间房屋,有一半属于黄女士【答案】A【详解】A:我国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2020年黄女士与宋某签订协议,约定由宋某负责自己的生养死葬,宋某可以全权处置其死后留下的四间房屋,2023年黄女士去世,宋某依照当地风俗将其安葬。可见,黄女士与宋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宋某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所以宋某有权依照协议处置属于黄女士的房产部分,A正确。BC: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刘小某出示的遗嘱只有一个有效的见证人,为无效遗嘱,BC错误。D:四间房屋属于黄女士与丈夫刘某的共有财产,其中一半原属于黄女士,另一半作为遗产由黄女士与儿子两人继承,D错误。故本题选A。2.李某,70岁,老伴去世,有一处房产价值200万,存款60万。因两个子女旅居国外无法照看,遂与居委会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居委会负责安排专人照顾李某起居和就医陪护,直到去世,并为其操办丧事,李某将存款赠与居委会。李某立了公证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留给了自己女儿和外孙。李某去世后,其子女与居委会因遗产问题产生争议。本案( )①外孙可因遗嘱赠与获得二分之一的房产 ②双方可选择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③两个子女可因法定继承获得李某的遗产 ④居民委员依法可获得李某的存款60万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B【详解】①:李某立了公证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留给了自己女儿和外孙,但外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因此属于按遗赠获得的一半房产,①符合题意。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本案属于继承纠纷,不能选择仲裁,②不符合题意。③:李某与居委会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并立了公证遗嘱,因此其子女通过遗嘱继承获得遗产,不是法定继承,③不符合题意。④:李某与居委会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居委会负责安排专人照顾李某起居和就医陪护,直到去世,并为其操办丧事,李某将存款赠与居委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遗嘱的效力,故居民委员依法可获得李某的存款60万,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3.刘某夫妇育有刘小某等五个子女。刘某去世后,刘小某因继承问题诉至法院。诉讼中,刘小某提交了一份刘某的打印遗嘱,约定拆迁安置房中属于刘某的50%的份额由刘小某继承。刘某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王某均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在本案中( )①刘小某还可以选择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②拆迁安置房中属于刘某的50%份额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②遵嘱继承效力优先,刘小某可获得遗嘱明确的继承份额④刘某配偶所有的50%房产份额不能作为遗产被其子女继承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详解】①:遗产继承不适合仲裁,①不选。②③:打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故该打印遗嘱无效,刘小某要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只能按照法定继承获得刘某的50%份额中的相应部分,②正确,③错误。④:继承遗产需要先将刘某的个人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④正确。故本题选C。4.一男子在离婚5年后第一次去学校接已经6岁的儿子,却被告知查无此人。经打听才得知,儿子已经改随继父姓了。男子一怒之下将前妻告上法院,要求前妻把儿子的姓名改回来。前妻则指责男子离婚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从未支付抚养费,甚至连儿子的一举一动都漠视殆尽,没资格让儿子跟他姓,并诉至法院要求男子补齐抚养费。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未成年人改名须父母双方同意,母亲不得擅自为儿子改姓②儿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母亲有权直接给儿子更改姓名③母亲给儿子改名违背公序良俗,不利于儿子身心健康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父亲应承担支付抚养费的民事责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B【详解】①:未成年人变更姓名,应当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父母离婚后,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①正确。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子女要改名,需要父母双方的同意,任意一方无权直接给子女更改姓名,②错误。③:材料中男子在离婚后对儿子不闻不问,其前妻已经再婚,给儿子改名实际是从有利于儿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做出的决定,不违背公序良俗,③错误。④: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抚养费,所以本案中父亲应承担支付抚养费的民事责任,④正确。故本题选B。5.王女士生育子女共三人,分别是A、B、C,其中A于1998年去世,留有一女小A,王女士于2009年去世,留有房产一处,王女士生前留有遗嘱:若房屋拆迁,回迁的房屋给其孙子小B一套。2011年,该房产被拆迁,回迁了三套住宅,分别由B和C及小B继承。2018年,小A向法院起诉,要求B和C及小B返还财产。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①本案中,小A可以被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②小B应当和B、C共同返还一部分财产给小A③小B获取王女士遗产方式的效力高于A、B、C④在审理本案过程中,法官必须进行调解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详解】①:A先于王女士去世,其女儿依法代位享有其应当的遗产份额,可以被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①正确。②: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孙子小B不用和B、C共同返还一部分财产给小A,②错误。③:小B获取遗产的方式属于遗赠,继承的时候有遗赠的先进行遗赠,剩余财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③正确。④:离婚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本案中调解不是必经程序,④错误。故本题选B。6.李某一家共4口人:李某,妻子张某,3岁的儿子李小某,李某的母亲徐某。2023年9月,李某突发心脏病去世,留有平房6间,存款12万元。以下关于房屋和存款的处理正确的是( )A.应由张某、徐某和李小某平均分配B.张某可以分得4间房屋和8万元存款C.李小某年幼,暂时不享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D.应全部由儿子李小某继承【答案】B【详解】B: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本案中李某和张某共有平房6间,存款12万元,属于张某的是平房3间,存款6万元,构成遗产的是平房3间,存款6万元。张某、李小谋、李某的母亲徐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别分得房屋1间,存款2万元,故张某可以分得4间房屋和8万元存款,B正确。ACD:平房6间,存款12万元属于李张某和张某的共同财产,并非全部都是遗产,张某、李小谋、徐某平均分配是错误的;且张某、李小谋、徐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李小某享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但不能全部由儿子李小某继承,ACD错误。故本题选B。7.某社区居民张甲,妻子早逝,与其子张乙共同生活,张甲有弟弟张丙。因张乙经常因公出差,邻居老李对张甲生活多有照料。后张甲自然死亡,留有房产一套,存款10万元。张甲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一份:把10万元存款给邻居老李,以表达谢意。在以下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因张甲的遗嘱合法有效,因此张乙、张丙、老李都是法定继承人B.在对房产继承开始后,由张乙先继承,张丙后继承C.在对房产继承开始后,由张乙继承,张丙不继承D.老李根据遗嘱获得10万元存款属于遗嘱继承【答案】C【详解】A: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老李不是法定继承人,A不符合题意。BC: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张乙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张丙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因此在对房产继承开始后,由张乙继承,张丙不继承,B不符合题意,C符合题意。D: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老李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属于按遗赠获得的10万元,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8.甲与乙系夫妻关系,婚前以口头形式约定两人婚后购买的房产归甲个人所有。多年来两人辛苦打拼,留下存款30万元,有一子一女。甲留有公证遗嘱写明房产归儿子继承,由此女儿拒绝赡养甲。甲因病去世后,亲人发现丙在明知甲有家室的情况下长期与甲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甲为丙购买了金手镯等共计20万元的物品。对于甲的遗产( )①儿子只能继承公证遗嘱所涉房产的一部分②女儿因未履行赡养义务而丧失继承权③金手镯等20万元归丙所有④存款15万元和金手镯等10万元的物品由乙和子女继承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B【详解】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后财产的归属,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无效,所以遗嘱所涉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房产要先析产,儿子只能继承公证遗嘱所涉房产的一部分,①符合题意。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了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算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女儿因未履行赡养义务而丧失继承权说法错误,②不符合题意。③:有配偶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同居者,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利,该赠与行为全部无效,③不符合题意。④:甲的遗产有房产的1/2,存款30万元的1/2,金手镯等计20万元的一半,所以房产的1/2由儿子继承(遗嘱继承),其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按法定继承,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9.2020年9月,余某与叶某登记结婚,叶某女儿小雨时年6岁,与他们共同生活。余某与叶某约定,两人在5000元范围内的家庭共同支出上有单独决定权,超出该范围需要双方共同决定。2020年12月,余某婚前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获利5万元。2023年10月,因小雨练琴需要,叶某在朱某处订购了一架1万元的钢琴,并付订金3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5万元为婚前财产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余某是小雨的养父,应承担小雨学习钢琴的合理支出③若朱某无法提供预定的钢琴,叶某无权要求双倍返还订金④因叶某越权购买钢琴,余某可拒绝朱某的余款支付请求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A【详解】①: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余某婚前购买的理财产品获利5万元,为婚前财产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符合题意。②:余某与叶某登记结婚,叶某女儿小雨时年6岁,与他们共同生活。这说明余某是小雨的继父,而非养父,②说法错误。③:订金没有定金性质,若朱某无法提供预定的钢琴,叶某无权要求双倍返还订金,③符合题意。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叶某因小雨练琴需要而在朱某处订购钢琴,余某无权拒绝朱某的余款支付请求,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10.甲的唯一女儿小甲一直在国外生活,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小甲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一年后甲去世。小甲认为自己是唯一第一法定顺序继承人,且尽了赡养义务,主张甲与乙的约定无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遗赠扶养协议有效B.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C.应按遗嘱继承处理D.协议部分无效,小甲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答案】A【详解】A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本案中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甲与乙签订的属于遗赠扶养协议,且保姆承担了照料甲的义务,故遗赠扶养协议有效,A符合题意,B不符合题意。C: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C不符合题意。D:本案中自然人甲与其继承人以外的乙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且不存在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因此,该遗赠抚养协议有效,应按照协议,乙承担甲的生养死葬的义务,乙享有受遗赠的权利,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11.A与B离婚后,两人的未成年子女丙跟随A生活,B每月支付抚养费。之后A再婚,并与B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丙改随继父姓,B不再支付抚养费。两年后,B想探望孩子丙,A不同意,B遂将A诉至法院。法院的判决结果可能是( )A.支持B的诉求,因为B有探望子女的权利B.不支持B的诉求,因为A是丙的监护人C.支持B的诉求,因为B对丙仍有监护权D.不支持B的诉求,因为A与B不再是夫妻关系【答案】A【详解】A: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故法院可能支持B的诉求,因为B有探望子女的权利,A正确。B: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法院会支持B的诉求,这与A是不是丙的监护人无关,B不选。C:法院会支持B的诉求是因为法规的相关规定,与B对丙的监护权无关,C不选。D: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法院会支持B的诉求,这与A与B是不是夫妻关系无关,D不选。故本题选A。12.刘某因车祸意外去世,获得死亡赔偿金10万元,生前未立遗嘱,留下婚后存款50万元、婚前小说版权收益20万元。妻子蒋某与刘某的父母、哥哥因刘某遗产问题争论不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蒋某、刘某的父母、刘某的哥哥均有权继承刘某遗产B.该遗产分配纠纷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加以解决C.刘某留下的遗产有存款25万以及小说版权收益10万D.死亡赔偿金不是刘某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答案】D【详解】D: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在自然人去世后才产生的,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专属赔偿,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D正确。A:蒋某、刘某的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刘某遗产,刘某的哥哥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无权继承刘某遗产,A排除。B:遗产分配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B错误。C:材料中的50万为刘某夫妻共同财产,小说版权收益20万为刘某婚前财产,因此刘某留下的遗产有存款25万(另外25万属于刘某妻子蒋某)以及小说版权收益20万,C错误。故本题选D。13.李先生今年70岁,老伴去世多年,育有二男一女,但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平时李先生一个人生活。李先生想指定自己的邻居好友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因涉及到财产继承,李先生不能选择非亲属做意定监护人②双方必须通过书面形式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以确保法律效力③若协议合法且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他人无权干涉④作为意定监护人的王先生对李先生的财物享有自主处置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C【详解】①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李先生可以选择非亲属做意定监护人,若协议合法且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他人无权干涉,①说法错误,③说法正确。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因此双方必须通过书面形式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以确保法律效力,②说法正确。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作为意定监护人的王先生对李先生的财物没有自主处置权,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14.谢某乙的父亲谢某甲在M酒店当保安。8月28日夜间,谢某甲在M酒店巡夜时突发疾病死亡。经谢某乙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上述事故为工亡。因酒店未给谢某甲缴纳工伤保险,谢某乙请求法院判决M酒店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支付工亡补助等费用。法院一审判决,M酒店向谢某乙支付工亡补助金等费用80万元。在本案中( )①谢某甲有获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②M酒店侵犯了劳动者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③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酒店负责举证④工亡补助金等费用不是谢某甲的个人遗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B【详解】①:谢某乙的父亲谢某甲在M酒店当保安,谢某甲作为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①符合题意。②: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本案中谢某甲在M酒店巡夜时突发疾病死亡,与劳动安全卫生的保护无关,②不符合题意。③:谢某乙请求法院判决M酒店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谢某乙负责举证,③不符合题意。④:工亡补助金不属于遗产,工亡补助金是给需要扶助的人的,具有人身属性,不属于工亡本人的遗产,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造成的家庭收入损失的赔偿,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B。15.王某某年轻时有暴力恶习,时常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且挣钱所得很少补贴家用。如今王某某年迈,赡养问题随之而来。子女以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而拒绝赡养,并声称放弃继承权。王某某遂将六名子女诉至法院,要求每位子女给付赡养费和医疗费。关于本案,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①继承不是赡养的前提,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③履行赡养义务只需给付老人基本生活费即可,不需要照顾老人的特殊需要④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父母年轻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子女有权拒绝赡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A【详解】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子女以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而拒绝赡养,并声称放弃继承权是错误的,继承不是赡养的前提,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①正确。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因此,六名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王某某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②正确。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履行赡养义务不仅仅是给付老人基本生活费,还需要照顾老人的特殊需要,③排除。④:抚养不是赡养的前提,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虽然父母年轻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但子女也没有权利拒绝赡养,④排除。故本题选A。16.老人甲和老人乙育有一子小甲。2020年5月,老人甲在老伴去世后与其侄女丙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待老人甲丧失部分或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时,由丙担任老人甲的监护人;待老人甲去世后,其房屋归丙所有。2022年3月,小甲知道后,称将来由自己担任甲的监护人,老人甲不同意。2023年1月,老人甲患病后被法院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9个月后,老人甲提出到养老院生活,丙没有答应。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甲须对老人甲承担赡养义务②丙不能阻止老人甲赴养老院生活③老人甲与丙不是近亲属关系,丙不能继承老人的房产④由于小甲有监护能力,丙就不能担任老人甲的监护人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答案】A【详解】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①说法正确。②:2020年5月,老人甲在老伴去世后与其侄女丙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待老人甲丧失部分或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时,由丙担任老人甲的监护人,虽然老人甲患病后被法院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老人甲提出到养老院生活丙不能阻止老人甲赴养老院生活,②说法正确。③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行使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本案中老人甲在老伴去世后与其侄女丙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待老人甲丧失部分或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时,由丙担任老人甲的监护人;待老人甲去世后,其房屋归丙所有。故丙可以继承老人的房产,虽然小甲有监护能力,但老人指定丙为监护人,③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17.独居60年的老人曹大爷,与居委会签订协议,约定由居委会负责照顾其生活、养老至寿终。同时约定,曹大爷去世后,所有财产将归居委会所有。协议履行16年后,曹大爷寿终正寝。四个自称曹大爷子女的陌生人找到居委会,要求继承曹大爷的遗产。为此,居委会起诉到法院,请求确认协议有效。下列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①居委会有权按照协议继承曹大爷的遗产②若这四人是曹大爷的子女,则可以继承其遗产③该协议应认定为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④居委会履行了赡养的义务,有权获得曹大爷的遗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D【详解】③④:曹大爷与居委会是根据各自的真实意思签订的协议,故其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居委会履行了赡养的义务,有权获得曹大爷的遗产,③④正确。①:遗赠不属于继承,居委会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①错误。②: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该房屋已经遗赠给了村委会,故其四人无权继承,②错误。故本题选D。18.小丽与大伟于2012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2019年大伟与崔某发生婚外恋情。后大伟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及现金等方式赠与崔某10余万元,还购买手机、项链、戒指、手表等物品。小丽发现后,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崔某对其取得的赠与应全额返还。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大伟和崔某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赠与行为无效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都应视为夫妻共同所有③大伟向崔某赠与大额款项违反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原则④大伟与崔某之间大额款项赠与并不损害小丽的合法权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详解】①③:大伟与崔某发生婚外恋情,二人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大伟向崔某赠与大额款项违反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原则,故赠与行为无效,①③正确。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不都是夫妻共同所有,②说法绝对。④:大伟向崔某赠与大额款项违反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原则,损害了小丽的合法权益,④错误。故本题选B。19.原告朱某与被告李某登记结婚,并于同年生育儿子,现小孩一岁两个月。婚姻存续期间,李某受工伤。因李某在外地工作,在抚育儿子、照料老人方面付出较少,以及其他家庭琐事,朱某与李某产生矛盾,多次协商离婚未果,后朱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特别要求分割李某工伤赔偿金20万。据此可以判断( )A.被告李某应适当给予原告朱某经济补偿B.家庭财产是李某辛苦工作所得,应归李某C.婚姻存续期间两人所得都应视为共同财产D.因婚姻存续较短财产应各自所得、各自所有【答案】A【详解】A:《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时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因李某在外地工作,在抚育儿子、照料老人方面付出较少,故被告李某应适当给予原告朱某经济补偿,A正确。B:一般来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错误。C: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李某工伤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应归李某,C错误。D:夫妻共同财产不因婚姻存续时间的长短来判断,D错误。故本题选A。20.甲男和乙女于2023年国庆前夕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对夫妻财产归属及处理问题未作明确约定。关于甲乙一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实施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因购买股票所获10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乙因发表短篇小说所获3万元稿酬属于其个人财产③甲因购买自己喜欢的名表向丁某借款8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④乙获得其父所赠一辆价值为20万元的小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B【详解】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属于共同财产,甲因购买股票所获10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②:婚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乙因发表短篇小说所获3万元稿酬属于其共同财产,②错误。③:甲因购买自己喜欢的名表向丁某借款8万元,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属于个人债务,③错误。④:婚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并且未声明只归一方所有,乙获得其父所赠一辆价值为20万元的小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正确。故本题选B。21.2019年10月,张某的弟弟急需用钱。张某在丈夫常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找来同村的程某冒充丈夫,以夫妻名义向某银行共同申请贷款30万元。后银行与张某签订《小额贷款合同》,程某以常某的名义在借款合同共同借款人处签名。张某将30万元银行贷款转交给弟弟使用。2022年5月,张某弟弟因意外去世。同年10月,该笔借款到期,张某无力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2023年3月,银行起诉要求张某、常某夫妇共同归还借款本金30万元及欠付利息。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银行与张某签订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②张某未能按约定支付利息,其行为构成违约③该笔款项为张某、常某夫妻共同借款,需承担共同还款责任④银行要求常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详解】①:银行与张某签订的《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故①表述错误。②: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向张某发放贷款后,张某未能按约定支付利息,其行为构成违约,故②符合题意。③:因丈夫常某未实际参与该笔贷款申请与合同签订,借款合同中关于对常某权利义务的约定应属无效,故③表述错误。④:银行亦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借款用于张某、常某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故不能认定该笔款项为张某、常某夫妻共同借款,银行要求常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故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22.小张与丈夫小李结婚多年,二人与小翠均在同一个公司上班。一天,小张发现,丈夫小李竟然与同事小翠保持不正当关系,且小李在与小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小翠购买一套房屋,登记至小翠名下。小张一怒之下便将小翠、小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①因房屋登记在小翠名下,小翠合法有效取得房屋所有权②小李购买该套房屋赠与小翠违背公序良俗,属无效行为③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不进行调解④小李的行为侵犯了小张的财产权利,小张有权要求赔偿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详解】①②:小李与同事小翠保持不正当关系,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小翠购买一套房屋,违反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原则,也违背了违背公序良俗,小李的赠与行为属于无效行为,①错误,②正确。③: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因此,调解是必经程序,③错误。④: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小李未经小张同意为小翠买房,侵犯了小张的财产权利,小张有权要求赔偿,④正确。故本题选C。23.2019年6月,张某与李某再婚,共同抚养李某的儿子李男(此时刚满6周岁)。2023年初,张某遭遇车祸,住院三个月后完全康复。为感谢住院期间侄女张女对其的照顾,张某留下遗嘱:其名下遗产的一半留给张女。2024年初,张某意外去世。经资产核实,张某名下有工资存款30万元(含婚前18万元存款)和人身损害赔偿20万元(生前所得)。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张女可继承张某人身损害赔偿的1/2②对于张某名下工资存款,李某可得2/5,李男可得1/5,张女可得2/5③李某和李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分别继承张某人身损害赔偿的1/4④李男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获遗产由李某自由支配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C【详解】②③: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金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工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张某工资存款中婚前的18万元是张某的个人财产,剩余1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李某各6万元),张某人身损害赔偿20万元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遗赠和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李某和李男是张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对于张某工资存款,李某得2/5(12万元),李男得1/5(6万元),张女得2/5(12万元)。对于张某人身损害赔偿,李某得1/4(5万元),李男得1/4(5万元),张女得1/2(10万元),②③正确。①: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侄女不是法定继承人,故本案中张女获得张某遗产的方式是遗赠,不是遗嘱继承,①排除。④:张某离世时,李男已满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李某作为监护人具有抚养、教育、保护李男的义务,应当保护李男的财产权益,而不是自由支配其所获遗产,④错误。故本题选C。24.2023 年1月蒋某与宋某举行婚礼,3月蒋某与宋某登记结婚。2月宋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蒋某利用婚前积攒的 10 万元投资股市得利 5 万元;宋某经申请获得发明专利并通过专利许可获 80 万元专利使用费;蒋某独自一人逛商场,买下一台电视机回家,宋某对此表示不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宋某购买的公寓属于个人财产②蒋某股市得利的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宋若不同意蒋购买电视机的买卖,可向商场主张无效④宋某获得的80万元专利使用费属于个人财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A【详解】①: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双方个人财产,宋某在登记结婚前购买的公寓属于个人财产,①正确。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蒋某婚后投资股市得利的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正确。③:按照法律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宋某不可向商场主张无效,③不选。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宋某婚后获得的80万元专利使用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个人财产,④不选。故本题选A。25.魏某与妻子何某婚前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年后,何某将婚前创作的网络小说发表获得稿酬20万元。魏某喜欢赌博,并欠牌友1.5万元债务,因为此事,两人经常争吵。最终,二人由于感情不和离婚。离婚5年后,何某发现魏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一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于是起诉魏某,要求再次分割房产。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小说稿酬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已过,法院不予支持③魏某赌博所欠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④夫妻对网络小说共同享有著作权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答案】C【详解】①: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魏某与妻子何某婚前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不适用于财产约定制,因此小说稿酬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②:离婚5年后,何某发现魏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一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自知道权利受损日开始算诉讼时效,因此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未过,法院支持,②错误。③: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魏某赌博所欠债务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正确。④:材料中,该网络小说是何某独自完成,著作权的人身权和对作品的管理权归何某独自享有,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④错误。故本题选C。二、简答题:本题共5题,共50分。2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杨某某为残疾孤寡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同镇顾氏三兄弟尽心照料其饮食起居。杨某某生病住院期间,三人轮流探望、陪护,并承担住院费用。2021年1月杨某某去世后,顾氏三兄弟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因杨某某去世后财产无人管理。顾氏三兄弟向当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指定市民政局作为杨某某的遗产管理人。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判断法院是否支持顾氏三兄弟的诉讼申请并说明理由,分析民政局应怎样依法分割杨某某财产及其意义。【答案】①法院应支持顾氏三兄弟的诉讼申请。顾氏三兄弟虽然没有赡养杨某某的法定义务,但对杨某某进行生活上的照顾,给予精神上的慰藉,承担医疗费用,使杨某某得以安享晚年,构成事实上的扶养,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可以分给适当遗产”情形,有权作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②民政局应依法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对杨某某的遗产进行清理,将杨某某遗产分配给顾氏三兄弟。这样分割对申请人助残扶弱、尊老敬老的善举予以肯定性评价,为后续其因善意付出而分得遗产提供了法律保障,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弘扬守望相助、扶残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积极意义。【分析】背景素材:残疾孤寡老人遗产管理及分配的具体案例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等有关知识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判断法院是否支持顾氏三兄弟的诉讼申请并说明理由,分析民政局应怎样依法分割杨某某财产及其意义。属于法律与生活中多角度问题,既有原因类的,也有意义类的。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断法院是否支持顾氏三兄弟的诉讼申请→可回答法院应支持顾氏三兄弟的诉讼申请。关键词②:杨某某为残疾孤寡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同镇顾氏三兄弟尽心照料其饮食起居。杨某某生病住院期间,三人轮流探望、陪护,并承担住院费用。2021年1月杨某某去世后,顾氏三兄弟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可联系“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说明顾氏三兄弟有权作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关键词③:因杨某某去世后财产无人管理。顾氏三兄弟向当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指定市民政局作为杨某某的遗产管理人→可联系“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说明民政局应依法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对杨某某的遗产进行清理,将杨某某遗产分配给顾氏三兄弟;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助于弘扬守望相助、扶残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案例相结合。27.阅读材料,回答问题。2023年11月,某地人民法院接到了一起“特殊”的遗产继承案,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当事人实际情况,做出了双方都满意的判决。董某叶是奉化区银峰村村民,2022年6月她的侄子董某突然猝死。董某2岁时母亲过世,父亲忙于打工,董某叶作为姑姑便主动承担起照顾侄儿的责任。董某19岁时,其父亲因病去世。父亲过世的第二年,董某遭他人故意伤害丧失劳动能力。因打人者缺乏赔偿能力,董某叶承担了董某的医疗费,并一直照顾其生活起居直到董某去世。董某离世后,因董某无在世直系血亲,董某叶主动承担了董某丧葬的一切事宜。银峰村于2021年启动征地拆迁工作,董某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在征迁范围,按政策可以分到一套安置房和各项费用14万余元。但董某生前未立遗嘱,董某叶作为姑姑并非董某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银峰村村委会对董某的情况多有了解,在法律和人情之间两难的村委会与董某叶商议到法院诉讼,希望法院通过判决的形式确认董某叶享有继承权。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1)这一诉讼属于何种诉讼?原告和被告分别是谁?(2)你认为法院会作出怎样的判决?为什么?【答案】(1)民事诉讼。原告为董某叶,被告为银峰村村委会。(2)判决董某叶继承董某的拆迁补偿剩余利益。这是因为董某叶在无法定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基于亲情,在董某丧母、丧父、生活难以自理之际,主动承担起亲属的责任,对其尽心照料。判决董某叶继承董某的拆迁补偿剩余利益,符合权责相一致的法律原则,体现了民法典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案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民事诉讼、薪火相传有继承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小题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是这一诉讼属于何种诉讼,原告和被告分别是谁,需要调用民事诉讼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村委会与董某叶商议到法院诉讼,希望法院通过判决的形式确认董某叶享有继承权。→可联系提出继承主张并且获得安置房和14万余元的是董某叶而不是村委会,从而得出董某叶为原告,村委会为被告;说明该案件为民事诉讼。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小题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是法院会作出怎样的判决及其依据,需要调用继承的有关知识,从法理依据度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董某叶承担了董某的医疗费,并一直照顾其生活起居直到董某去世,后董某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在征迁范围,按政策可以分到一套安置房和各项费用14万余元→可联系应判决董某叶继承董某的拆迁补偿剩余利益。因为这样符合权责相一致的法律原则,体现了民法典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2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妇女的地位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文明与进步的程度。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开始施行。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积极适应新时代、新任务,就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此次修订亮点如下:规定医疗机构施行生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妇女本人同意;规定媒体有义务客观适度报道涉妇女事件,不得通过夸大事实、过度渲染等方式侵害妇女的权益;规定夫妻双方应该共同负担家庭义务、女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记名权,对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以及可以联名登记的动产,女方有权要求在权属证书上记载其姓名等。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亮点是如何赋予每一个“她”力量的。【答案】答案: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规定生育手术须经妇女本人同意,维护了妇女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规定媒体客观适度报道涉妇女事件,有利于维护妇女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③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人身关系平等、财产关系平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夫妻双方应该共同负担家庭义务、女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记名权,这正是对夫妻地位平等的有效保护。【分析】背景素材:《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夫妻地位平等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要求阐释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亮点是如何赋予每一个“她”力量的,考生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夫妻地位平等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规定医疗机构施行生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妇女本人同意→可联系教材知识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关键词②:规定媒体有义务客观适度报道涉妇女事件,不得通过夸大事实、过度渲染等方式侵害妇女的权益→可联系教材知识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规定媒体客观适度报道涉妇女事件,有利于维护妇女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关键词③:规定夫妻双方应该共同负担家庭义务、女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记名权,对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以及可以联名登记的动产,女方有权要求在权属证书上记载其姓名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人身关系平等,财产关系平等。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2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张父与张母系夫妻关系,二人共生育五个子女,分别为张甲、张乙、张丙、张丁及张戊。张父于2009年去世,张母于2021年去世,均未立遗嘱。张父曾于2000年购买一套房产,关于这套房产的分配,兄弟姐妹一直有所争执,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张乙、张丙、张丁及张戊要求依法继承分割被继承人名下房产,五个子女各占五分之一的产权份额。张甲认为,自己自结婚之后即1987年开始就一直和父母居住在一起,直至张母去世,两位被继承人生前从未与其他子女共同生活,两位老人的晚年生活一直是自己陪伴和照料,理应多分遗产份额。法院经查明,张甲所述属实,判决涉案房屋由兄弟姐妹五人继承,其中张甲享有三分之一的份额,张乙、张丙、张丁、张戊各享有六分之一的份额。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做出上述判决的原因。【答案】①本案张父张母均未立遗嘱,因此采用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本案中,张家兄弟姐妹五人作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理应共同继承父母名下的房产。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③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决张家兄弟姐妹共同继承房产,但份额不同,彰显司法公正,推动实现公平正义。【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做出上述判决的原因。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张父张母先后去世,均未立遗嘱→可联系法定继承;继承顺序。有效信息②:张甲认为,自己自结婚之后即1987年开始就一直和父母居住在一起,直至张母去世,两位被继承人生前从未与其他子女共同生活,两位老人的晚年生活一直是自己陪伴和照料,理应多分遗产份额→可联系继承份额。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效信息③:法院经查明,张甲所述属实,判决涉案房屋由兄弟姐妹五人继承,其中张甲享有三分之一的份额,张乙、张丙、张丁、张戊各享有六分之一的份额→可联系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决张家兄弟姐妹共同继承房产,但份额不同,彰显司法公正,推动实现公平正义。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分析】背景素材:张家五兄妹继承房产案例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3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缘起】林某和岳某婚后为了更好经营自己的菜鸟店,林某向朋友小周借款18万元,购置了一辆货车(用于店内送货)。数年后林某和岳某由于感情不和离婚,结果小周的18万元借款就成了无头债。【过程】林某认为借款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要求岳某和自己一起共同债务。岳某认为没有在借条上签字,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拒不分担。小周分别向林某和岳某讨回借款,二人都说明自己的苦衷和不能还款的理由。小周作为林某的朋友也不愿意和朋友对簿公堂,很是无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夫妻双方一起签名,或其中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担的债务,还有夫妻之间的其中一方通过个人的名义,为家庭的日常生活所需要所负担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18万元欠款应该由谁来偿还?请为小周提出追回借款的建议。【答案】①根据法律,只要是夫妻一方通过个人的名义为家庭的日常生活所需要所负担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岳某没有签字也应和林某共同偿还。承担数量由她和林某协商决定。小周应向林某和岳某讨回借款。②我国向来倡导“和为贵”,发生纠纷时,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无法和解时再寻求调解方式解决。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的优先选择。③在多元的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赋予当事人诉讼权利,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可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不一定就伤了朋友的和气。【分析】背景素材:夫妻财产关系纠纷考点考查:夫妻地位平等 、认识调解与仲裁的相关知识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指向是说明18万元欠款应该由谁来偿还,并为小周提出追回借款的建议,需要调用夫妻地位平等 、认识调解与仲裁的相关知识,从为什么、怎么做角度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林某和岳某婚后为了更好经营自己的菜鸟店,林某向朋友小周借款18万元,购置了一辆货车(用于店内送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零八十九条。→可得出结论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岳某和林某共同承担。关键词②:小周分别向林某和岳某讨回借款,二人都说明自己的苦衷和不能还款的理由。小周作为林某的朋友也不愿意和朋友对簿公堂,很是无奈。→可联系处理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相关知识与材料相结合。试卷第1页,共3页试卷第1页,共3页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检测时间:60分钟 满分:100分一、选择题:本题共25小题,每小题2分,共5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1.黄女士与丈夫刘某育有一子,置房四间。2019年刘某去世,儿子刘小某出国与家里失去联系。2020年体弱多病的黄女士与同村宋某签订协议,约定由宋某负责自己的生养死葬,宋某可以全权处置其死后留下的四间房屋。2023年,黄女士去世,宋某依照当地风俗将其安葬,并按照协议对部分房屋进行了改造利用。2023年底,刘小某回国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收回父母的四间房屋,并出示了父亲刘某生前找人代写的一份遗嘱,上面明确表示死后所有家产由儿子刘小某继承,而且有刘某本人和见证人王某的亲笔签名,落款时间为2018年x月x日。此案中( )A.宋某有权依照协议处置属于黄女士的房产部分B.儿子刘小某可以凭借父亲的遗嘱获得房产份额C.刘小某出示的代书遗嘱有见证人在场,是有效遗嘱D.黄女士与丈夫刘某共有的四间房屋,有一半属于黄女士2.李某,70岁,老伴去世,有一处房产价值200万,存款60万。因两个子女旅居国外无法照看,遂与居委会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居委会负责安排专人照顾李某起居和就医陪护,直到去世,并为其操办丧事,李某将存款赠与居委会。李某立了公证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留给了自己女儿和外孙。李某去世后,其子女与居委会因遗产问题产生争议。本案( )①外孙可因遗嘱赠与获得二分之一的房产 ②双方可选择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③两个子女可因法定继承获得李某的遗产 ④居民委员依法可获得李某的存款60万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3.刘某夫妇育有刘小某等五个子女。刘某去世后,刘小某因继承问题诉至法院。诉讼中,刘小某提交了一份刘某的打印遗嘱,约定拆迁安置房中属于刘某的50%的份额由刘小某继承。刘某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王某均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在本案中( )①刘小某还可以选择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②拆迁安置房中属于刘某的50%份额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②遵嘱继承效力优先,刘小某可获得遗嘱明确的继承份额④刘某配偶所有的50%房产份额不能作为遗产被其子女继承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4.一男子在离婚5年后第一次去学校接已经6岁的儿子,却被告知查无此人。经打听才得知,儿子已经改随继父姓了。男子一怒之下将前妻告上法院,要求前妻把儿子的姓名改回来。前妻则指责男子离婚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从未支付抚养费,甚至连儿子的一举一动都漠视殆尽,没资格让儿子跟他姓,并诉至法院要求男子补齐抚养费。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未成年人改名须父母双方同意,母亲不得擅自为儿子改姓②儿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母亲有权直接给儿子更改姓名③母亲给儿子改名违背公序良俗,不利于儿子身心健康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父亲应承担支付抚养费的民事责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5.王女士生育子女共三人,分别是A、B、C,其中A于1998年去世,留有一女小A,王女士于2009年去世,留有房产一处,王女士生前留有遗嘱:若房屋拆迁,回迁的房屋给其孙子小B一套。2011年,该房产被拆迁,回迁了三套住宅,分别由B和C及小B继承。2018年,小A向法院起诉,要求B和C及小B返还财产。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①本案中,小A可以被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②小B应当和B、C共同返还一部分财产给小A③小B获取王女士遗产方式的效力高于A、B、C④在审理本案过程中,法官必须进行调解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6.李某一家共4口人:李某,妻子张某,3岁的儿子李小某,李某的母亲徐某。2023年9月,李某突发心脏病去世,留有平房6间,存款12万元。以下关于房屋和存款的处理正确的是( )A.应由张某、徐某和李小某平均分配B.张某可以分得4间房屋和8万元存款C.李小某年幼,暂时不享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D.应全部由儿子李小某继承7.某社区居民张甲,妻子早逝,与其子张乙共同生活,张甲有弟弟张丙。因张乙经常因公出差,邻居老李对张甲生活多有照料。后张甲自然死亡,留有房产一套,存款10万元。张甲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一份:把10万元存款给邻居老李,以表达谢意。在以下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因张甲的遗嘱合法有效,因此张乙、张丙、老李都是法定继承人B.在对房产继承开始后,由张乙先继承,张丙后继承C.在对房产继承开始后,由张乙继承,张丙不继承D.老李根据遗嘱获得10万元存款属于遗嘱继承8.甲与乙系夫妻关系,婚前以口头形式约定两人婚后购买的房产归甲个人所有。多年来两人辛苦打拼,留下存款30万元,有一子一女。甲留有公证遗嘱写明房产归儿子继承,由此女儿拒绝赡养甲。甲因病去世后,亲人发现丙在明知甲有家室的情况下长期与甲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甲为丙购买了金手镯等共计20万元的物品。对于甲的遗产( )①儿子只能继承公证遗嘱所涉房产的一部分②女儿因未履行赡养义务而丧失继承权③金手镯等20万元归丙所有④存款15万元和金手镯等10万元的物品由乙和子女继承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9.2020年9月,余某与叶某登记结婚,叶某女儿小雨时年6岁,与他们共同生活。余某与叶某约定,两人在5000元范围内的家庭共同支出上有单独决定权,超出该范围需要双方共同决定。2020年12月,余某婚前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获利5万元。2023年10月,因小雨练琴需要,叶某在朱某处订购了一架1万元的钢琴,并付订金3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5万元为婚前财产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余某是小雨的养父,应承担小雨学习钢琴的合理支出③若朱某无法提供预定的钢琴,叶某无权要求双倍返还订金④因叶某越权购买钢琴,余某可拒绝朱某的余款支付请求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0.甲的唯一女儿小甲一直在国外生活,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小甲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一年后甲去世。小甲认为自己是唯一第一法定顺序继承人,且尽了赡养义务,主张甲与乙的约定无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遗赠扶养协议有效B.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C.应按遗嘱继承处理D.协议部分无效,小甲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11.A与B离婚后,两人的未成年子女丙跟随A生活,B每月支付抚养费。之后A再婚,并与B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丙改随继父姓,B不再支付抚养费。两年后,B想探望孩子丙,A不同意,B遂将A诉至法院。法院的判决结果可能是( )A.支持B的诉求,因为B有探望子女的权利B.不支持B的诉求,因为A是丙的监护人C.支持B的诉求,因为B对丙仍有监护权D.不支持B的诉求,因为A与B不再是夫妻关系12.刘某因车祸意外去世,获得死亡赔偿金10万元,生前未立遗嘱,留下婚后存款50万元、婚前小说版权收益20万元。妻子蒋某与刘某的父母、哥哥因刘某遗产问题争论不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蒋某、刘某的父母、刘某的哥哥均有权继承刘某遗产B.该遗产分配纠纷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加以解决C.刘某留下的遗产有存款25万以及小说版权收益10万D.死亡赔偿金不是刘某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13.李先生今年70岁,老伴去世多年,育有二男一女,但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平时李先生一个人生活。李先生想指定自己的邻居好友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因涉及到财产继承,李先生不能选择非亲属做意定监护人②双方必须通过书面形式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以确保法律效力③若协议合法且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他人无权干涉④作为意定监护人的王先生对李先生的财物享有自主处置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4.谢某乙的父亲谢某甲在M酒店当保安。8月28日夜间,谢某甲在M酒店巡夜时突发疾病死亡。经谢某乙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上述事故为工亡。因酒店未给谢某甲缴纳工伤保险,谢某乙请求法院判决M酒店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支付工亡补助等费用。法院一审判决,M酒店向谢某乙支付工亡补助金等费用80万元。在本案中( )①谢某甲有获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②M酒店侵犯了劳动者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③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酒店负责举证④工亡补助金等费用不是谢某甲的个人遗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5.王某某年轻时有暴力恶习,时常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且挣钱所得很少补贴家用。如今王某某年迈,赡养问题随之而来。子女以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而拒绝赡养,并声称放弃继承权。王某某遂将六名子女诉至法院,要求每位子女给付赡养费和医疗费。关于本案,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①继承不是赡养的前提,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③履行赡养义务只需给付老人基本生活费即可,不需要照顾老人的特殊需要④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父母年轻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子女有权拒绝赡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6.老人甲和老人乙育有一子小甲。2020年5月,老人甲在老伴去世后与其侄女丙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待老人甲丧失部分或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时,由丙担任老人甲的监护人;待老人甲去世后,其房屋归丙所有。2022年3月,小甲知道后,称将来由自己担任甲的监护人,老人甲不同意。2023年1月,老人甲患病后被法院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9个月后,老人甲提出到养老院生活,丙没有答应。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甲须对老人甲承担赡养义务②丙不能阻止老人甲赴养老院生活③老人甲与丙不是近亲属关系,丙不能继承老人的房产④由于小甲有监护能力,丙就不能担任老人甲的监护人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17.独居60年的老人曹大爷,与居委会签订协议,约定由居委会负责照顾其生活、养老至寿终。同时约定,曹大爷去世后,所有财产将归居委会所有。协议履行16年后,曹大爷寿终正寝。四个自称曹大爷子女的陌生人找到居委会,要求继承曹大爷的遗产。为此,居委会起诉到法院,请求确认协议有效。下列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①居委会有权按照协议继承曹大爷的遗产②若这四人是曹大爷的子女,则可以继承其遗产③该协议应认定为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④居委会履行了赡养的义务,有权获得曹大爷的遗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8.小丽与大伟于2012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2019年大伟与崔某发生婚外恋情。后大伟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及现金等方式赠与崔某10余万元,还购买手机、项链、戒指、手表等物品。小丽发现后,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崔某对其取得的赠与应全额返还。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大伟和崔某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赠与行为无效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都应视为夫妻共同所有③大伟向崔某赠与大额款项违反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原则④大伟与崔某之间大额款项赠与并不损害小丽的合法权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9.原告朱某与被告李某登记结婚,并于同年生育儿子,现小孩一岁两个月。婚姻存续期间,李某受工伤。因李某在外地工作,在抚育儿子、照料老人方面付出较少,以及其他家庭琐事,朱某与李某产生矛盾,多次协商离婚未果,后朱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特别要求分割李某工伤赔偿金20万。据此可以判断( )A.被告李某应适当给予原告朱某经济补偿B.家庭财产是李某辛苦工作所得,应归李某C.婚姻存续期间两人所得都应视为共同财产D.因婚姻存续较短财产应各自所得、各自所有20.甲男和乙女于2023年国庆前夕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对夫妻财产归属及处理问题未作明确约定。关于甲乙一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实施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因购买股票所获10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乙因发表短篇小说所获3万元稿酬属于其个人财产③甲因购买自己喜欢的名表向丁某借款8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④乙获得其父所赠一辆价值为20万元的小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21.2019年10月,张某的弟弟急需用钱。张某在丈夫常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找来同村的程某冒充丈夫,以夫妻名义向某银行共同申请贷款30万元。后银行与张某签订《小额贷款合同》,程某以常某的名义在借款合同共同借款人处签名。张某将30万元银行贷款转交给弟弟使用。2022年5月,张某弟弟因意外去世。同年10月,该笔借款到期,张某无力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2023年3月,银行起诉要求张某、常某夫妇共同归还借款本金30万元及欠付利息。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银行与张某签订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②张某未能按约定支付利息,其行为构成违约③该笔款项为张某、常某夫妻共同借款,需承担共同还款责任④银行要求常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2.小张与丈夫小李结婚多年,二人与小翠均在同一个公司上班。一天,小张发现,丈夫小李竟然与同事小翠保持不正当关系,且小李在与小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小翠购买一套房屋,登记至小翠名下。小张一怒之下便将小翠、小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①因房屋登记在小翠名下,小翠合法有效取得房屋所有权②小李购买该套房屋赠与小翠违背公序良俗,属无效行为③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不进行调解④小李的行为侵犯了小张的财产权利,小张有权要求赔偿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3.2019年6月,张某与李某再婚,共同抚养李某的儿子李男(此时刚满6周岁)。2023年初,张某遭遇车祸,住院三个月后完全康复。为感谢住院期间侄女张女对其的照顾,张某留下遗嘱:其名下遗产的一半留给张女。2024年初,张某意外去世。经资产核实,张某名下有工资存款30万元(含婚前18万元存款)和人身损害赔偿20万元(生前所得)。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张女可继承张某人身损害赔偿的1/2②对于张某名下工资存款,李某可得2/5,李男可得1/5,张女可得2/5③李某和李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分别继承张某人身损害赔偿的1/4④李男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获遗产由李某自由支配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24.2023 年1月蒋某与宋某举行婚礼,3月蒋某与宋某登记结婚。2月宋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蒋某利用婚前积攒的 10 万元投资股市得利 5 万元;宋某经申请获得发明专利并通过专利许可获 80 万元专利使用费;蒋某独自一人逛商场,买下一台电视机回家,宋某对此表示不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宋某购买的公寓属于个人财产②蒋某股市得利的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宋若不同意蒋购买电视机的买卖,可向商场主张无效④宋某获得的80万元专利使用费属于个人财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5.魏某与妻子何某婚前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年后,何某将婚前创作的网络小说发表获得稿酬20万元。魏某喜欢赌博,并欠牌友1.5万元债务,因为此事,两人经常争吵。最终,二人由于感情不和离婚。离婚5年后,何某发现魏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一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于是起诉魏某,要求再次分割房产。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小说稿酬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已过,法院不予支持③魏某赌博所欠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④夫妻对网络小说共同享有著作权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二、简答题:本题共5题,共50分。2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杨某某为残疾孤寡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同镇顾氏三兄弟尽心照料其饮食起居。杨某某生病住院期间,三人轮流探望、陪护,并承担住院费用。2021年1月杨某某去世后,顾氏三兄弟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因杨某某去世后财产无人管理。顾氏三兄弟向当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指定市民政局作为杨某某的遗产管理人。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判断法院是否支持顾氏三兄弟的诉讼申请并说明理由,分析民政局应怎样依法分割杨某某财产及其意义。27.阅读材料,回答问题。2023年11月,某地人民法院接到了一起“特殊”的遗产继承案,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当事人实际情况,做出了双方都满意的判决。董某叶是奉化区银峰村村民,2022年6月她的侄子董某突然猝死。董某2岁时母亲过世,父亲忙于打工,董某叶作为姑姑便主动承担起照顾侄儿的责任。董某19岁时,其父亲因病去世。父亲过世的第二年,董某遭他人故意伤害丧失劳动能力。因打人者缺乏赔偿能力,董某叶承担了董某的医疗费,并一直照顾其生活起居直到董某去世。董某离世后,因董某无在世直系血亲,董某叶主动承担了董某丧葬的一切事宜。银峰村于2021年启动征地拆迁工作,董某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在征迁范围,按政策可以分到一套安置房和各项费用14万余元。但董某生前未立遗嘱,董某叶作为姑姑并非董某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银峰村村委会对董某的情况多有了解,在法律和人情之间两难的村委会与董某叶商议到法院诉讼,希望法院通过判决的形式确认董某叶享有继承权。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1)这一诉讼属于何种诉讼?原告和被告分别是谁?(2)你认为法院会作出怎样的判决?为什么?2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妇女的地位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文明与进步的程度。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开始施行。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积极适应新时代、新任务,就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此次修订亮点如下:规定医疗机构施行生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妇女本人同意;规定媒体有义务客观适度报道涉妇女事件,不得通过夸大事实、过度渲染等方式侵害妇女的权益;规定夫妻双方应该共同负担家庭义务、女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记名权,对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以及可以联名登记的动产,女方有权要求在权属证书上记载其姓名等。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亮点是如何赋予每一个“她”力量的。2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张父与张母系夫妻关系,二人共生育五个子女,分别为张甲、张乙、张丙、张丁及张戊。张父于2009年去世,张母于2021年去世,均未立遗嘱。张父曾于2000年购买一套房产,关于这套房产的分配,兄弟姐妹一直有所争执,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张乙、张丙、张丁及张戊要求依法继承分割被继承人名下房产,五个子女各占五分之一的产权份额。张甲认为,自己自结婚之后即1987年开始就一直和父母居住在一起,直至张母去世,两位被继承人生前从未与其他子女共同生活,两位老人的晚年生活一直是自己陪伴和照料,理应多分遗产份额。法院经查明,张甲所述属实,判决涉案房屋由兄弟姐妹五人继承,其中张甲享有三分之一的份额,张乙、张丙、张丁、张戊各享有六分之一的份额。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做出上述判决的原因。3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缘起】林某和岳某婚后为了更好经营自己的菜鸟店,林某向朋友小周借款18万元,购置了一辆货车(用于店内送货)。数年后林某和岳某由于感情不和离婚,结果小周的18万元借款就成了无头债。【过程】林某认为借款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要求岳某和自己一起共同债务。岳某认为没有在借条上签字,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拒不分担。小周分别向林某和岳某讨回借款,二人都说明自己的苦衷和不能还款的理由。小周作为林某的朋友也不愿意和朋友对簿公堂,很是无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夫妻双方一起签名,或其中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担的债务,还有夫妻之间的其中一方通过个人的名义,为家庭的日常生活所需要所负担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18万元欠款应该由谁来偿还?请为小周提出追回借款的建议。试卷第1页,共3页试卷第1页,共3页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练习(原卷版) 2023-2024学年统编版高三政治二轮复习专题练习.docx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练习(解析版) 2023-2024学年统编版高三政治二轮复习专题练习.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