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第一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一次月考思想政治试题(原卷版+解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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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常德市第一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一次月考思想政治试题(原卷版+解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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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第一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一次月考
政治
(时量:75分钟 满分: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包括25 小题,每小题2分,共5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意)
1. 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下列纠纷适用民法调整的是( )
①孙某出版书籍获得稿费后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王某与配偶之间的离婚纠纷
③某建筑公司要求某乡政府付清修筑某段乡村公路的尾款
④甲答应与乙一起看电影却爽约,乙要求甲履行承诺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2. 2022年5月S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判决因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判处知名前媒体人罗昌平有期徒刑七个月。英雄需要法律守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提出,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主事迹和精神;对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些规定( )
①完善了执法必严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为公民评价英雄划定了法律边界能强化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
③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能有效维护英雄烈士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④能有效维护公民各项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3.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福建某公司未按规定将疏浚物倾倒在海洋倾倒区,而直接倾倒在厦门翔安区刘五店外侧附近海域,该行为严重危害中华白海豚栖息地生态安全,该公司违背了平等原则
B.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这一规定主要体现了诚信原则
C. 江某夫妇为女儿取名“北燕南飞”,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
D. 开发商未经预购人同意,擅自将同一商品房与第三人签订销售合同,违背了自愿原则,应承担责任
4. 2023年6月,甲同学为纪念高中毕业,委托A公司拍摄了一套艺术写真。2023年7月A公司未经甲同学同意将其照片上传到公司公众号做宣传,乙同学下载甲同学照片后将甲同学脸部移植至他人的不雅照片上并上传至B网站贴吧。2023年8月,甲同学发现B网站有其多张不雅照片并受到众多网友嘲讽和指责,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对此,下列推断正确的是( )
①A公司侵犯了甲同学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②甲同学可以向B网站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③A公司可向乙同学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④乙同学侵犯了甲同学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A. ③④ B. ①④ C. ②③ D. ①②
5. 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同时与乙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约定如果甲到期不能偿还借款,乙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随后甲收到100万元,为表诚意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乙保管。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偿还债务之前,该房屋的所有权暂时归乙所有
②甲偿还债务之前,房屋所有权并未转移,仍归甲所有
③甲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乙有权合法占有房屋
④甲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乙可以请求拍卖房屋从中优先受偿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6. 小张的老家在河北某村,其父母在村里有一处宅子和5亩承包土地。2022年10月,当地县政府需要征用未到承包期的农村承包土地,其中包括小张家的3亩承包地。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小张的父母想把老宅子卖掉,在未被征用的2亩承包地上建造新房。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经济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对于此案,下列结论正确的是( )
①小张的父母在承包地上建造新房,改变了土地用途不符合土地承包法
②如果小张的父母将老宅出租,可以再向村委会以村民身份申请宅基地
③当地村委会可以从小张家被征的土地赔偿款中获得一部分土地收益
④如果小张有农村户口但是城里有住房,则小张没有老家宅基地使用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7. 李某以自己名下机动车作为“抵押”,向魏某借款100万元,并将车辆及相关凭证交予魏某。后李某又向王某借款,王某因李某到期未偿还其借款,诉至法院,要求查封李某名下前述机动车,魏某对此提出异议。下列对上述案例认识正确的是( )
①魏某实际占有担保物符合质押法定特征,享有质押权
②本机动车是此案债权债务关系的客体
③李某将机动车交予魏某实现了该车所有权的转移
④质权作为担保物权可以优先受偿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8. 知名画家王某把自己的一幅绘画作品赠与好友赵某。赵某将此画在画展上展出,企业家金某花重金买下此画,后将该画的主体部分印在了自己企业产品的外包装上。王某发现后很生气,将赵某和金某一起告上法庭。下列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赵某只获得了该画所有权,没有著作权,因而不可以将画展出
②赵某拥有该画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而可以买卖
③金某将该画印在包装上,侵犯了王某的复制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④金某仅获得了该画的用益物权,因而不能把画印在自己产品包装上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9. 安徽钢琴屋,又称“提琴房”,位于安徽淮南市。这座建筑很有特色,提琴斜靠着钢琴,而把楼梯巧妙的设计在提琴里面,提琴透明玻璃的轻快和后面黑色钢琴屋的厚重既有对比又相得益彰,同时寓意两琴相悦,给人以现代时尚之感。这座外型耀眼的建筑( )
①作为有形建筑物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②其富有美感的外观设计直接受专利权的保护
③以建筑物体现美,是高水准智力成果的体现
④其外观与结构无需经得许可均可以免费使用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0. 张先生与周女士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张先生一人名下。张先生在没有与周女士商量的情况下私自与杨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杨先生,并收取了杨先生的购房款,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本案中( )
①该房屋登记在张先生一人名下,故其所有权仅归属张先生
②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杨先生不能基于善意取得获得所有权
③因该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故该合同合法有效
④该买卖严重损害了周女士的利益,周女士可起诉追回房屋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1. 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会场外的海报里标明其新书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进行签名登记。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便在上面签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教授甲发出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②教授甲的行为属于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学生乙的行为不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属于承诺
④学生乙与教授甲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双方合同成立
A. ①③ B. ②④ C. ②③ D. ①④
12. 25岁的王某将自己的平板电脑买给了与自己一同打工的邻居——16岁的李某,双方约定价款为2000元。当天李某便付给了王某2000元,同时把平板电脑拿走。李某的父母得知后坚决反对。第二天李某将该电脑退还给王某,并要求王某退还2000元。王某不同意,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例中( )
A. 王某与李某合同成立,因为双方已完成要约与承诺
B. 王某与李某合同不成立,因为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书
C. 王某与李某合同有效,因为电脑的所有权已经转移
D. 王某与李某合同无效,因为李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3. 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常从郭某处购买物资。在近期一次交易中,某公司按照约定给付郭某2万元定金,约定定金罚则或违约金2万元。郭某在送货过程中,发现洪水冲断道路无法按时将货物送达,于是立刻电话联系该公司。下列双方当事人责任承担合理的有( )
①该公司可以要求郭某在道路修复后继续履行合同
②郭某可以洪水不可抗力为由不继续履行送货任务
③若郭某违约,该公司可以同时要求定金和违约金
④若确实无法继续履行,郭某需要退还预交的定金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4. 2022年3月,王先生与X公司签订了一份蜂糖李买卖合同,约定于2022年7月10日王先生向X公司交付货物,约定违约金6万,X公司支付定金3万。后王先生因故未能如期交付,导致X公司财产损失6万。2022年7月20日,王先生储存蜂糖的仓库因山体滑坡被掩埋,导致存放在里面的蜂糖李全部毁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X公司可解除合同,要求王先生付违约金6万
②王先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定金3万元
③王先生构成违约,X公司有权向王先生主张违约责任
④因发生不可抗力,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王先生的违约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③④
15. 甲乙签订一份服装买卖合同,乙向甲交付了5万元定金,并且双方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6万元违约金。后乙恶意毁约,而此时甲已组织生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若甲实际损失为10万元,甲可以没收定金,并收取违约金
B. 若甲实际损失为10万元,甲可以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C. 若甲实际损失为10万元,甲可以没收定金,并要求乙公司赔偿5万元损失
D. 若甲实际损失为10万元,甲可以要求将违约金增加为10万并请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16. 甲(10岁)与乙(9岁)是某小学的同班同学。某天,老师让甲去走廊叫乙返回教室。甲找到乙后,从背后拽了一下乙,乙因重心失衡倒地,甲也因此摔倒在地,造成左股骨下段骨折,老师发现后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甲在住院治疗期间产生各项费用共计12万余元。甲的父母诉至法院,要求乙、乙的父母以及该小学、该老师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对本案解读正确的是( )
①乙在此案中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
②乙的父母不是此案的直接侵权责任人,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
③本案适用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学校证明自身没有过错便可不承担侵权责任
④老师让甲去走廊叫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老师不承担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7. 成都崇州某小区内,一名女童遭唐某饲养的大型犬袭击,受伤严重。监控视频显示女童和母亲邓某在小区正常行走,期间并未逗惹该犬,且该大型犬未拴绳,唐某也不在场。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唐某作为狗的饲养人,养狗不拴绳,应该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唐某不在案发现场,女童被狗咬伤,应该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③女童被咬不是因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唐某应承担责任
④女童母亲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8. 某小区的韩先生发现邻居吴女士安装了有录像存储功能的可视门铃和监控摄像头,正好可以拍摄到韩先生家门口的情况。倍感不适的韩先生找到吴女士商量拆除,吴女士以安全防范为由拒绝。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韩先生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拆除可视门铃及摄像头。吴女士的行为( )
①对韩先生的隐私权及其个人信息保护构成现实妨碍
②导致韩先生的名誉受损,应该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
③出于保护自身安全,并无意窥探他人隐私,不构成侵权
④超过了正当的权利行使界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9. 老人袁某与孙甲有婚生子孙乙、养女孙丙。二人有房产、存款若干。2005年孙甲患病不能自理,住院15年至去世均由袁某照顾护理。孙乙因犯罪长期服刑。孙丙大学毕业到外埠工作定居,老人住院期间仅探望几次。孙甲去世尚未安葬时,孙丙即起诉要求分配遗产。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孙甲未留遗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袁某、孙乙、孙丙应当平分遗产
②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养女孙丙,却不尽扶养义务因而无权要求分配遗产
③考虑袁某实际情况和各继承人履行义务情况,孙甲绝大部分遗产应归袁某所有
④成年子女负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婚生子孙乙和养女孙丙都有义务赡养袁某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0. 李某与张某于2017年结婚登记,不久李某外出打工,张某独自在家照顾李某年迈的父母。李某在打工期间认识了孤儿王某,两人共同经营一家文具店,日久生情并生下龙凤胎小米和小花。2021年1月两人遭遇车祸,王某当场死亡,李某在重症监护室5个月后离世,留下文具店经营所得20万元与老家房子一套,两人生前均未写遗嘱。本案( )
①王某的遗产分割无需保留李某的份额
②张某能继承2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
③张某若对小米小花不管不问构成遗弃
④小米能继承6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1. 小芙自父母离异后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小芙对此很苦恼,表示自己将来不会赡养父亲,并在社交网络发表声明与父亲断绝父女关系。对他们三人的行为分析正确的是( )
①夫妻关系、父女关系随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自动消失
②离婚后小芙母亲应协助小芙父亲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③父女关系不因发表“断绝父女关系”的声明而断绝
④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客体是探望、抚养、赡养行为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2. 下列情形中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在家人胁迫下与李某登记结婚,违背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基本原则
②一审判决准予离婚,丁某在上诉期内与刘某另行登记结婚,属于无效婚姻
③21周岁的小罗(男)伪造证件与同龄的小英登记结婚,两年后可向法院请求婚姻无效
④张某的外祖母和苏某的祖父是亲兄妹,张某与苏某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
A. ①③ B. ②③ C. ①④ D. ②④
23. 项军之父与赵枚之母系同胞兄妹。项军与赵枚青梅竹马,感情甚笃。1996年已达法定结婚年龄的项军与赵枚开始自由恋爱,不久,两人便共同生活,双方父母也未加以干涉。1996年3月19日,他们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组建了家庭,生育一女孩子,身体健康。自2004年底,赵枚便离家外出打工,长期不归,并于2007年12月17日,诉至丰城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其与项军离婚。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孩子身体健康,法院依法可以先调解
②赵枚无论是否后悔,都不可以对提起的案件申请撤诉
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属于无效婚姻
④若双方达成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到管辖法院申请离婚登记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4. 张男父母早亡,于2005年与李女登记结婚后生下张甲。2015年,张男认识了王女,并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王女购置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王女名下。2016年,王女生下张乙。2021年张男身亡,留下遗嘱表示将其全部个人财产60万元赠与王女。李女清查后,发现其与张男的共同财产实为200万元。后李女还发现了张男为王女购买的房产(市值100万元)。于是,李女起诉王女要求其返还房产。该案例中(  )
①张男与李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为300万元
②房产是张男赠与王女的,王女可以不返还
③张甲和张乙每人可继承张男遗产中的70万元
④遗赠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王女可继承张男的个人财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5. 唐男与陈女于2013年6月登记结婚,住于唐男婚前按揭购得的A处房产。两年后,两人又用积蓄在B处按揭购得房产一套,登记于陈女名下。同年8月,双方自愿签订一份协议书,明确约定A处房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共有,但未变更产权登记。2022年11月,陈女以与唐男感情破裂为由,诉请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进行房产分割。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B处房产登记于陈女名下,不能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
②依据协议书,陈女有权要求对A处房产进行平等分割
③A处房产仅登记在男方名下,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④离婚时若B处房产房贷未结清,应作为双方共同债务
A. ①② B. ②④ C. ①③ D. ③④
二、非选择题(本题包括4小题,共50分)
26.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X银行到李某家发送紧急催账单,说他所持信用卡透支数额较大,经多次催收仍未还款,涉嫌诈骗。李某否认在该银行办理过信用卡。后经查询,由于李某的身份证丢失,张某捡到后并办理了信用卡。由于银行工作失误,此事在李某的朋友及周围群众中引起了不良反应。
材料二 2022年3月8日,“人脸识别第一案”写入了今年最高法的工作报告,让公众不再为自己的“脸面”泄露担忧。
“人脸识别”技术是一种基于人的脸部特征信息进行身份识别的新型人工智能技术。“人脸识别”犹如双刃剑,在法律框架架内、道德约束下正确运用可利国利民,若为金钱所摆布,又可成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幕后帮凶。一是当面部特征的可复制遇上刷脸支付,消费者的“钱袋子”将无从维护;二是当面部信息的可识别遇上大数据算法,消费者对商家“大数据杀熟”将毫无察觉,公平交易无从谈起。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说明李某哪些人身权利被侵犯。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谈谈你对“让公众不再为自己的‘脸面’泄露担忧”的认识。
2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技术应用与创新是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抓技术应用与创新就是抓高质量发展。技术应用与创新在产品的生产方法和工艺的提高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技术应用与创新提高物质生产要素的利用率,减少投入;另一方面又通过引入先进设备和工艺,从而降低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章技术合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八百四十三条 技术合同是事人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第八百四十四条 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 第八百四十八条 非技术果(注:指不依靠本单位提供的资料、材料、设备等物资条件主要由个人自行研究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第八百五十条 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民法典有关订立技术合同规定的意义。
2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缘起】某单元楼共7层14户居民,大部分为老人,上下楼梯非常不方便,加装电梯需求迫切。
【过程】2022年1月,本单元成立加装电梯业主委员会,业委会召开民主决策会,同意加装电梯人数超过法定比例,业委会随即完成报建审批手续。
2022年3月,业委会与甲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由甲公司承包电梯安装工程,合同对完成质量、时间、违约责任等做了具体要求。施工期间,一楼业主王某以加装电梯遮挡其厨房和餐厅窗户的小部分光线为由,多次进入施工场所阻挠、破坏,给甲公司造成损失并延误工程进展。同单元邻居李某劝阻王某数次,无果,一气之下将自己饲养的狗拴在施工现场,王某经过施工现场时被狗咬伤。王某找李某理论,李某置之不理,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医药费并要求业委会拆除电梯。甲公司为尽快完成电梯安装,未严格按照要求施工,造成单元楼道墙体和窗户损坏。后突遇疫情封控,甲公司未按期完成。业委会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甲公司则称是王某恶意阻挠、疫情封控等原因所致,公司不应为此负责。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请你分析李某、王某和甲公司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
29.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花费十余万元治疗费用,细心赡养照顾舅舅走过“最后时光”。舅舅去世后,外甥可以继承他留下的遗产吗 近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
李某庆是浙江义乌人,李某庆在村里生活,父母已经去世,其终身未婚、无儿无女。共有李某南、李某琴、李某清、李某菊兄妹四人,妹妹李某菊精神失常,未婚未育,与哥哥李某庆生活在一块。
2022年5月,50多岁的李某庆被诊断患有胰腺癌,由于后续治疗费用高昂,李某庆希望经济条件较好的哥哥李某南负担其生养死葬问题,但李某南未予允诺。陈某某是姐姐李某清的儿子,平日里与舅舅李某庆关系不错。2022年7月,李某庆与外甥陈某某签订一份遗嘱,约定由陈某某对李某庆履行赡养义务,待李某庆百年之后,其名下农村一栋房屋交由陈某某继承。李某庆病重期间,有能力的兄妹几人也经常看望李某庆,并凑钱出了一部分医疗费用,外甥陈某某承担了主要送医、照顾、支付医疗费用的责任。2023年12月李某庆去世,其身后事也是由陈某某一手料理的。然而,当陈某某想处置舅舅留下的房屋和20万元存款时,大舅舅李某南却不乐意了,认为外甥陈某某并没有继承权,不能处理陈某庆的遗产。众人关于遗产的分配产生了争议。
(1)结合材料,运用“遗产继承”的法律知识,判断李某庆与外甥陈某某签订的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并说明理由。
(2)结合材料,运用“遗产继承”的法律知识,分析李某庆的遗产应该如何分配。常德市第一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一次月考
政治
(时量:75分钟 满分: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包括25 小题,每小题2分,共5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意)
1. 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下列纠纷适用民法调整的是( )
①孙某出版书籍获得稿费后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王某与配偶之间的离婚纠纷
③某建筑公司要求某乡政府付清修筑某段乡村公路的尾款
④甲答应与乙一起看电影却爽约,乙要求甲履行承诺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而孙某与税务机关不是平等份民事主体,故不适用于民法,故①不选。
②③: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王某与其配偶、某建筑公司与乡政府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故②③入选。
④:甲爽约未去看电影,不涉及法律纠纷,只是道德问题,故④不选。
故本题选B。
2. 2022年5月S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判决因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判处知名前媒体人罗昌平有期徒刑七个月。英雄需要法律守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提出,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主事迹和精神;对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些规定( )
①完善了执法必严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为公民评价英雄划定了法律边界能强化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
③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能有效维护英雄烈士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④能有效维护公民各项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③:《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规定为公民评价英雄划定了法律边界,能强化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能有效维护英雄烈士的名誉权和荣誉权,②③符合题意。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是法律,而不是制度,①错误。
④:我们要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各项利益,而且题干规定是为了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④错误。
故本题选C。
3.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福建某公司未按规定将疏浚物倾倒在海洋倾倒区,而是直接倾倒在厦门翔安区刘五店外侧附近海域,该行为严重危害中华白海豚栖息地生态安全,该公司违背了平等原则
B.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这一规定主要体现了诚信原则
C. 江某夫妇为女儿取名“北燕南飞”,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
D. 开发商未经预购人同意,擅自将同一商品房与第三人签订销售合同,违背了自愿原则,应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
【详解】C:江某夫妇为女儿取名“北燕南飞”,取名过于随意,而且姓名当中并没有出现家庭当中任何长辈的姓氏,不符合中华文化的习俗习惯,违背了公序良俗,C正确。
A:该公司违背了绿色原则,而不是平等原则,A排除。
B:这一规定体现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不是诚信原则,B排除。
D:该开发商的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D排除。
故本题选C。
4. 2023年6月,甲同学为纪念高中毕业,委托A公司拍摄了一套艺术写真。2023年7月A公司未经甲同学同意将其照片上传到公司公众号做宣传,乙同学下载甲同学照片后将甲同学脸部移植至他人的不雅照片上并上传至B网站贴吧。2023年8月,甲同学发现B网站有其多张不雅照片并受到众多网友嘲讽和指责,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对此,下列推断正确的是( )
①A公司侵犯了甲同学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②甲同学可以向B网站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③A公司可向乙同学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④乙同学侵犯了甲同学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A. ③④ B. ①④ C. ②③ D. ①②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材料并没有涉及甲同学的名誉权,A公司的行为没有侵害甲同学的名誉权,①错误。
②:B网站贴吧具有海量信息和自由度较大的特征,网络用户有侵权行为发生时,网站往往不能及时发现,根据《民法典》第1194~1197条的相关规定,此时,权利人不能追究网站的侵权责任,只有经著作权人向网站提出警告后网站仍不将侵权作品移除的情况下,构成网站被动性侵权,题目中未反映网站被动性侵权的相关信息,所以不能推断出甲同学向B网站主张精神损害赔偿,②排除。
③:甲同学委托A公司拍摄艺术写真,对著作权没有作出特别约定的,按照《著作权法》第19条规定,著作权归A公司所有,乙同学从A公司公众号下载甲同学照片,对照片修改后上传至B网站贴吧的行为侵犯了A公司著作权,A公司可以要求乙同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③正确。
④:乙同学从A公司公众号下载甲同学照片,对照片修改后上传至B网站贴吧,给甲同学带来不良社会影响,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和第1024条的规定,乙同学侵犯了甲同学的肖像权和名誉权,甲同学有权依法请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按照《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因人身权益或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④正确。
故本题选A。
5. 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同时与乙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约定如果甲到期不能偿还借款,乙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随后甲收到100万元,为表诚意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乙保管。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偿还债务之前,该房屋的所有权暂时归乙所有
②甲偿还债务之前,房屋所有权并未转移,仍归甲所有
③甲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乙有权合法占有房屋
④甲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乙可以请求拍卖房屋从中优先受偿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②:材料中的“约定如果甲到期不能偿还借款,乙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属于法律禁止的“流押条款”,所谓流押条款,是指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订立合同中约定如果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所以甲偿还债务之前,房屋所有权并未转移,仍归甲所有,而不是归乙所有,①说法错误,②说法正确。
③:《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因此,甲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乙可以请求拍卖房屋从中优先受偿,但乙无权合法占有房屋,③说法错误。
④:《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优先受偿权指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因此,甲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乙可以请求拍卖房屋从中优先受偿,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6. 小张的老家在河北某村,其父母在村里有一处宅子和5亩承包土地。2022年10月,当地县政府需要征用未到承包期的农村承包土地,其中包括小张家的3亩承包地。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小张的父母想把老宅子卖掉,在未被征用的2亩承包地上建造新房。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经济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对于此案,下列结论正确的是( )
①小张的父母在承包地上建造新房,改变了土地用途不符合土地承包法
②如果小张的父母将老宅出租,可以再向村委会以村民身份申请宅基地
③当地村委会可以从小张家被征的土地赔偿款中获得一部分土地收益
④如果小张有农村户口但是城里有住房,则小张没有老家宅基地使用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在农村承包地上建造新房屋属于改变农业用地途径,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①正确。
②:我国法律规律,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②说法错误。
③: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当地村委会可以从小张家被征的土地的土地赔偿款中获得一部分土地收益,③符合题意。
④:如果小张在农村有户口,他就有宅基地使用权,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7. 李某以自己名下机动车作为“抵押”,向魏某借款100万元,并将车辆及相关凭证交予魏某。后李某又向王某借款,王某因李某到期未偿还其借款,诉至法院,要求查封李某名下前述机动车,魏某对此提出异议。下列对上述案例认识正确的是( )
①魏某实际占有担保物符合质押法定特征,享有质押权
②本机动车是此案债权债务关系的客体
③李某将机动车交予魏某实现了该车所有权的转移
④质权作为担保物权可以优先受偿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④:李某以自己名下机动车作为“抵押”,向魏某借款100万元,并将车辆及相关凭证交予魏某,魏某实际占有担保物符合质押法定特征,享有质押权,根据相关规定,质权作为担保物权可以优先受偿,①④正确。
②: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不是机动车,②错误。
③:质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所以李某将机动车交予魏某并没有转移该车所有权,只是转移了占有,③错误。
故本题选B。
8. 知名画家王某把自己的一幅绘画作品赠与好友赵某。赵某将此画在画展上展出,企业家金某花重金买下此画,后将该画的主体部分印在了自己企业产品的外包装上。王某发现后很生气,将赵某和金某一起告上法庭。下列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赵某只获得了该画的所有权,没有著作权,因而不可以将画展出
②赵某拥有该画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而可以买卖
③金某将该画印在包装上,侵犯了王某的复制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④金某仅获得了该画的用益物权,因而不能把画印在自己产品包装上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赵某获得了该画的所有权,对该画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可以展出和买卖,①错误。
②:王某把绘画作品赠与赵某,赵某拥有该画作的所有权,即拥有该画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而可以买卖,②符合题意。
③:金某拥有了该画的所有权,但不拥有该画的著作权,金某将该画的主体部分印在了自己企业产品的外包装上,侵犯了王某的复制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③符合题意。
④: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而该画最终属于金某所有,因此,将该画的主体部分印在自己企业产品的外包装上并不是金某的用益物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C。
9. 安徽钢琴屋,又称“提琴房”,位于安徽淮南市。这座建筑很有特色,提琴斜靠着钢琴,而把楼梯巧妙的设计在提琴里面,提琴透明玻璃的轻快和后面黑色钢琴屋的厚重既有对比又相得益彰,同时寓意两琴相悦,给人以现代时尚之感。这座外型耀眼的建筑( )
①作为有形建筑物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②其富有美感的外观设计直接受专利权的保护
③以建筑物体现美,是高水准智力成果的体现
④其外观与结构无需经得许可均可以免费使用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等。著作权的种类包含建筑作品,钢琴屋属于建筑作品,是著作权保护的对象,①说法正确。
②:专利权的对象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且需要申请,钢琴屋外观设计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而非专利权的保护对象,②说法错误。
③:钢琴屋独特的设计,以建筑物方式体现的智力成果,③符合题意。
④:钢琴屋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除作品的合理使用外,未经许可不能免费使用,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10. 张先生与周女士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张先生一人名下。张先生在没有与周女士商量的情况下私自与杨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杨先生,并收取了杨先生的购房款,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本案中( )
①该房屋登记在张先生一人名下,故其所有权仅归属张先生
②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杨先生不能基于善意取得获得所有权
③因该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故该合同合法有效
④该买卖严重损害了周女士的利益,周女士可起诉追回房屋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②③:材料中指出张失生夫妇婚后购买了房产,故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所有权属于二人,张先生在没有与周女士商量的情况下私自与杨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杨先生,故该合同无效,故①③不选,②正确。
④: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同财产,该买卖严重损害了周女士的利益,周女士可起诉追回房屋,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1. 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会场外的海报里标明其新书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进行签名登记。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便在上面签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教授甲发出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②教授甲的行为属于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学生乙的行为不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属于承诺
④学生乙与教授甲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双方合同成立
A. ①③ B. ②④ C. ②③ D. ①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教授甲在会场外的海报里标明其新书的书名及价格,内容具体明确,这是要约,不是要约邀请,①排除。
②③:教授甲的行为属于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便在上面签名,学生乙的行为不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属于承诺,②③符合题意。
④:学生乙与教授甲的意思表示没有达成一致,双方合同没有成立,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2. 25岁的王某将自己的平板电脑买给了与自己一同打工的邻居——16岁的李某,双方约定价款为2000元。当天李某便付给了王某2000元,同时把平板电脑拿走。李某的父母得知后坚决反对。第二天李某将该电脑退还给王某,并要求王某退还2000元。王某不同意,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例中( )
A. 王某与李某合同成立,因为双方已完成要约与承诺
B. 王某与李某合同不成立,因为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书
C. 王某与李某合同有效,因为电脑的所有权已经转移
D. 王某与李某合同无效,因为李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A
【解析】
【详解】A:当天李某便付给了王某2000元,同时把平板电脑拿走,可知王某与李某双方已完成要约与承诺,因此合同成立,A说法正确。
B:合同既有书面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的要求,都是成立有效的,B说法错误。
C:合同有效的条件是完成要约与承诺 ,而不是所有权已经转移,C说法错误。
D:16岁的李某已经开始工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13. 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常从郭某处购买物资。在近期一次交易中,某公司按照约定给付郭某2万元定金,约定定金罚则或违约金2万元。郭某在送货过程中,发现洪水冲断道路无法按时将货物送达,于是立刻电话联系该公司。下列双方当事人责任承担合理的有( )
①该公司可以要求郭某在道路修复后继续履行合同
②郭某可以洪水不可抗力为由不继续履行送货任务
③若郭某违约,该公司可以同时要求定金和违约金
④若确实无法继续履行,郭某需要退还预交的定金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④:在该民事活动中,郭某由于受到不可抗力的影响,无法将货物按时送达,该公司可以要求郭某在道路修复后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实在无法继续履行,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其违约责任,郭某可退还定金即可,故①④入选。
②:不可抗力,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但是不意味着合同不继续履行,故②不选。
③:按照法律规定,定金和违约金二者只能选择其一,故③不选。
故本题选B
14. 2022年3月,王先生与X公司签订了一份蜂糖李买卖合同,约定于2022年7月10日王先生向X公司交付货物,约定违约金6万,X公司支付定金3万。后王先生因故未能如期交付,导致X公司财产损失6万。2022年7月20日,王先生储存蜂糖的仓库因山体滑坡被掩埋,导致存放在里面的蜂糖李全部毁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X公司可解除合同,要求王先生付违约金6万
②王先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定金3万元
③王先生构成违约,X公司有权向王先生主张违约责任
④因发生不可抗力,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王先生的违约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③:约定于2022年7月10日王先生向X公司交付货物,但到期未交付,构成违约,X公司有权向王先生主张违约赔偿,①③符合题意。
②:赔偿应是双倍定金,②说法错误。
④:2022年7月10日是交货日期,而山体滑坡是在7月20日,不属于不可抗力,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5. 甲乙签订一份服装买卖合同,乙向甲交付了5万元定金,并且双方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6万元违约金。后乙恶意毁约,而此时甲已组织生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若甲实际损失为10万元,甲可以没收定金,并收取违约金
B. 若甲实际损失为10万元,甲可以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C. 若甲实际损失为10万元,甲可以没收定金,并要求乙公司赔偿5万元损失
D. 若甲实际损失为10万元,甲可以要求将违约金增加为10万并请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答案】C
【解析】
【详解】ABCD: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因此,若甲实际损失为10万元,甲可以没收定金,并要求乙公司赔偿5万元损失,C正确,ABD错误。
故本题选C。
16. 甲(10岁)与乙(9岁)是某小学的同班同学。某天,老师让甲去走廊叫乙返回教室。甲找到乙后,从背后拽了一下乙,乙因重心失衡倒地,甲也因此摔倒在地,造成左股骨下段骨折,老师发现后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甲在住院治疗期间产生各项费用共计12万余元。甲的父母诉至法院,要求乙、乙的父母以及该小学、该老师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对本案解读正确的是( )
①乙在此案中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
②乙的父母不是此案的直接侵权责任人,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
③本案适用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学校证明自身没有过错便可不承担侵权责任
④老师让甲去走廊叫乙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老师不承担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材料中指出在学校甲在老师的授权下去叫乙,甲从乙的背后拽了乙,致使二人受伤,在此行为中乙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①说法正确。
②:乙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乙的父母不承担侵权责任,选项结论正确,但因果关系错误,②说法错误。
③:本案中,甲10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因此应由甲方负责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而不是由学校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③说法错误。
④:老师让甲去走廊叫乙,该行为本身没有危险性,也不会导致甲和乙摔倒,不存在教育和管理上的疏忽,因此老师不承担责任,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B。
17. 成都崇州某小区内,一名女童遭唐某饲养大型犬袭击,受伤严重。监控视频显示女童和母亲邓某在小区正常行走,期间并未逗惹该犬,且该大型犬未拴绳,唐某也不在场。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唐某作为狗的饲养人,养狗不拴绳,应该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唐某不在案发现场,女童被狗咬伤,应该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③女童被咬不是因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唐某应承担责任
④女童母亲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②:唐某遛狗时未栓绳,造成一名正常行走的女童受到袭击,在本案中,唐某作为狗的饲养人,养狗不拴绳,应该承担无过错责任,故①正确,②不选。
③④:一名女童正常时受到唐某未栓绳的大型犬袭击,受伤严重,在本案中,女童被咬不是因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唐某应承担责任,故③正确,④不选。
故本题选A。
18. 某小区的韩先生发现邻居吴女士安装了有录像存储功能的可视门铃和监控摄像头,正好可以拍摄到韩先生家门口的情况。倍感不适的韩先生找到吴女士商量拆除,吴女士以安全防范为由拒绝。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韩先生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拆除可视门铃及摄像头。吴女士的行为( )
①对韩先生的隐私权及其个人信息保护构成现实妨碍
②导致韩先生的名誉受损,应该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
③出于保护自身安全,并无意窥探他人隐私,不构成侵权
④超过了正当的权利行使界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吴女士的行为对韩先生的隐私权及其个人信息保护构成现实妨碍,超过了正当的权利行使界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①④正确。
②:吴女士的行为没有影响韩先生的名誉,②不符合题意。
③:吴女士安装有录像存储功能的可视门铃和监控摄像头侵犯了韩先生的隐私权,构成侵权,③错误。
故本题选B。
19. 老人袁某与孙甲有婚生子孙乙、养女孙丙。二人有房产、存款若干。2005年孙甲患病不能自理,住院15年至去世均由袁某照顾护理。孙乙因犯罪长期服刑。孙丙大学毕业到外埠工作定居,老人住院期间仅探望几次。孙甲去世尚未安葬时,孙丙即起诉要求分配遗产。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孙甲未留遗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袁某、孙乙、孙丙应当平分遗产
②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养女孙丙,却不尽扶养义务因而无权要求分配遗产
③考虑袁某实际情况和各继承人履行义务情况,孙甲绝大部分遗产应归袁某所有
④成年子女负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婚生子孙乙和养女孙丙都有义务赡养袁某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孙甲未留遗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但因为孙乙、孙丙未尽赡养义务,应该不分或少分遗产,①说法错误。
②:养女孙丙属于法定继承人,有权要求分配遗产,但因其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应该不分或少分遗产,②说法错误。
③:本案中,孙甲患病不能自理,住院15年至去世均由袁某照顾护理。考虑袁某实际情况和各继承人履行义务情况,孙甲绝大部分遗产应归袁某所有,③符合题意。
④:法律规定,成年子女负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婚生子孙乙和养女孙丙都有义务赡养袁某,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20. 李某与张某于2017年结婚登记,不久李某外出打工,张某独自在家照顾李某年迈的父母。李某在打工期间认识了孤儿王某,两人共同经营一家文具店,日久生情并生下龙凤胎小米和小花。2021年1月两人遭遇车祸,王某当场死亡,李某在重症监护室5个月后离世,留下文具店经营所得20万元与老家房子一套,两人生前均未写遗嘱。本案( )
①王某的遗产分割无需保留李某的份额
②张某能继承2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
③张某若对小米小花不管不问构成遗弃
④小米能继承6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李某和王某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此王某的遗产分割无需保留李某的份额,①说法正确。
②:张某和李某于2017年结婚登记,文具店经营所得的20万元是属于李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李某死亡后,李某可分得十万元,又因李某王某未写遗嘱,因此李某和妻子各得五万,李某的遗产五万元需要李某妻子、李某父母和龙凤胎小米和小花共同继承,每人分得1万元,此外,李某老家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但张某照顾李某年迈的父母尽到了赡养义务,可参与房屋分配,张某能继承1万元遗产,②说法错误。
③:遗弃罪是指夫妻双方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行为构成遗弃罪,张某与小米小花之间不存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张某若对小米小花不管不问不构成遗弃,③说法错误。
④:小米作为李某的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李某的遗产包括5万元文具店经营所得和部分房产,李某的遗产五万元需要李某妻子、李某父母和龙凤胎小米和小花共同继承,每人分得1万元,王某的遗产10万元,小米和小花各得5万元,因此,小米能继承6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B。
21. 小芙自父母离异后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小芙对此很苦恼,表示自己将来不会赡养父亲,并在社交网络发表声明与父亲断绝父女关系。对他们三人的行为分析正确的是( )
①夫妻关系、父女关系随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自动消失
②离婚后小芙母亲应协助小芙父亲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③父女关系不因发表“断绝父女关系”的声明而断绝
④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客体是探望、抚养、赡养行为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③:夫妻关系随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但作为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关系既不会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失也不会因声明断绝而断绝,①说法错误。③正确。
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②说法正确。
④: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是人身关系,其客体是人身利益,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择C。
22. 下列情形中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李某登记结婚,违背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基本原则
②一审判决准予离婚,丁某在上诉期内与刘某另行登记结婚,属于无效婚姻
③21周岁的小罗(男)伪造证件与同龄的小英登记结婚,两年后可向法院请求婚姻无效
④张某的外祖母和苏某的祖父是亲兄妹,张某与苏某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
A. ①③ B. ②③ C. ①④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王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李某登记结婚,违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①说法有误。
②:上诉期内不允许任何一方结婚,因此丁某在上诉期内与刘某另行登记结婚,属于无效婚姻,②说法正确。
③:两年后小罗已到法定婚龄,其婚姻受到法律保护,不可向法院请求婚姻无效,③说法有误。
④:张某与苏某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23. 项军之父与赵枚之母系同胞兄妹。项军与赵枚青梅竹马,感情甚笃。1996年已达法定结婚年龄的项军与赵枚开始自由恋爱,不久,两人便共同生活,双方父母也未加以干涉。1996年3月19日,他们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组建了家庭,生育一女孩子,身体健康。自2004年底,赵枚便离家外出打工,长期不归,并于2007年12月17日,诉至丰城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其与项军离婚。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孩子身体健康,法院依法可以先调解
②赵枚无论是否后悔,都不可以对提起的案件申请撤诉
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属于无效婚姻
④若双方达成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到管辖法院申请离婚登记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③:项军之父与赵枚之母系同胞兄妹,所以项军与赵枚的婚姻属于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属于无效婚姻,赵枚无论是否后悔,都不可以对提起的案件申请撤诉,②③正确。
①:因为他们属于无效婚姻,法院是没有法定权限进行调解的,①错误。
④:因为他们属于无效婚姻,属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所以就没有申请离婚这种情形,④错误。
故本题选C。
24. 张男父母早亡,于2005年与李女登记结婚后生下张甲。2015年,张男认识了王女,并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王女购置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王女名下。2016年,王女生下张乙。2021年张男身亡,留下遗嘱表示将其全部个人财产60万元赠与王女。李女清查后,发现其与张男的共同财产实为200万元。后李女还发现了张男为王女购买的房产(市值100万元)。于是,李女起诉王女要求其返还房产。该案例中(  )
①张男与李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为300万元
②房产是张男赠与王女的,王女可以不返还
③张甲和张乙每人可继承张男遗产中的70万元
④遗赠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王女可继承张男的个人财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张男为王女购买的房产(市值100万元)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再加上李女清查后,发现其与张男的共同财产实为200万元,所以张男与李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为300万元,①正确。
②:房产是张男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王女需要返还,②错误。
③: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是一样的,张男与李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为300万元,再加上张某的个人财产60万,张某的个人遗产为210万元,张甲、张乙和李女每人可继承张男遗产中的70万元,③正确。
④: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中张男的遗嘱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遗嘱无效,④错误。
故本题选B。
25. 唐男与陈女于2013年6月登记结婚,住于唐男婚前按揭购得的A处房产。两年后,两人又用积蓄在B处按揭购得房产一套,登记于陈女名下。同年8月,双方自愿签订一份协议书,明确约定A处房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共有,但未变更产权登记。2022年11月,陈女以与唐男感情破裂为由,诉请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进行房产分割。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B处房产登记于陈女名下,不能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
②依据协议书,陈女有权要求对A处房产进行平等分割
③A处房产仅登记在男方名下,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④离婚时若B处房产房贷未结清,应作为双方共同债务
A. ①② B. ②④ C. ①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④:B处房产是双方婚后用积蓄按揭购得的,尽管登记于陈女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若B处房产房贷未结清,应是双方的共同债务,故④符合题意,①表述错误。
②③: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故依据协议书,A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陈女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故②符合题意,③表述错误。
故本题选B。
二、非选择题(本题包括4小题,共50分)
26.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X银行到李某家发送紧急催账单,说他所持信用卡透支数额较大,经多次催收仍未还款,涉嫌诈骗。李某否认在该银行办理过信用卡。后经查询,由于李某的身份证丢失,张某捡到后并办理了信用卡。由于银行工作失误,此事在李某的朋友及周围群众中引起了不良反应。
材料二 2022年3月8日,“人脸识别第一案”写入了今年最高法的工作报告,让公众不再为自己的“脸面”泄露担忧。
“人脸识别”技术是一种基于人的脸部特征信息进行身份识别的新型人工智能技术。“人脸识别”犹如双刃剑,在法律框架架内、道德约束下正确运用可利国利民,若为金钱所摆布,又可成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幕后帮凶。一是当面部特征的可复制遇上刷脸支付,消费者的“钱袋子”将无从维护;二是当面部信息的可识别遇上大数据算法,消费者对商家“大数据杀熟”将毫无察觉,公平交易无从谈起。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说明李某哪些人身权利被侵犯。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谈谈你对“让公众不再为自己的‘脸面’泄露担忧”的认识。
【答案】(1)①X银行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已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本案中由于银行的失职导致在李某的朋友及周围群众中引起了不良反响,影响他人对李某的评价,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
②张某侵犯了李某的姓名权。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张某捡到李某身份证并盗用其姓名办理了信用卡,侵犯了李某的姓名权。
(2)①人脸识别信息属于个人隐私,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②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③不良商家的“暗箱操作”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运用新平台、新技术的监管。消费者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商家应守法经营,做到把好安全关、守好责任田,真正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心上,共同推进社会文明进步与经济秩序稳定。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公民权益的保护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
能力考查:描述与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精神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说明李某哪些人身权利被侵犯,属于说明类试题,需要运用公民的人身权利的相关知识回答。
第二步:审材料。指出考查的法律问题,并根据具体法条或法理,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本题考查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的相关法律问题, 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为: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名誉权和姓名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已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事实依据:李某因身份证丢失被张某捡到并去银行办理了信用卡,由于银行工作失误,此事在李某的朋友及周围群众中引起了不良反应,这件事是由银行的失职导致的,因此李某的名誉权和姓名权被侵犯。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相关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对“让公众不再为自己的‘脸面’泄露担忧”的认识,属于认识类试题,需要运用公民的隐私权的相关知识回答。
第二步:审材料。指出考查的法律问题,并根据具体法条或法理,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本题考查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的相关法律问题, 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为: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
事实依据:“人脸识别”运用不当,可能成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幕后帮凶。一是当面部特征的可复制遇上刷脸支付,消费者的“钱袋子”将无从维护;二是当面部信息的可识别遇上大数据算法,消费者对商家“大数据杀熟”将毫无察觉,公平交易无从谈起,表明不良商家的“暗箱操作”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运用新平台、新技术的监管。消费者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商家应守法经营,做到把好安全关、守好责任田,真正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心上,共同推进社会文明进步与经济秩序稳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相关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2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技术应用与创新是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抓技术应用与创新就是抓高质量发展。技术应用与创新在产品的生产方法和工艺的提高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技术应用与创新提高物质生产要素的利用率,减少投入;另一方面又通过引入先进设备和工艺,从而降低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章技术合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八百四十三条 技术合同是事人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第八百四十四条 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 第八百四十八条 非技术果(注:指不依靠本单位提供的资料、材料、设备等物资条件主要由个人自行研究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第八百五十条 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民法典有关订立技术合同规定的意义。
【答案】①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民法典订立技术合同规定能够提高技术引入者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③有关技术合同无效规定,体现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改为“国家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能够维护技术成果所有者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④民法典订立技术合同规定有利于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解析】
【分析】背景材料:民法典有关订立技术合同规定
考点考查:订立合同的意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意义类主观题,可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方面作答,注意知识限定是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要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设问:分析民法典有关订立技术合同规定意义。→可知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关键词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说明民法典订立技术合同规定能够提高技术引入者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关键词③:“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体现物权平等保护原则,能够维护技术成果所有者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关键词④:“一方面技术应用与创新提高物质生产要素的利用率,减少投入;另一方面又通过引入先进设备和工艺,从而降低成本”,→说明民法典订立技术合同规定有利于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具体解答本题可结合材料中关键信息并调用订立合同的意义的知识进行回答即可。
2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缘起】某单元楼共7层14户居民,大部分为老人,上下楼梯非常不方便,加装电梯需求迫切。
【过程】2022年1月,本单元成立加装电梯业主委员会,业委会召开民主决策会,同意加装电梯人数超过法定比例,业委会随即完成报建审批手续。
2022年3月,业委会与甲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由甲公司承包电梯安装工程,合同对完成质量、时间、违约责任等做了具体要求。施工期间,一楼业主王某以加装电梯遮挡其厨房和餐厅窗户的小部分光线为由,多次进入施工场所阻挠、破坏,给甲公司造成损失并延误工程进展。同单元邻居李某劝阻王某数次,无果,一气之下将自己饲养的狗拴在施工现场,王某经过施工现场时被狗咬伤。王某找李某理论,李某置之不理,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医药费并要求业委会拆除电梯。甲公司为尽快完成电梯安装,未严格按照要求施工,造成单元楼道墙体和窗户损坏。后突遇疫情封控,甲公司未按期完成。业委会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甲公司则称是王某恶意阻挠、疫情封控等原因所致,公司不应为此负责。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请你分析李某、王某和甲公司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
【答案】
①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李某自己饲养的狗拴在施工现场,王某经过施工现场时被狗咬伤,李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应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施工期间,王某以加装电梯遮挡其厨房和餐厅窗户的小部分光线为由,多次进入施工场所阻挠、破坏,给甲公司造成损失并延误工程进展。王某应承担侵权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对邻居和甲公司赔礼道歉,对甲公司赔偿损失。
③当事人应当按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甲公司为尽快完成电梯安装,未严格按照要求施工,造成单元楼道墙体和窗户损坏,其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应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加装电梯纠纷
考点考查:有约必守违约有责、权利保障于法有据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李某、王某和甲公司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需要调用有约必守违约有责、权利保障于法有据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某将自己饲养的狗拴在施工现场,王某经过时被狗咬伤→可联系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关键词②:王某多次进入施工场所阻挠、破坏,给甲公司造成损失并延误工程进展→可联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词③:甲公司未严格按照要求施工,造成单元楼道墙体和窗户损坏;未按期完成→可联系当事人应当按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9.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花费十余万元治疗费用,细心赡养照顾舅舅走过“最后时光”。舅舅去世后,外甥可以继承他留下的遗产吗 近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
李某庆是浙江义乌人,李某庆在村里生活,父母已经去世,其终身未婚、无儿无女。共有李某南、李某琴、李某清、李某菊兄妹四人,妹妹李某菊精神失常,未婚未育,与哥哥李某庆生活在一块。
2022年5月,50多岁的李某庆被诊断患有胰腺癌,由于后续治疗费用高昂,李某庆希望经济条件较好的哥哥李某南负担其生养死葬问题,但李某南未予允诺。陈某某是姐姐李某清的儿子,平日里与舅舅李某庆关系不错。2022年7月,李某庆与外甥陈某某签订一份遗嘱,约定由陈某某对李某庆履行赡养义务,待李某庆百年之后,其名下农村一栋房屋交由陈某某继承。李某庆病重期间,有能力的兄妹几人也经常看望李某庆,并凑钱出了一部分医疗费用,外甥陈某某承担了主要送医、照顾、支付医疗费用的责任。2023年12月李某庆去世,其身后事也是由陈某某一手料理的。然而,当陈某某想处置舅舅留下的房屋和20万元存款时,大舅舅李某南却不乐意了,认为外甥陈某某并没有继承权,不能处理陈某庆的遗产。众人关于遗产的分配产生了争议。
(1)结合材料,运用“遗产继承”的法律知识,判断李某庆与外甥陈某某签订的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并说明理由。
(2)结合材料,运用“遗产继承”的法律知识,分析李某庆的遗产应该如何分配。
【答案】(1)本案例中,李某庆签署的遗嘱,实为遗赠扶养协议,即陈某某向李某庆履行赡养义务、李某庆将其农村的一栋房屋指定由陈某某继承。此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主体适格,真实意思表示,亦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
(2)①李某庆与外甥陈某某签订这份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陈某某可以获得李某庆农村的这栋房屋。②其余的遗产在遗嘱中并未进行分配,所以20万元遗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③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④由于陈某庆父母已经去世,其终身未婚、无儿无女,所以其兄妹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其剩余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应当均等。⑤考虑到李某菊精神失常,缺乏劳动能力,可以适当多分。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李某庆与外甥陈某某签订遗嘱
考点考查:遗产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遗产继承的相关知识。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2022年7月,李某庆与外甥陈某某签订一份遗嘱,约定由陈某某对李某庆履行赡养义务,待李某庆百年之后,其名下农村一栋房屋交由陈某某继承→可联系自然人可通过立遗嘱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此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双方陈某某与李某庆主体适格,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亦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措施类主观题,需调用遗产继承的相关知识。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2022年7月,李某庆与外甥陈某某签订一份遗嘱,约定由陈某某对李某庆履行赡养义务,待李某庆百年之后,其名下农村一栋房屋交由陈某某继承→可联系此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双方陈某某与李某庆主体适格,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亦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陈某某可以获得李某庆农村的这栋房屋。
有效信息②:陈某某签订一份遗嘱,约定其名下农村一栋房屋交由陈某某继承→可联系其余的遗产在遗嘱中并未进行分配,20万元遗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有效信息③:李某庆在村里生活,父母已经去世,其终身未婚、无儿无女。共有兄妹四人,妹妹李某菊精神失常,未婚未育,与哥哥李某庆生活在一块。李某庆病重期间,有能力的兄妹几人也经常看望李某庆,并凑钱出了一部分医疗费用→可联系其兄妹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其剩余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应当均等,考虑到李某菊精神失常,缺乏劳动能力,可以适当多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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