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学前教育活动 课件(共26张PPT)《中外学前教育史》(航空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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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学前教育活动 课件(共26张PPT)《中外学前教育史》(航空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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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学前教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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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学前教育的实施
第三节 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学前教育活动
一、创办幼稚园
二、培养师资,兴办幼稚师范
三、任教于中国幼稚园,出版幼儿读物
四、收回教育权的斗争
一、创办幼稚园
19世纪80年代,教会办的幼稚园逐渐增多。1924年190所,其中教会创办的就有156所。
外国人创办的幼稚园不仅在数量上远远超过了中国人自办的幼稚园,而且通过各种途径对中国人自办的幼稚园施加影响,造成幼稚园教育的“洋化”。
其目的就是要培养治华代理人。他们创办的幼稚园宗教色彩浓厚,使幼儿从小接受基督精神,以培养殖民地国民。
二、培养师资,兴办幼稚师范
1901年,中国女学生开始赴日本接受幼教专业训练。1907年中国女留学生近百名。她们回国后,不少人从业于学前教育。
除日本外,欧美国家也积极争取中国留学生。清朝每年可免费派留学生赴美。中国留学生赴西方留学的人数逐渐多了起来,中国的学前教育也从学日逐渐向学美转变。
除了为中国培训师资之外,帝国主义还在华设立幼稚师范学校或女学。
1844年,美国女子教育协进会会员、传教士爱尔德赛在宁波创办女塾。这是近代外国人在华设立的最早的教会女学,也是中国最早出现的女子学堂。此后,各国在华兴办的女学越来越多,这些女学都肩负培养幼稚园保教人员的任务。
自清末蒙养院诞生起,外国教习在中国学前教育机构任职就已经盛行。
最初管理和任教于中国蒙养院的多为日本教习。
这一时期,学前教育所用的书籍,包括幼稚园读本、幼稚师范教材等,也多由国外进口。
外国传教士特别重视利用教材影响中国,认为为中国编辑教科书是传播“文明”的极好的方式。
传教士们还编译和出版了多种幼儿图书和期刊,如《儿童故事》《童男须知》《童女须知》等,这些都对中国幼儿产生了广泛且深远的影响。
三、任教于中国幼稚园,出版幼儿读物
四、收回教育权的斗争
外国教会取得在华教育权后,它们不受中国政府管辖,大肆对中国进行文化侵略,激起了教育界和青年学生的极大愤慨。反对帝国主义奴化教育的热潮逐渐高涨,于1923年爆发了非基督教运动。
1925年5月前后,在全国范围内达到高潮。许多教会学校的学生退学、教员辞职,不少教会学校关闭或改组,其数量大大下降。
1925年12月,当时的北洋政府公布了《外人捐资设立学校请求认可办法》。
此后,凡外国在中国办的幼稚园、幼稚师范学校或幼师培训班,都要向中国政府注册,课程也要大致符合中国教育部所颁发的课程标准的要求。
第四节 中华民国时期的学前教育
一、中华民国时期学前教育制度的发展
二、中华民国时期的幼稚园课程标准
三、中华民国时期各类幼稚园的建立和发展
四、幼稚园保教人员的培养
一、中华民国时期学前教育制度的发展
中华民国成立后,重新拟定教育宗旨,颁布新的学制。
教育部在蔡元培的主持下,制定并公布了“壬子癸丑(1912—1913)学制”。该学制将学堂更名为学校,蒙养院改称蒙养园,招收未满6岁的幼儿。同年,教育部还公布了《师范学校令》和《师范学校规程》。
至此,蒙养园制度得以确立。与此同时,“壬子癸丑学制”将培养小学教员与蒙养园保姆并列为女子师范学校的培养目标,以此明确了蒙养园的师资培训在师范教育中的地位。
(一)蒙养园制度的建立
(二)幼稚园制度在学制上的确定
一、中华民国时期学前教育制度的发展
五四运动以后,确定了学前教育在学制体系中的地位。
1922年9月,教育部通过了《学制改革系统案》,并于同年11月颁布,这就是所谓的新学制,又称“壬戌学制”。
“壬戌学制”受美国实用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采用六三三制。该学制规定,小学下设幼稚园,“幼稚园收受6岁以下之儿童”,将学前教育正式列入学制系统。
二、中华民国时期的幼稚园课程标准
1932年,教育部正式公布了《幼稚园课程标准》,这是由我国专家学者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国情编订的。
它以心理学、教育学、卫生学等学科的理论为指导,规定了学前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较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中国学前教育的要求,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指导性。
《幼稚园课程标准》对各方面的规定都比较全面、明确和具体。例如,在教学目标方面,它规定了不同层次的目标,如最终目标、近期目标等;
除一般要求外,《幼稚园课程标准》还设有最低限度的要求,以适应各地区、各园所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充分显示其科学性。
二、中华民国时期的幼稚园课程标准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 增进幼儿身心的健康;
② 力谋幼儿应有的快乐和幸福;
③ 培养人生基本的优良习惯;
④ 协助家庭教养幼儿,并谋家庭教育的改进。
包括音乐、故事和儿歌、游戏、社会和常识、工作、静息、餐点。
《幼稚园课程标准》中明确了每一项的目标、内容及最低限度要求。
(一)幼稚教育总目标
(二)课程范围
二、中华民国时期的幼稚园课程标准
强调教师要顾及幼儿的喜好,不必强求一致地活动。教师应对幼儿进行耐心引导,以及进行个别辅导。
教师要做观察和教育记录,对幼儿的身体、性情、喜好等都要记录下来,作为研究和施教的材料。
可灵活设计,综合教学。保教活动可打破各科目的界限,分成若干个单元,每个单元设计一个中心,所有的活动均围绕这个中心进行。
引导幼儿主动承担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例如,扫地、擦桌子、拔草,以及管理玩具等,都可交由幼儿去做。
(三)教育方法
二、中华民国时期的幼稚园课程标准
可利用废旧物品制作教具、玩具和幼稚园的装饰品。这不但有利于幼儿养成勤劳俭朴的良好品德,还能培养幼儿的创造力。
保教活动要与家长相配合,适时向家长宣传幼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方法。
重视户外活动,城市、村庄、自然界等,都可以成为幼儿的活动场所。
(二)幼稚园制度在学制上的确定
(一)公立幼稚园
三、中华民国时期各类幼稚园的建立和发展
在公立幼稚园中,由大学和各省省立女子师范或师范学校附设的幼稚园占有重要的地位。
这类幼稚园作为大学教育系科和师范学校的教学与科研的实习、实验基地,教育质量都比较高。它们的教育实践活动对一般公立幼稚园起着示范作用,因而也最具代表性。
(一)公立幼稚园
1.南京高等师范附属小学下设的幼稚园
三、中华民国时期各类幼稚园的建立和发展
成立于1919年,招收3~6岁的幼儿,大多为南京高等师范工作人员的子女。该幼稚园的游戏、运动器具和恩物等设备齐全。
该幼稚园的教学活动以谈话、游戏、手工和音乐为主。每日上课时间约135分钟,每周上课13小时15分钟。
作业内容包括自然界生活和社会生活,均按时令季节安排。
该园根据幼儿的特点,对幼稚园课程的内容和方法进行了改革,独具特色。
(一)公立幼稚园
2.浙江大学教育系培育院
三、中华民国时期各类幼稚园的建立和发展
该培育院成立于1935年,招收2~5岁的幼儿,每半岁为一个级段,每级段各有4人。
该院有3项办学方针:
① 幼儿训导原则以心理卫生为基础,对幼儿的常态和变态行为的发展及个别幼儿的特殊需要,予以适当的多方控制。
② 教育应以幼儿身心全面发展为目标,但幼儿年龄越小,越应先注重身体的健康发育;
③ 培育院是学前教育机构,必须使幼儿的生活自由、愉快、家庭化、游戏化,尽量给幼儿以自由活动的机会,寓指导于不觉之中。
活动可分为团体活动和个人活动,领导活动和自由活动,设计活动与随机活动,文字教育与具体教育等类别。
(一)公立幼稚园
2.浙江大学教育系培育院
三、中华民国时期各类幼稚园的建立和发展
在进行学前教育的同时,培育院也供《儿童心理学》《儿童训导与心理卫生》《儿童心理专题研究》等课程观察、研究和实习用。
该院效仿美国耶鲁大学的布置,设置一个观察室,这种观察室在当时是一种很有应用价值的创造。
该院的研究工作包括:
① 观察。
② 训导实习。
③ 专题研究。
④ 个案研究。
(二)私立民办幼稚园
1.厦门集美幼稚园
三、中华民国时期各类幼稚园的建立和发展
成立于1919年,是爱国华侨陈嘉庚创办的集美学校的一部分。陈嘉庚认为家庭教育、学前教育和社会教育三者应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是一所既具有西班牙楼屋特色,又有我国民族风格的园舍,拥有“葆真楼”等楼屋。园内场地宽敞、设备齐全,适宜幼儿活动。
教育目标是:增进幼儿身心的健康,使幼儿幸福地成长;培养幼儿人生的基本品德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启发幼儿的智能,陶冶幼儿的性情;协助家庭教育幼儿,以谋家庭教育的改进。
课程主要有故事、音乐、游戏、自然和社会、识字与计算、图画、手工等。
(二)私立民办幼稚园
1.厦门集美幼稚园
三、中华民国时期各类幼稚园的建立和发展
将幼稚教育当成立国之根本,认为有了健康的幼儿才能有健全的国民。
该幼稚园强调,教师是幼儿的同伴,幼稚教育是爱的教育;教育应以幼儿为中心,建立在幼儿的需要与生活的经验上;幼稚园应成为幼儿的乐园,幼稚教育是谋求幼儿的解放与幸福,幼稚园教育有改造家庭教育的责任。这些办园思想充分体现了“五四”时期新教育的要求,既有历史的进步意义,又具当代的现实意义。
集美幼稚园也制订了多项家园联络措施:
① 访问家庭,作为教育幼儿的根据;
② 通信联系,使家长了解幼儿在园的表现;
③ 每学期召开一次恳亲会,以利于幼儿的健康成长。
爱国华侨陈嘉庚
陈嘉庚(1874—1961)早年到新加坡经商,后来成为精明强干的实业家和具有远见卓识的教育事业家。他认为教育为立国之本,兴学乃国民天职。1913年起,陈嘉庚在家乡大力普及教育,创办集美小学堂,集美师范,水产、航海、商业等各级各类学校,以及图书馆、医院等,将家乡渔村建成规模宏大的集美学村。其后又创建了福建省第一所高等学府——厦门大学。为了办学,陈嘉庚将其在南洋的所有不动产——面积150万平方米的店屋、货栈基地,以及7 000亩的橡树园全部捐给集美学校作为永久基金,被人誉为“毁家兴学”的典范。陈嘉庚一生倾资办学,极力促进国家教育发展,堪称“华侨旗帜、民族光辉”。
(二)私立幼稚园
2.北京香山慈幼院
三、中华民国时期各类幼稚园的建立和发展
成立于1919年,是一所官督民办的综合性教育机构,属慈善性质的幼稚园。
分3个部分,一部分是婴儿教保院和幼稚园;另一部分是小学;还有一部分是幼稚师范。
工作方针以施行教育、造就人才为主。该院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多是模仿欧美,生活照管和卫生保健在全国幼儿教养机构中也是首屈一指的。
对保育人员的培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采用教学同步的方法培训保育人员。
(二)私立幼稚园
3.南京鼓楼幼稚园
三、中华民国时期各类幼稚园的建立和发展
由陈鹤琴先生创办于1923年,是中国第一个幼儿实验中心。该园得到了东南大学教育科的赞助,成为东南大学教育科的实验园地。
创办宗旨是:试验中国化的幼稚教育,利用幼稚园以辅助家庭并以试验所得供全国采用。
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实验研究:
1)读法研究
2)设备研究
3)故事研究
4)课程研究
5)习惯研究
6)技能研究
7)生活历的研究
详情见书本第44页
四、幼稚园保教人员的培养
培养优质的幼稚教育师资,是办好幼稚教育的根本。
1912年颁布的“壬子癸丑学制”将幼儿教师的培训纳入师范学校的培养目标。
1916年,教育部公布《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这标志着我国中等幼儿师范教育制度的正式建立。
1922年9月,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布了新学制,1922年冬在校长张默君的主持下,设立了幼稚师范科。
192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通过了《注重幼稚教育案》,提出各省区设置幼师学校或在各省的师范学校中增设幼师专业,以培养专门的人才和优秀的教员。
四、幼稚园保教人员的培养
1932年颁布的《师范教育法》和1933年颁布的《师范学校规程》中,又对附设幼稚师范科做了若干具体的规定。
为了保证幼稚园的师资质量,1935年4月公布的《师范学校学生毕业会考规程》规定,师范生毕业前须参加教育行政机关组织的毕业会考,由国家统一指定考试科目。
由私人设立的幼稚师范也不断出现。这些幼稚师范大多是知名教育家创办的,在办学方面各具特色,在我国学前教育发展史上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
感谢在座各位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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