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新型区域主义谈判中的贸易投资新规则新FTA中的贸易投资新规则 课件(共115张PPT)- 《国际贸易与投资规则》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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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新型区域主义谈判中的贸易投资新规则新FTA中的贸易投资新规则 课件(共115张PPT)- 《国际贸易与投资规则》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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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新FTA中的贸易投资新规则第1节  WTO体制的缺陷与新FTA的产生第2节  TPP和CPTPP的贸易投资新规则第3节  TTIP的贸易投资新规则第4节  RCEP的贸易投资新规则第5节 TISA的服务贸易新规则【学习目标】WTO成立以来,进展几乎停滞,现今WTO的运作处于半瘫痪状态。与此同时,许多国家暂时搁置通过WTO来推动贸易自由化,而转向双边或诸边的区域贸易协定(FTA)。这些FTA的条款当中,出现一些超越WTO的新规则,或者大幅深化和丰富WTO的一些新规则。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当前WTO体制的成就与缺陷;■掌握TPP和CPTPP超越WTO的新规则;■掌握RCEP超越WTO适用范围的新规则;■掌握TTIP和TISA超越WTO的新规则。第1节  WTO体制的缺陷与新FTA的产生一、现行多边贸易体制的主要成就1.自由贸易进程得到大力推进2.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行之有效3.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作用显著4.具体运作机制逐步完善二、现行多边贸易体制的缺陷1.贸易谈判机制依然陷于软弱无力的境地2.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未能更多落到实处3.无力应对某些违反自由贸易的行为4.难以切实遏制恶意利用规则的企图5.推进制度创新更是步履维艰二、新国际贸易投资规则体系的建立(一)新规则体系的重要特征1.适用领域大幅增加2.遵循水平显著提高3.治理机制明显转变4.决策群体重新组合 (二)新规则体系的形成渠道一是针对WTO许多重要规则的不足和缺陷,系统提出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发展的新规则,进而使得它们成为新国际贸易投资规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对现有的区域性经济协议(如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的相关协议等)进行全面梳理,寻觅和丰富其中WTO所不具备或相对缺欠的规则内容,进而为新规则体系提供丰富的素材或思路。三是对刚刚达成或还在进行谈判中的其他重要区域性经济协议(如TPP、TTIP、RCEP、诸边服务贸易协定等)展开仔细分析,从中提炼和总结相关的新规则。四是中国与其他发达国家开展的相关经济协议(如分别与美国和欧盟的贸易投资协议)谈判中的新规则内容。(三)新规则体系的制约因素1.需要展开必要的经济学分析2.需要关注各国政治因素的掣肘一是基本政治格局的掣肘。二是国内利益集团的掣肘。三是主流意识形态的掣肘。3.需要立足于全球治理思考(四)新规则体系的多边博弈和新FTA的产生1.南北歧见严重2.新兴经济体正在崛起3.发达国家的影响力有所衰落WTO如何改革对于WTO改革,不同的国家和组织给出了多个版本的改革方案。很明显,这些改革方案都具有鲜明的自身立场。1.欧盟对 WTO 改革的主张在多边贸易体制受到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强烈冲击的时候,欧盟国家于 2018年7月率先针对 WTO的改革提出了相应的方案,它的主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扭曲市场”的行为需要大力监督;对“发展中国家”重新分类;实行“灵活的多边主义”,推进诸边谈判;提高争端解决机制的效率和透明度等。2.美国对 WTO 改革的主张美国对WTO改革提出了“颠覆性”的方案,认为现存的WTO是“史上最糟糕的贸易协定”,意在“推倒重来”,重构国际经贸体制。其要点是:第一,不承认非歧视性原则,主张废除“最惠国待遇”。第二,不承认差异性和包容性,要求实施“对等贸易”,各国应与美国实施相同的关税水平;第三,对于WTO上诉机构的改革问题,美国不承认争端解决机制的权威性,反对授予上诉机构法官更长任期,认为现有体制长期忽视诉讼程序不得超过90天的规定,“严重损耗裁决效率”,裁决过程“干预到了美国法律”的实施和效力;第四,特朗普政府甚至对“发展”“发展中国家”等基本定义提出异议,并扬言不合其意便选择“退群”,反对给予WTO秘书处更多资助;第五,主张利用该机构解决其“对中国的不满”,要求中国接受对补贴、国有企业和优惠待遇更加严格的规定。3.日本对 WTO 改革主张日本在多边贸易体制改革问题上的立场接近欧盟,但又有所差异。一方面,日本与欧盟同样反对美国对其汽车、钢铝产品加征关税的做法,主张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和既有规则,对农产品补贴与农产品市场开放进行谈判,倡导自由贸易;另一方面,与欧盟立场有所差异的是它在2018年12月生效的CPTPP中,反对美国对知识产权的超高保护程度,在劳工保护、环境保护和国企竞争中立等问题保护谈判上也持有相对的灵活性和开放性。4.加拿大等 12 国的声明2018年10月24~25日,加拿大等11国与瑞士在渥太华发布了关于WTO改革部长会议联合声明,明确和坚决支持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制度,强调争端解决机制是WTO的中心支柱,提出必须重振WTO的谈判职能,加强对成员方贸易政策的监督和透明度。5.中国关于WTO改革的主张中国一直保持着坚定的立场:维护多边贸易体制。首先,中国明确表示:中国支持 WTO 改革, 希望能够解决当前 WTO 面临的生死存亡问题,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核心价值。其次,2018年 7月,中国同欧盟承诺建立WTO改革副部级的联合工作组;2018年11月,中国商务部发布了《中国关于 WTO 改革的立场文件》,文件阐述了中国对 WTO 改革的三个原则和五个要求。中国不论是在言论上还是行动上,都坚定立场,支持WTO改革。2018年11月,中国商务部发布了《中国关于 WTO 改革的立场文件》,文件阐述了中国对 WTO 改革的三个原则和五个要求。中国不论是在言论上还是行动上,都坚定立场,支持WTO改革。2018年11月23日中国提出了关于世贸组织改革的三个基本原则,即改革应该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核心价值,也就是非歧视和开放;改革应保障发展中成员的发展利益,以及改革应该遵循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中方对于世贸组织改革的五点主张: 一是应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主渠道地位。 二是应优先处理危及世贸组织生存的关键问题。三是应解决规则的公平问题,并回应时代需要。四是应保证发展中成员的特殊与差别待遇五是应尊重成员各自的发展模式讨论:在WTO改革问题上,美国、日本、欧盟、中国等国家的分歧表现在哪些方面?你认为WTO应当如何改革,才能适应当前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第2节  TPP和CPTPP的贸易投资新规则一、什么是TPP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TPP)的前身是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rans-Pacific Strategic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P4),是由亚太经济合作会议成员国中的新西兰、新加坡、智利和文莱等四国发起,从 2002 年开始酝酿的一组多边关系的自由贸易协定,原名亚太自由贸易区,旨在促进亚太地区的贸易自由化。 2005 年 5 月 28 日,文莱、智利、新西兰、新加坡四国协议发起跨太平洋伙伴关系,签订并生效的经贸协议。协议采取开放的态度,欢迎任何 APEC 成员参与,非 APEC 成员也可以参与。该协议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建立自由贸易区。2006 年 5 月 1 日,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新西兰和新加坡生效,同年 11月 8 日对智利生效。 2009 年 7 月 1 日这一协定对文莱开始生效。2009年11月,美国正式提出扩大跨太平洋伙伴关系计划,澳大利亚和秘鲁同意加入。 自此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更名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开始进入发展壮大阶段。2010年,马来西亚和越南也成为TPP谈判成员,使TPP成员数量扩大到9个。同年3月15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首轮谈判在澳大利亚墨尔本举行。 参与谈判的共8个成员:美国、智利、秘鲁、越南、新加坡、新西兰、文莱和澳大利亚。2012年10月8日,墨西哥经济部宣布正式成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第十个成员国。 同年10月9日,加拿大遗产部长莫尔(James Moore)代表国际贸易部长法斯特在温哥华宣布,加拿大正式加入《跨太平洋战略伙伴关系协定》(TPP)。2013年3月15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正式宣布日本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谈判。TPP谈判采取闭门磋商的方式进行,谈判结束前不对外公布技术文本。TPP谈判共涉及以下议题:农业、劳工、环境、政府采购、投资、知识产权、服务贸易、原产地标准、保障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SPS)、透明度、文本整合等。     TPP协议的作用与特点  TPP在设计理念上以树立全球贸易投资规则新标准为目标,力求打造“21世纪自由贸易协定范本”。 因此,从TPP创立之初,就可以用“高水平、高质量、21世纪”来概括它的特点。而TPP所具有的重大作用也在于此,TPP致力于引领全球经济贸易秩序,可能会引导着全球经济贸易规则的重构。特点:1.TPP以美式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为基础,进行了大幅度的扩展和延伸,从而建立了美国新世纪高水平高标准的FTA范本。2.TPP条款对传统条款的内容进行深化,推动更高水平的自由化和自由贸易;对于新议题如环境、劳工、知识产权、监管一致性等,TPP也做出详细的规定,体现其“高标准、高质量、高层次、面向21世纪”的特征。另外,TPP文本也体现了国际经济贸易的新理念:第一,国际经贸规则的基本理念是公平、公开、公正;第二,21世纪的国际经贸规则要反映全球价值链的分工;第三,考虑跨国公司和中小企业利益,限制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特殊扶持。这些特征都使TPP成为了一份高质量的、面向21世纪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二.TPP的主要内容 2015年10月4日,来自12个跨太平洋伙伴关系(TPP)国家的部长们宣布结束有关谈判,这12国分别是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日本、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秘鲁、新加坡、美国和越南。谈判的结果是产生了一份标准高、目标高、全面且平衡的协议,其宗旨是在缔约国促进经济增长,支持工作岗位的创造和维持,增进创新、生产力和竞争力,提高生活水平,减少贫困,进而促进透明度、良好治理以及劳动和环境保护。关键特征五大特征使得TPP成为一份21世纪的标志性协议,可以为全球贸易设立新标准,并且着手应对下一代的问题。这五大特征是:●1.全面的市场准入。TPP将在货物和服务贸易的几乎一切领域消除或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覆盖贸易的全部范围,包括货物和服务贸易及投资,以便为缔约国的企业、劳工和消费者创造新的机遇与利益。●2.实现承诺的区域性方法。TPP将促进生产和供应链的发展,促进“无缝贸易”,提升效率,支持工作岗位的创造和维持,提高生活水平,增强环保力度,促进跨境融合,促进国内市场开放。●3.应对新的贸易挑战。为增进创新、生产力和竞争力,TPP将应对新问题,包括数字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在全球经济中的角色等等。●4.包容性贸易。TPP包含一些新的要素,试图保障不同发展水平的经济体、不同规模的企业都能从贸易中获益。它包含了一些承诺,旨在帮助中小型企业理解这份协议,利用它所带来的机遇,并提醒TPP各缔约国政府关注中小企业所面临的独特挑战。它也包含了一些特别承诺,旨在促进各方发展并帮助其提升贸易能力,确保各方都能兑现协议中的承诺并充分利用其益处。●5.区域一体化平台。TPP意在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一个平台,它从设计上就鼓励其他亚太地区经济体加入进来。范围●TPP协议共有30个章节,覆盖范围广泛的贸易和贸易相关问题,包括货物贸易、海关和贸易设施、卫生检疫措施、贸易的技术壁垒、贸易救济、投资、服务、电子商务、政府采购、知识产权、劳动、环境以及一些“横向”章节,旨在确保TPP能够胜任其使命,既能增进发展、竞争力和包容性;又能裁决争端,界定例外并提供制度性安排。●除了对现有自由贸易协定(FTA)处理问题的传统方法进行更新之外,TPP也体现了一些新的、正在抬头的贸易问题和交叉性问题。这包括与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相关的问题、国有企业参与国际贸易投资的问题、小企业利用贸易协定的能力问题等等。为区域贸易设定规则  以下内容是TPP协议30个章节的摘要。涉及到商品和服务贸易、投资、政府采购和商务人士临时入境等内容,章节之后的还附有时间安排和附录。此外,国有企业一章的附录包含国别(因国而异的)例外清单。1.初始安排和普遍定义许多TPP缔约方之间已经互有协议。“初始条款和普遍定义”章节认可TPP可以和其他存在于缔约方之间的国际贸易协议并存,包括世界贸易组织(WTO)协定,以及其他双边和区域协定,该章节还为TPP协议多个章节所涉术语提供定义。2.货物贸易TPP协议同意,消除和减少施加在工业品之上的关税及非关税壁垒,也同意消除和减少施加在农业产品之上的关税和限制政策。在这个由12个国家8亿人口组成的市场中,通过TPP提供的优先准入待遇能够提升缔约方的贸易水平并提供高质量的工作岗位。虽然针对一些商品的关税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根据缔约方之间的协议被消除,但多数工业品的零关税政策将会即刻实施。TPP各缔约方之间达成的具体某项削减关税协议同时也被纳入一份涉及所有商品的计划之中。TPP各缔约方需要公布所有关税信息和其他与货物贸易相关的信息,以确保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均能受惠于TPP。  针对农产品,缔约方将会消除或减少关税及其他限制条款,该举措将会增进区域内的农业贸易,提升粮食安全水平。除减免税收以外,TPP各缔约方还同意促进政策改革,包括取消农业出口补贴,与WTO合作制定针对出口国贸易企业和出口信贷的准则,以及为限制食品出口的设置时间上限,以更好地保障区域粮食安全。TPP各缔约方还同意,提高各种与农业生物科技相关活动的透明度和合作水平。 3.纺织和服装  TPP各缔约方同意,免除纺织和服装业的关税,这两个行业对一些缔约方的经济增长贡献巨大。虽然一些敏感产品的关税经过缔约方的同意下将会在一段时间之后才会被免除,但该行业内多数关税将即刻免除。本章节还涉及到一些具体的原产地规定,要求使用TPP各缔约方区域内的纱和纤维,以此促进该行业的区域供应链和投资。同时,“原料短缺清单”机制允许各方使用区域内未能大量供应的纱和纤维。本章节还包括缔约方之间关于海关合作和执行的承诺,意在避免逃税,走私和诈骗的发生。此外,一份针对织行业安全的特别保护措施也在本章中提及,以应对进口剧增情况下对国内产业造成的严重损害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4.原产地规定  为了实行原产地规定,促进区域供应链并确保TPP各缔约方为协议主要受益方,协议内的12个缔约方同意执行一系列的原产地规定,明确规定某一产品是否为“原产”并适用于TPP关税优惠。原产地规定所涉及的产品附于协议正文之后。TPP协议采取“累积制”,一般来讲,只要是用来生产任何TPP缔约方的产品,TPP某缔约方在产品中的投入,将被同来自其他TPP缔约方的原材料一视同仁。TPP协议还制定了一套适用于各缔约方的系统,能够显示和识别TPP区域内产品是否符合原产地规定,以确保各种商业活动能在TPP区域内更加便捷。进口商只要能够提供相关文件,就可以要求得到关税优惠待遇,也会有符合条件的当局会通过一套程序对此进行验证。5.海关管理和贸易便捷化  作为对WTO在贸易便捷化上的补充,TPP各缔约方同意提高贸易便捷化水平,提升海关程序的透明度,并确保海关管理的正直性。这些规则都会通过促进海关和入境程序便捷化以及推动区域供应链等做法为TPP框架下包括中小型企业在内的商业主体提供帮助。TPP各缔约方同意订立更加透明的规则,包括公布海关法规,避免货物通关时不必要的延误和扣存,或者由于海关尚未确定税费额而造成的“抗议付款”(payment under protest)。TPP各缔约方同意,完善关于海关估价和其他事务的规定,保障中小企业贸易的可预见性。各方还就海关处罚的相关规定达成一致,确保这些处罚制度得到公允而透明的管理。另外,鉴于快递运输对一些中小企业的重要性,TPP各缔约方还同意,为快递运输提供海关加急手续。为了打击走私和逃税,TPP各缔约方同意,在接收到要求的情况下提供信息帮助彼此执行各自海关法律。6.卫生和检疫措施  在制定SPS标准的过程中,TPP各缔约方强调了它们的共同利益,即在科学的基础上确保规定的透明和非歧视性,同时重申了在各自国家保护人类,动物,植物或健康的权利。TPP在WTO的基础上制定SPS标准,从某种程度上讲贸易限制已经足够。TPP各缔约方同意,允许公众对SPS发表看法,提醒政策制定者。各方也同意,确保贸易商明白他们需要遵守的规定。进口程序取决于和进口商品所附带的风险,TPP各缔约方同意,进口检查要避免不应有的延误。TPP各缔约方同意,某一缔约方在通知其他缔约方之后,为了保护人类,动物,植物或健康的目的,可以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采取紧急措施的缔约方需要在6个月之内审核该决定的科学依据并向有需要的任何缔约方公布审核结果。此外,TPP各缔约方致力于为促进平等和区域化而进行的信息交换,并同意推进基于系统的审计以评估出口方的监管效率。为了快速解决缔约方之间出现的关于SPS的相关问题,各方同意在政府间建立磋商机制。7.技术性贸易壁垒   在订立技术性贸易壁垒规定上,TPP各缔约方同意以透明而非歧视的原则制定技术规则、标准和合规评定程序,并保留缔约方实现合法目的的能力。他们同意相互合作,确保技术规则和标准不会对贸易造成不必要的壁垒。为了降低TPP各缔约方之间的商业成本,尤其是为小企业降低成本,各方同意尽快接受对其他缔约方合格评定机构给出的评定结果,便于企业进入TPP市场。在TPP框架下,公众可以对技术规则,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提出意见,贸易商需要理解这些他们应该遵守的规则。此外,缔约方需要确保技术规则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出台及生效之间留出合理的时间空档,令企业有足够时间满足这些新要求。TPP协议还包含了一些特定行业监管的附录,以在TPP范围内推广共通监管模式。这些行业包括,化妆品,医疗器材,制药,信息和通讯技术产品,红酒和蒸馏酒,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专利配方,以及有机农产品。8.贸易救济   贸易救济章节通过最佳实践案例阐释贸易救济进程的透明性和正当程序,这一方面并不影响TPP各缔约方在WTO框架下的权利和义务。该章节规定了一个过渡性保障机制,允许缔约方在一段特定时间内如果因为TPP协议降低关税导致进口增加而对国内产业产生冲击,可以采取过渡性保障措施。该措施最长可以维持2年,并享受1年的延长期,但是措施一旦启用1年以上,必须开始渐进式地解除干预。任何采取该措施的缔约方必须遵守告知和磋商要求。该章节还规定,任一TPP缔约方,如需申请过渡性保障措施,须按照双方商定的金额提供赔偿金。缔约方不能同时对同一产品采取一次以上的保障措施,也不能对根据TPP关税税率配额进口的产品采取过渡性保障措施。另外,如果该产品的进口不会对缔约方国内市场产生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威胁,则TPP缔约方可将该产品排除在WTO保障措施之外。9.投资关于投资,TPP各缔约方规定了非歧视性投资政策和保护措施,确保法律保护的基本规定,同时保护缔约方政府达成合法公共政策目标的能力。TPP提供基本的投资保护规定,包括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为符合国际法惯例的投资提供的最低待遇标准,禁止非公共目的、非正当程序、无赔偿的征收,禁止如“当地含量要求”或“技术本地化”等生产要求,投资所涉资金享受自由转账,但是,在一些例外情况下,缔约方政府仍然有权管理不稳定的资金流,包括当出现收支失衡或面临风险时,出现其他经济危机或者为了保护金融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时,可以采取非歧视性的暂时性保障措施来限制投资资金转账;充分拥有任命任何国籍的高级管理层的自由。  TPP各缔约方采取“负面清单”为基础,这意味着其市场应向外国投资者充分开放,除了在它们援用两个国别附录中的任一例外(不服从)安排而拒绝开放的领域之外,两个例外安排包括:(1)当前措施,包括该缔约方关于未来不再收紧有关措施以及实施自由化的承诺;(2)一国在未来保留完整自由裁量权的措施和政策。  该章节提到,TPP为投资纠纷提供中立而透明的国际仲裁渠道,防止出现滥用主张和无意义主张,并确保政府在公共利益上的监管权利,包括医疗,安全和环保。程序化的保障措施包括:透明的仲裁程序,法院临时法律顾问提交仲裁,争议外一方提交仲裁;无意义主张的快速审查;临时裁决的审核程序;缔约方的联合解释;提出主张的时间限制;防止同个原告在另一个并行的法律程序中提出同样的主张。10.跨境贸易和服务    鉴于服务和贸易对TPP各缔约方与日俱增的重要性,这12个国家在框架内共享自由贸易的利益,TPP包含了在WTO和其他贸易协议中存在的核心义务:包括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即TPP各缔约方不能对服务供给采取量化的限制措施(例如供应商数量或交易数),也不能要求只允许某一类法律实体或合资企业进入,这意味着一个缔约方不能要求来自另外一个缔约方的供应商必须在领土范围内设立办公室或者附属机构,抑或成为本国居民在国土范围内提供服务。TPP各缔约方以“负面清单”为基础接纳这些义务,这意味着其市场应向外国投资者充分开放,除了在它们援用两个国别附录中的任一例外(不服从)安排而拒绝开放的领域之外,两个例外安排包括:(1)当前措施,包括该缔约方关于未来不再收紧有关措施以及实施自由化的承诺;(2)一国在未来保留完整自由裁量权的措施和政策。  TPP各缔约方同意,通过合理、客观而公正的方式管理普遍适用于各缔约方的措施;在制定新的服务规定时开放透明。一些空壳公司或者是来自非缔约方的服务供应商,将不能受益于此。TPP各缔约方同意,允许跨境服务的相关资金免费转账。此外,该章节还包含了一个专业服务附录,鼓励各方在执照认可和其他监管范畴进行合作,另一个附录关于快递服务。11.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章节将在跨境和投资市场准入方提供重要机遇,同时将确保缔约方维持监管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能力,以及在危机关头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该章节包括见于其他贸易协定的核心义务,包括: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等,以及本协议“投资”章节下的特定安排,包括最低待遇标准。允许TPP缔约方的供应商向其他TPP缔约方境内直接跨境销售特定金融服务,而非要求供应商必须在对方国家建立分支机构才能进行销售——但须在对方国家进行跨境金融服务供应商注册或取得授权。凡某TPP缔约方允许其国内公司在其境内市场开办的金融新业务,其他TPP缔约方的供应商也可向该TPP缔约方的境内市场开办同类业务。TPP各缔约方可享受一些国别例外,前提是按照TPP两个附录中的规定列出:(1)当前措施,包括该缔约方关于未来不再收紧有关措施以及实施自由化的承诺;(2)一国在未来保留完整自由裁量权的措施和政策。  TPP各缔约方也着手制定规则,在正式承认监管程序重要性的前提下,便利执照供应商提供保险服务,并制定程序以促成这一结果。此外,TPP还包括一些特殊承诺,涉及资产组合管理、电子支付卡服务以及数据处理服务中的信息传输等方面。 为解决就特定安排产生的争端,“金融服务”章节设立了中立和透明的投资仲裁机制。它包括针对最低待遇标准方面的投资争端的特殊安排,要求仲裁者具有金融服务专长的安排,以及一项特别的国对国机制,以方便在投资争端的背景下应用该章节中的审慎例外及其他例外安排。最后,它还包括一些例外,使得TPP缔约方的金融监管者可以保留广泛的自由裁量权,以采取措施增进金融稳定性和金融体系严整性,包括一项审慎例外和在实施货币或其他政策时可采取非歧视性措施的例外。12.商务人士临时入境“商务人士临时入境”章节鼓励TPP各缔约方当局提供临时入境申请信息,以确保申请费用合理,并尽可能迅速地处理申请并通知申请人。TPP各缔约方同意,确保公开有关临时入境条件的信息,包括及时发布信息(如可能,在互联网上发布),并提供说明材料。各方同意,继续在签证处理等临时入境问题上加深合作。几乎全部TPP缔约方都已相互承诺对方的商务人士可以入境,详见国别附件。13.电信    确保各自国内的电信网络有效而可靠,符合TPP各缔约方的共同利益。对于大小企业提供服务而言,这些网络都至关重要。TPP的鼓励网络接入竞争规则也适用于移动网络供应商。TPP各缔约方承诺,确保其境内的主要电信服务供应商提供互联网接入、线路租用、主机代管(co-location)、电塔电杆和其他设施的使用等等服务,且条件合理,服务及时。它们还承诺,在须要牌照的领域,将确保监管过程透明,且不歧视特定技术。对于稀缺电信资源的分配和使用,包括频率、号段、网路权(rights-of-way)等,它们承诺以一种客观、及时、透明和非歧视的方式进行管理。TPP各缔约方承认在电信领域依靠市场力量和商业谈判的重要性。它们也同意将采取措施,促进国际移动漫游服务的竞争,并鼓励漫游的替代业务。TPP各缔约方同意,如果某缔约方对国际移动漫游批发服务实施价格管制,那么该方应允许来自没有相关价格管制国家的运营商享受低价的优势。14.电子商务   在“电子商务”章节中,TPP各缔约方承诺,确保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的驱动力——全球信息和数据的自由流动,但须遵循合法的公共政策目标,例如个人信息保护等等。12个缔约方也同意,TPP范围内的企业在TPP任一市场上开展业务,不以在当地设立数据中心为条件,也无须提交或开放软件源代码。该章节禁止对电子交易征收关税,禁止TPP各缔约方为偏袒国内生产商或供应商而采取歧视措施或网络封锁。为保护消费者,TPP各缔约方同意采纳并维持消费者保护的有关法律,打击欺诈和欺骗性商业活动,在TPP各市场上确保隐私保护和其他消费者保护方面的执法。各方也被要求采取措施,制止(商家向消费者发送)未经索取的商业电子信息。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该章节的一些安排鼓励TPP各缔约方推动企业间无纸化贸易和政府无纸化办公,例如电子海关报表等;也鼓励其为商业交易提供电子认证和签名服务。该章节的一些义务,可援用TPP成员不服从措施进行规避。12个缔约方同意携手合作,帮助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该章节还鼓励在个人信息保护、在线消费者保护、网络安全威胁和网络安全能力等方面加强政策合作。15.政府采购 遵循透明、可预期、非歧视规则的政府采购大市场的互相准入,符合TPP各缔约方的共同利益。在“政府采购”章节中,TPP各缔约方承诺实行国民待遇和非歧视的核心原则。它们还同意,及时公开有关信息,留给供应商充足的时间,以获取投标文书并进行投标。此外,各方同意,使用公平且客观的技术要求,仅仅依据招标公告和标书上所明示的标准决定中标结果,且设立正当法律程序以便质疑或评估对结果的申诉。所有缔约方均同意接受一份该章节所涉及的实体和活动的正面清单,具体见附件。 16.竞争政策在本地区确保一个公平竞争的框架,通过规则要求TPP各缔约方的法律体系禁止反竞争商业行为,以及欺诈和欺骗性商业活动等有害消费者的行为,符合TPP各缔约方的共同利益。TPP各缔约方同意,采纳或维持国内竞争法,禁止反竞争商业行为,努力将这些法律施用于境内的一切商业活动。为确保这些法律得到有效实施,TPP各缔约方同意建立或维持有关法律权威,负责国内竞争法的执法,并采纳或维持相关法律和规定,禁止反竞争商业行为,以及欺诈和欺骗性商业活动等有害消费者的行为。各方也同意,在与竞争活动相关的涉及双边利益的事务上酌情开展合作。12个缔约方同意,有义务确保正当程序和程序公平,确保在遭受到违反某国国内竞争法的行为所造成的伤害时,私人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此外,TPP各缔约方同意,在竞争政策和竞争法执法领域开展合作,其方式包括告知、磋商和交换信息。该章节不能援用TPP争端解决安排,但TPP各缔约方可就其所关心的涉及该章节的问题进行磋商。  17.国有企业和指定性垄断企业  所有TPP缔约方都有国有企业,它们在提供公共服务和其他活动上经常扮演角色,但TPP各缔约方承认,同意建立一个规管国企的框架是有益的。“国有企业”章节覆盖那些主要从事商业活动的大型国企。各方同意,确保其国企在进行商业采购和销售时基于商业考虑,除非这样做不符合国企在提供公共服务时所被赋予的使命。它们也同意,确保其国企或指定垄断企业不歧视其他缔约方的企业、货物和服务。各方同意,外国国企在本国境内商业活动的管辖权归属本国法院,各方将确保行政部门在监管国企和私营企业时一视同仁。TPP各缔约方同意,不以向国企提供非商业性帮助的方式,对其他TPP缔约方的利益造成负面影响,也不以向在其他缔约方境内生产并销售产品的国企提供非商业性帮助的方式,对其他缔约方的国内产业造成损害。TPP各缔约方同意,互相分享各自的国企名单,并在对方提出要求的情况下,提供进一步信息,说明政府对有关国企的所有权、控制权和所提供的非商业性帮助的范围和程度。该章节的义务有一些例外,例如,在国内或全球经济经济状态下的例外,以及附件中的国别例外清单所规定的例外。18.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章节覆盖专利、商标、版权、工业设计、产品地理标志、商业秘密和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以及知识产权执法和各方同意合作的一些领域。“知识产权”章节可使企业在新市场上检索、注册、保护知识产权变得更容易,这对小企业尤其重要。基于WTO的TRIPS协定和国际最佳实践,该章节为专利设立了标准。在商标方面,它对品牌名称和企业与个人用来在市场上区别其产品所使用的其他标志提供保护。该章节还要求在保护产品地理新标志——包括被承认和得到国际协定保护的产品地理标志——方面具备一定的透明度和正当法律程序保障。这些包括,确认商标和地理标志之间的关系,以及涉及使用通用语汇的保障等等。  此外,该章节包含制药业相关的一些安排,可促进创新、救命药物的开发以及推广基因医药的使用,但同时也考虑到了不同缔约方达到标准所需要的时间。该章节的一些承诺涉及对非披露测试(undisclosed test)数据以及新药或农用化学制品为获得上市许可所提交的其他数据的保护。它还重申了各方在WTO的《2001年TRIPS协定和公共健康宣言》中所做出的承诺,尤其是确认了,各方出于保护公共健康的目的所采取的措施——包括防控HIV/艾滋病等流行病方面的措施——不应受到阻挠。  在版权方面,“知识产权”章节确立了一些承诺,要求保护著作、表演和音像作品,包括歌曲、电影、书籍和软件,也包含了一些技术保护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方面有效而平衡的安排。作为这些承诺的补充,该章节包含了一项义务,要求各方持续努力,探索维持版权体系平衡态势的方法,例如依据合法的目的出台一些例外和限制措施,包括在数字环境下的措施。该章节要求各方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建立或维持一个版权安全港框架。这些义务不允许各方以提供此类安全港为条件,要求互联网服务商监控其系统内的侵权行为。  最后,TPP各缔约方同意,打造强有力的执法体系,包括民事程序、临时措施、边境措施、以及针对伪造商标和版权剽窃等等行为的刑事程序和刑罚。尤其是,TPP各方将提供法律手段,防止非法占有商业秘密,并设立刑事程序和刑罚以制裁窃取商业秘密(包括网上窃取)和(对电影、表演等的)偷拍。19.劳工  全体TPP缔约方都是国际劳工组织(ILO)的成员,都承认促进国际劳工权益保障的重要性。TPP各方同意,在其法律和实践中纳入和维持1998年国际劳工组织宣言所承认的基本劳工权利:组织和参与工会的自由和集体议价的权利,消灭强迫劳动,消灭童工现象和禁止某些极端恶劣的童工形式,消除雇佣歧视。它们也同意制定法律规定最低工资、最长工作时间、职业安全和健康条件等。这些承诺也适用于出口加工区。12个缔约方同意,不以吸引贸易或投资为由,放弃或削弱法律对基本劳工权利的保障;不对劳动法的可持续实施打折扣,进而影响TPP各缔约方之间的贸易或投资。此外,各方还承诺在本国消灭强迫劳动,该章节包含一些承诺,阻挠进口由强迫劳工或童工所生产的货物,或包含强迫劳动成分的货物,不论其产地是否是TPP缔约方。12个TPP缔约方均承诺,确保劳工可获得公平、平等和透明的行政及司法程序,对违反劳动法的情况提供有效法律救济。它们也同意号召公众参与“劳工”章节的实施,包括建立获取公众赞助的机制。  该章节中的承诺可援用“争端解决”章节中所开列的争端解决机制。为在TPP各方之间快速解决劳动问题,“劳工”章节也将建立一个劳工对话机制,由各方自愿选择,以解决发生在各方之间的劳工问题。这一对话机制可使各方快速研究问题,并达成双边谅解,以形成解决问题的行动方案。“劳工”章节将建立一个劳动问题合作机制,包括邀请利益攸关方参与,以确定合作和参与领域,并酌情且在共同一致的情况下发起合作行动。20.环境  作为全世界很大一部分人民、野生动植物和海洋生物的家园,TPP各缔约方共同做出强有力的承诺,保护环境,包括共同努力应对污染、非法野生动物贩运、非法砍伐、非法捕捞和保护海洋环境等环境挑战。12各缔约方同意,切实执行本国环保法律,不以鼓励贸易或投资为由削弱环保法律的力度。它们还同意履行它们在《濒危野生动植物贸易国际公约》(CITES)下做出的承诺,采取措施打击并联手遏制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此外,各方同意,促进可持续的森林管理,保护本国认定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包括出台措施保持自然保护区(例如湿地)的生态完整性。为了保护我们共同的海洋,TPP各缔约方同意实施可持续的渔业管理,促进重要海洋物种(包括鲨鱼)的保存,打击非法捕捞,禁止某些最具危害的渔业补贴,例如鼓励过量捕捞和非法、不申报或不受监管的捕捞行为的补贴。它们也同意,提升此类补贴计划的透明度,尽最大努力克制新增鼓励过度捕捞和过度产能的补贴。  TPP各缔约方还同意,保护海洋环境免受航运污染,保护臭氧层免受臭氧消耗物质的破坏。它们重申其在各种多边环境协定中所做出的承诺。各方承诺在环保决策、实施和执法方面提升透明度。此外,各方同意,为公众参与实施“环境”章节提供机会,包括在成立实施“环境”章节的环境委员会中引入公众参与机制和环节。该章节可可援用“争端解决”章节中所开列的争端解决机制。各方进一步同意,鼓励环保志愿倡议,例如企业社会责任项目等。最后,各方承诺加强合作,以关切共同利益和事务,包括物种保存和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向低排放和可再生经济转型等等。21.合作与能力建设  TPP12个缔约方的经济模式呈现多样化的特点。各方都承认,TPP中欠发达的缔约方在执行条约时或将面临特别的挑战,同时也能利用TPP所创造的各种机遇。为应对这些挑战,“合作与能力建设”章节要求设立一个委员会,以明晰以及评估那些有合作潜力以及能够进行能力建设的领域。缔约方的行动将基于各方共同认可的基础以及借助容易获取的资源。该委员会将促进各方的信息交换,帮助解决合作与能力建设进程中的相关要求。22.竞争力与商业促进  “竞争力与商业促进”章节旨在帮助TPP挖掘其潜力,改善缔约方以及亚太地区作为一个整体的竞争力。该章节将建立正式的机制,通过政府间以及政府与商界、民间团体的对话等形式,评估TPP对缔约方竞争力的影响。其中,尤为关注区域供应链的深化。这一机制将评估TPP进展,缔约方对新契机的利用,或者应对在TPP执行中可能出现的任何挑战。  TPP会建立“竞争力与商业促进”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将定期会晤,以审查TPP对地区和国家竞争力的影响,此外还会审查TPP对区域经济整合的影响。同时,委员会也会考虑来自利益攸关方就TPP如何进一步促进竞争力,包括鼓励区域供应链中的微型和中小型企业参与的建议与意见。 该章节也建立了一个供委员会评估供应链表现的基本框架,包括促进中小型企业参与供应链的方式;对利益有关者的评估以及相关专家的引入。23.发展  TPP各缔约方寻求确保TPP成为全球范围内贸易与经济融合的高标准模式,尤其确保TPP所有缔约方能完全获得TPP带来的相关利益,充分履行其承诺,成为拥有强大市场的繁荣社会。  “发展”章节包含3个细分领域,确保TPP个缔约方在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工作:1)广泛的经济增长,包括可持续发展、减贫、促进小企业发展;2)女性与经济增长,包括帮助女性提高技能,鼓励女性接触市场,了解科技与金融发展,建立女性的领导网络,确立弹性工作制的最佳实践方式;3)教育、科技、研究和创新。  该章节将建立TPP发展委员会,成员将定期会晤,以促进上述领域的合作以及新机遇的发现。24.中小型企业  TPP各缔约方均认为,促进中小型企业参与贸易是各方利益所在,同时要确保中小型企业共享TPP的利益。  在落实TPP其他章节中关于市场准入、文案削减、互联网准入、贸易促进、快递等其他要求时,“中小型企业”章节包含TPP各缔约方将建立一个针对中小型企业的用户友好型网站,方便中小型企业通过该网站获取TPP相关信息,以及小型企业从TPP中获益的方式,比如,与中小型企业相关的TPP安排的描述、知识产权相关的规则与程序、外国投资规则、商业注册程序、雇佣规则、税收信息等。  此外,该章节将建立中小型企业委员会,成员将定期会晤,评估TPP服务于中小型企业的成效,进一步促进中小型企业从TPP中获益的方式。通过出口咨询、援助、培训项目等方式监管支持中小型企业合作或能力建设的措施;信息共享;贸易、金融与其他方式。25.规则的协同性  “规则协同性”章节将通过鼓励透明性、非歧视性、政府间合作等方式确保在TPP缔约方的市场中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可预见性的规则环境,以实现各方规则的协同性。具体而言,该章节将通过建立有效的咨询、合作等机制,实现这一目标。同时,鼓励引进广受好评的规则措施,比如对试行规则的影响评估措施等。  该章节也将致力于使得规则的表述得更为精准、明晰,这样公众才能知晓新规则措施的相关信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会在互联网上公开。同时,现存的规则也将定期进行审查,以确保其是否仍是实现既定目标最有效的措施。  此外,鼓励TPP各缔约方每年就其希望执行的规则措施对公众进行提醒。  该章节将建立相关委员会,为TPP各缔约方、商界、民间团体不断提供机会,以反馈TPP相关规则的执行、最佳实践经验的分享以及潜在合作领域的探寻。  该章节不影响TPP各缔约方监管成员国公众健康、安全与其他公共利益的权力。26.透明度与反腐  “透明度与反腐”章节旨在促进TPP各缔约方均认同的目标,即加强良好治理、警示敲诈与腐败给其国家经济带来的侵蚀性影响。在该章节中,TPP各缔约方需要确保其法律、规则和行政规章与TPP覆盖的范围相适应,并且为公众所遵循。影响各缔约方间的贸易或投资规则必须进行公告与评议。  TPP各缔约方同意确保TPP利益相关者某些正当的权力与行政诉讼相关,包括通过非歧视性执法或行政法庭促进监管。  TPP各缔约方也同意采取或维持对公职人员获取不当利益的定罪或请求,以及其他影响国际贸易或投资的腐败行径。  各缔约方也同意有效加强其国内反腐败法与规则的执行。  此外,各缔约方同意力争采取措施规范其国内公职人员的行为,明确界定和管理利益冲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培训,逐步采取措施规范赠与行为,鼓励腐败行径的申报,约束涉及腐败行径的公职人员。  在该章节的追加条文中,TPP各缔约方同意促进医药产品或医疗设备上市或报销的透明度与程序公正。追加条文中的承诺不属于争端解决程序范畴。27.行政与制度安排该章节设立制度框架。其中,各缔约方将评估与遵循TPP的实践,尤其是建立由部长或高管组成的TPP委员会,监管TPP条款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同时指导TPP未来发展。该委员会将会定期评估各缔约方的经济与伙伴关系,确保各缔约方在面对贸易与投资挑战时,TPP条文依旧有效。该章节也需要各缔约方指定一个全面的接触时点,促进各方间的交流。同时,当一方处于特殊的责任过渡期时,必须申报落实的进展与未来计划。此举将有效确保更大的透明度,以及各方落实责任的情况。28.争端解决“争端解决”章节旨在允许缔约方迅速反馈TPP落实进展中出现的争端。TPP缔约方将通过合作、协商、适时鼓励使用“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缓解争端。当上述方式不起效时,TPP各缔约方必须通过非歧视性、公平的渠道解决这些争端。该章节中的争端解决机制也适用于少数例外情况。TPP各缔约方的公众有权知晓争端解决的进程,因为争端中的意见书将向公众公开,听证也会向公众公开,呈交给陪审团的最终报告也会向公众公开,除非当事双方另有约定。陪审团会考虑争端中任意一方的非政府组织所给出的意见或请求,提供书面意见。如果就一问题的协商失败,缔约方可请求建立一个小组。该小组必须在收到协商建议当日起的60天内或与易腐烂货物有关的申请日起30天内建立。小组的构成将由3位非当事国的国际贸易专家或与此相关的专家组成。小组建立的程序也必须确保,即便一缔约方无法在既定时间内指定一位专家,也能构成相关小组。这些小组成员必须遵循一系列行为准则,确保争端解决机制的完整性。在最后一位小组专家确定后的150天内,或者紧急情况下(与已腐败货品有关)的120天内,小组专家将向争端双方递交初步报告。初步报告将会保密,以便争端方能进行磋商。最终报告必须在不超过初步报告提交的30天内被提交,同时在15天内向公众公开,遵循报告中的信息保密原则。为最大化地解决争端,该章节允许有条件地使用贸易报复行动(比如,中止相关利益)。在使用贸易报复行动前,争端方可协商或仲裁一段时间,以防违约。29.例外“例外”章节确保所有TPP缔约方在履约时的弹性,即保障缔约方管理该国公共利益的所有权力,包括核心的安全利益与其他公共福利相关的权力。该章节结合了1994年《关税总协定》(GATT)中货物贸易相关(第二十条)的普适性例外准则。同时也包含了《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关于服务贸易(第十四条)的普适性例外准则。该章节还包含了自我判断的例外情况,适用于所有TPP条文,明确表明一方有权采取其所认为的必要措施保护其核心利益。此外,也规定了一方可能采取临时性的保护措施(比如资本管制)以限制交易的情况——比如对资本、利润和股息、利息或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以及根据合同支付的款项,确保政府在经济危机或其他危险情况下,能保留对资本流动的灵活管理。同时,该章节也强调,如果TPP框架下的信息违反缔约方国内的法律或者公共利益,或损害特定企业的合法商业利益,任何缔约方都没有义务提供相关信息。如果缔约方主张,投资者—国家间争端的裁决结果挑战了该国的控烟措施,那它也可以否认这个裁决结果是有益的。30.最后安排“最后安排”章节规定了TPP执行、修正的方式;未来其他国家或者单独的关税区加入TPP的规则;缔约方退出的途径以及TPP的正式用语。该章节确保TPP能在各缔约方同意的基础上、完成适用性的法律程序后能及时修正。同时,TPP对于亚太经合组织(APEC)的任何成员都持开放态度。其他国家或者单独的关税区只要在各缔约方同意的基础上,后者完成相应的法律程序后,也可加入。该章节也细化了缔约方退出TPP的程序。三、TPP与WTO规则的比较(一)构建WTO原先根本匮乏的规则1.劳工保护2.环境保护3.竞争政策(二)大力深化和丰富WTO原先规定的规则1.货物贸易及相关议题(1)货物贸易(2)纺织服装(3)原产地规则(4)海关管理和贸易便利化五、CPTPP(一)CPTPP由TPP演变而来2015年10月,12个成员国成功结束谈判,达成TPP贸易协定,并于2016年2月正式签署。 根据TPP文本,TPP的生效条件是:要求至少占到TPP经济总量(参考2013年的GDP)的85%的六个成员国通过批准。美国占12个成员国经济总量的60.4%,日本占据17.6%。这意味着如果美国和日本不能完成国内程序,则TPP就无法生效。美国内部分歧很大,共和党高层对部分条款不满意,总统候选人也均反对,所以在奥巴马任期内迟迟无法通过。特朗普竞选时明确反对TPP,并在就职当天宣布退出TPP。TPP距离生效面临较大不确定性。美国退出TPP之后,掀起了很大波澜,剩下的11国摇摆不定,并开始寻求TPP的替代品。但是在日本力推下,TPP剩下的11国成员继续推进TPP,并在2018年3月8日签订了新的贸易协定,新名称为“全面进步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简称CPTPP。目前,CPTPP已经至少得到六个成员国批准,并已于2018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在诸多贸易协定中,TPP的影响力不容置疑,经历了P4、P8到12国的扩充,也经历了特朗普政府退出的黯淡以及之后特朗普政府有条件的重谈和其他成员方的“摆谱”。整个谈判过程跌宕起伏。CPTPP可谓是在美国退出TPP之后,另起炉灶的成果。TPP成员国占全球GDP总量的40%,而CPTPP则只占逾13%。不仅经济总量缩减,而且为了更好、更快地达成协定,条款内容方面也瘦身了不少。但CPTPP毕竟是已经正式生效的FTA,将要对中国产生实实在在的影响,不像原来的TPP,还存在生效与否的问题。而且CPTPP毕竟依托TPP,其规则依然是最高标准的FTA,规则层面的影响依然巨大。(二)CPTPP对TPP条款的主要改动CPTPP协定全文共6300多页,其中正文600页左右 , 附件5 7 0 0 多页,其包含内容之多,在现行的区域贸易协定中也是较为罕见的。CPTPP 总体上保留了TPP的宗旨、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继承了TPP 的主要精神和原则,保留了 TPP 原先所达成的市场开放框架。但 CPTPP 暂停了原 TPP 协议约 5% 的内容,冻结了TPP原项目中的22项,在自贸协定标准和水平方面均有所降低。尽管如此, CPTPP 依然是目前仅次于 TPP 的较高水平自贸协定。CPTPP是在对TPP进行必要修改之后得来的。CPTPP对TPP的改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协定生效条件进一步放松。TPP的生效条件是,要求至少占到TPP经济总量(参考2013年的GDP)的85%的六个成员国批准才能生效。CPTPP则改为:至少六个成员国或者是超过50%的成员国批准就可以生效,不管国家大小。2)修改和增加了一些附件,对成员国之间的利益博弈进行了更好的协调。比如:对文莱、马来西亚协定生效日期措辞的修改,使得两国的担忧得到解决;越南则通过附加的单边保证函和其他各国达成了协定;加拿大解决了对支持“加拿大艺术表演和内容的推广、创造、分配和发展”的灵活适用性的担忧,通过有关汽车标准承诺的单边保证函解决了日本和加拿大之间的汽车行业非关税壁垒的问题,以及通过有关汽车原产地规则承诺的单边保证函与马来西亚达成协定。3)对富有争议的条款进行搁置。暂停条款由日本推动,根据CPTPP成员的官方表述,一共22条,大多是TPP谈判时由美国提出的。CPTPP成员国暂停条款的初衷是为了敦促协定的尽快达成并换取进入美国市场的机会。一旦美国重返TPP,恢复暂停的条款将需要现有各方重新达成意见。(二)CPTPP对TPP条款的突破与发展作为代表21世纪贸易自由化最高标准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CPTPP承继了TPP中几乎所有的内容,同时在许多方面突破和发展了WTO的相关规则。1.规则范围的突破2.规则水准更高3.许多规则具有创新性(三)CPTPP的影响经济层面:影响主要表现为贸易和投资的转移效应。战略层面:TPP的暂停和CPTPP的浮出,从战略层面看对中国产生的影响颇大。CPTPP对中国的遏制程度与TPP相比明显变小。规则层面:虽然CPTPP搁置了22项条款,但是保留了TPP中的绝大部分条款,并延续了TPP条款的宗旨、高水平、结构和表述。CPTPP仍然是一个具有雄心、全面、高标准、平衡的区域贸易协定。(四)CPTPP条款在中国接受的难易程度讨论:1.美国前总统奥加入TPP的意图是什么,新总统特朗普退出又是什么意图?2.TPP、TTIP这些新贸易投资规则的谈判说明了当前国际经贸规则重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各是什么态度和意图?3.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有何意义,从重塑国际经贸规则角度谈。4.论述CPTPP出台的背景、与TPP相比内容的变化及其影响,中国如何应对?第3节  TTIP的贸易投资新规则  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后简称TTIP)的启动是当前欧美经济形势与国际经贸格局变化相互作用的产物,将对未来国际经贸格局产生深远影响。TTIP协议产生原因既有政治因素也有经济因素。政治方面,一是为了应对新兴经济体的崛起带来的挑战,二是美国想借助 TTIP 等自由贸易区战略布局全球。经济方面,一是TTIP协议可以扩大美欧双边贸易与投资,促进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二是美欧可借助TTIP协议主导“新一代国际贸易规则”。自2013年7月启动以来至今,美国与欧盟之间的TTIP谈判已经进行了十五轮。第十轮以后,谈判的主要核心章节已基本确定,在以后的轮次中没有太大的变化。2016年9月在纽约完成第十五轮谈判。协议草案共包含24个核心章节,谈判议题内容主要涉及市场准入、规制融合和贸易与投资规则三个方面的议题。其中,市场准入主要包括货物贸易方面的关税和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服务贸易与投资、原产地规则4项内容;规制融合议题主要包括规制融合、技术贸易壁垒、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和9个特定部门(汽车、化工、药品、医疗设备、化妆品、纺织品、信息通信技术、工程、农药)等12项内容;规则议题主要包括可持续发展、能源与原材料、中小型企业、关税与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IPR,包括地理标识(GI))、竞争、补贴和国有企业(SOEs)、投资保护、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SSDS)、法律和制度问题等10项内容。一、构建WTO原先根本匮缺的相关规则(一)规制融合规制(Regulations)是保护人们免受健康、安全、环境和金融安全风险的法律法规。在TTIP谈判中,欧美进行规制合作的主要目的是:(1)减少贸易和投资壁垒,降低企业的合规成本,从而促进双边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2)增加消费者的消费选择,如通过规制协调降低贸易成本,从而降低价格等。(3)加强监管,促进法规实施,双方分享经验,减少不必要重复,使资源应用到关键领域。(4)加强在国际法规和标准制定、升级、实施中的影响力,使国际规则保持更高的保护水平,并传递欧美认可的价值观和做法,同时为了应对新兴经济体在国际贸易规则制定中话语权日益增大带来的挑战。TTIP中规制合作部分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涉及规制融合、技术壁垒、动植物检验检疫和特殊部门;其中规制融合是全新的话题,技术壁垒、动植物检验检疫是在WTO规则体系基础之上进一步完善与改进,而特殊部门则属于被大力丰富的部分。(二)能源与原材料贸易由于能源与原材料贸易与普通的贸易极为不同,“一般例外”和“安全例外”的规定使得能源凭借“国家安全物资”名义的屏蔽,一直游离于多边贸易体制之外。美国的天然气出口受制于限制性的许可证程序,而石油出口基本上是禁止的。而此前,欧洲高度依赖俄罗斯的天然气,能源进口多元化一直是欧盟追求的方向,凭借页岩气开采转变为能源出口国的美国恰好能为欧盟提供可靠供应。一旦TTIP达成,美国天然气出口企业将更容易取得出口许可证。基于此,TTIP对此议题谈判的关键目标是在“开采透明计划”中提高许可流程的透明度。谈判所涉及的其他问题包括:出口限制、本土比例要求、自然资源开发主权、能源产品运输的第三方准入规则、国有及特权企业规则、针对绿色技术的贸易自由化、产品与流程能源标准的统一化、供应安全的加强机制等。这些都是WTO规则中所匮乏的。(三)中小企业传统WTO规则中没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部分。在TTIP谈判中双方试图成立一个中小企业委员会,以便向中小企业提供贸易与投资信息资源,并告知其可以从TTIP协定中所能获得的收益。除此以外,欧盟还敦促美国设立一个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服务网站,以提供关税、税收、管控与市场信息。根据泄露文件,该章节主要包括加强中小企业贸易与投资机会的合作措施,如信息共享、中小企业委员会、争端解决等。(四)贸易与可持续发展迄今为止,劳工问题未被纳入WTO谈判范畴。目前WTO 法律框架中仅有一些零散的规定与劳工问题有关。除上述原则外,WTO 中可适用劳工问题的条款主要体现在作为一般例外条款的GATT 第20 条。相比多边贸易体制在纳入劳工核心标准上的犹豫,美欧在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中积极纳入劳工问题,并形成了“NAFTA 模式”和“欧盟模式”。正在谈判的超大型自贸区TPP 和TTIP 中也将纳入劳工标准问题。在TTIP 谈判中,美欧双方都坚持在环保领域与劳工权益保护上实施高标准。为致力于对劳工提供高水平的保护,TTIP 中设立专门的“贸易与可持续发展”章节。美、欧承认国际劳工组织的核心劳工标准,并通过提高透明度、开展评估和审议等方式,确保协定得以执行。从欧盟的立场看,欧盟将在 TTIP谈判就贸易与劳工问题坚持适用欧盟模式。美欧在劳工问题上拥有广泛的利益基础,比较容易达成一致。不过,美欧相关的非政府组织(NGOs)担心TTIP规制融合条款可能会造成“去规制化”,进而损害消费者权益、劳工标准、环境标准及其他公共利益,因此对谈判施加了强大的外界压力。(五)国有企业WTO中关于国有企业的内容比较少,在《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SCM协议)中对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补贴有所涉及。此外,GATT第17条“国营贸易企业”对国有企业做出明确规定,目的在于确保成员方不会利用国营贸易规避其在制度下应当履行的义务。2015 年11 月5 日公布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一改国有企业属于竞争规则范畴的传统做法,将国有企业单列一章,规定了一些实质性变革的内容。TTIP作为美国与欧盟共同推进的区域贸易协定,与TPP在这一部分自然也存在相似之处。根据已有的资料可以看出,TTIP也将国有企业单独作为一章,包括对相关的各种专业术语的界定、范围及例外条款、授权机构、非歧视性待遇和商业活动、透明度和公司治理以及例外条款等内容。国有企业规则继承并突破了以往自由贸易协定所含的国有企业规则。TTIP 和TPP一样,这一章国有企业规则的重大变化,是从传统关注国有企业的竞争中立,到现在关注政府非商业援助的影响。因此,这是一个将传统国有企业内容和传统补贴内容结合的一章,创设了全新的权利和义务。二、丰富WTO原先相当粗略的相关规则(一)特殊部门美欧谈判双方在世界贸易组织较低标准的《技术壁垒协议》(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TBT) 和《植物与卫生植物措施协议》(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SPS) 基础上,针对化学产品、信息技术和通讯产品、工程、药品、医疗设备、纺织品和制衣、汽车,以及农药各行业的技术壁垒特征单独谈判,形成单独政策,最后合成为一个覆盖面广的综合性规制协调体系。(二)海关与贸易便利化TTIP的海关管理和贸易便利化议题主要涉及促进贸易便利化、提高海关程序透明度及确保海关管理一致性、可预测性等相关规则。在TTIP第四、五轮谈判中,美欧双方已达成了包括使用统一表格、网上提交流程、电子支付关税等方面的协议。根据已有资料,TTIP在该章节主要包括互联网出版、查询点、预裁定、货物发放、国际标准、信息技术和电子支付的使用、单一窗口、数据和文档、资料要求、费用和收费、风险管理、清关后审计、审查和上诉、出货前检验、快速出货、运输和转运、维修后重新输入商品、处罚等条款,其中大部分内容与TPP中的贸易便利化章节相似,其通关与贸易便利化的标准更高。(三)知识产权与地理标志在知识产权领域,欧美尽管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有效执法方面在国际上的目标取向一致,但具体领域仍存在分歧,双方强保护的侧重点存在差异,如在地理标识方面。美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希望达成的目标是:达成与美国利益相符并反映美欧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上共同的高标准目标,以维持和加强美欧在知识产权议题上的合作领导关系;加强并保护美国创作者、创新者、企业、农民和工人基于知识产权强保护和知识产权有效执法而获取的利益,以及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欧盟提出“明确而清晰”的强保护领域包括地理标识。这是欧盟在知识产权领域历来强调的重点,欧盟强调对地理标识的广义保护,常见名字的产品都拥有专有权。而美国则希望限制对地理标识的强保护,认为地理标识是复合词,而不是通用名称,这样可以避免混乱。(四)竞争目前,美欧双方在TTIP谈判中对竞争政策的谈判目标为加强反腐措施,防止价格密谋以及市场权利滥用,确保与国有企业的公平竞争,公布对企业的补贴等。TTIP缔约国正在制定竞争政策相关条款,希望创建一个竞争性商业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证TTIP缔约国公平竞争。协定中将包括以下条款:一般原则、法律框架、竞争法执行中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双方的合作、审查条款以及争端的解决等。欧盟认为,双方应维护反垄断与兼并竞争立法,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企业间各种阻碍、扭曲竞争的行为和协定。为了保证实施应维持一个业务独立的机构,以透明和非歧视的方式应用各自的竞争立法,尊重有关企业的程序公正和辩护权,不论其国籍或所有权状况如何。相对于WTO体系中的有关竞争的部分,欧盟和美国在竞争立法的程序公平性内容上中更加详细和严格。第4节  RCEP的贸易投资新规则一、 RCEP谈判的启动与特点RCEP,全称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是东盟国家近年来首次提出,并以东盟主导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是成员国间相互开放市场、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RCEP是目前国际上参与成员国较多、最具代表性的FTA之一。RCEP诞生于美国金融危机之后,面对全球性的危机影响,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增强,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逐渐加快了FTA谈判的步伐,希望“抱团过冬”。RCEP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2011年2月26日,第十八次东盟经济部长会议首次提出RCEP,到 2018 年初 RCEP 的谈判已经进行了21 次,仍未得到最终成果。直到 2019 年底共完成了 28 次谈判。直到 2019 年底共完成了 28 次谈判。2019年11月在泰国曼谷举行了第三次RCEP领导人会议,会议发表联合声明,宣布15个国家结束全部文本谈判及实质上所有市场准入谈判(印度退出)。2020年6月23日,RCEP部长级视频会议于越南河内举行,东盟10国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经贸部长参会。会后发布的联合声明表示,与会各方按照第三次RCEP领导人会议上的共识,致力于2020年签署协定;2020年11月15日,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领导人会议举行,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十五个国家,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标志着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RCEP谈判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RCEP 是以东盟为主导的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机制2.计划将来对区域内和区域外成员兼具开放性3.在倡导高水平自贸协定目标的同时,注重协定落实的渐进性RCEP协定签署的意义(一)RCEP签署对推动东亚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1.RCEP将有力提振各方对经济增长的信心2.RCEP将显著提升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3.RCEP将促进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融合(二)RCEP协定签署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意义1.RCEP将成为新时期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2.RCEP将助力我国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3.RCEP将显著提升我国自由贸易区网络“含金量”二、 RCEP的贸易与投资新规则RCEP 的目标是要在东盟成员与其 FTA 伙伴之间达成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互利的,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知识产权、竞争、争端协调及其他问题的经济伙伴协议。RCEP谈判要遵循的主要原则有:(1)RCEP 将与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保持一致,适应范围包括对1994年《关贸总协定》提出的第24条内容范围及对《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条款中第5条的规定。 (2)在承认参与国特殊和不同条件前提下,RCEP致力于在现有的“东盟+1”FTA框架下推动更加广泛的参与。(3)RCEP将包括贸易便利化和投资条款,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及参与国之间投资关系的透明性,方便参与国参与全球及区域价值链。(4)考虑到参与国不同的发展水平,引入适当的灵活机制,对最不发达的东盟国家给予特殊照顾和差别待遇。(5)各参与国之间已签署的“东盟+1”FTA和双边或诸边自贸区协定将继续有效,RCEP的建立将不降低各成员已签署的双边和诸边条款的效力。(6)RCEP将保持开放性,引入与新参加国有关的条款,既可在谈判过程中吸收东盟的其他FTA 伙伴国,也可在谈判达成后吸收区域之外其他的经济伙伴国。(7)RCEP 将为区域内的发展中参与方和最不发达参与方提供有关技术支持和能力建设的帮助,充分顾及各成员国的发展利益,使各方都能充分参与谈判,承担域内责任,共享利益。(8)同时推进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其他领域的谈判,以期实现全面、均衡的谈判结果。2020年11月签署的RCEP协定在“第一章 初始条款和一般定义”中指出,RCEP缔约方的目标是共同建立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以及互惠共赢的经济伙伴关系合作框架,以促进区域贸易和投资增长,并为全球经济发展作出贡献。RCEP协定由序言、20个章节(包括:初始条款和一般定义、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贸易救济、服务贸易、自然人临时流动、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合作、政府采购、一般条款和例外、机构条款、争端解决、最终条款章节)、4个市场准入承诺表附件(包括:关税承诺表、服务具体承诺表、投资保留及不符措施承诺表、自然人临时流动具体承诺表)组成。(一)超越WTO适用范围的新规则1.在货物贸易领域RCEP要求在实质上所有货物贸易领域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但是首先将针对最不发达东盟国家的产品削减关税。RCEP关税削减的幅度将是空前的,将大大超出WTO现有的水平。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且主要是立刻降税到零和10 年内降税到零,未来这一比例还将进一步扩大到95%。2.在服务贸易领域具体的服务业谈判条款主要涉及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市场准入条款。在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方面,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7 个成员国采用负面清单方式承诺,中国等其余8个成员国采用正面清单承诺,并将于协定生效后6年内转化为负面清单。服务贸易章节除市场开放及相关规则外,还包含了金融服务、电信服务和专业服务三个附件,对金融、电信等领域作出了更全面和高水平的承诺,对专业资质互认作出了合作安排。金融服务附件首次引入了新金融服务、自律组织、金融信息转移和处理等规则,就金融监管透明度各方作出了高水平承诺,这些规则在预留监管空间维护金融体系稳定、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为各方金融服务提供者创造了更加公平、开放、稳定和透明的竞争环境。电信附件制定了一套与电信服务贸易相关的规则框架。在现有的“10+1”协定电信附件基础上,RCEP还包括了监管方法、国际海底电缆系统、网络元素非捆绑、电杆、管线和管网的接入、国际移动漫游、技术选择的灵活性等规则。专业服务附件对RCEP成员就专业资质问题开展交流作出了一系列安排。主要包括加强有关承认专业资格机构之间的对话,鼓励各方就共同关心的专业服务的资质、许可或注册进行磋商,鼓励各方在教育、考试、经验、行为和道德规范、专业发展及再认证、执业范围、消费者保护等领域制定互相接受的专业标准和准则。另外,在自然人移动方面。各方承诺对于区域内各国的投资者、公司内部流动人员、合同服务提供者、随行配偶及家属等各类商业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获得一定居留期限,享受签证便利,开展各种贸易投资活动。3.在投资领域 RCEP在投资问题上旨在建立一个自由和竞争性的投资环境。RCEP的投资谈判涉及到了投资促进、保护、便利化和自由化,比WTO的TRIMs协议涉及的范围和内容要广泛得多,并要建立投资仲裁机制,解决各参与国的投资争端,这是WTO的TRIMs协议所没有的。就目前签订的RCEP协定而言,其投资条款内容比WTO的相关投资条款内容要深化得多。在投资领域,15国均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对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5个非服务业领域投资作出较高水平开放承诺,大大提高了各方政策透明度。其中,中方投资负面清单反映了国内改革最新进展,这也是中国首次在自贸协定项下以负面清单形式对投资领域进行承诺。  RCEP投资章规则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除了上述有关市场准入的投资自由化外相关规则外,还包括投资保护、投资促进和投资便利化措施,包括承诺最惠国待遇、禁止业绩要求、采用负面清单模式做出非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承诺并适用棘轮机制(即未来自由化水平不可倒退)。另外,该章也包含了公平公正待遇、征收、外汇转移、损失补偿等投资保护条款,以及争端预防和外商投诉的协调解决等投资便利化条款。各方还约定在RCEP协定生效后的两年内就投资者与国家间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进行讨论。RCEP投资章是对原“东盟‘10+1’自由贸易协定”投资规则的整合和升级,将为本地区投资者创造一个更加稳定、开放、透明和便利的投资环境。 4.在提升贸易便利化方面RCEP的贸易便利化措施主要包括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措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以及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方面的措施。在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方面,整体水平超过了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具体说,在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方面,RCEP 简化了海关通关手续,采取预裁定、抵达前处理、信息技术运用等促进海关程序的高效管理手段,在可能情况下,对快运货物、易腐货物等争取实现货物抵达后6 小时内放行,促进了快递等新型跨境物流发展,推动了果蔬和肉、蛋、奶制品等生鲜产品的快速通关和贸易增长。RCEP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规则,整体水平超过了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包括对税则归类、原产地以及海关估价的预裁定;为符合特定条件的经营者(授权经营者)提供与进出口、过境手续和程序有关的便利措施;用于海关监管和通关后审核的风险管理方法等都超越了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相关条款。在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方面,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并确保这些措施尽可能不对贸易造成限制,不对其他RCEP成员构成不合理歧视。在世贸组织《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的基础上,RCEP还加强了风险分析、审核、认证、进口检查,以及紧急措施等规则的执行。在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方面,RCEP推动各方在承认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中减少不必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并鼓励各方的标准化机构加强标准、技术法规以及合格评定程序方面的信息交流与合作。这些举措将大大提高域内货物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贸易成本,缩短物流时间,进一步促进形成区域一体化市场。5.在知识产权领域RCEP的知识产权谈判几乎囊括了所有重要的知识产权问题。在原则性规定上,各国都遵循了TRIPS 协定的保护水准,倾向于制定一致的保护规定。已出台的RCEP 知识产权章共包含 83 个条款和过渡期安排、技术援助 2 个附件,是 RCEP 协定内容最多、篇幅最长的章节,也是中国迄今已签署自贸协定所纳入的内容最全面的知识产权章节。涵盖了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外观设计、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执法、合作、透明度、技术援助等广泛领域。既包括WTO所涉及的传统知识产权主要议题,也体现了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新趋势。其中过渡期和技术援助的相关规定,旨在弥合不同成员发展水平和能力差异,帮助有关成员更好地履行协定义务。6.在竞争政策方面RCEP非常关注竞争问题。RCEP谈判的指导原则要求RCEP中的竞争规则旨在促进竞争、经济效率、消费者福利等宏观目标,并且就竞争问题建立了一个专门的工作组。2020年签订的RCEP协定中的竞争政策章内容涵盖全面,对竞争立法、竞争执法合作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内容作出了翔实规定,对执法规范化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明确、有约束力的要求。同时,RCEP 还兼顾了成员间发展水平的差异性,为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等国进行国内立法和完善监管体系提供了过渡期。(二)大力深化和丰富WTO原先规定的规则1.透明度原则RCEP保留和发展了WTO的透明度原则。RCEP的透明度原则还规定,鉴于对海关行政行为进行检查和纠正的必要,要求各成员应保留或尽快建立司法的或仲裁的或行政的机构和程序,这类法庭或程序独立于负责行政实施的机构之外。除进口商在所规定允许的上诉期内可向上级法庭或机构申诉外,其裁决一律由这些机构加以执行。2.争端解决机制RCEP建立了一套严格的争端解决机制,旨在为解决协定项下产生的争端提供有效、高效和透明的程序。RCEP第十九章 “争端解决”在争端解决有关场所的选择、争端双方的磋商、关于斡旋、调解或调停、设立专家组、第三方权利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本章节还详细规定了专家组职能、专家组程序、专家组最终报告的执行、执行审查程序、赔偿以及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等。3.特殊差别待遇考虑到各参与国不同的发展水平,RCEP也包括灵活性,包含设立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在内的适当形式的灵活性,并给予最不发达的东盟国家额外的灵活性,制定专门区别待遇等条款。针对该协定不同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规模体量差距巨大的特点,协定最大限度地兼顾了各方诉求,在货物、服务和投资等市场准入和规则领域都实现了利益的平衡。此外,协定还给予最不发达国家差别待遇,专门设置了中小企业和经济技术合作两个章节,帮助发展中成员加强能力建设。这些都丰富了WTO的特殊差别待遇规定。4.其他技术性事宜除传统的货物贸易外,RCEP协定在现代新领域如电子商务、政府采购、竞争政策等方面均有专章规范,不仅超出了15个伙伴国原来10+1自贸协定水平,而且超出了世界贸易组织的范围,使得RCEP成为高质量的自贸协定。RCEP不仅给予最不发达国家特殊和差别待遇,还专门设置中小企业和经济技术合作两个章节,帮助发展中成员加强能力建设,促进本地区的包容均衡发展。第5节 TISA的服务贸易新规则根据近些年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服务业在欧盟经济中占比约75%,在美国经济中约占其总产出的80%,在全球其他大部分经济体中,尤其是发达经济其中都占据其经济总产出的主要部分。世界经济正逐渐转向以服务业为导向。服务业、服务贸易在一国和全球经济中的作用显著加强,为了实现通过服务贸易促进增长的目标,新的服务贸易规则不断呈现出来。自1995年GATS签署生效以来,由于技术进步、商业实践及全球一经济体化的发展,世界经济已经发生了巨大的进步。然而,GATS希望实现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几限于停滞,GATS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服务业的利益与推动是服务贸易协定TISA(Trade in Service Agreement,简称TISA)产生的最直接、最根本的缘由。TISA由美国于2011年12月发起,也被称作“服务业挚友俱乐部(Really Good Friends of services,简称RGF)”。截至2015年乌拉圭加入TISA谈判后,涉及50个经济体。TISA的目标是在符合GATS的基础上谈判达成更高水平的协议,覆盖服务贸易的所有领域和模式,并在成员之间形成新的更好的规则。从TISA的谈判内容中可以看出,谈判核心主要集中在金融服务、通讯服务、电信与电子商务、自然人流动、海陆空运输服务等方面。金融服务谈判的议题主要包括跨境金融服务准入标准制定、金融服务领域垄断透明度、用户数据保护以及非歧视性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金融自律组织管理等方面。金融领域的谈判目前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通讯服务谈判主要集中在市场准入标准制定,这也是谈判的重点方面。此外,通讯服务谈判内容还包括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通信领域监管独立性等问题,进展相对较快。在第十七轮谈判中,通信领域在跨国通信准入方面已经在GATS 的标准下形成了具体条款。同时,对通信供应商的跨国移动通信漫游和开放方面也已经建立相应的条款。随着电子商务全球化进程不断加速,电子商务也成为谈判的重要领域之一。各成员在该领域谈判的内容主要包括商家认证、消费者保护、跨境数据流动以及服务器设施建设等。电子商务的国内管制方面,主张提高管制透明度。此外,部分成员主张在谈判文本中添加电子商务政策的例外条款,以确保本国信息安全。第十五轮谈判中,已就执照发放程序形成了部分条款。自然人流动领域的谈判主要集中在专业服务人员入境批准程序、入境停留、专业人员安全保障以及签证办理等问题上。第十七轮谈判中,该领域的谈判也有较大进展,预计不久将会形成初步的文本条款。海陆空运输议题主要集中在海运港口服务和费用、机场运营服务、陆上运输基础设施使用等议题上,该部分的谈判进程还较为缓慢。一、超越WTO的新模式与新规则(一)减让表采用混合清单减让表的具体范式有两种,即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正负面清单的分类,主要是针对减让表对承诺开放的服务部门的列表方式而言的,但也可针对减让表的市场准入、国民待遇等栏目列明条款、限制、条件和资格等。1.减让表的形式在谈判伊始,有关减让表的形式,美国提倡采用“负面清单”,而欧盟则提倡采用“正面清单”,最终,TISA谈判各方同意采用“混合清单”的方式,即在市场准入方面采用“正面清单”,而在国民待遇方面采用“负面清单”。该模式对成员的要求比GATS更高。值得一提的是,在承诺方式上,不同于以往的区域协议,TISA采用混合清单的方式。过去GATS是正面清单为主,TISA采取了混合清单,TPP则彻底采用了负面清单的方式。尽管从本质上讲,“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承诺方式均能促进服务部门的自由化,然而后者比前者更具有透明性、稳定性、普遍适用性和高效性等优势。因此,采用“负面清单”方式也被认为蕴含着高标准的自由化。2.减让表的内容在内容方面,关于TISA参与方承诺表具体内容的谈判还在进行中,但可以确定的是,TISA参与方确定承诺减让表的谈判是以最开放的RTA为起点,而TISA谈判参与方绝大多数都参与了区域服务贸易协定的谈判,这些区域服务贸易协定的承诺显著高于GATS的承诺以及多哈回合服务贸易谈判的报价。因此TISA承诺减让表谈判的最终结果是不低于现有TISA参与方在区域服务贸易协定中承诺的自由化水平的。在国民待遇领域,TISA谈判参与方将GATS“正面清单”的开放模式改为“负面清单”开放模式。即TISA要求参与国给予服务及服务的提供者国民待遇,除非参与国根据本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列明不给予国民待遇的服务部门或服务提供者,除了TISA参与方特别保留之外,在所有开放领域提供充分的国民待遇承诺。为了避免引起条款兼容的混乱和法律的复杂性,TISA拟在国民待遇领域使用修改权条款和冻结条款,即引入禁止逆转机制,以期顺利地将国民待遇从“正面清单”过渡到“负面清单”。(二)引入禁止逆转机制1.棘轮条款棘轮条款(ratchet clause),指某一成员未来任何取消歧视性措施的做法将被自动锁定,不得倒退并使其具有永久效力,纳入贸易协定中而受其约束,而一些成员(如欧盟)提出对于公共服务如教育、卫生和水资源分配等不适用此条款。此外,棘轮条款针对的是单边、自主方式实现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一旦做出,在下一回合谈判时要把其纳入贸易投资协定中而永久受其约束。2.冻结条款冻结条款(standstill clause)是指各谈判成员承诺自协定生效时起以当前的实践承诺为基准,而非以当时各成员的GATS减让表为准,不得实施新的或更严格的贸易投资限制措施,约束了成员现有的开放水平。根据冻结条款,TISA将锁定GATS生效而成员国单方面采取的自由化措施,冻结条款是TISA谈判参与方自愿签署的,一旦签署后参与方在该具体项目下对于外国服务提供者或服务的条件,将不会比成员方加入TISA之日更具限制性。冻结条款除了出现在TISA在核心文本中,还作为做出具体承诺的依据和。冻结条款的意义在于,TISA在“负面清单”模式下使用该条款,以固定国民待遇方面的重要承诺,同时通过保留修改权条款,增加负面清单的灵活性,从而能够有助于国民待遇原则从“正面清单”过渡到“负面清单”。(三)新成员的加入问题目前新的申请方的加入需通过反向协商一致得到TISA参与方的共同同意。TISA谈判成立后,参与方希望能够通过“关键多数”(critical mass)的方式多边化。“关键多数”的评价标准并不是依据参与方的具体数量,而是成员方所达成的服务贸易占国际贸易的比例,如果参与协议的谈判方所占世界贸易量总和超过90%,则根据“关键多数”原则,协议中的开放内容对所有WTO成员依照最惠国待遇原则适用。事实上,TISA到目前为止没有一致同意接受新的参与者,但是TISA成员应该尽可能制定一个开放的、可预测的、可持续的准入程序,但在目前的协商中还无法做到。这些问题将作为TISA重要议题在今后商议。(四) 金融服务的监管纪律目前,金融服务的监管纪律已经以附件的形式公开。如果TISA谈判达成,将成为TISA正文条款的一部分。金融服务附件在整合《关于金融服务的附件》和《关于金融服务的谅解》的基础上,对WTO的超越主要体现在透明度和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两个方面。TISA金融协议附件建议透明改进度条款。金融服务附件第12条规定:“任何成员方都应该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通过官方出版物或者其他书面或电子形式将有关措施提前通知有兴趣的当事方,以便有兴趣的当事方能够有机会对该项措施做出评论;任何一方都应该使兴趣方提出服务贸易的申请要求具有可能性。就申请人的请求而言,相关当事方应该通知兴趣方申请的状态,如果相关方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的信息,相关方应该没有不适当的延迟。”其次,TISA要求参与方应该尽力确保金融服务部门领域执行和适用国际公认的标准和监管,以及执行和适用国际反逃税和反避税问题的规则,该项规则目的是考虑国际监管机构稳定和连贯一致的监管的重要性,并在金融市场的监管及其进一步自由化之间创建更好的联系。二、丰富了WTO原先规定的新规则(一)涵盖了新的服务部门在乌拉圭回合谈判时,WTO秘书处参考《联合国中央产品分类标准》(CPC)制订了一份服务业谈判版的分类标准《服务部门分类及对应CPC编码》(W/120)以作参考,成员大都是以此为基础来填写减让表的。自GATS生效至今的近20年时间里,世界经济活动发生了重大变化,服务业、服务贸易的作用整体不断增强,某些特定服务部门不断在适应时代要求。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W/120没有涵盖或归属不明确的新服务。对应对此类变革,TISA减让表即对此作出了反应:在减让表中把某一服务部门独立出来,并考虑纳入新服务等。例如,在W/120中没有独立的能源服务部门,只有商务服务中与能源分销有关的服务以及运输服务部门中的管道运输被认为属于能源服务。在TISA减让表中,谈判方则把能源服务作为独立的服务部门。对于“新服务”,TISA涉及两类:一是市场型新服务,即在某一缔约方领土内尚不存在但在其他缔约方领土内有提供的服务,目前主要指新的金融服务。二是还未被认知的新型服务,针对此类服务,有两种措施:其一,在第12类“其他服务部门”下,除缔约方可列出W/120未包含的但已被认知的服务外,在最后设“以上未提及的其他服务”,且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下做出完全自由化承诺或只做较少限制;其二,如GATS《金融服务谅解》或TISA《金融服务附件》,在TISA中加入缔约方允许其他缔约方在自己领土内提供新服务的义务。(二)引入非成员最惠国待遇事实上,TISA提出“高雄心水平”的市场开放承诺的同时,还引入了非成员最惠国待遇(non-party MFN)。即TISA缔约方在其他PTA中给予该协定中其他缔约方的优惠待遇必须给予TISA其他缔约方,即把在其他PTA中最优惠的待遇在TISA诸边化。美国、欧盟承诺以美韩自由贸易协定、欧韩自由贸易协定作为TISA承诺的基础。引入非成员最惠国待遇条款,将会实现更高水平的自由化,而且能消除过多的自由贸易协定带来的一体化和碎片化现象,即“意大利面碗效应”,是PTA促进多边贸易体制的重要机制和保证。(三)监管纪律涵盖众多领域TISA的监管纪律将涵盖众多的领域,包括国内规制、透明度规则、金融服务、能源服务、自然人流动、交通运输、信息通信技术服务和电子商务等方面。监管纪律的谈判正在展开。而在其中金融服务领域的监管纪律是谈判的重中之重,也是目前成果最丰富的一部分。(四) 其他方面的新做法TISA谈判还涉及“劳工”和“罢工”条款。三、适当修订WTO原先规定的新规则大部分成员支持保留GATS的核心规则作为TISA的框架结构,若要令TISA最终回归到多变化的框架下,必须要保持GATS的核心规则。具体而言,TISA最后谈判文本或将涵盖三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是基于GATS的一般条款,第二部分是各成员的承诺减让表和谅解备忘录,第三部分是具体的章节,这其中包括运输服务、自然人流动、金融服务以及其他内容等章节。而第三部分与GATS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GATS是将关于“空运服务”、“金融服务”、“海运服务”和“电信服务”的规定置于其附件中,而TISA则将其增加为一些新的章节,如上文提及的增加了很多“新服务部门”,并补充相关的内容。(一)以数字经济(电子商务)为例TPP电子商务专章的核心是自由、开放的数字产品和服务贸易,内容主要是鼓励数字贸易、保护消费者隐私、限制数据保护主义以及支持开放互联网的相关规则。TPP采用的是负面清单方式,未在不符措施中列明的新型电子商务也要承担开放义务。而正在谈判的TTIP 、TISA致力于达成更加细化和深化的数字贸易规则,但谈判不涉及跨境数据流动和数据本地化,因为欧盟没有就此提出提案。但美欧在数据本地化和跨境数据流动等问题上的巨大分歧阻碍了谈判的推进。具体而言,TISA数字贸易规则旨在解决跨境数据流动的贸易壁垒、线上消费者保护、个人信息保护以及其他领域的相互协调等问题,这与TPP基本相同。TISA同时明确规定重要的国内监管目标例外原则。禁止缔约方给予国内供应商优惠待遇、禁止对跨境数据流动征收关税、禁止要求数据本地化或服务器本地化、就跨境数据监管问题开展国际合作等条款。在TISA数字议题谈判中,参加方的分歧主要是数据本地化和跨境数据流动,此条款对于金融服务公司的数据跨境自由流动意义重大。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和GATS下的传统服务不同,TISA文本中可能将“数字经济”进行专章规定。因为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服务贸易数字化的特征明显。GATS是前互联网时代的产物,没有包含任何关于数字贸易的内容,因此TISA将会引入数字贸易的相关内容。数字经济将大量涉及到跨境数据的流动、存储和接入等,目前很多产品都是智能化制造和数字化服务的融合,互联网将成为未来服务贸易的核心渠道。因此,在目前无有效充足的规则保持该渠道畅通的情况下,TISA在此方面进行修正是适应了时代的要求。关于跨境数据流动,美国在TISA谈判中极力主张将跨境数据流动的条款纳入核心文本,水平适用于所有部门,而不是仅适用于电子商务附件。美国提议,要求各参与成员保持数据的自由流动,确保网络的自由访问,并提出不得要求将当地存在、技术转让或购买本国技术作为企业提供跨境服务的条件。2.政府采购大多数TISA参与者,包括美国和欧盟都是《政府采购协定》的积极或观察的缔约方。TISA可以提供一个机会来鼓励或要求所有参与者成为《政府采购协定》的成员。据报告,TISA草案的强度低于《政府采购协定》,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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