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1张PPT)依法收集运用证据诉讼实现公平正义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诉讼权利寻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制度:依据和内容、适用情形法律援助的程序:申请→审查→办理工作要求: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处处留心皆证据主张权利靠举证1.起诉:诉讼程序的第一步2.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3.应诉:提交答辩状;不提交不影响审理4.开庭审理: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五阶段5.上诉与二审程序6.再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1.证据的含义、作用及类型2.证据的收集与保存——举证责任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构建知识网络提示: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视频导入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1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预习提纲1.证据的含义、重要性、种类。★★2.如何正确理解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3.收集和保留证据的必要性、要求及表现。4.举证责任的含义、表现。★★5.★★民事诉讼中实行什么样的举证原则?在什么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6.★★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为什么?7. ★★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8.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为什么)。1处处留心皆证据P96探究与分享胡某向于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于某多次催讨,但胡某仅支付了3万元,余款未偿还,于某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胡某却一口咬定借款已经还清,还出具了于某亲笔签字按指印的收条,收条上写着:“今收到胡莱银行汇款叁万元整。4月11日还剩余款贰万元整。”于某承认收条是自己出具的,但收条是说胡某还剩2万元没有还清。二人就“还剩余款贰万元整”是指“已还”还是“还剩”争执不下。人民法院在调取证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双方进行了一次测谎,最終认为在胡某未提供其他证据进一步证实的情况下,无法认定其已还清余款2万元,逐判令胡某归还于某借款本息。●你认为这张收条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该收条存在什么问题?不能。在以下问题:①用词模糊。可以理解为4月11日还了剩下的2万元欠款;也可以理解为4月11日为止还有2万元欠款没还。②收条内容不完整。缺少台头、还款人、收款人、证人等。还款收条本人于2023年4月11日收到胡某还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特写此收条证明至此借款部分偿还,还有贰万元人民币有待以后偿还。本收条一式两份,还款人和收款人各分别保管一份。 特此证明 还款人:胡某 收款人:于某 证明人:正某2024年4月11日一、处处留心皆证据证明的根据,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区分:法律事实 生活事实(相关链接 P95-1)(1)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有证据证明的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2)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1.证据的含义2.证据的作用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②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P97最后一段)③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④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⑤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P97最后一段)一、处处留心皆证据证据类型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8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9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13种)注意: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按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取得)的特征一、处处留心皆证据3.证据的分类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或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例如合同书、购物小票、收据等。物证:是指通过物理特征来证明案件客观事实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例如案件中被损坏的物品、现场留下的指纹,血迹、脚印,作案工具等。视听资料:是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录音笔)电子数据: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例如网页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电子交易记录等。鉴定意见:是指各行业的专家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所出具的专门性意见,例如伤残鉴定报告、笔迹鉴定报告等。(观点表达)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指派的勘验人员对案件的诉讼标的物和有关证据,经过现场勘验、调查所作的记录。(如实表达)名词解释例题1:某投毒案中,犯罪分子用液体毒剂H使被害人中毒,投毒后该液体即迅速挥发为气体,融入空气中,后经专家现场检测才认定空气中的H气体。在本案中,H属于 ( )A.物证 B.鉴定意见 C.书证 D.既是物证又是鉴定结论【解析】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属性、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本案中H气体的属性证明案件事实,故应属物证,不是鉴定意见。A例题2:某些产品外观上印刷的产品性能说明,在该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 ( )A.书证 B.视听资料 C.物证 D.笔录【解析】书证是指以书面文字、符号、图形等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含义来证明民事案件事实的证据,在本题中产品的性能说明是以书面文字的形式出现的,属于书证。故答案选A。A知识拓展【特别提示】物证与书证的区别物证(实物或痕迹) 书证(思想内容)书证形式上也是客观存在的物品,但作为证据形式,书证和物证有本质区别。 物证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和痕迹。物证是以其外部形状、物质特性、存在情形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例如:合同书、借据、不动产权证书、图纸等)特别关注:如果一个证据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理论上称为物证书证同体。例如,在犯罪现场收集到一封书信,内容与被害人死亡原因有关,如果用该书信的内容证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则属于书证;同时,又需要判明该书信是否为被害人所写,需要作笔迹鉴定,从痕迹的角度看,该书信又是物证。又如,遗嘱作为证据,如果用遗嘱遗书本身作为实现证明目的,书写遗书的纸张,用的笔墨的种类,书写的字体等,此时遗书是物证。如果用遗书的书写内容实现证明目的,此时遗书为书证。【拓展】视听资料与电子数据的区别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反映的声音、图像以及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常见的视听资料如录像带,录音带,胶卷,储存于软盘、光盘、硬盘中的电脑数据等。注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录音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但同时也规定,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电子数据,包括五个方面:(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某日晚,小王下班走到家门口,忽听到隔壁张家传来呼救声,急忙推门过去见张小妹倒在地板上,鲜血直流就立即报告了派出所。公安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见张小妹尚未断气,赶快将她送医院抢救,同时在现场发现鞋印两个。张小妹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后说是邻居李大龙在她身上连砍两刀,并抢去她的金项链一条、现金1400余元。公安人民提取李大龙的鞋印,经鉴定与现场所留的鞋印一致。经批准公安人员将李大龙拘留,并在李家中搜出金项链一条、现金10000余元以及三角刮刀菜刀各1把。经鉴定沾在菜刀上的血迹血型与张小妹的血型相同,菜刀与张小妹的伤口吻合。经辨认金项链一条确是张小妹的。审问过程中李大龙承认由于赌博输了钱,而去张家抢劫金项链一条、现金10000余元的犯罪事实。本案已经收集到哪些法定证据?鉴定结论鉴定结论物证犯罪嫌疑人供述物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你来破案—找证据刘女士乘坐公交车时钱包不慎被窃,里面有别人写给她的两张借条。事后,欠款人赖账,刘女士在律师的指导下,给债务人打去电话称借条丢了。债务人在电话里推脱:“不能再补写了。”其实这一切都被录音了,刘女士又去了公证处对录音资料做公证。刘女士的证据意识,使自己在不利情形下维护了权益。刘女士的经历对我们有何启示 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要增强证据意识,做事要留痕。遇到纠纷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为自己维权提供帮助。探究与分享4. 证据的收集与保存(1)要求: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2)必要性: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3)体现:①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②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③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④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一、处处留心皆证据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如何收集证据?请思考:偷拍、偷录的资料能否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证据的取得要合法,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的根本性标准在于收集该特定证据的手段与结果是否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收集证据小贴士①减少现金支付,尽量使用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一旦出现纠纷,银行流水和支付凭证是重要证据。②养成保留票据、合同的习惯。如购物小票、交通票据、营业厅的业务合同,这些日常的合同证据建议保留几个月至一年。③不要轻易删除聊天记录。因为删除相关记录,也同时删除了证据。④养成文字确认的好习惯。无论是借钱还是还钱,现金支付还是转账,支付完成后,不妨给对方发个短信之类的信息,确认之前发生的行为。2主张权利靠举证1、举证责任(1)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①“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②“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二、主张权利靠举证思考:“谁主张,谁举证”这一举证原则是否是原告主张要举证,被告没有主张不需要负举证责任?≠原告举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可以细化为“主张积极事实者有举证责任,主张消极事实者无举证责任。”单纯对对方的主张进行否认的就是“主张消极事实”。而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或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张提出对抗性的新的主张,则形成抗辩,是“积极事实”的主张。例:甲与乙围绕着借款进行的民事诉讼中1.甲作为原告,向法院提出乙欠款5万元这一基本事实,这是主张积极事实,需举证。2.乙若是否认欠甲5万元,这就是单纯否认对方主张,是主张消极事实,无需举证自己不欠甲5万元。3.乙若提出已还清5万元,这就是主张积极事实,足以对抗甲欠其5万元的主张,这就形成抗辩,需要乙提供相应证据,负举证责任。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过错推定责任9种情形)(1)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3)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4)诉讼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5)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6)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等【相关链接】: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注意:举证责任倒置并不等于只有作为侵权者的被告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还需要对受到损害的事实及损害情况等承担举证责任。比较项 特点 举例过错 责任 一般侵权 由受害人负责举证谁主张谁举证 人格受辱、财产毁损等过错推定 由侵权人负责举证无过错 举证责任倒置 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使患者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无过错 责任 无过错侵权 不管侵权人是否具有过错,都须承担相应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知识拓展:(2)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①要求: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②原因: 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③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1、举证责任二、主张权利靠举证【注意】行政诉讼原告需举证的情形: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二、主张权利靠举证(3)、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A 刑事诉讼法规定:①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②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B 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刑讯逼供、欺骗、引诱) (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1、举证责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例外: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二、主张权利靠举证2. 诉讼的基本原则:(1)是什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为什么:①必要性: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②意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P97最后一段【知识汇总】: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举证责任倒置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提供证据 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刑事诉讼 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 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课堂小结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主张权利靠举证处处留心皆证据证据(含义、种类、为什么)案件事实和法律事实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基本原则易错易混点1.决定诉讼胜负的是生活事实。( )2.在诉讼中,我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提示 诉讼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提示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实行。××1.无论是否打官司,当事人都必须用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权利主张。没有证据,主张也就没有了支撑。因此,收集与保存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下列做法正确的是①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②借钱给别人,可以口头约定还款时间③小华去超市买衣服付款之后未索要发票④小明借小刚笔记本电脑时写了借条,使用完毕归还时要求小刚写收条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当堂训练【解析】选B。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小明借小刚笔记本电脑时写了借条,使用完毕归还时要求小刚写收条,其中的书面合同和借条、收条都属于证据,①④正确。借钱给别人,可以口头约定还款时间,小华去超市买衣服付款之后未索要发票,都没有留证据,②③排除。B2.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关于证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①有了证据就一定能胜诉②在诉讼中,我们强调“以事实为根据”,而证据是确认事实的支柱③证据只有物证和人证两种④打官司时,证据是我们最有力的武器A.①③B.②④C.①④D.②③B【解析】选B。①错误,是否胜诉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不能说有了证据就一定能胜诉②④正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打官司时都遇到过“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就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在诉讼中,我们强调“以事实为根据”,而证据是确认事实的支柱,证据是胜诉的砝码,是我们最有力的武器;③错误,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电子数据。3.从小被叫作“万眼镜”的万语向王芳借钱以解燃眉之急,借条上借款人写的是“万眼镜”。到期时,王芳要万语还钱,而他却以借款人是“万眼镜”为由拒绝。于是,王芳将其诉至法院。对此,说法正确的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由王芳举证“万眼镜”就是万语②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人民法院举证“万眼镜”就是万语③万语违背了诚实守信原则,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④王芳若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可能承担不利后果A.①③B.②④C.①④D.②③C选C。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应该由王芳举证,①表述正确。人民法院属于审判机关,在本案中没有举证责任,②表述错误。“赔偿损失”不适用于本案,③表述错误。王芳是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若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可能承担不利后果,④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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