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九:家庭婚姻与就业创业 课件(共43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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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九:家庭婚姻与就业创业 课件(共43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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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3张PPT)
专题九:家庭婚姻与就业创业
(第二、三单元)
2024届高考 二轮复习
选必二 法律与生活
一、大单元知识体系构建
家庭

婚姻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遗产处理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父母对子女的义务与权利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家庭和睦:敬老爱幼,传统美德,核心价值观
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
遗嘱
遗嘱继承
继承
法定继承
思路
画人物关系图
析产
明确遗产处理方式
是否清偿债务
和解调解诉讼
纠纷
注意
继承权取得与丧失
方式
1、含义
2、条件: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
3、范围顺序:第一顺序、第二顺序
4、继承规则:①②
5、遗产份额分配原则:①②③④⑤
6、处理好法定继承及意义: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传统美德、核心价值观
离婚
结婚
夫妻关系
平等人身关系
平等财产关系
感情确已破裂
1、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权利是平等的
2、法定财产制: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3、约定财产制:含义、形式、债务
4、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离婚自由及限制①
感情破裂:条件②
方式③
协议离婚
裁判离婚
抚养和探望孩子④
1、符合法定条件(无效和可撤销)
2、登记程序(不同于同居关系)
3、对夫妻的要求:相互忠实、尊重、关爱、 相互扶养的义务
①内容
②意义
二、重点知识讲解
一、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1、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1) 抚养义务:(三不得)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 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3) 监护职责(义务):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考的多)
2、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法律规定:
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③在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3、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一、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注意:对于无赡养能力的子女,有特殊困难情形,可以免除子女赡养义务,免除经济上的赡养义务,但在精神上心理上的赡养义务并没有免除。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意定监护优于法定监护)
含义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目的 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要求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意义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单一的法定监护制度难以满足形式发展的需要,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缺点 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
建议 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拓展】比较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
抚养 赡养(扶助) 扶养(狭义)
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①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注】:“广义扶养”指一定范围内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没有身份、辈分之分,是抚养、扶养、赡养的统称。
在民法典、刑法具体法律条文中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
二、遗产处理的方式
1、法定继承:
(1)含义: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2)条件和依据: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的顺序。
(3)范围和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此外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继承规则: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5)遗产份额分配原则: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⑤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6)如何处理好法定继承及意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通过遗嘱处理遗产的方式
二、遗产处理的方式
(1)遗嘱的含义:遗嘱是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2)分类
①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②遗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注意:①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遗嘱继承属于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了解:遗赠是无偿法律行为。受遗赠人应在两个月内作出接受表示,否则视为放弃;遗嘱继承人须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表示,否则视为接受。
(3)要求: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意义: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2、通过遗嘱处理遗产的方式
(5)遗嘱的形式(注意遗嘱的有效性)
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 ⑤录音录像遗嘱 ⑥口头遗嘱。
【注意】: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6)无效遗嘱:所立遗嘱无效,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①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②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③伪造的遗嘱无效。④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⑤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他人的财产的遗嘱无效。(部分无效)⑥特殊处理:部分无效:遗嘱未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⑦不同类型的遗嘱要符合其订立的具体形式要求,否则无效。⑧若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该部分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来处理。
二、遗产处理的方式
3、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目的是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区分: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
区别 双方法律行为,采用合同形式 单方法律行为,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
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 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受遗赠人可以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属于有偿行为,目的是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是无偿行为
共同点 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在生前作出处分,在死后实现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
法律效力: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三、结婚
1.结婚的含义: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3、夫妻双方的义务: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4.结婚的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5、结婚登记的意义: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6、结婚登记程序:申请、审查、登记
拓展:同居关系
1、以下情形按同居关系处理: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2、法律后果:
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不一定都是个人财产,若有财产混同,也肯形成共有财产。
【注意】: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非法同居关系)
拓展: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不同点 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①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 ②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③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是指已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结婚合意,即欠缺主观自愿的结婚要件,依法律规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以下三种情形,可以申请撤销婚姻:
①因胁迫结婚的;②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③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以上三种情况下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分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恢复人身自由之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相同点 ①二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③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注意:如果结婚几年后达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随之结束;可撤销婚姻时间只要超过1年,在法律上就会被视为完全合法的婚姻。当事人只能提起普通的离婚诉讼。
计算旁系血亲代数的具体方法是:
1、找到双方的共同血缘源处;
2、从共同血缘源处往下一代一代的数,共同血缘源处算一代;
3、如果两边代数相同,其相同数为代数;如果两边代数不同,则取其多者为其代数。(就高不就低)
例如,自己和舅舅是几代旁系血亲呢?
自己
妈妈
舅舅
姥爷姥姥
3代
2代
1代
自己和舅舅是三代旁系血亲
2代
拓展:血亲代系计算
直系血亲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父、母
伯、叔、姑
舅、姨
伯叔姑的子女
伯叔姑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伯叔姑的曾孙子女
或外曾孙子女
旁系血亲
自己
子女
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子女
兄弟姐妹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子女
舅姨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曾孙子女
或曾外孙子女
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
二旁
三旁
三旁
相关链接:直系血亲与旁系血亲(P51)
三、结婚
7.夫妻关系
①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意味着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夫妻平等的实质: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②夫妻地位平等包括平等的人身关系和平等的财产关系。
平等的人身关系——人格独立
(1)内容: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2)意义: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注】: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三、结婚
7.夫妻关系
平等的财产关系——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
范围 处分原则 关键
夫妻个人财产 ①婚前财产②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⑶要件①要求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③内容明确合法。④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夫妻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个人所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约定财产优先于法定财产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1.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产(实际取得)
2.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属于明确可取得——共同财产(可以取得)
3.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属于——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所得,属于——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经营行为)
婚前个人存款:
1.婚后取得的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2.婚后国债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3.婚后买股票收益——共同财产(投资)
孳息是指由原物所生的物或收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土地生长的稻麦、树木的果实、牲畜的幼畜、挤出的牛乳、剪下的羊毛等。
拓展: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区分
(1)民法典1060条: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①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②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2)夫妻债务
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
【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平等的财产关系——相关法条规定和夫妻债务问题
四、离婚
1、离婚自由及限制: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离婚。离婚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离婚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3、离婚的方式:
(1)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30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2)裁判离婚:凡有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离婚判决生效时,才解除夫妻关系。
4、关于抚养和探望孩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家庭

婚姻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遗产处理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父母对子女的义务与权利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家庭和睦:敬老爱幼,传统美德,核心价值观
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
遗嘱
遗嘱继承
继承
法定继承
思路
画人物关系图
析产
明确遗产处理方式
是否清偿债务
和解调解诉讼
纠纷
注意
继承权取得与丧失
方式
1、含义
2、条件: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
3、范围顺序:第一顺序、第二顺序
4、继承规则:①②
5、遗产份额分配原则:①②③④⑤
6、处理好法定继承及意义: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传统美德、核心价值观
离婚
结婚
夫妻关系
平等人身关系
平等财产关系
感情确已破裂
1、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权利是平等的
2、法定财产制: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3、约定财产制:含义、形式、债务
4、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离婚自由及限制①
感情破裂:条件②
方式③
协议离婚
裁判离婚
抚养和探望孩子④
1、符合法定条件(无效和可撤销)
2、登记程序(不同于同居关系)
3、对夫妻的要求:相互忠实、尊重、关爱、 相互扶养的义务
①内容
②意义
就业
创业
就业与创业
劳动者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法律保障
权利
义务
相辅相成
受损
①②
③④

维权
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协商和解
调解
仲裁
诉讼
调整对象
原则
意义
含义与意义
必备可备条款
原则
无效合同情形
双方义务要求
创业者
成功
经营者
程序
义务
①办什么样经营主体
②符合法律规定,准备相应文件
③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④登记信息依法及时公示
1、依法经营、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不正当竞争
①混淆行为
②虚假商业宣传
③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2、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权利
①安全消费的权利
②知情权
③自主选择权
3、依法诚信纳税
投诉/协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维权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用人单位
联系人身权侵权
劳动者 含义 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
要求 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劳动法 调整关系 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基本原则 ①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②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全社会应当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③特殊劳动保护原则。除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倾斜保护外,劳动法还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保障意义 这些劳动法律、法规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一、劳动者与劳动法
含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意义 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条款 必备条款 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可备条款 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
原则 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无效劳动合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自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义务要求 ①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劳动合同法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条 ①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注意: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权利 ①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②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允许加班)
③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④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⑤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力、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义务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联系 ①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
②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权利与义务是互为前提的)
三、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
协商解决 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申请调解 当事人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劳动仲裁 ①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活动,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都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②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申请诉讼 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途径 劳动者还可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四、维权—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
国家 ①加强有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②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③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着力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
用人单位 ①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
②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
③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④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者 ①劳动者享有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是互为前提的,自觉履行劳动义务,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②树立合同意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证据)。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的各项条款,全面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③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当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维权,可以通过投诉、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加以维护
【难点突破】 全面理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就业
创业
就业与创业
劳动者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法律保障
权利
义务
相辅相成
受损
①②
③④

维权
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协商和解
调解
仲裁
诉讼
调整对象
原则
意义
含义与意义
必备可备条款
原则
无效合同情形
双方义务要求
创业者
成功
经营者
程序
义务
①办什么样经营主体
②符合法律规定,准备相应文件
③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④登记信息依法及时公示
1、依法经营、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不正当竞争
①混淆行为
②虚假商业宣传
③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2、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权利
①安全消费的权利
②知情权
③自主选择权
3、依法诚信纳税
投诉/协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维权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用人单位
联系人身权侵权
一、创业者——遵循程序
1. 选择创办什么样的经营主体 形式 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影响 不同形态的经营主体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
2. 符合法律规定,准备相应的文件 内容
意义
3. 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4. 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5、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法律常识与风险意识)
(1)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1)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2)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和公司住所、组织机构等。
确立了股东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助于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经营者——履行义务
1、依法经营、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不正当竞争行为表现
(1)“搭便车”行为(也称“混淆行为”)
含义
危害
要求
表现
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
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①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②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③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2)进行虚假宣传、制作虚假广告的行为;
广告作用 广告是重要的企业营销与产品推广手段
法律规定
①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②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3)其他: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权利
二、经营者——履行义务
(1)经营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侵犯消费者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等联系考察
①安全消费的权利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②知情权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③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④我国法律还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人格尊严权和进行监督、检举、控告等权利
(2)消费者维护权益的途径
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③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3、依法诚信纳税
二、经营者——履行义务
原 因
主要税种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①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②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
③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①含义: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②作用:增值税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①含义: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②适用范围: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其他企业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含义:针对居民个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②超额累进税率:我国个人所得中的经营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比例税率:我国个人所得中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适用20%的比例税率。
③意义:由最初的注重效率转变为更加关注公平,增强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典型例题分析
【2023江苏卷,1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丁某(出租方)与15岁的赵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丁某自2022年8月25日17时起将车辆交付给赵某使用,至2022年8月26日17时收回。租金共计人民币550元。
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丁某认为,赵某损坏车辆造成损失,必须进行赔偿。赵某的父母认为,赵某所签合同没有经过父母同意或追认,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责任应该由丁某承担。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你是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该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
【参考答案】
①承租人赵某在签订合同时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合同的行为未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和追认,原告丁某与被告赵某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
②被告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存在过错,但被告赵某系未成年人未取得驾驶证,丁某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未对其驾驶资格进行审查便将车辆向其交付,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综合考虑本案情况,被告赵某的过错程度较大。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对于原告丁某主张的损失赔偿,应由被告赵某的父母承担大部分责任。
【2024年1月浙江卷,27,4+5】
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4分)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5分)
【参考答案与得分关键点】
(1)合法。(1分)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3分)①合法/是/有效(表肯定1分,判断错误0分)②成年意定监护(1分)如果写成成年意定监护人不给分③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商≠协调/书面协议或书面形式,3选2且结合材料给2分,写一个或无材料给1分。
(2)否。(1 分)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2分)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2分)①否/不支持(表否定1分,判断错误0分)②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要完整1分,遗嘱继承、遗赠不给分)③协议合法(1分)④诚信原则(2分)替代:全面履行原则/正确/适当/未按约定履行/未守诺原则;只写诚信或诚实信用,没有原则,1分。
【2023山东卷,19,9分】当好善解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
【民声】 M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Z村村民张某反映,称邻居谭某故意将几颗果树挪到其承包地紧贴自己家进出的必经之路一侧,树枝阻碍了自己的面包车通行。调解员遂前往调解。
【走访】 调解员走坊了谭某,了解到前些年Z村组织土地承包,谭某分到的地正好被进出张某院子的必经之路分割成两半。为说服谭某接受承包方案,时任村主任张某斌代表村委会口头承诺。承包期内每年补偿谭某600元,但从今年初开始,现任村主任张某军不再支付补偿款,谭某多次沟通无果,认为村委会和张某合伙欺负人,自己不能再忍。
调解员又走访了张某、张某军和其他知情人,了解到新情况:去年谭某家杨树的树枝被风刮断,砸坏张某的面包车,张某要求赔偿。谭某认为刮风是自然现象,自己不应为此负责。此后两家再无来往。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释法〗调解员向谭某、张某和张某军分析了他们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请将分析内容补充完整。(6分)
在村委会补偿的纠纷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树枝砸坏车的纠纷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挪树阻碍通行的纠纷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化解〗整个调解过程中,除明晰具体法律关系外,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还应坚持什么原则才能真正化解矛盾。(3分)
调解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答案与得分关键点】
①法律依据:村委会与谭某口头承诺为有效合同或口头承诺有效(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或村委会未全面/诚实履行合同(1分)责任:违约责任(应继续履行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②法律依据:谭某承担过错推定的侵权责任(或者侵犯财产权,或者与车辆损失有因果关系)1分
责任:向张某赔偿损失(或承担侵权责任)1分③法律依据:通行纠纷为相邻关系(或相邻权利人)侵权纠纷1分责任:必要的通行便利(挪树)1分(2)3分④公平公正(或公平,或公正),并配合各方当事人合理诉求1分⑤应坚持诚信原则,恪守承诺(每个1分,最多1分)应按公序良俗原则,团结互助(每个1分,最多1分)
【2023河北卷,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公司因无故开除员工于某,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承担赔偿金1万元。因不满仲裁结果,该公司在支付赔偿金时,将1万元纸币兑换成100多斤重的硬币,令于某气愤不已。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于某若不服裁决,如何进一步维权;公司履行裁决的行为侵犯了于某什么权益,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于某若不服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格尊严。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司明知用100多斤重的硬币支付赔偿金的行为会给于某带来不便,却故意为之,存在过错,侵犯了于某的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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