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土方及基础工程安全技术 课件(共32张PPT)-《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同步教学(清华大学出版社)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2.1 土方及基础工程安全技术 课件(共32张PPT)-《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同步教学(清华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32张PPT)
2.1 土方及基础工程安全技术
模块2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
2.2 结构工程安全技术
2.3 屋面及装饰装修工程安全技术
2.1 土方及基础工程安全技术
2.1.1 土方工程
2.1.2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1.3 桩基工程
2.1.1 土方工程
1.土方工程的危险性及土方坍塌的迹象
(1)周围地面出现裂缝,并不断扩展。
(2)支撑系统发出挤压等异常响声。
(3)环梁或排桩、挡墙的水平位移较大,并持续发展。
(4)支护系统出现局部失稳。
(5)大量水土不断涌入基坑。
(6)相当数量的锚杆螺母松动,甚至有的槽钢松脱等。
2.土方工程的事故隐患
(1)开挖前,未摸清地下管线、未制定应急措施。
(2)土方施工时,放坡和支护不符合规定。
(3)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又无措施。
(4)开挖深度超过2m的沟槽,未按标准设围拦防护和密目安全网封挡。
(5)地下管线和地下障碍物未明或管线1m内机械挖土。
(6)超过2m的沟槽,未搭设上下通道, 危险处未设红色标志灯。
(7)未设置有效的排水挡水措施。
(8)配合作业人员和机械之间未有一定的距离。
(9)挖土过程中土体产生裂缝未采取措施而继续作业。
(10)挖土机械碰到支护、桩头,挖土时动作过大。
(11)在沟、坑、槽边沿1m内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12)雨后作业前,未检查土体和支护的情况。
3.土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人工开挖时,两个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 m,并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方法;
  2)挖土时要随时注意土壁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3)上下坑沟应先挖好阶梯或设木梯,不应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
  4)用挖土机施工时,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进行其他工作,且应至少留0.3 m深,最后由工人修挖至设计标高;
  5)在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移动施工机械, 应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
(1)挖土的一般规定
1)人员上下基坑应设坡道或爬梯。
2)基坑边缘堆置土方或建筑材料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
3)基坑开挖时,如发现边坡裂缝或不断掉土块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操作地点,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深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支撑靠梯,或开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踩踏支撑上下,坑边四周应设安全栏杆。
5)人工吊运土方时,应检查起吊工具、绳索是否牢靠。吊斗下面不得站人,卸土堆应离开坑边一定距离。
6)用胶轮车运土,应先平整好道路,并尽量采取单行道;用翻斗车运土时,两车前后间距不得小于 10m;装土和卸土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1.0 m。
(2)基坑挖土操作的安全重点
7)已挖完或部分挖完的基坑,在雨后或冬期解冻前,应仔细观察边坡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
8)基坑开挖后应对围护排桩的桩间土体,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砌砖、插板、挂网喷(或抹)细石混凝土等处理方法进行保护,防止桩间土方坍塌伤人。
9)支撑拆除前,应先安装好替代支撑系统。
10)围护墙利用主体结构“换撑”时,主体结构的底板或楼板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80%;在主体结构与围护墙之间应设置好可靠的换撑传力构造;在主体结构楼盖局部缺少部位,应在主体结构内的适当部位设置临时的支撑系统;当主体结构的底板和楼板采取分块施工或设置后浇带时,应在分块或后浇带的适当部位设置传力构件。
1)大型土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土方开挖方案。
2)机械挖方前,应对现场周围环境进行普查,对临近设施在施工中要加强沉降和位移观测。
3)机械行驶道路应平整、坚实;
4)开挖边坡土方,严禁切割坡脚;当山坡坡度陡于1:5,或在软土地段,不得在挖方上侧堆土。
5)机械挖土应分层进行,合理放坡。
6)多台挖掘机在同一作业面同时开挖,其间距应大于10 m;多台挖掘机械在不同台阶同时开挖,应验算边坡稳定,上下台阶挖掘机前后应相距30 m以上,挖掘机离下部边坡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3)机械挖土的安全措施
7)对边坡上的孤石、孤立土柱、易滑动危险土石体,在挖坡前必须清除;施工中应经常检查挖方边坡的稳定性,及时清除悬置的土包和孤石;削坡施工时,坡底不得有人员或机械停留。
8)挖掘机工作前,应检查油路和传动系统是否良好,操纵杆应置于空挡位置;工作时应处于水平位置,并将行走机械制动,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行走。挖掘机回转及行走时,应待铲斗离开地面,并使用慢速运转。往汽车上装土时,应待汽车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并应先鸣号,后卸土。铲斗应尽量放低,不得碰撞汽车。挖掘机停止作业,应放在稳固地点,铲斗应落地,放尽贮水,将操纵杆置于空挡位置,锁好车门。挖掘机转移工作地时,应使用平板拖车。
9)推土机启动前,应先检查油路及运转机构是否正常,操纵杆是否置于空挡位置。作业时,应将工作范围内的障碍物先予清除,非工作人员应远离作业区,先鸣号,后作业。推土机上下坡应用低速行驶,上坡不得换挡,坡度不应超过25°;下坡不得脱挡滑行,坡度不应超过35°;在横坡上行驶时,横坡坡度不得超过10°,并不得在陡坡上转弯。填沟渠或驶近边坡时,推铲不得超出边坡边缘,并换好倒车挡后方可提升推铲进行倒车。推土机应停放在平坦稳固的安全地方,放净贮水,将操纵杆置于空挡位置,锁好车门。推土机转移时,应使用平板拖车。
10)铲运机启动前应先检查油路和传动系统是否良好,操纵杆应置于空挡位置。铲运机的开行道路应平坦,其宽度应大于机身2 m以上。在坡地行走,上下坡度不得超过25°,横坡不得超过10°。铲斗与机身不正时,不得铲土。多台机在一个作业区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10 m,左右距离不得小于2m。铲运机上下坡道时,应低速行驶,不得中途换挡,下坡时严禁脱挡滑行。禁止在斜坡上转弯、倒车或停车。工作结束,应将铲运机停在平坦稳固地点,放净贮水,将操纵杆置于空挡位置,锁好车门。
11)在有支撑的基坑中挖土时,必须防止碰坏支撑,在坑沟边使用机械挖土时,应计算支撑强度,危险地段应加强支撑。
12)机械施工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人场地内。挖掘机工作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土石方爆破时,人员及机械设备应撤离危险区域。挖掘机、装载机卸土时,应待整机停稳后进行,不得将铲斗从运输汽车驾驶室顶部越过;装土时,任何人都不得停留在装土车上。
13)挖掘机操作和汽车装土行驶要听从现场指挥;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开行路线行驶,防止撞车。
14)挖掘机行走和自卸汽车卸土时,必须注意上空电线,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如在架空输电线一侧工作时,在110~220 kV电压时,垂直安全距离为2.5 m,水平安全距离为4~6 m。
15)夜间作业时,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16)冬期、雨期施工,运输机械和行驶道路应采取防滑措施,以保证行车安全。
17)遇7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天气时,各种挖掘机应停止作业,并将臂杆降低至30°~45°。
1)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使用电夯时,必须由电工接装电源、闸箱,检查线路、接头、零线及绝缘情况,并经试夯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3)人工抬、移蛙式夯时必须切断电源。
4)用小车向槽内卸土时,槽边必须设横木挡掩,待槽下人员撤至安全位置后方可倒土。倒土时应稳倾缓倒,严禁撒把倒土。
5)人工打夯时应精神集中。两人打夯时应互相呼应,动作一致,用力均匀。
(4)土方回填施工安全技术
6)在从事回填土作业前必须熟悉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对使用的工具要进行检修,不牢固者不得使用;作业时必须执行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
7)蛙式打夯机应由两人操作:一人扶夯,一人牵线。两人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牵线人必须在夯后或侧面随机牵线,不得强力拉扯电线。电线绞缠时必须停止操作。严禁夯机砸线。严禁在夯机运行时隔夯扔线。转向或倒线有困难时,应停机。清除夯盘内的土块、杂物时必须停机,严禁在夯机运转中清掏。
8)作业时必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施工现场不得穿拖鞋,从事淋灰、筛灰作业时穿好胶靴,戴好手套,戴好口罩,不得赤脚、露体;应站在上风方向操作,4级以上强风禁止筛灰。
9)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
10)取用槽帮土回填时,必须自上而下台阶式取土,严禁掏洞取土。
11)作业后必须拉闸断电,盘好电线,把夯放在无水浸危险的地方,并盖好苫布。
12)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机电设备。
13)蛙式打夯机手把上的开关按钮应灵敏可靠,手把应缠裹绝缘胶布或套胶管。
14)回填沟槽(坑)时,应按技术交底要求在构造物胸腔两侧分层对称回填,两侧高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2.1.2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事故隐患
(1)未按规定对毗邻管线道路进行沉降检测。
(2)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
(3)机器设备在坑边小于安全距离。
(4)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或通道不符合要求。
(5)支护设施已有变形但未有措施调整。
(6)回填土方前拆除基坑支护的全部 支撑。
(7)在支护和支撑上行走、堆物。
(8)基础施工无排水措施。
(9)未按规定进行支护变形检测。
(10)深基坑施工未有防止临近建筑物沉降的措施。
(11)基坑边堆物距离小于有关规定。
(12)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
(13)井点降水未经处理。
2.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技术
1)基坑开挖应严格按支护设计要求进行。
2)混凝土灌注桩、水泥土墙等支护应有28 d以上龄期,达到设计要求时,方能进行基坑开挖。
3)围护结构撑锚系统的安装和拆除顺序应与围护结构的设计工况相一致。
(1)基坑支护工程
4)围护结构撑锚安装应遵循时空效应原理,根据地质条件采取相应的开挖、支护方式。一般竖向应严格遵守“分层开挖,先支撑后开挖”、撑锚与挖土密切配合、严禁超挖的原则,使土方挖到设计标高的区段内,能及时安装并发挥支撑作用。
5)撑锚安装应采用开槽架设,在撑锚顶面需要运行施工机械时,撑锚顶面安装标高应低于坑内土面20~30 cm。钢支撑与基坑土之间的空隙应用粗砂土填实,并在挖土机或土方车辆的通道处铺设道板。钢结构支撑宜采用工具式接头,并配有计量千斤顶装置,并定期校验,使用中有异常现象应随时校验或更换。钢结构支撑安装应施加预应力。采用现浇混凝土支撑必须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的80%以上时,才能开挖支撑以下的土方。
6)在基坑开挖时,应限制支护周围振动荷载的作用并做好机械上、下基坑坡道部位的支护。在挖土过程中不得碰撞支护结构、损坏支护背面截水围幕。
在挖土和撑锚过程中,应有专人监察和监测。发现异常现象,应查清原因,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认真处理。
1)排降水结束后,集水井、管井和井点孔应及时填实,恢复地面原貌或达到设计要求。
2)现场施工排水,宜排入已建排水管道内。排水口宜设在远离建(构)筑物的低洼地点并应保证排水畅通。
3)施工期间施工排降水应连续进行,不得间断。构筑物、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不得停止排降水。
(2)降水工程
4)施工排水不得在沟槽、基坑外漫流回渗,危及边坡稳定。
5)排降水机械设备的电气接线、拆卸、维护必须由电工操作,严禁非电工操作。
6)施工现场应备有充足的排降水设备,并宜设备用电源。
7)施工降水期间,应设专人对临近建(构)筑物、道路的沉降与变位进行监测,遇异常征兆,必须立即分析原因,采取防护、控制措施。
8)对临近建(构)筑物的排降水方案必须进行安全论证,确认能保证建(构)筑物、道路和地下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稳定,方可进行排降水施工。
9)采用轻型井点、管井井点降水时,应进行降水检验,确认降水效果符合要求。降水后,通过观测井水位观测,确认水位符合施工设计要求,方可开挖沟槽或基坑。
2.1.3 桩基工程
1.桩基工程的事故隐患
(1)电气线路老化、破损、漏电、短路。
(2)在设备运转,起吊重物,设备搬迁、维修、拆卸,钢筋笼制作、焊接、吊放及下钢筋笼过程中,操作不当。
(3)各种机具在运转和移动工程中,防护措施不当或操作不当。
(4)孔壁维护不好。
(5)桩孔处有地下溶洞。
2.桩基工程安全技术
(1)打(沉)桩
1)打桩前,应对邻近施工范围内的原有建筑物、地下管线等进行检查,对有影响的工程,应采取有效的加固防护措施或隔震措施,施工时加强观测,以确保施工安全。
2)打桩机行走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必要时铺设道砟,经压路机碾压密实。
3)打(沉)桩前应先全面检查机械各个部件及润滑情况,钢丝绳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检查后要进行试运转,严禁“带病”工作。
4)打(沉)桩机架安设应铺垫平稳、牢固。吊桩就位时,桩必须达到100%的强度,起吊点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打桩时,桩头垫料严禁用手拨正,不得在桩锤未打到桩顶就起锤或过早刹车,以免损坏桩机设备。
6)在夜间施工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1)施工前,应认真查清邻近建筑物情况,采取有效的防震措施。
2)灌注桩成孔机械操作时,应保持垂直平稳,防止成孔时突然倾倒或冲(桩)锤突然下落,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
3)冲击锤(落锤)操作时,距锤6 m的范围内不得有人员行走或进行其他作业,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内。
(2)灌注桩
4)灌注桩在已成孔尚未灌注混凝土前,应用盖板封严或设置护栏,以防掉土或人员坠入孔内,造成重大人身安全事故。
5)进行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混凝土灌注时,装、拆导管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井口应有专人操作垂直运输设备,井内照明、通风、通讯设施应齐全。
(3)人工挖孔桩
2)要随时与井底人员联系,不得任意离开岗位。
3)挖孔施工人员下入桩孔内须戴安全帽,连续工作不宜超过4 h。
4)挖出的弃土应及时运至堆土场堆放。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