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 课件(共49张PPT)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同步教学(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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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 课件(共49张PPT)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同步教学(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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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9张PPT)
3.2 季节施工安全技术
模块3 建筑施工专项安全技术
3.3 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
3.4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
3.1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
3.6 职业卫生工程安全技术
3.5 施工机械安全技术
3.3 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
3.3.2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3.3.3 门式钢管脚手架
3.3.4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3.3.5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3.3.6 满堂脚手架与悬挑式脚手架
3.3.7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与吊篮脚手架
3.3.1 脚手架工程的事故隐患与基本安全要求
3.3.1 脚手架工程的事故隐患与基本安全要求
1.脚手架工程的事故隐患
(1)20m以上高层脚手未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2)将外径48mm和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或采用钢竹混搭。
(3)搭拆作业区域和警戒区无监护人。
(4)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未进行设计计算。
(5)脚手板、脚手笆不满铺固定,有探头板。
(6)特殊脚手架无专项方案,搭设方法、设计计算书未经上级审批。
(7)步距、立杆的纵距、横距、连墙件的设置部位和间距不符合,连墙件未设置在离主节点 30cm内。
(8)剪刀撑未按规定与脚手同步搭设,设置欠缺不连续。
(9)施工层缺1.2m防护栏杆或少于三排高于18cm的挡脚板。
(10)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网,或密封不严。
(13)脚手架离结构处未按规定设置隔离。
(14)脚手架与建筑物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包括首步拉结)。
(15)脚手架搭设前地基处理不当。
(16)脚手架钢管、扣件、脚手笆、脚手板、密目网材质不符合要求。
(17)雨、雪、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高压线恶劣环境附近搭拆作业。
(18)剪刀撑设置角度过大或过小,斜杆下端未支撑在垫块或垫板上。
(19)脚手各杆件扣件力矩未达到45N·m。
(20)临边处脚手架安装人员无防护措施。
(21)脚手架用料选材不严。
(22)拆架不按安全规定操作。
(23)脚手架未按规定高于作业面1.5m。
(24)作业层的施工负载超过规定要求。
(25)脚手架立柱采用搭接(顶排除外)。
(26)搭设前无交底,搭设时无分阶段验收合格挂牌使用。
(27)落地式脚手架搭设前地基不平整,地基无排水,未作验收。
(28)拆除作业未由上而下逐层进行,未做到一步一清。
(29)落地式脚手底座、垫板和立杆间距不 符合规定要求。
(30)用脚手固定模板、拉揽风、固定混凝土砂浆泵管、悬挂起重设备。
(31)脚手架一次搭设高度超过连墙件以上两步。
(32)卸料平台无设计计算,搭设投入使用未按规定验收挂牌。
(33)结构、构造、材料、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
(34)拆除连墙件整层和数层再拆脚手,分段拆除高差大于2步。
(35)高层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置避雷措施。  
(36)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置上下登高,斜道未设防滑条。
(37)悬挑脚手架作业层以下无平网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
(38)脚手架堆载不均匀,负荷超过规定。
(39)架子工作业无可靠的立足点,未系好安全带。
(40)落地式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41)落地式脚手架基础开挖未采取加固措施。
(42)两挂脚手架之间空隙未加设有效盖板。
(43)卸料平台支撑系统和脚手架相连。
2.脚手架工程的基本安全技术
(1)脚手架防护要求
(2)脚手架技术要求
(3)脚手架使用要求
(4)脚手架搭设要求
(5)脚手架拆除要求
3.3.2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1.一般要求
(1)脚手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在允许施工荷载作用下,确保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
(2)脚手架搭设前应清除障碍物,平整场地,夯实基土,做好排水,根据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基础验收合格后,放线定位。
(3)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也可采用槽钢,底座应准确放在定位位置上。
(4)扣件安装应符合规定。  
(5)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6)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7)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2.搭设要求
(1)立杆搭设
(2)纵向水平杆搭设
(3)横向水平杆搭设
(4)门洞搭设
(5)剪刀撑与横向斜撑搭设
(6)斜道搭设
(7)栏杆和挡脚板搭设
(8)纵向、横向扫地杆搭设
(9)连墙件搭设
2.拆除要求
(1)拆除脚手架前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拆除。
(3)拆除脚手架前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拆除脚手架前,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5)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6)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7)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8)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9)拆除的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10)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3.3.3 门式钢管脚手架
1.施工准备
(1)脚手架搭设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本规程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向搭设和使用人员做技术和安全作业要求的交底。
(2)对门架、配件、加固件应按《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l28—2010)相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门架、配件。
(3)对脚手架的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并做好排水。
2.地基与基础安全要求
(1)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的地基与基础施工,应符合《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l28—2010)第6.8节的规定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2)在搭设前,应先在基础上弹出门架立杆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应准确,标高应一致。
3.门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
(2)搭设门架及配件除应符合《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l28—2010)第6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有关要求。
(1)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搭设程序应符合有关规定。
(3)加固杆的搭设应符合有关规定。
(5)加固杆、连墙件等杆件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时,应符合有关规定。
(4)门式脚手架连墙件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6)门式脚手架通道口的搭设应符合《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l28—2010)第6.6节的要求,斜撑杆、托架梁及通道口两侧的门架立杆加强杆件应与门架同步搭设,严禁滞后安装。
4.门式钢管脚手架的拆除
(1)拆除作业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拆卸连接部件时,应先将止退装置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严禁敲击。拆除作业中,严禁使用手锤等硬物击打、撬别。
(3)当门式脚手架需分段拆除时,架体不拆除部分的两端应采取加固措施后再拆除。
(4)门架与配件应采用机械或人工运至地面,严禁抛投。
(5)拆卸的门架与配件、加固杆等不得集中堆放在未拆架体上,并应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宜按品种、规格分别存放。  
3.3.4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1.施工准备
(1)脚手架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设计或专项方案,保证其技术可靠和使用安全。经技术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脚手架搭设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脚手架施工设计或专项方案的要求对搭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对进入现场的脚手架构配件,使用前应对其质量进行复检。
(5)连墙件如采用预埋方式,应提前与设计协商,并保证预埋件在混凝土浇筑前埋入。
(4)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放置在堆料区内或码放在专用架上,清点好数量备用。脚手架堆放场地排水应畅通,不得有积水。
(6)脚手架搭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排水措施得当。
2.地基与基础安全要求
(2)地基高低差较大时,可利用立杆0.6m节点位差调节。
(1)脚手架地基基础必须按施工设计进行施工,按地基承载力要求进行验收。
(3)土壤地基上的立杆必须采用可调底座。
(4)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设计或专项方案的要求放线定位。
3.脚手架搭设安全要求
(1)底座和垫板应准确地放置在定位线上;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底座的轴心线应与地面垂直。
(2)脚手架搭设应按立杆、横杆、斜杆、连墙件的顺序逐层搭设,每次上升高度不大于3m。底层水平框架的纵向直线度应≤L/200;横杆间水平度应≤L/400。
(3)脚手架的搭设应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的撂底高度一般为6 m,搭设后必须经检查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4)脚手架的搭设应与建筑物的施工同步上升,每次搭设高度必须高于即将施工楼层1.5 m。
(5)脚手架全高的垂直度应小于L/500;最大允许偏差应小于100mm。
(6)脚手架内外侧加挑梁时,挑梁范围内只允许承受人行荷载,严禁堆放物料。
(7)连墙件必须随架子高度上升及时在规定位置处设置,严禁任意拆除。
(8)作业层设置应符合有关要求:
(9)采用钢管扣件作加固件、连墙件、斜撑时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2的有关规定。
(10)脚手架搭设到顶时,应组织技术、安全、施工人员对整个架体结构进行全面的检查和验收,及时解决存在的结构缺陷。
4.脚手架拆除安全要求
(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连接、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经按技术管理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拆除作业。
(2)脚手架拆除前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应对在岗操作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脚手架拆除时必须划出安全区,设置警戒标志,派专人看管。
(4)拆除前应清理脚手架上的器具及多余的材料和杂物。
(5)拆除作业应从顶层开始,逐层向下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
(6)连墙件必须拆到该层时方可拆除,严禁提前拆除。
(7)拆除的构配件应成捆用起重设备吊运或人工传递到地面,严禁抛掷。
(8)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必须事先确定分界处的技术处理方案。
(9)拆除的构配件应分类堆放,以便于运输、维护和保管。
5.检查与验收
(1)进入现场的碗扣架构配件应具备的证明资料
(2)构配件进场质量检查的重点
(3)脚手架搭设质量按阶段进行检验的要求
(5)验收脚手架搭设的程序
(4)对整体脚手架重点检查的内容
(6)脚手架验收具备的技术文件
(7)高度大于8m的模板支撑架的检查与验收要求与脚手架相同。
6.安全管理与维护
(1)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料。
(2)混凝土输送管、布料杆及塔架拉结缆风绳不得固定在脚手架上。
(3)大模板不得直接墩放在脚手架上。
(4)遇6级及以上大风、雨雪、大雾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作业。
(5)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擅自拆除架体结构杆件,如需拆除必须报请技术主管同意,确定补救措施后放可实施。
(6)严禁在脚手架基础及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7)脚手架应与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防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1)的有关规定执行。
(8)使用后的脚手架构配件应清除表面粘结的灰渣,校正杆件变形,表面作防锈处理后待用。
3.3.5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1. 施工准备
(1)脚手架施工前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保证其技术可靠和使用安全。经技术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施工前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选用钢管支架型号,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不宜大于24m。
(4)脚手架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对象情况、地基承载力、搭设高度,按本规程的基本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5)搭设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模板支架及脚手架搭设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搭设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作业交底。
(6)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管支架及构配件进行验收,使用前应对其外观进行检查,并应核验其检验报告以及出厂合格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7)经验收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并标挂数量规格铭牌备用。构配件堆放场地排水应畅通,无积水。
(8)当采用预埋方式设置脚手架连墙件时,应确保预埋件在混凝土浇筑前埋入。
2.地基与基础安全要求
(1)脚手架搭设场地必须坚实、平整,排水措施得当。
(2)直接支承在土体上的脚手架,立杆底部应设置可调底座,土体应采取压实、铺设块石或浇筑混凝土垫层等加固措施防止不均匀沉陷,也可在立杆底部垫设垫板,垫板的长度不宜少于2跨。
(3)当地基高差较大时,可利用可调底座调整立杆,使相邻立杆上安装同一根水平杆的连接盘在同一水平面。
(4)脚手架地基基础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3.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安全要求
(1)脚手架立杆应定位准确,搭设必须配合施工进度,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距。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高度上升在规定位置处设置,严禁任意拆除。
(3)作业层设置的要求:
(4)加固件、斜杆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采用扣件钢管做加固件、斜撑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的有关规定。
(5)当架体搭设至顶层时,外侧立杆应高出顶层架体平台不应小于1000mm,用作顶层的防护立杆。
(6)当搭设悬挑外脚手架时,立杆的套管连接接长部位必须采用螺栓作为立杆连接件固定。
(7)脚手架可分段搭设分段使用,应由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后方可使用。
(8)脚手架应经单位工程负责人确认并签署拆除许可令后方可拆除。
(9)脚手架拆除时必须划出安全区,设置警戒标志,派专人看管。
(10)拆除前应清理脚手架上的器具及多余的材料和杂物。
(11)脚手架拆除必须按照后装先拆、先装后拆的原则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度差不应大于两步距,如高度差大于两步距,必须增设连墙件加固。
(12)拆除的脚手架构件应安全地传递至地面,严禁抛掷。
4.检查与验收
(2)对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应重点检查的内容。
(1)对进入现场的钢管支架构配件的检查与验收的规定。
(3)双排外脚手架验收后应形成记录,记录表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附录E的要求。
6.安全管理与维护
(1)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人员应参加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培训且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
(2)支架搭设作业人员必须正确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擅自拆除架体结构杆件,如需拆除必须报请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确定防控措施后方可实施。
(4)严禁在脚手架基础及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5)脚手架应与架空输线电路保持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防雷击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3.3.6 满堂脚手架与悬挑式脚手架
1.满堂脚手架
(1)满堂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36m;满堂脚手架施工层不得超过1层。
(2)满堂脚手架立杆的构造应符合相关规定。
(3)满堂脚手架应在架体外侧四周及内部纵、横向每6m至8m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当架体搭设高度在8m以下时,应在架顶部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当架体搭设高度在8m及以上时,应在架体底部、顶部及竖向间隔不超过8m分别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水平剪刀撑宜在竖向剪刀撑斜杆相交平面设置。
(4)剪刀撑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水平杆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   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5)满堂脚手架的高宽比不宜大于3,当高宽比大于2时,应在架体的外侧四周和内部水平间隔6~9m,竖向间隔4~6m设置连墙件与建筑结构拉结,当无法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设置钢丝绳张拉固定等措施。
(6)最少跨数为2、3跨的满堂脚手架,宜按连墙件的规定设置连墙件。
(7)当满堂脚手架局部承受集中荷载时,应按实际荷载计算并应局部加固。
(8)满堂脚手架应设爬梯,爬梯踏步间距不得大于300mm。
(9)满堂脚手架操作层支撑脚手板的水平杆间距不应大于1/2跨距;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有关规定。
2.悬挑式脚手架
(5)悬挑式脚手架的检验
(1)施工准备
(2)安装要求
(3)使用要求
(4)拆卸要求
3.3.7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与高处作业吊篮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1)安装、使用和拆卸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工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未经培训,任何人(含架子工)严禁从事此操作。
(2)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前,必须认真组织学习“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究安装方法,明确岗位责任。控制中心必须设专人负责操作,严禁未经同意人员操作。
(3)组装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水平梁及竖向主框架,在两相邻附着支撑结构处的高差应不大于20mm;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0.05%和60mm。
(4)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必须经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签字,方准投入使用。
(5)升降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升降作业程序;严禁任何人(含操作人员)停留在架体上,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严格控制并确保架子的荷载;所有妨碍架体升降的障碍物必须拆除。
(6)升降脚手架过程中,架体下方严禁有人进入,设置安全警戒区,并派人负责监护。
(7)严格按设计规定控制各提升点的同步性,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升降过程中必须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升降指令只允许由总指挥一人下达。但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
(8)架体螺栓连接件、升降动力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装置、电控设备等应定期(至少半月)检查维修保养1次和不定期的抽检,发现异常,立即解决,严禁“带病”使用。
(9)严禁利用架体吊运物料和张拉吊装缆绳(索);不准在架体上推车,不准任意拆卸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10)架体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按使用状况进行附着固定。在架体没有完成固定前,作业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或下班。在未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前,必须逐项进行点检,合格后,方准交付使用。
(11)六级以上强风停止升降或作业,复工时必须先逐项检查后,方准复工。
(12)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拆卸工作,必须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规定要求执行。拆卸时,必须按顺序先搭后拆,先上后下,先拆附件,后拆架体,必须有预防人员、物体坠落等措施,严禁向下抛扔物料。
(1)吊篮的负荷量(包括人体的质量)不准超过1176 N/m2,人员和材料要对称分布,保证吊篮两端负载平衡。
(2)严禁在吊篮的防护以外和护头棚上作业,任何人不准擅自拆改吊篮。
(3)吊篮里皮距建筑物以10 cm为宜,两吊篮之间间距不得大于20cm,不准将两个或几个吊篮边连在一起同时升降。
(4)以手扳葫芦为吊具的吊篮,钢丝绳穿好后,必须将保险扳把拆掉,系牢保险绳,并将吊篮与建筑物拉牢。
2.高处作业吊篮
(5)吊篮长度一般不得超过8m,吊篮宽度以0.8~1m为宜。单层吊篮高度以2m、双层吊篮高度以3.8m为宜。
(6)用钢管组装的吊篮,立杆间距不准大于2 m,大小面均须打戗。采用焊接边框的吊篮,立杆间距不准超过2.5m,长度超过3m的大面要打戗。
(7)单层吊篮至少设3道横杆,双层吊篮至少设5道横杆。双层吊篮要设爬梯,留出活动盖板,以便人员上下。
(8)承重受力的预埋吊环,应用直径不小于16mm的圆钢。吊环埋入混凝土内的长度应大于36cm,并与墙体主筋焊接牢固。预埋吊环距支点的距离不得 小于3m。
(9)安装挑梁探出建筑物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之间用杉篙或钢管连接牢固。
(10)挑梁挑出的长度与吊篮的吊点必须保持垂直。阳台部位的挑梁的挑出部分的顶端要加斜撑抱桩,斜撑下要加垫板,并且将受力的阳台板和以下的两层阳台板设立柱加固。
(11)吊篮升降使用的手扳葫芦应用3 t以上的专用配套的钢丝绳。
(12)钢丝绳不得接头使用,与挑梁连接处要有防剪措施,至少用3个卡子进行卡接。
(13)吊篮长度在8m以下、3m以上的要设三个吊点,长度在3m以下的可设两个吊点,但篮内人员必须 挂好安全带。
(14)吊篮搭设构造必须遵照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定,组装或拆除时,应3人配合操作,严格按搭设程序作业,任何人不允许改变方案。
(15)吊篮的脚手板必须铺平、铺严,并与横向水平杆固定牢,横向水平杆的间距可根据脚手板厚度而定。吊篮作业层外排和两端小面均应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封严,系死下角,里侧应设护身栏。
(16)不得将两个或几个吊篮连在一起同时升降,两个吊篮接头处应与窗口、阳台作业面错开。
(17)吊篮使用期间,应经常检查吊篮防护、保险、挑梁等,发现隐患,立即解决。
(18)吊篮组装、升降、拆除、维修必须由 专业架子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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