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同步练习一、单选题1.孙某与贺某于2020年4月结婚。2021年7月孙某出版了一本诗集,获得4万元的稿酬,同年8月孙某婚前购买的一处房产升值了40万元。2022年8月贺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造成重伤,获得5万元赔偿金。2023年9月,贺某父亲去世,其作为法定继承人,获得了遗产20万元。这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①孙某的诗集出版后所得稿酬4万元②贺某继承的遗产20万元③孙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增值额40万元④贺某获得的赔偿金5万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李某(女)与何某(男)于2018年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子。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2022年10月李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和好。2023年7月,李某再次起诉离婚,何某仍不同意。同时,李某和何某分别以自己收入低、父母年迈多病为由,均不愿抚养不满五周岁的孩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恰当的有( )①李某与何某的感情破裂与否,是法庭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②不愿抚养孩子有悖社会公序良俗和人伦道德,不应予离婚③严肃对待并珍惜婚姻,是对自己、配偶、子女和社会负责④判决离婚后,父母双方不必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3.严某是某企业高管,收入高,温某当老师,收入较低。两人登记结婚后,因要照顾子女与老人,严某要求妻子李某辞职当全职太太,李某提出女儿要随自己的姓氏,严某同意,李某辞职在家,但孩子姓氏一事遭到严某父母的坚决反对。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①财产关系是夫妻关系的核心②严某要求温某辞职在家侵犯了妻子的人身自由③夫妻人格独立,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④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权利、义务均等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4.刁某与彭某于2019年8月8日在其家乡举办婚礼,随后刁某接受遗赠20万元。两人于2020年10月1日前往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女。刁某偶然发现彭某是自己爷爷远嫁他乡已经去世多年的妹妹的女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两人婚姻关系自2019年8月8日起有效,刁某受遗赠20万元为个人财产B.两人婚姻关系自2020年10月1日起有效,刁某受遗赠20万元为共同财产C.两人婚姻是无效婚姻,系3代旁系血亲D.两人婚姻是有效的,女儿可以随彭某姓5.家庭主妇张某起诉离婚,丈夫李某宣称自己名下的存款仅剩10万元,也没有其他资产。诉讼过程中,她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财产线索的调查取证申请。法院向李某任职的公司去函,询问其工资基本收入、奖金等情况,并调取了他的工资卡银行账户明细,发现李某的年收入合计高达300万元,而且存在多笔大额支取现金的情况。最终,法院根据查明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财产,女方分得60%。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的依据可能是( )①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②张某与李某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约定③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④夫妻双方财产划分中,法定财产制度高于约定财产制度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6.王华与赵丽于2020年2月登记结婚,两人住在王华婚前购买的公寓房中。2020年4月,王华以夫妻共同财产又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自己名下。2021年6月,赵丽父母赠送他们两间门面房。2023年初,两人感情破裂欲离婚。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公寓房和商品房均为王华个人财产②赵丽父母赠送的两间门面房是赵丽的个人财产③一套商品房和两间门面房是王华与赵丽的共同财产④若夫妻二人有严重财产分歧,可以起诉离婚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7.小贾与小林于2023年1月登记结婚。5月,小贾向小林坦白自身存在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遗传性疾病,小林表态不会介意,之后一同做了彻底体检。医院发现小林存在相同致病基因,多方查证后发现小林是小贾失散多年的表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小贾与小林于2023年1月正式确立夫妻关系②小林与小贾的婚姻关系无效③小贾存在的遗传性疾病使他无法满足结婚规定的条件④小林和小贾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8.张女士与吕先生婚前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婚后吕先生经营的鞋厂拖欠包装公司货款26万多元,包装公司把鞋厂告至法院。张女士认为自己没有参与公司经营,不应承担吕先生的债务。法院查明,吕先生经营鞋厂的收益用于其与张女士的家庭生活。本案中( )①公司经营所得为夫妻的共同财产②公司经营所得为吕先生个人财产③鞋厂拖欠的货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④鞋厂拖欠的货款是吕先生个人债务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9.闫甲和张乙二人自由恋爱并结婚,婚后因为双方工作都比较忙,常常因为一些小事吵架,一气之下,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告知双方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向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对这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认识正确的是( )①促使离婚当事人冷静思考,减少轻率离婚②引导夫妻双方严肃对待婚姻,增强家庭责任意识③适当限制离婚自由,防止盲目冲动离婚④旨在维护夫妻财产关系和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0.李某在前夫去世后,与夏某登记结婚,婚后无共同子女,但有存款20万元。李某因病去世后,李某与前夫的独子小明便以房子是母亲的婚前财产为由,要求夏某搬出房子,夏某称自己与李某是合法婚姻,身患重疾且没有收入来源,有权利继续居住该房子。双方因不能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夏某和李某是合法夫妻,有权继承该房屋的一半和10万元现金②房子不是李某与夏某的婚内共同财产,所以夏某无权继承该房屋③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的遗产包括该房屋和10万元现金④小明与夏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适当照顾夏某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1.刘某(男)与钱某(女)于2020年结婚,婚后,刘某从爷爷那继承了指定赠与他的两居室房屋。2022年,刘某创作小说售出获益12万元。2023年,钱某车祸重伤后获得6万元赔偿金,2023年12月,双方因感情不和矛盾激化,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离婚冷静期内钱某获得公司发放的年终奖4万元。夫妻双方没有进行财产约定,下列财产中属于他们夫妻个人财产并说法正确的是( )①两居室房屋是刘某的个人财产②小说售出获益12万元是刘某的个人财产③6万元赔偿金是钱某的个人财产④年终奖4万元是钱某的个人财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2.李女士:“我的丈夫因患肝癌晚期,他想把财产全部留给我继承又不想我再婚,于是他便立下遗嘱:如果妻子再婚,则自己的全部遗产要留给侄子继承。请问,我丈夫这样做,遗嘱有效吗 ”同学们运用所学知识纷纷为李女士答疑解惑。以下同学的观点正确的是( )①李女士要想接受继承或者遗赠,应当履行遗嘱中的附条件义务②李女士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不被该义务所束缚,仍然享有继承权③侄子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获得李女士丈夫的遗产④婚姻自由是每个人的权利,该遗嘱内容因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而无效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3.2022年张某与离异带一孩的李某结婚。婚后,张父将一套别墅赠与张某,并声明别墅只归张某一人所有。乔迁新居时,李某接受双方亲友礼金2万多元。同年,张某获得版权收入25万元。2023年5月,李某车祸重伤,获得20万元赔偿金。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①版权收入25万元属于张某个人财产②若别墅出售,所得房款属于张某个人财产③李某接受的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20万元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4.李先生与吴女士于2019年登记结婚。2021年,双方购买了一套房产。2023年,两人以书面形式协议离婚,约定离婚后房产归李先生所有。当时该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证,故约定吴女士在一个月内配合办理手续。离婚后,吴女士并未配合办理手续,房贷由李先生一个人偿还完毕。关于该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该套房产自始至终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离婚后,该套房产属于李先生个人财产③吴女士应配合李先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④离婚后,夫妻双方处理该房产的权利平等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5.刘某和郑某因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申请裁判离婚,庭审中,郑某要求依法分割婚后刘某参加国内外残疾人比赛获得专项奖牌17块。按法律规定,该财产( )A.按照法律规定应平均分割B.刘某、郑某通过协商分割C.涉及名誉权,归刘某所有D.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范畴16.原告刘某(女)与张某(男)于2010年1月办理结婚登记。2016年6月生育一子,后发现孩子智力发育不正常,这给双方家庭的生活蒙上了一层阴影,家庭矛盾由此逐年增多。刘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儿子由对方直接抚养,抚养费由法院依法判决,还要求分割夫妻共同房产。张某同意离婚,以自己工作忙,无力照顾孩子为由不同意抚养儿子,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下列最能成为法院判决依据的是(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②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等事宜③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以不允许分割为原则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二、非选择题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一 李某因车祸瘫痪在床,失去自理能力。其妻王某与肇事方达成协议,由肇事方支付15万元伤残赔偿金。之后王某拿走所有赔偿金,抛下病床上的李某去娘家居住,对丈夫不闻不问,令李某生活困难。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归还伤残赔偿金,并支付一定数额的扶养费。材料二 张某与刘某系夫妻,育有一子张甲。张某和刘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一套价值180万元的房产。后刘某去世,张甲成年后在外地工作。张某独自一人生活,其侄女张乙经常过来照料。张某考虑自己年事已高,便与张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明确张某去世后,180万元房产赠与张乙。后张乙按照协议履行了张某生养死葬的义务。后张甲、张乙就该房产的处分产生纠纷。(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李某的请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该案例中180万房产应该如何处分,并说明理由。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丈夫张某与妻子顾某育有二女一子。妻子先于丈夫张某去世,二人留下一处房产。后张某立下自书遗嘱:“对于501号房产,现我决定由大女儿、二女儿共同继承。这是我真实意愿的表达。”庭审中,两女儿向法院提交张某的视频,显示张某明确表示将其所有的501号房屋留给两个女儿,而儿子在母亲去世后对其不闻不问。儿子对遗嘱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表示不申请对遗嘱进行笔迹鉴定。二女儿称有一天父亲让其带着他去一趟大女儿家,当着二人的面写了两份遗嘱,其与大女儿一人一份,还留有录像。假如你是法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501号房产应该归谁继承,并说明理由。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16年张男和戚女登记结婚。婚后,张男的母亲赠与张男个人价值50万元的小轿车一辆,并声明只归张男一人所有,张男用婚前个人积蓄投资一服装厂,两年后盈利100万元。后来,张男以自己工作繁忙为由,要求戚女辞去工作,在家全职照顾家庭,双方为此经常争吵,直至感情破裂,最终双方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未达成一致意见。为此,戚女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100万元服装厂盈利收入和小轿车进行分割。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判断戚女的诉求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李某(男)和张某(女)是表兄妹关系。在张某19岁的时候,父母强迫张某嫁给李某。张某本人不同意该婚事,但其父母威胁逼迫道:“如果你不嫁给李某,便赶你出家门,和你断绝关系。”张某无奈,只得应允。之后,双方父母一手操办了他们的婚事,并宴请了亲朋好友宣布他们成为夫妻。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判断李某和张某的婚姻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参考答案:1.A【详解】①②: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均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4万元的稿酬和遗产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①②正确。③: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个人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应归本人所有,因此,孙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增值额40万元属于孙某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③不选。④: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金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贺某因交通事故获得的赔偿金5万元为贺某个人财产,故④不选。故本题选A。2.C【详解】①: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是家庭关系的基础,应当珍惜和维护,婚姻关系是否破裂是离婚的一个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①说法错误。②③:根据婚姻法和社会道德,不愿抚养孩子有悖社会公序良俗和人伦道德,不应予离婚,启示我们应严肃对待并珍惜婚姻,这是对自己、配偶、子女和社会负责,②③符合题意。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判决离婚后,父母双方仍需要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3.C【详解】①: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①错误。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严某要求温某辞职在家侵犯了妻子的人身自由,②正确。③: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③正确。④: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④错误。故本题选C。4.D【详解】A:材料中指出刁某与彭某于2020年10月1日前往民政局登记结婚,所以两人婚姻关系自2020年10月1日起有效,故A不选。B:刁某接受遗赠20万元,是在二人办理婚姻登记之前,所以刁某受遗赠20万元为个人财产,故B不选。CD:材料中指出彭某是刁某爷爷远嫁他乡已经去世多年的妹妹的女儿,二人婚姻有效,女儿可以随彭某姓,故C不选,D正确。故本题选D。5.C【详解】①:离婚案件必须有调解程序,不是直接判决,故①不符合题意。②:如果有婚前财产协议就按协议分割财产,本案中按共同财产分割,显然无婚前财产协议,故②符合题意。③:法律规定离婚诉讼中,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本案中女方多分,是因为南方有隐藏财产的行为,故③符合题意。④:夫妻双方财产划分中,有约定按约定,约定制度优先,故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6.D【详解】①:婚后以夫妻名义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商品房为王华与赵丽的共同财产,①错误。②:赵丽父母赠送他们两间的门面房,未做具体约定,应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③:一套商品房和两间门面房是二者婚后取得,未做特殊规定,应该属于王华与赵丽的共同财产,③正确。④:若夫妻二人有严重财产分歧,可以起诉离婚,由法院进行判决,进行裁判离婚,④正确。故本题选D。7.C【详解】①②④: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由于小贾与小林是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即使两人于2023年1月登记结婚,也是无效婚姻,不能够正式确立夫妻关系,因此,小林和小贾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①错误,②④正确。③:我国民法典规定: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也即是说,在双方都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患有遗传性疾病也是可以结婚的,③错误。故本题选C。8.A【详解】①②:《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的财产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张女士与吕先生婚前约定属口头约定,无效。所以,公司经营所得为夫妻的共同财产,①符合题意,②排除。③④: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承担的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吕先生经营鞋厂的收益用于其与张女士的家庭生活,所以,鞋厂拖欠的货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符合题意,④排除。故本题选A。9.A【详解】①②:我国《民法典》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有利于促使离婚当事人冷静思考,减少轻率离婚,引导夫妻双方严肃对待婚姻,增强家庭责任意识,①②符合题意。③:“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有利于促使离婚当事人冷静思考,减少轻率离婚,而不是限制离婚自由,③错误。④:“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有利于促使离婚当事人冷静思考,减少轻率离婚,而不是维护夫妻财产关系和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④错误。故本题选A。10.D【详解】①:夏某和李某是合法夫妻,房子是母亲的婚前财产,有权继承该房屋的一半,存款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夏某继承10万元现金的一半,①错误。②:房子不是李某与夏某的婚内共同财产,属于婚前财产,但夏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所以夏某有权继承该房屋的一半,②错误。③:李某在前夫去世后,与夏某登记结婚,婚后无共同子女,但有存款20万元。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财产关系平等,李某的遗产包括该房屋和10万元现金,③正确。④:小明与夏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夏某称自己与李某是合法婚姻,身患重疾且没有收入来源,对生活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分配遗产时应适当照顾夏某,④正确。故本题选D。11.B【详解】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或遗赠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应当归一方财产,两居室是爷爷指定赠与刘某的,因此两居室房屋是刘某的个人财产,①正确。②:小说售出获益12万元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不是个人财产,②错误。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所以钱某车祸重伤后所获得的6万元赔偿金是钱某的个人财产,③正确。④:和年终奖4万元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不是个人财产,④错误。故本题选B。12.C【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如果接受继承或者遗赠,应当履行遗嘱中的附条件义务,但是该义务不能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否则相应的遗嘱内容一律无效。婚姻自由是每个人的权利,禁止任何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因此,她的丈夫要求不得再婚的附加义务,已经限制了妇女的合法权利及婚姻自由,该项义务应当被认定为无效。①说法错误。②:李女士可以不被该义务所束缚,毕竟此附加义务被法律认定无效。并且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李女士仍然享有继承权。②符合题意。③:侄子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李女士丈夫的遗产。③说法错误。④:婚姻自由是每个人的权利,禁止任何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该遗嘱内容因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而无效。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13.C【详解】①:版权收入25万元是张某在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说法错误。②:张父声明别墅只归张某一人所有,若别墅出售,所以所得房款属于张某个人财产,②说法正确。③:李某接受的礼金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受赠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说法正确。④:法律规定,一方因受到身体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14.C【详解】①②: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本案中2023年,李先生与吴女士以书面形式协议离婚,约定离婚后房产归李先生所有,因此该套房在离婚后属于李先生的个人财产,①不符合题意,②符合题意。③:2023年,李先生与吴女士以书面形式协议离婚,约定离婚后房产归李先生所有,因此该套房在离婚后属于李先生的个人财产,因此吴女士应配合李先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③符合题意。④:本案中2023年,李先生与吴女士以书面形式协议离婚,约定离婚后房产归李先生所有,协议具有约束力,因此该套房在离婚后属于李先生的个人财产,吴女士不具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双方处理该房产的权利不同,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15.D【详解】ABD:刘某参加国内外残疾人获得的专项奖牌属于刘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该财产不需要分割,故D符合题意,AB不符合题意;C:奖牌涉及荣誉权,不涉及名誉权,故C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16.A【详解】①②:刘某和张某就子女抚养问题未达成一致,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的依据有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等事宜,①②符合题意。③:材料涉及的是子女的抚养问题,未涉及夫妻间互相扶养,③不符合题意。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以不允许分割为原则,允许分割为例外。允许分割的情形仅限定为法律规定的情形,④排除。故本题选A。17.(1)李某的两个请求都会得到支持。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王某不能占为已有,应归还李某: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判决,李某可要求王某支付一定数额的扶养费。(2)张甲分房产的45万,张乙分房产的135万。理由:刘某去世后,刘某的90万房产由张某和张甲各分45万,刘某与张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张乙按照协议履行了张某生养死葬的义务,则张某135万的房产归张乙所得。(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分析】背景素材:夫妻关系、财产纠纷考点考查:关系夫妻、法定继承、遗赠等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为“分析李某的请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判断和原因的角度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由肇事方支付15万元伤残赔偿金→可联系教材知识“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王某不能占为已有,应归还李某”作答;关键词②:抛下病床上的李某去娘家居住,对丈夫不闻不问,令李某生活困难→可联系教材知识“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判决”作答;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为“指出该案例中180万房产应该如何处分,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说明的角度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张某与刘某系夫妻,育有一子张甲。张某和刘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一套价值180万元的房产。后刘某去世,张甲成年后在外地工作→可联系教材知识“法定继承”作答,说明刘某90万的房产由张某、张甲均分;关键词②:张某独自一人生活,其侄女张乙经常过来照料。张某考虑自己年事已高,便与张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明确张某去世后,180万元房产赠与张乙。后张乙按照协议履行了张某生养死葬的义务→可联系教材“遗赠抚养协议”作答,说明135万房产归张乙所有;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18.案中的501号房产应该由张某与顾某的两个女儿各自继承7/16的份额,儿子继承1/8的份额。 理由: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顾某去世后,张某拥有房产的5/8的份额,儿女每人1/8的份额。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中两个女儿持有的自书遗嘱内容清楚并有视频证明。儿子在母亲去世后对父亲张某不闻不问,与遗嘱的内容相符;儿子不申请笔迹鉴定,说明他对遗嘱的真实性是认可的。如果儿子不能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反驳遗嘱的真实性;应认定遗嘱系张某所立,并按此遗嘱继承张某拥有的房产5/8的份额,每人5/16的份额,加上她们继承的母亲的遗产,每个女儿继承全部房产的 7/16 的份额。【分析】背景素材:继承案考点考查:继承、婚姻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是分析501号房产应该归谁继承,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法官,需要调用继承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张某立下自书遗嘱:“对于501号房产,现我决定由大女儿、二女儿共同继承。这是我真实意愿的表达。”→可联系教材知识夫妻共同财产,说明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顾某去世后,张某拥有房产的5/8的份额,儿女每人1/8的份额;关键词②:儿子对遗嘱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表示不申请对遗嘱进行笔迹鉴定→可联系教材知识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说明自书遗嘱有效,并按此遗嘱继承张某拥有的房产5/8的份额,每人5/16的份额,加上她们继承的母亲的遗产,每个女儿继承全部房产的 7/16 的份额;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19.①法院会支持戚女关于分割100万元服装厂盈利收入的这一部分主张。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100万元服装厂盈利收入是张男和戚女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法院不会支持戚女士关于分割50万元小轿车的这一部分主张。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本案中50万元的小轿车是张男母亲赠与张男的,并声明只归张男一人所有,所以属于个人财产。【分析】背景素材:离婚财产纠纷考点考查:夫妻地位平等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本题的设问要求判断戚女的诉求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本题需要调用夫妻地位平等中的相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2016年张男和戚女登记结婚,婚后,张男用婚前个人积蓄投资一服装厂,两年后盈利100万元→可联系“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说明本案中,100万元服装厂盈利收入是张男和戚女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法院会支持戚女关于分割100万元服装厂盈利收入的这一部分主张。关键词②:-可联系“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的知识,说明本案中50万元的小轿车是张男母亲赠与张男的,并声明只归张男一人所有,所以属于个人财产,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戚女士关于分割50万元小轿车的这一部分主张。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相关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20.李某和张某的婚姻无效。①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本案中父母强迫张某嫁给李某,违背了完全自愿这一结婚条件。②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本案中张某19岁,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本案中李某和张某是表兄妹关系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④结婚必须履行结婚登记程序,本案中双方只是在父母操办下宣布他们成为夫妻,并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因此李某和张某的婚姻无效。【分析】背景素材:婚姻关系案例考点考查: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度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相关的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李某和张某的婚姻无效。关键词①:父母强迫张某嫁给李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本案中本案中父母强迫张某嫁给李某,违反了完全自愿这一结婚条件。关键词②:张某19岁→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本案中张某19岁不到法定年龄。关键词③:李某和张某是表兄妹关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本案中李某和张某是表兄妹关系属于旁系血亲。关键词④:双方父母一手操办了他们的婚事,并宴请了亲朋好友宣布他们成为夫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必须履行结婚登记程序,本案中双方只是在父母操办下宣布他们成为夫妻,并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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