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2024年山西省中考题型变化和调整为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全省整体启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用3年时间健全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考试管理机制,到2025年形成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该《实施意见》有效期5年。1.考试科目:涵盖《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规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艺术、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等12个科目。其中外语包括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学包括实验。2.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采取书面考试;体育采取统一测试结合平时考核;信息技术(信息科技)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采取操作考试;艺术可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3.考试内容: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4.组织实施: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由省统一命题,各市组织实施。体育(统一测试环节)、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由省统一要求,各市组织实施。艺术、体育(平时考核环节)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市组织实施。5.考试时间: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其中地理、生物学安排在初二第二学期末,其他学科安排在初三第二学期末。体育(统一测试环节)、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由各市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段内自行确定具体时间。其中体育(统一测试环节)、理化实验安排在初三第二学期;生物实验、信息技术(信息科技)安排在初二第二学期。体育(平时考核环节)和艺术考查由各市确定时间。6.成绩呈现: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体育(统一测试环节)、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信息科技)以分数呈现,分值由省统一确定。艺术、体育(平时考核环节)由各市确定呈现形式,可用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也可用分数呈现。(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省教育厅根据国家要求,明确综合素质评价基本内容和要求。评价内容:1.思想品德。主要考查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成长表现,包括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和遵纪守法等。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党团社团活动、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等情况。2.学业水平。主要考查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反映出来的兴趣和毅力、学科特长和优势、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各门课程修习、研究性课程学习经历与创新成果、优势学科学习等情况。3.身心健康。主要考查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品质的发展表现等。身心健康要注重过程管理评价,重点记录学生参与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体育竞赛等经历的表现水平和体育爱好、运动兴趣、技能特长、调控心理、自主自助、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等情况,特别要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作为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4.艺术素养。主要考查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等。以教育部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为依据,按照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发展指标三个维度进行评价,重点从学生艺术课程出勤率、课程学习、课外活动、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校外学习、艺术特长等方面予以评定。5.劳动创造与社会实践。主要考查在劳动教育、发明创造、社会活动中的动手操作能力、生活技能、劳动技能、交流合作能力、实践体验以及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重点记录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劳动实践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作品、调查报告以及小发明、小创造成果等情况。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和实施细则,建立统一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积极探索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市域内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初中学校按照写实记录、严格审核、公示确认、形成档案等基本程序,为每位初中学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或重要参考。具体使用办法由各市制定。(三)改革招生录取办法1.改进计分科目及成绩构成。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包括: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生物学50分、历史75分、道德与法治75分、地理50分、体育(统一测试环节)60分、信息技术(信息科技)15分、理化生实验15分(物理6分、化学5分、生物4分),以上科目总分850分。体育(统一测试环节)、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理化生实验考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各地要积极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逐步实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分值形式呈现,并与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相加作为学生录取依据。2.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政策性加分严格执行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扩大加分范围和增加分值。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加分的考生,由相关部门严格审核,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公示,接受监督。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