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省中考题型变化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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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省中考题型变化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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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省中考题型变化和调整
为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全省整体启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用3年时间健全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考试管理机制,到2025年形成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该《实施意见》有效期5年。
1.考试科目:涵盖《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规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
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艺术、信息技
术(信息科技)等12个科目。其中外语包括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学包括实验。
2.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
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采取书面考试;体育采取统一测试结
合平时考核;信息技术(信息科技)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
采取操作考试;艺术可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
3.考试内容: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构建引导学生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
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
4.组织实施: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
理、化学、地理、生物学由省统一命题,各市组织实施。体育(统一测试环节)、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由省统一要求,各市组织实施。
艺术、体育(平时考核环节)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市组织
实施。
5.考试时间: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
理、化学、地理、生物学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其中地理、生物
学安排在初二第二学期末,其他学科安排在初三第二学期末。
体育(统一测试环节)、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信
息科技)由各市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段内自行确定具体时间。
其中体育(统一测试环节)、理化实验安排在初三第二学期;
生物实验、信息技术(信息科技)安排在初二第二学期。
体育(平时考核环节)和艺术考查由各市确定时间。
6.成绩呈现: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
理、化学、地理、生物学、体育(统一测试环节)、物理实验
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信息科技)
以分数呈现,分值由省统一确定。
艺术、体育(平时考核环节)由各市确定呈现形式,可用
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也可用分数呈现。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
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充分反映学
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
养成和突出表现。省教育厅根据国家要求,明确综合素质评价
基本内容和要求。
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主要考查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成长表现,包括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和遵纪守法等。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党团社团活动、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等情况。
2.学业水平。主要考查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反映出来的
兴趣和毅力、学科特长和优势、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
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各门课程修习、研究性课程学习经历与创新成果、优势学科学习等情况。
3.身心健康。主要考查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
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品质的发展表现等。身心健康
要注重过程管理评价,重点记录学生参与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体育竞赛等经历的表现水平和体育爱好、运动兴趣、技能特长、调控心理、自主自助、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等情况,特别要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作为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
4.艺术素养。主要考查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
赏和表现的能力等。以教育部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为依
据,按照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发展指标三个维度进行评价,
重点从学生艺术课程出勤率、课程学习、课外活动、基础知识
与基本技能、校外学习、艺术特长等方面予以评定。
5.劳动创造与社会实践。主要考查在劳动教育、发明创造、
社会活动中的动手操作能力、生活技能、劳动技能、交流合作
能力、实践体验以及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重点记录学生参
加社会实践、劳动实践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作品、调查报
告以及小发明、小创造成果等情况。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和实施细
则,建立统一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积极探索以全国
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市域内统一的综合素
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初中学校按照写实记录、严格审核、公
示确认、形成档案等基本程序,为每位初中学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纳入平台统一管理。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
依据或重要参考。具体使用办法由各市制定。
(三)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1.改进计分科目及成绩构成。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包括: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物理80分、化学70
分、生物学50分、历史75分、道德与法治75分、地理50分、
体育(统一测试环节)60分、信息技术(信息科技)15分、理
化生实验15分(物理6分、化学5分、生物4分),以上科目
总分850分。
体育(统一测试环节)、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理化生
实验考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各地要积极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逐步实现综合素
质评价结果以分值形式呈现,并与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相加作
为学生录取依据。
2.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政策性加分严格
执行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扩大加
分范围和增加分值。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加分的考生,由相关部
门严格审核,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公示,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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