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练习一、单选题1.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及相关问题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内容。下列说法中符合相关规定的是( )①婚前购买的房产增值额属于共同财产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经营收益为共同财产③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离婚时夫妻对共同财产可自行约定其归属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李某与王某双方协议离婚,在财产分配上存在分歧。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①王某婚前购买的电视机②婚后,李某与王某共同贷款购买的一套公寓③婚后,李某创作的一份儿童动画片手稿④婚后,王某用个人资金炒股获得的5万元收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3.张某和李某是夫妻,两人共有财产18万元。后张某去世,家中尚有张父和女儿张小。下列对这18万元财产的划分,正确的是( )A.李某、张父和张小每人6万元B.李某和张父各9万元C.李某9万元、张父6万元,张小3万元D.李某12万元、张父和张小各3万元4.温馨的婚姻家庭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关于婚姻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①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这是因为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②夫妻关系平等是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均等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知识产权所得收益应认定为个人财产④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表明( )A.公民的离婚自由受到法律严格限制 B.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C.过了离婚冷静期,双方解除夫妻关系 D.夫妻感情破裂时,应选择裁判离婚6.宋某与陈某结婚6年未育,故从福利院收养了一名3岁男孩并取名为宋甲。1年后,陈某怀孕并生下女儿宋乙。长大后,宋甲和宋乙心心相印,准备结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A.他们之间具有拟制的血亲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可以结婚B.他们之间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C.他们之间是直系血亲关系,不能结婚D.他们遵循婚姻自由的原则,可以结婚7.2015年12月,杨某父亲去世,2016 年3月,杨某与李某结婚,2016年6月杨某取得其父遗嘱归其个人所有的遗产名人字画一幅,该字画属于( )A.李某 B.杨某C.杨、李二人共同财产 D.由法院判定8.小琳在登记结婚后,与丈夫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其父母专门赠给她一辆轿车,男方父母也专门赠送给她一对玉手镯,小琳又以商品房入股和他人合伙经营,获利10万元。第二年,小琳跟丈夫因感情破裂离婚。根据我国法律,属于小琳的个人财产的是( )①商品房 ②轿车 ③一对玉手镯 ④投资获利的10万元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9.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10.男女自愿申请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 )①一方无生育能力②生理有缺陷③未达法定婚龄④已有配偶的A.①② B.②③C.①④ D.③④11.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是( )①坚持男女平等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③举行结婚庆典仪式④无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12.下列属于无效婚姻关系的是( )①男女双方一方患有不应结婚的疾病 ②女方在结婚登记时表示来登记是受父母的强制 ③男女一方在判决离婚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另行结婚 ④男方不满二十二周岁或女方不满二十周岁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13.小甲与小乙在同一家公司工作,相互爱慕,并准备结婚。二人婚后发现小乙母亲是被人收养的,与小甲母亲是亲姐妹。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①小甲与小乙是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②小甲与小乙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③小甲与小乙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关系④小甲与小乙是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4.丈夫小E失业后经常醉酒,并在醉酒后常常对妻子小F实施辱骂、殴打,甚至不给长期卧病的妻子小F治疗。本案中( )①小E的行为属于家暴②小F可以请求居委会予以劝阻调解③小E的行为属于虐待④小F有要求小E付给扶养费的义务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5.甲男与乙女是大学同学,两人很相爱,毕业后准备登记结婚,但是甲男家在农村,因经济状况不好暂时买不起房子,遭到乙女父母的强烈反对,死扣户口本,致使双方无法领取结婚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女父母的行为违反了婚姻中男女平等的原则B.乙女父母干涉了女儿的婚姻自由C.甲男与乙女可以先举行婚礼后结婚登记D.甲男与乙女应该征得双方父母同意才能结婚16.李某和马某婚后十年,马某不幸身亡,俩人有一女儿小李,无任何财产留下。三年后,李某和高某相识并同居,共同经营一家小卖部,但一直没有办理婚姻登记。2020年4月,李某不幸在车祸中死亡,留下经营所得10万元,死亡赔偿金6万元。小李和高某对李某留下的财产发生争执,诉至法院。法院可能做出判决是( )①本案中小李应得11万元,高某应得5万元②告之高某可以补办结婚登记,继承李某的遗产③10万元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处理,李某和高某各得一半④宣告李某和高某的婚姻无效,小李和高某各得8万元遗产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②④二、主观题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十年前,小张与小洁认识并发展成为恋人关系。两年后,双方觉得到了适婚年龄便结婚。结婚两年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夫妻关系恶化。三年前,小张与小洁分居并书面约定:从此各管各的,互不承担扶养义务。在分居后第二年,小张开始做生意,获利28万元,小洁因车祸致残而生活困难,多次恳求小张给予适当照料,均被小张以当初分居时的协议为由拒绝。无奈之下,小洁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依法分割包括分居后小张做生意赚取的28万元在内的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小张同意离婚,但认为,分居后做生意赚取的28万元完全属于个人努力经营所得,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判断小张与小洁分居时的协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18.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林某与江某在工作中相识并相爱,并按照法定程序登记结婚,但一直未办理婚礼,一些亲朋好友并不知道二人已经结婚。两人婚前以书面形式约定两人婚后购买的房产归江某个人所有。后来两人在日常生活中,矛盾较多,林某起诉离婚,要求与江某平分财产。他们的财产包括:婚后购买的房产,林某婚后用自己工资购买的汽车,林某从叔叔获得赠与他个人的一副价值10万元的名画,江某上班存的10万元积蓄,林某购买股票获利5万元,江某车祸受伤获得赔偿金6万元,林某婚后写作网络小说所得稿酬8万元,林某父母在遗嘱中指明将生前居住房产赠予林某,并强调与他人无关。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林某与江某一直未办理婚礼,两人的关系是否属于有效婚姻关系,并说明理由。(2)请你指出材料中涉及的夫妻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 哪些是个人财产 19.在办理产权登记的时候,小川遇到了一个难题,一边妈妈要求买房写小川一个人的名字,一边是小美要求写两个人的名字,请问婚前小川全额付款,房产登记在小川名下,房产归谁?面对两难选择,你能帮助小川做到“两全其美”吗?20.阅读材料,回答问题。忻某(男)与纪某(女)再婚重组家庭,两人一起生活在忻某婚前个人所购的商品房里。婚后,忻某不满纪某经常与同学聚会,便要求其辞职在家,不得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矛盾不断,忻某甚至大打出手,纪某深感痛苦,向法院起诉离婚,不料,开庭当日忻某遇难,留下婚后50万元存款。事后,忻某26岁的女儿忻容和纪某就忻某的遗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如果纪某想要通过诉讼解决纠纷问题,假设你是法官,你如何分配忻某的遗产?参考答案:1.C【详解】①:依据法律规定,婚前购买的房产增值额不属于婚内劳动、投资、生产经营所得,属于个人财 产,不属于共同财产,①错误。②: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经营收益为共同财产,②正确。③:说法错误,依据法律规定,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金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③错误。④:依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对共同财产可自行约定其归属,④正确。故本题选C。2.C【详解】②④:婚后,李某与王某共同贷款购买的一套公寓以及王某用个人资金炒股获得的5万元收益,都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④符合题意。①:王某婚前购买的电视机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①排除。③:婚后,李某创作的一份儿童动画片手稿,这属于还未获得收益的知识产权,不是夫妻共同财产,③与题意不符。故本题选C。3.D【详解】D:本题考查继承的相关知识。18万元是张某和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张某和李某的个人财产各为9万元。张某去世后,其9万元遗产由李某、张父和张小平分。因此张父和张小最终各得3万元,李某最终得9+3=12(万元),D符合题意。ABC:这三个选项不符合题意,ABC排除。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4.B【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结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保护婚姻期间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关系。故①正确。②:夫妻关系平等是指双方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但平等不是均等,故②错误。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③错误。④: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由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就子女和财产达成协议,故④正确。故本题选B。5.B【详解】A:材料强调法律规定是反对轻率离婚,并没有限制离婚自由,A错误。B:题述法律规定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冲动型离婚,表明我国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B正确。C: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C错误。D: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裁判离婚,D错误。故本题选B。6.A【详解】A:被收养的孩子与收养家庭成立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如果此时解除收养关系,这样双方之间不存在拟制的血亲关系,那么就可以结婚,A正确。B:宋甲是被收养的孩子,与宋乙没有血缘关系,不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B错误。C:宋甲是被收养的孩子,与宋乙没有血缘关系,他们之间不是直系血亲关系,C错误。D:被收养的孩子与收养家庭成立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不能结婚,D错误。故本题选A。7.B【详解】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杨某父亲去世后,杨某与李某结婚,杨某取得其父遗嘱归其个人所有的遗产名人字画一幅,该字画属于杨某,B适合题意,ACD均是错误的。【点睛】8.B【详解】②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购买的商品房,以及入股获利的10万元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因此小琳所收到的轿车、手镯属于小琳的个人财产,故②③入选,①④不选。故本题选B。9.D【详解】A:H市的房产是婚前张某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A错误。B: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所有,B错误。C: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C错误。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D正确。故本题选D。【点睛】10.D【详解】③④:结婚的必要条件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③④符合题意,①②错误。故本题选D。【点睛】11.D【详解】②④: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不是法律禁止结婚的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②④正确。①:该项属于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①不符合题意。③:举行结婚庆典仪式是生活中的习俗,不是民法典规定的结婚的条件,③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12.D【详解】③④: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首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其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再次,符合一夫一妻制。最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③④符合题意,①②:男女双方一方患有不应结婚的疾病,女方在结婚登记时表示来登记是受父母的强制,这是可撤销的婚姻关系,不是无效婚姻,①②不合题意。故选D项。13.A【详解】①②:由于小甲的母亲与小乙的母亲是亲姐妹,符合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因此小甲与小乙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①②符合题意。③:无效婚姻只能向法院起诉,申请确认婚姻无效,③错误。④:小甲的母亲与小乙的母亲是亲姐妹,因此小甲与小乙是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是直系血亲,④错误。故本题选A。14.C【详解】①:根据《婚姻法》,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而该案例中,小E经常性辱骂、殴打其妻,并且不给其妻治病,这构成了虐待,故排除①。②:针对丈夫经常辱骂、殴打自己,甚至不给自己治病的行为,其可以请求居委会予以劝阻调解,②正确。③:该案例中,丈夫小E对其妻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③正确。④:该案例中,丈夫小E与小F是夫妻,小E必须要履行夫妻的扶养义务,没有金钱给付义务,④排除。故本题选C。15.B【详解】AB: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本案中乙女父母强烈反对,死扣户口本,致使双方无法领取结婚证,干涉了女儿的婚姻自由,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并未违反男女平等原则,A排除,B符合题意。C: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C错误。D: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首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其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再次,符合一夫一妻制。最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征得双方父母同意不是法律规定结婚的必要条件,排除D。故本题选B。16.B【详解】①③:留下经营所得10万元,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李某和高某各得一半,但李某与高某的婚姻没有登记,不具有法律效力,李某所分得的5万财产归小李继承,高某不能继承李某的死亡赔偿金,所以6万元都是小李的,故本案中小李应得11万,①③符合题意。②:李某已死,无法补办结婚登记,②错误。④:宣告李某和高某的婚姻无效,高某是不能继承李某的死亡赔偿金的,④错误。故本题选B。【点睛】17.无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该扶养义务不因夫妻分居而解除。在分居后第二年小洁因车祸致残生活困难,小张仍然有对妻子小洁予以扶助的义务。【分析】本题以生活中夫妻双方的财产关系为话题设置相关情境,从《法律与生活》角度设置相关问题,考查考生对划分财产归属等知识的把握,考查学生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的核心素养,培养思考的兴趣和品质,激发公民政治责任感。【详解】本题设问指向判断小张与小洁分居时的协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解答本题可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该扶养义务不因夫妻分居而解除作答。【点睛】夫妻财产(1)范围: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判断: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3)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8.(1)林某与江某的关系属于有效婚姻。理由: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婚姻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定程序。(2)夫妻共同财产:林某婚后用自己工资购买的汽车,江某上班存的 10 万元积蓄,林某购买股票获利5万元,林某婚后写作网络小说所得稿酬8 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的房产,江某车祸受伤获得赔偿金6万元,归江某个人所有;林某从叔叔获得赠与他个人的一幅价值 10 万元的名画,林某父母在遗嘱中指明赠予林某的房产,归林某个人所有。【分析】背景素材:林某与江某的婚姻纠纷考点考查:法律保护下的婚姻、夫妻地位平等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设问指向是林某与江某一直未办理婚礼,两人的关系是否属于有效婚姻关系,并说明理由。本题属于原因类试题,具体可调用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的知识来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林某与江某在工作中相识并相爱,并按照法定程序登记结婚→可联系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婚姻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定程序,故林某与江某的关系属于有效婚姻。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设问指向是指出材料中涉及的夫妻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 哪些是个人财产。本题属于体现类试题,具体可运用夫妻地位平等的知识来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林某婚后用自己工资购买的汽车,江某上班存的 10 万元积蓄,林某购买股票获利5万元,林某婚后写作网络小说所得稿酬8 万元→可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的知识来说明。关键词②:婚后购买的房产,江某车祸受伤获得赔偿金6万元,林某从叔叔获得赠与他个人的一副价值 10 万元的名画,林某父母在遗嘱中指明赠予林某的房产→可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的知识来说明。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19.婚前小川全额付款,房产登记在小川名下属于小川的个人财产,房产归小川。如果想“两全其美”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房产登记在小川名下,小川可以和小美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分析】背景素材:夫妻财产问题考点考查:平等的财产关系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平等的财产关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关键词①:请问婚前小川全额付款,房产登记在小川名下,房产归谁?→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各自的婚前财产,以完成结婚登记、确立婚姻关系为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因其明确的人身专属性而归一方所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自由意志;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因此婚前小川全额付款,房产登记在小川名下房屋归小川。关键词②:一边妈妈要求买房写小川一个人的名字,一边是小美要求写两个人的名字,面对两难选择,你能帮助小川做到“两全其美”吗?→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小川想做到“两全其美”可以和小美进行财产约定。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20.忻某的遗产有婚前个人所购的商品房和婚后50万元存款中夫妻平均分割后归忻某所有的25万元。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的规定,该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因此,忻某的遗产,应由纪某、忻容和忻某的父母共同继承,如果忻某的父母已不在人世,则由纪某与忻容共同继承。【分析】背景素材:再婚重组家庭考点考查:遗产继承的有关知识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主体为“纪某、你、法官”, 需要调用“遗产继承”的有关知识,分析材料如果纪某想要通过诉讼解决纠纷问题,假设你是法官,你如何分配忻某的遗产。回答措施类主观题,一般需要回答“怎样做”“如何做”。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忻某(男)与纪某(女)再婚重组家庭,两人一起生活在忻某婚前个人所购的商品房里。此后两人矛盾不断,忻某甚至大打出手,纪某深感痛苦,向法院起诉离婚,不料,开庭当日忻某遇难,留下婚后50万元存款。事后,忻某26岁的女儿忻容和纪某就忻某的遗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忻某的遗产有婚前个人所购的商品房和婚后50万元存款中夫妻平均分割后归忻某所有的25万元。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的规定,该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因此,忻某的遗产,应由纪某、忻容和忻某的父母共同继承,如果忻某的父母已不在人世,则由纪某与忻容共同继承。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得分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按法定继承顺序进行遗产继承。【点睛】主观题的审题要求:(1)审设问:一是明确题目考查的知识范围和考查意图,正确联想相关知识,形成综合性的信息认识;二是明确设问的指向性和规定性,分清题干要求答题的类别,即回答“是什么”、或“为什么”、或“怎么样”、或“怎样体现”中哪一类。(2)审主体:明确主体有几个,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这些应从解读设问和材料中获取。(3)审材料:获取材料中有效信息,抓住关键词、关键句子。这样做,一是为了正确联想相关知识,二是进一步明确答题的主体,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三是关键的句子要作为“材料语言”写入答案要点中。审材料实质上就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审设问和审主体”的正确与否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