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同步练习一、单选题1.浩浩和芳芳婚后生有女儿玲玲,后来两人因为感情不和离婚,玲玲归芳芳抚养。芳芳在工作中认识了老王并产生了感情,两人结了婚,还未成年的玲玲跟着芳芳和老王一起生活,芳芳和老王在婚后又生下一女菲菲。老王和前妻生有一子小王(已成家)。浩浩和老王先后去世(都未留下遗嘱)。下列对浩浩、老王的遗产的认识正确的是( )①芳芳、玲玲都是浩浩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②浩浩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玲玲继承③只有小王和菲菲才是老王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④芳芳、菲菲、小王、玲玲共同继承老王的遗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小龙自出生起就与母亲林某共同生活。林某对小龙疏于照顾,经常让小龙挨饿,还屡次殴打小龙,致使小龙后背满是伤疤。民警多次对林某进行批评教育,但她仍屡教不改。2023年5月,林某再次用菜刀划伤小龙的后背、双臂,同年6月,该村村民委员会向法院提出依法撤销林某作为小龙监护人的申请。在该案例中( )①林某虐待小龙,未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②林某的行为损害了小龙的身心健康,其不宜再担任小龙的监护人③村委会无权干预村民的家庭事务④应依法追究林某的法律责任,小龙应由其他人收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3.鲁迅在北京工作时,为了让母亲每天能看到他,便把母亲接到北京,让她住最大的房间,而自己却住在一个简陋的小房间里。鲁迅每天晚饭后都要到母亲房间与她聊天,出门工作时都会告诉母亲。鲁迅的孝顺体现在( )①不干预母亲的个人生活 ②生活上照顾母亲③精神上慰藉母亲 ④尊重母亲的个人需要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4.范某(系未成年人)在杨某创办的体育培训班参加体育培训。在进行立定跳远项目训练时,韩某(系未成年人)在范某起身跳远的过程中,从一侧向范某跑过去,将其撞倒,导致其因左锁骨骨折住院治疗,在本案中( )①范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受到侵犯②韩某的父母和杨某应支付医药费③应由韩某的父母承担范某全部的治疗费用④范某在培训班受伤,应由创办人杨某承担所有法律责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5.老李的亲人只有常年在外的儿子小宁和侄女小美,老李曾立遗嘱并公证,名下两套房产由小宁继承。后来老李病重期间,在主治医生王某和护士李某的见证下录像留下一份遗嘱,将其中一套房产留给经常照顾他的侄女小美。老李去世后,就遗产问题有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小宁和小美可以通过仲裁解决房产纠纷问题B.小宁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小美是第二顺序继承人C.小美无权通过遗嘱继承方式取得老李的房产D.两份遗嘱内容有抵触,公证遗嘱应优于录像遗嘱近年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中国电信重庆公司等共同研发的5G版“车载便民法庭”深入到田间地头、社区集镇、现场定分止争、源头化解矛盾、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据此完成下面小题。6.自2022年以来,重庆各级法院利用“车载便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7200余次,提供现场立案、证据提交、文书送达等智能诉讼服务1.7万余件,现场以案释法、以宣普法、以询讲法惠及群众多达50余万人次。这能( )①提高司法服务便利性,降低纠纷解决成本②增进科技与司法融合,规范司法权力运行③增强普法宣传力度,提升群众法治素养④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助力法治中国建设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7.黄某与妻赵某育有甲乙二子。赵某去世多年,黄某身患疾病,行动不便,乙一直照顾黄某生活,但甲不管不问。老人通过“车载便民法庭”寻求帮助,法院入户调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黄某对待甲乙的确厚此薄彼过,甲可以不尽赡养义务B.鉴于黄某一直由乙照顾,今后黄某生活该完全由甲负责C.甲乙二人都应给予黄某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D.若调解协议难以达成,可建议黄某申请仲裁或继续起诉8.刘某通过土地流转向A村33户村民租了240亩地种植优质水稻,合同约定租期14年、每亩年租金900元。然而,多种因素导致刘某自2022年12月起未按期支付租金,双方各执一词,多次协商无果。“车载便民法庭”现场调解,双方纠纷化解,合同继续履行。此举( )①维护了农民的用益物权②增加了农民经营性收入③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④有利于维护社会信用机制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9.张雨萱女士与丈夫郭放先生共育有郭灏宇、郭灏峰、郭茗湘两儿一女三个小孩。1995年,郭放先生与郭灏宇(31岁)、郭灏峰(28岁)两个儿子签订了赡养协议,约定大儿子郭灏宇扶养母亲张雨萱女士,二儿子郭灏峰扶养父亲郭放先生,房产由两个儿子平分。郭放先生于2020年去世后,二儿子郭灏峰对郭放先生进行了安葬,80岁的张雨萱女士独自生活。2024年,张雨萱女士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三子女均摊赡养费并主张随二儿子郭灏峰生活。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①为兼顾法与情,大儿子郭灏宇应多承担赡养费②按照约定,法院应判张雨萱女士随大儿子郭灏宇生活③免除二儿子郭灏峰对母亲张雨萱女士赡养义务的协议无效④权利与义务对等,三女儿郭茗湘女士无需赡养张雨萱女士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10.周望川14岁生日当天收到爷爷周初然10万元的大礼,他花1万元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但父亲周名克怕耽误他学习,要求他把电脑退回,为此双方发生争吵,当晚,周望川负气回到学校。当晚下晚自习后,周望川因一点小事与同学吴语福发生口角,并把吴语福打伤,需要赔偿医疗费1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①周望川有权接受爷爷周初然10万元的生日大礼②周望川购买电脑的行为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③周望川的父母作为监护人要承担1000元的医疗费④上述材料涉及周望川的所有民事行为都是无效的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1.张乙是张甲的弟弟,张母一直与张甲夫妇共同生活。后张甲因病去世,其妻刘某一直尽心赡养张母,张乙只是偶尔探望张母。2022年冬,张母病逝,刘某认为自己尽了赡养张母的主要义务,有权继承张母的遗产,张乙与刘某就张母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①刘某不是张母的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其遗产②刘某是张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母的遗产③张乙无权继承张母的遗产④张乙没有对张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2.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为此,国家将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定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国家从法律上重视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是因为( )①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②父母与子女在家庭关系中最为亲密③教育子女是父母依法享有的权利④监护职责是法律赋予父母的义务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3.赵某病重之际在家庭微信群中留言:去世之后所有财产均由独生女小钱一人继承。“微信遗嘱”( )①信息系被继承人账号发送并注明姓名、年、月、日,属有效遗嘱②需要有三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有效③如果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所有继承人都没有异议,应该有效④如有继承人质疑,单凭“微信遗嘱”这种形式是不可能得到法律认可的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每逢春节来临,绝大多数在外地工作奋斗的中国人都会不远千里万里回老家过年,与亲人团聚,感受家乡的年味。阅读材料,完成下面小题。14.乡土观念强,依恋家乡和亲人,是中国人的重要精神特征。正如《汉书·纪·元帝纪》所言:“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意思是:在一个地方住惯了,就故土难离,这是百姓的天性;亲人能够团聚在一起,这是人们的愿望。中国人这种依恋家乡和亲人的乡土观念( )①是一种不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落后文化②需结合现代社会条件和要求予以批判继承和发展③是中华各族维系共同生活和彼此团结的精神纽带④可转化为新时代建设家乡、促进和谐的积极力量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5.在人口高度流动的当今时代,有无数的成年中国人长期远离故乡,在国内或国外奋力打拼。对他们而言,回家过年具有多重意义,这些意义可能包括( )①能够近距离地行使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②能够更好地帮助年老父母依法恢复民事权利能力③能够更为完整地履行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④能够与未成年子女建立更加密切的民事法律关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7条规定:好意同乘的责任承担,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王先生自驾回家过年,免费搭乘同乡好友李先生,途中遭遇追尾交通事故而致李先生受伤。事后,李先生要求王先生承担赔偿责任。对此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只要交通事故责任在王先生一方,王先生就得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B.是否要承担对李先生的赔偿责任,要看王先生有无故意或重大过失C.如果交通事故责任在王先生一方,王先生就必须全额承担赔偿责任D.如果王先生与李先生先有免责约定,李先生就无权要求王先生赔偿二、非选择题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李老先生名下有某公司60%的股权和市区一套房产。李老先生于2019年依法立下遗嘱,遗嘱载明其所持有的某公司60%的股权由二儿子继承。2022年10月,李老先生因病亡故。因遗产继承问题,李老先生的4个子女产生分歧。2023年5月,李老先生的大儿子将弟弟及两个妹妹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父亲的上述遗产由其全部继承。大儿子的理由是父亲生前多病,他尽了主要的赡养和照顾义务,父亲于2022年3月在两名无利害关系人的见证下立下打印遗嘱并由遗嘱人和见证人签名,载明上述遗产由他继承。大儿子提供的打印遗嘱显示遗嘱人签名模糊、难以辨认,且提供拍摄的视频显示当时李老先生情绪不太稳定,回答律师的问题时答非所问。综合各方证据,打印遗嘱中所述主要由大儿子承担赡养义务的表述与事实不符。(1)结合材料,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分析该打印遗嘱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李老先生的遗产应按何种方式分配以及该案给继承人的启示。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老人甲,无儿无女,一直独自居住,有一同胞弟弟乙甚少往来。邻居丙常到甲家中为其做饭、陪其聊天,两人关系越来越好。经协商,甲与丙订立书面监护协议,约定丙作为甲丧失行为能力后的监护人。2022年8月甲因病住院,丙一如既往关心照顾甲,6个月后甲去世,丙在整理甲遗物时发现甲于2019年3月30日亲笔书写并签名的遗嘱,其内容为甲去世后将其自有房屋赠与丙。2023年2月,乙得知甲去世并将房屋赠与丙的消息后,便主张该房屋继承权并提起诉讼乙认为,自己作为甲之胞弟,依法有权继承该房屋;遗嘱无效,丙无权取得该房屋,丙辩称,遗嘱有效,自己愿意接受遗赠,该房屋应归自己所有。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乙与丙的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家庭文明,法律守护。◆“子不教,父之过”2020年8月,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8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方式照顾女儿。从2020年12月起,女儿一直与保姆居住,胡某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子欲养,亲不待”高尔基说:“时间的流逝,许多往事已经淡化了。可在历史的长河中,有一颗星星永远闪亮,那便是亲情。时间可以让人丢失一切,可是亲情是割舍不去的,即使有一天,亲人离去,但他们的爱却永远留在子女灵魂的最深处。”《孔子家语卷二·致思第八》:“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也。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可得见者,亲也。”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简要分析上述案例中,人民法院为什么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并发出家庭教育令。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03年4月28日,张某与被继承人冯某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育有一子冯某1、一女冯某2,冯某某、刘某系被继承人冯某的父母。被继承人冯某于2021年12月26日因病去世。2012年3月13日,冯某认缴某化妆品有限公司90%的股份;2017年9月6日,冯某认缴某药业有限公司70%的股份。2019年6月22日,冯某在《股份协议》中载明:本人冯某在某药业有限公司的70%股份和收益从今以后归张某所有。任何人不得侵占,本协议为最终协议。本协议经鉴定和公证,合法有效。根据本案事实,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冯某认缴的某化妆品有限公司45%的股份作为遗产进行法定继承,由冯某妻子、子女和父母5人均分。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阐明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的理由。参考答案:1.C【详解】①②:芳芳与浩浩已离婚,不是浩浩遗产的法定继承人。玲玲作为浩浩的女儿,是浩浩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①错误,②符合题意。③④:小王和菲菲作为老王的亲子女,玲玲作为和老王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芳芳作为老王的配偶,都是老王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芳芳、菲菲、小王、玲玲共同继承老王的遗产,③错误,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2.A【详解】①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母亲林某对小龙疏于照顾,经常让小龙挨饿,还屡次殴打小龙,是虐待行为,未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损害了小龙的身心健康,其不宜再担任小龙的监护人,①②符合题意。③:村委会有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等职责。村委会可以正当干预村民的家庭事务,③错误。④: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本案例中应依法追究林某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④错误。故本题选A。3.C【详解】①:材料体现鲁迅对母亲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未体现“不干预母亲的个人生活”,①排除。②③: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鲁迅便把母亲接到北京,让她住最大的房间,生活上照料了母亲,每天晚饭后都要到母亲房间与她聊天,出门工作时都会告诉母亲,精神上慰藉了母亲,这些都体现了鲁迅的孝顺,②③正确。④:材料体现鲁迅对母亲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未体现母亲的个人需求,④排除。故本题选C。4.A【详解】①:韩某(系未成年人)将范某撞倒,导致其因左锁骨骨折住院治疗,范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受到侵犯,①符合题意。②③④: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在本案中韩某(系未成年人),韩某的父母应承担民事责任。杨某创办体育培训,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承担侵权责任。范某受伤,应由韩某的父母和杨某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支付医药费,②符合题意,③④错误。故本题选A。5.C【详解】A:继承纠纷不能通过仲裁来解决,故A不选。B: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小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小美不是法定继承人,故B不选。C:小美作为老李的侄女,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其无权通过遗嘱继承方式取得老李的房产,但其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老李的房产,故C正确。D:根据民法典,公证遗嘱在效力上不再具有优先性,此规定反映出法律更加注重保护公民的遗嘱自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故D不选。故本题选C。6.B 7.C 8.B【解析】6.①③:重庆各级法院利用“车载便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提供现场立案、证据提交、文书送达等智能诉讼服务,现场以案释法、以宣普法、以询讲法惠及群众多达50余万人次。从中可以看出“车载便民法庭”提高了司法服务便利性,降低纠纷解决成本,增强了普法宣传力度,提升了群众法治素养,故①③符合题意。②:科技与司法融合,能提高司法效率和司法为民的便捷性,和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无关,②表述错误。 ④:“车载便民法庭”是一种司法具体实践方式创新,和司法体制改革没有关系,故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7.ABC:赡养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道德素养和法定责任,不可推卸,故AB表述错误,C符合题意。D:收养、赡养、继承等身份权纠纷的案件不适用仲裁,故D表述错误。故本题选C。8.①④:“车载便民法庭”现场调解,双方纠纷化解,土地流转合同继续履行,刘某向农户支付运动服租金,这维护了农民的用益物权,维护了社会信用机制。故①④符合题意。②:农民土地流转所得是财产性收益,故②表述错误。③: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村民与村集体之间的关系,故③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9.C【详解】①:二儿子郭灏峰扶养父亲郭放先生至父亲去世,并对父亲进行了安葬,为兼顾法与情,大儿子郭灏宇应多承担母亲张某的赡养费,①符合题意。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免除二儿子郭灏峰对母亲张雨萱女士赡养义务的协议无效,③符合题意。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郭放先生与郭灏宇、郭灏峰两个儿子签订了“大儿子郭灏宇扶养母亲,二儿子郭灏峰扶养父亲”的协议免除了对另一位父母赡养的义务是无效的,且法院在判决中应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而不是应判张某随大儿子郭灏宇生活,②不符合题意。 ④:权利与义务是对立统一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通常是对等的,但是赡养义务是强制性的法定义务,子女无法免除该义务,三女儿郭茗湘女士需要赡养张雨萱女士,④排除。故本题选C。10.B【详解】①:周望川年满14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周望川有权接受爷爷10万元的生日大礼赠与,①说法正确。②:周望川年满14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购买笔记本电脑花费1万元,数额较大,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周望川购买电脑的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②说法错误。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周望川的父母作为监护人要承担1000元的医疗费,③说法正确。④:上述材料涉及到小周的所有民事行为都是无效的,说法错误,案例中,接受赠与有效,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B。11.D【详解】①②:为了保障丧子老人的赡养,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所以刘某有权继承张母的遗产,①排除,②符合题意。③: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权并没有被剥夺,无权继承张母的遗产说法错误,③排除。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D。12.A【详解】①②:国家从法律上重视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是因为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父母与子女在家庭关系中最为亲密,①②符合题意。③:教育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该项表述不全面,③不选。④:题干强调重视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的原因,“监护职责是法律赋予父母的义务”与题干不构成因果关系,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13.D【详解】①:被继承人赵某在家庭微信群中留下信息,虽然信息系被继承人账号发送,并注明姓名、年、月、日,但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任意一种遗嘱形式,属无效遗嘱,①错误。②: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有效,②错误。③:赵某病重之际在家庭微信群中留言:去世之后所有财产均由独生女小钱一人继承。“微信遗嘱”如果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所有继承人都没有异议,应该有效,③正确。④: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如有继承人质疑,单凭“微信遗嘱”这种形式是不可能得到法律认可的,④正确。故本题选D。14.C 15.B 16.A【解析】14.①:题述中国人的乡土观念可归为中华传统文化,它确实需要结合现代社会的条件予以批判继承和发展,但将其一概地归为落后文化是错误的,①错误。②:乡土观念强,依恋家乡和亲人,是中国人的重要精神特征。中国人这种依恋家乡和亲人的乡土观念需结合现代社会条件和要求予以批判继承和发展,②正确。③:中华民族精神是是中华各族维系共同生活和彼此团结的精神纽带,③错误。④:《汉书·纪·元帝纪》所言:“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意思是:在一个地方住惯了,就故土难离,这是百姓的天性;亲人能够团聚在一起,这是人们的愿望。中国人这种依恋家乡和亲人的乡土观念若能加以合理改造、发展和利用,可转化为新时代建设家乡、促进和谐的积极力量,④正确。故本题选C。15.①:无数的成年中国人长期远离故乡,在国内或国外奋力打拼。对他们而言,回家过年具有多重意义,这些意义可能包括能够近距离地行使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①正确。②: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不存在恢复之说,②错误。③:无数的成年中国人长期远离故乡,在国内或国外奋力打拼。对他们而言,回家过年具有多重意义,这些意义可能包括能够更为完整地履行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报答父母的恩情,③正确。④:子女一出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就已设立,并受民法调整,④错误。故本题选B。16.A: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只要交通事故责任在王先生一方,王先生就得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A正确。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7条的规定;有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决定是否减轻赔偿责任,而不是是否承担赔偿责任,B错误。C:“全额承担赔偿责任”与法律规定不符,C错误。D:双方的约定有违相关法律规定,是无效的,D错误。故本题选A。17.(1)无效。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遗嘱继承要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该打印遗嘱的设立过程反映不出李老先生自主独立表达立遗嘱的意愿,也反映不出他明确清晰表达所立遗嘱内容的情形。该打印遗嘱上的签名是否是李老先生的亲笔签名难以确认,且当时拍摄的视频无法明确打印遗嘱是否是李老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该打印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2)①分配方式:二儿子依据第一份有效遗嘱继承某公司60%的股权;4个子女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房产,每人各占1/4的份额。②启示:继承人要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维护整个家庭的和睦。【分析】背景素材:李老先遗产继承纠纷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考查的范围为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要求分析该打印遗嘱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考生要坚持理论与材料相结合。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大儿子提供的打印遗嘱显示遗嘱人签名模糊、难以辨认,且提供拍摄的视频显示当时李老先生情绪不太稳定,回答律师的问题时答非所问→可联系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遗嘱继承要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该打印遗嘱上的签名是否是李老先生的亲笔签名难以确认,其的设立过程反映不出李老先生自主独立表达立遗嘱的意愿,也反映不出他明确清晰表达所立遗嘱内容的情形,故该打印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启示类主观题,考查的范围为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要求说明李老先生的遗产应按何种方式分配以及该案给继承人的启示,考生要坚持理论与材料相结合。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李老先生名下有某公司60%的股权和市区一套房产。李老先生于2019年依法立下遗嘱,遗嘱载明其所持有的某公司60%的股权由二儿子继承;打印遗嘱中所述主要由大儿子承担赡养义务的表述与事实不符→可联系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故二儿子依据第一份有效遗嘱继承某公司60%的股权;4个子女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房产,每人各占1/4的份额。关键词②:李老先生因病亡故。因遗产继承问题,李老先生的4个子女产生分歧→可联系继承人要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维护整个家庭的和睦。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18.乙的说法错误,丙的说法正确。老人甲,无儿无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但甲亲笔书写并签名的遗嘱,表示甲去世后将其自有房屋赠与丙,该遗嘱真实有效。丙在有效期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因此丙根据遗嘱内容可接受遗赠。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因此乙不能继承该房屋。(原题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分析】背景素材:遗嘱继承与遗赠纠纷案例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运用遗嘱继承与遗赠的相关知识来作出判断并说明理由。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判断:乙的说法错误,丙的说法正确。有效信息①:老人甲,无儿无女,一直独自居住,有一同胞弟弟乙甚少往来→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案中,老人甲,无儿无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本案中,乙作为同胞弟弟,与甲甚少往来,应当不分或少分。因此,乙的说法错误。有效信息②:2022年8月甲因病住院,丙一如既往关心照顾甲,6个月后甲去世,丙在整理甲遗物时发现甲于2019年3月30日亲笔书写并签名的遗嘱,其内容为甲去世后将其自有房屋赠与丙。丙辩称,遗嘱有效,自己愿意接受遗赠,该房屋应归自己所有→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案中,遗嘱真实有效,丙在有效期内作出了愿意接受遗赠的表示。有效信息③:邻居丙常到甲家中为其做饭、陪其聊天,两人关系越来越好。经协商,甲与丙订立书面监护协议,约定丙作为甲丧失行为能力后的监护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本案中,按照协议,丙承担了乙的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因此丙根据遗嘱内容可接受遗赠。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19.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胡某和陈某均未依法履行好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②人民法院遵循平等、自愿原则,按照女儿的意思不予变更抚养权,并对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有利于父母更好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职责,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分析】背景素材:家庭文明,法律守护——儿童抚养权纠纷案例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内是《法律与生活》知识,设问指向是简要分析上述案例中,人民法院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的原因。具体可运用“民法基本原则”“家和万事兴”的知识来回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8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方式照顾女儿,从2021年2月起,女儿一直与保姆居住→可采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的义务,也有教育的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的知识,说明胡某和陈某均未依法履行好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关键词②:人民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可采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联系“平等、自愿原则”的知识,说明人民法院按照女儿的意思不予变更抚养权。关键词③: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可联系教材知识: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20.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根据冯某的《股份协议》,冯某在某药业有限公司70%的股份和收益归张某所有,合法有效,这部分财产不属于冯某的遗产。冯某在某化妆品公司90%的股份,系冯某和张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某化妆品公司45%的股份系冯某的个人合法财产作为遗产进行法定继承。②继承开始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由于冯某生前没有遗嘱,所以法院判决法定继承。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疏关系确定法定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本案中冯某妻子、子女和父母5人是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别继承遗产的五分之一。【分析】背景素材:关于财产继承的案例考点考查:法定继承的相关知识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人民法院为什么作出这样的一审判决,即为什么不能对冯某认缴某药业有限公司70%的股份进行继承、而对冯某认缴某化妆品有限公司90%的股份进行法定继承,为什么冯某妻子、子女和父母5人均分他的遗产。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冯某在《股份协议》中载明:……合法有效。”→可联系夫妻个人财产。关键词②:冯某在婚姻存续期间认缴某化妆品有限公司90%的股份→可联系夫妻共同财产。关键词③:“冯某认缴的某化妆品有限公司45%的股份作为遗产进行法定继承”→可联系可继承的个人遗产。关键词④:张某和冯某在婚姻存续期间育有一子一女、冯某某、刘某系冯某的父母→可联系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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