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课件(共29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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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无救济则无权利。”这句古老的法律谚语表明,假如法律不能为权利提供保护,无法对侵权人追究法律责任,那么,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将只停留在纸面上。法律应当针对侵权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也必须尊重他人的权利,不逾越权利的边界,更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侵权责任的含义及依据
2.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与诉讼时效
3.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一般侵权责任、过错推定
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学习内容
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法律后果。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一般情况下,责任由行为人本人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承担。
担责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①侵害身体健康的,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②侵害人格尊严的,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并可能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③损害财物的,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
④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特殊诉讼时效为4年,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含义
依据
担责方式
诉讼时效
《民法典》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侵害形式不同,法律责任不同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担责方式 侵权行为和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财物受到侵害。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财产权)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财物受到侵害。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但财产还在,且有恢复的可能性,恢复原状有必要性。适用于财产权损害。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
方式: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恶意、故意欺诈)。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易混辨析]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构成要件 损害事实(前提)、过错、因果关系 合同当事人违约
担责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既侵权又违约,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免责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 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易混辨析]
“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这句通俗易懂的广告语,使得核桃乳饮料品牌“养元六个核桃”家喻户晓。澳华食品厂的“大果核桃”的包装与“六个核桃”相似,“大果核桃”产品以蓝白为主色调的包装形式与“六个核桃”基本相同,包装上的“大果核桃”几个白字及围绕这几个白字的图案与色调,与养元公司高度近似。养元公司遂将生产商和经销商诉至法院。
结合《法律与生活》,分析本案法院应如何判决?澳华食品厂应承担什么民事责任?养元公司有权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解析] 澳华食品厂侵犯了六个核桃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商标法》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澳华食品厂的“大果核桃”的包装形式、图案与色调与“六个核桃”基本相同,与养元公司注册商标的图案近似。“大果核桃”产品构成商标侵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养元公司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以案释法]
担责方式
2013年8月18日,王某向李某借款15000元,并立字据约定在2016年8月18日前还清。此后,王某却一直没有还钱,其间李某虽几次想向王某提出还钱之事,但考虑到和王某是朋友,加上王某经济条件确实不是太好,始终没能把话说出口。2019年10月,李某王某二人因其他事情发生纠纷,友谊破裂,李某遂向王某索要借款,王某却称,他的一个律师朋友告诉他欠李某的钱可以不还了。无奈,李某于2020年1月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15000元欠款。
法院会支持李某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吗?为什么?
[解析]不会。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这一规定,民事权利在三年后法律一般不再予以保护。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
[以案释法]
(法院应该受理案件,但是对方获得抗辩权,法院不支持你的主张)
(法院会受理该案件吗?
诉讼时效
王某和李某是朋友。2019年8月18日,王某向李某借款5000元,但借据上并未标明还款日期。2023年10月,李某王某二人因其他事情发生纠纷,友谊破裂,李某遂向王某索要借款,王某拒不归还。无奈,李某于2023年12月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欠款,王某却称,过了这么多年,借款早就失效了,去法院起诉也没用。
思考:法院会支持李某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吗?为什么?
[解析]会。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两人的借款条并未注明还款时间,因此李某是在2023年10月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因此,他在2023年12月起诉王某时,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以案释法]
诉讼时效
13岁男孩小亚的父母离异,他常年跟随母亲在北京生活,父亲詹某在广西南宁生活。2022年,小亚将父亲告上法院,追讨10年的抚养费。詹某辩称小亚的追讨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并未认可,因为未成年人追讨抚养费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判决詹某支付66.5万元的抚养费给小亚。
你如何看待法院的判决?
[解析]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
13岁男孩小亚系未成年人,父母对其负有抚养的义务,小亚有权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父亲詹某依法应给其支付抚养费。《民法典》规定: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以案释法]
诉讼时效
侵权责任中
的情理法——责任界定
三个原则中,法律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情感和理性应当在法律的框架内发挥作用,不能违背法律的原则和精神。如果仅仅依赖情感处理案件,可能会导致案件处理被感情因素主宰,而法律被淡化,这样就会导致法律底线不保,公平正义丧失。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基本含义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主要是指在处理侵权责任案件时,应当遵循三个基本原则,即情感、理性和法律,正确处理三者的关系。
在处理案件时,不能仅仅依赖个人的感情或者情感,而应当保持客观和公正。
在处理案件时,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的原则和规则,进行理性的分析和判断。
情感
理性
法律
法律在处理案件时,最终应当以法律规定为准绳,依法进行判决和处理。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有因果关系——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2.侵权责任类型(责任界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有损害事实——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有主观过错——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不影响其 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一般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含义
构成要件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自证不了需要承担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例如高空抛物)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2.侵权责任类型
常见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含义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依照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无过错
侵权
责任
常见责任
含义
(无论如何都是你的错)
无过错侵权(最严格的责任):你养的动物,你养的孩子,你的工人, 你生产的产品,你的车,环境污染。
[解析]
⑴损害事实:
⑵过错:
⑶因果关系:
方某猝死(生命权丧失)
吴某没有侵权故意或过失,劝阻行为理性平和,未超必要限度。
劝阻行为与猝死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请谈谈你对此案判决的看法?或者说法院这么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小张出门遛狗,在电梯中偶遇一位老人,两人针对小区遛狗行为因立场不同发生语言冲突,争吵过程中,老人心脏病发作,被送至医院救治。老人家人要求小张承担医疗费等人身损害赔偿,小张认为双方并无肢体接触,拒不赔偿。
小张是否应承担责任?法理依据是什么?
[以案释法]
[解析]小张应承担过错责任即一般侵权责任。法理依据是:
损害的事实: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老人心脏病发作;
主观过错: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语言冲突,争吵;
因果关系: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李某在小区晨跑过程中,被路边拴着的宠物犬咬伤,受伤后李某前往医院就诊,支出多项医药费用。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宠物犬的饲养人小张承担赔偿责任。小张认为自家的狗性情温顺,从不惹事,怎么会突然咬人?
物业通过查看监控得知,是赵某用鞭炮去吓这条狗,想看看狗的反应,结果狗受到惊吓挣脱了链子,咬伤了在附近晨跑的李某。李某找到赵某要求其赔偿因治疗支出的相关费用,遭到拒绝后才无奈将狗主人小张诉至法院。
谁该承担侵权责任?法理依据是什么?
[以案释法]
[解析]小张承担无过错责任。小张的狗咬伤了晨跑的李某。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赵某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赵某用鞭炮吓了小张的狗。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不是。 本案中,驴扬蹄踢坏了小汽车,致使小汽车主人的财产受到了损害,驴的主人老李要为此承担责任。
驴扬蹄是被商店老板的狗咬伤受惊所致,还应当考虑狗的主人是否存在过错,狗的主人商店老板也可能要承担责任。
还应考虑小汽车在此处停放是否也存在过错,是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存在这些情节,可以据此减轻行为人老李的责任。
思考:是不是只要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其饲养人、管理人就一定要承担无过错责任呢?
例如:甲不顾狗主人的劝阻,故意挑逗狗导致被咬,则狗主人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拓展深化]
[解析]小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由于小壮是高一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小壮的父母须承担侵权责任。 学校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小杰人身受到伤害的事情发生在学校运动会期间,学校对学生存在管理上的疏漏,所以学校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依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侵权责任 判定条件 对行为人的要求 举例
一般侵权责任 (过错责任)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行为人因过错侵犯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 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 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如何,全都怪你) 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 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法律规定侵权 责任的意义 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维护社会公正,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侵权责任的情形
[小结]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特殊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课堂总结]
法律依据
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无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类型
[易错易混]
1.由于过错导致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提示:法建意义上的路礼道歉与一般道义上的赔礼道歉含义不同,其有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赔礼道歉主要适用于人格权受损的情况。
2.过了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权利人就不能向人民法院主张相关权利。
提示:过了诉讼时效依然可以提起诉讼主张相关权利,只是行为人可以以过了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权利人诉讼主张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3.法律通常要求侵权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提示: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4.只要没有过错,就一定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提示:法律规定了某些特殊情形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5.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不管能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都应当承担责任。
提示:动物园因动物致人损害,动物园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7.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生产者加能证明生产过程无过错,可不承担责任。
提示:生产者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8.若工厂排放的污水符合当地政府规定,其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就不存在过错,可不承担责任。
提示: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
9.饲养动物造成他人受害,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都要承担侵权责任。
提示: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10.公司对员工困执行工作任务受伤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提示: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自身受伤,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易错易混]
1.(2023·海南·统考高考真题)小赵跑步时撞倒老张,两人关于责任承担产生争执。根据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①小赵主观上存在故意
②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③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④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课堂练习]
2.(2023·北京·统考高考真题)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C
[课堂练习]
3.(2023·山东·统考高考真题)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因此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己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课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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