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三礼”与服饰2 课件(共21张PPT)《中国服饰文化(第2版)》同步教学(中国纺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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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三礼”与服饰2 课件(共21张PPT)《中国服饰文化(第2版)》同步教学(中国纺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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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1张PPT)
第六章 “三礼”与服饰
一、冠礼:庄严神圣的成年礼仪
礼记·曲礼》规定了男女冠礼与笄礼的年龄与形式:“男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而字。”
《周礼·春官》则强调冠礼的意义:“冠则成男女之德。”
《释名·释首饰》又区分了冠与巾的社会角色与地位:“二十成人,士冠,庶人巾。”
冠礼和笄礼都有神圣的氛围,严格的程序。当代亦有传承。
参加笄礼的青年女子
行醴礼,致醮辞
冠礼的意义
冠礼的内涵,《周礼》、《仪礼》都有简括地点示,《礼记·冠义》则是明确展述:
   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以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而后礼仪立。故冠而后服备,服备而后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故曰:冠者,礼之始也。是故古者圣王重冠。
附:日本的成人礼
每年第1个月第2个星期一,是日本的成人礼举行日。这个节日是中国冠礼笄礼的传承与延续。
参加成人礼的日本女子
二、五服制:
服装款式中天伦亲情的直觉造型
所谓五服制,即以血缘亲属关系的远近为差等的丧服制度。
“三礼”中记述有许多繁细的礼仪,大多在时间的流逝中淡隐了、风化了。宋朱翌《猗觉寮杂记》就说:“三代之礼,不可行于今。”而“五服”制,却是一个显著的例外。它横贯古今,无遮无碍,就是在今天,我们仍时时可看到它作为礼仪形式的基本轮廓,仍可感受到它着意于天伦亲情的基本精神。
从直系来说,一个人自身上有父,下有子,这是最亲的三代;上推到父之父,即祖父,下推到子之子,即孙,是近亲的五代;再上推到祖之祖,即高祖,下推到孙之孙即玄孙,是远亲的九代。从旁系来说,同父为兄弟,同祖为堂兄弟,是近亲;同曾祖为从兄弟,同高祖为再从兄弟,是远亲。五种服制就是由此而定的。
五服世系图谱
斩衰是用最粗的生麻布制成的丧服,衣不辑边,断处外露,以示哀痛至极而顾不得修饰。它是丧服中最重的一种。服期三年。凡儿子和未嫁女为父、承重孙为祖父、妻妾为夫等,都服斩衰。儿子与承重孙须持苴杖,即原竹做的杖。
齐衰也是用粗麻布制作的丧服,但缝边缉齐。
大功服,是丧服中的第三个等级。在五服中粗重仅次于齐衰,是用较粗的熟麻布制作的丧服。因用大功布来裁制,遂称大功。
小功服,是丧服中的第四等级。用较细的熟麻布制作,服期五个月。
缌麻服,是丧服中最轻的等级,用细熟麻布制作。服期三个月。
三、服制的原则
亲亲、尊尊、男女有别。
所谓亲亲,是说血缘关系愈亲服愈重,规定限制愈多愈严厉,血缘关系愈远服愈轻直至无服,细则要求也愈宽松。个中道理,还是《礼记·曲礼》一语说破:“夫礼者,所以定亲疏”,亲情在这里以外在的礼制具体的服饰表现了出来。其功能之一就是定亲疏。那么,以血缘构成的亲亲关系有限度吗?有的。“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
所谓尊尊:就是根据身份地位的尊卑高下作为标准而确定丧服轻重的一个服丧原则。在亲属关系上,卑幼为尊长者有服或服重,而尊长为卑幼者无服或服轻;为父服重,为母服轻;妻为夫服重,夫为妻服轻;按《仪礼·丧服》的规定,不只是血缘亲情,服斩衰还包括诸侯为天子、大夫为国君、家臣为大夫这一“尊尊”系列。如历代帝后死亡,全国臣民都得穿素,在一定时间内禁止一切娱乐活动。
所谓男女有别:为父服重,为母服轻;妻为夫服重,夫为妻服轻;男子一以贯之,而女子则因出嫁与否便要根据宗族的归属来确定丧服的轻重;倘没有血缘关系,则应随从某一种关系人之服来确定,如夫为妻之父母服丧就轻,而妻随丈夫为公婆服丧就重。
2008年10月关中平原所见五服仪式遗存 高岸摄
帝王将相服饰与五服制,在不同层面都表现了服饰的等级制度。它从某种角度深刻地体现了礼制的精神。《乐记》说:“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统同,礼辩异。”服饰的等级制就是重在辨异,是以服饰的形式直接而又巧妙地对社会分工的肯定与强化,从而构筑了相当博大而严密的自足系统结构,它无疑是精神文明的展示,是历史进步的表现。也许在历史发展的后来,它的弊端会逐渐现出。但在人类文明史上,这一举措,作为服饰文化制度层面的重大创意与建设,还是值得人们注意与研究的。
与丧礼关系最为密切的五服制度规定了中国人的整个亲属关系和家庭结构。
它以其极易操作的不同服饰,在此际以强化中华民族重视天伦亲情的心理感受与情感体验而具有哲学意味。我们知道,哲学的根本问题是对待死亡的问题。丧服制正是从服饰的角度直面死亡却又超越死亡,因而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
它从血缘关系入手,从肯定热爱生命的角度出发,肯定生者与死者曾有过的生活情感,肯定生命的消逝能够引起生者心理的悲哀,从而规范出一套既能抒泄强烈的感情又能遵依社会理性的衣着范式。
“三礼”在种种服饰制度的建立过程中,随之而确立了两极摆荡的服饰审美原则,即以文饰为美与以素雅为美同时并举。
《礼记·礼器》:“礼有以文为贵者:于子龙衮,诸侯黼,大夫黻,士玄衣 熏裳。天子之冕,朱绿藻,十有二旒;诸侯九,上大夫七,下大夫五,士三。此以文为贵也。有以素为贵者,至敬无文,父党无容,大圭为琢,大羹不和,大路素而越席,牺尊疏布冥,单杓。此以素为贵也。”
所谓以文饰为美者,当指天子诸侯士大夫服饰因等级不同,在面料、色彩、图案、款式等方面以精益求精中展示着差异、华贵与雅致;而以素雅为美者,而五服制度中的丧葬礼服,却是愈粗陋简淡质木无文愈显出情深意重,是别一种低徊悠长的人情意味的展示与象征。它们在某种程度上同样体现了雅致、文质彬彬、温良恭俭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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