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69张PPT)园林概论园林概论安徽农业大学制作5.园林绿地规划设计第一章 园林学概述过渡页园林绿地规划设计是园林专业的核心内容,应遵循园林艺术原理、科技性原理、技术性原理和环境行为学原理及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园林绿地规划设计涉及建筑工程、生物、社会、艺术等众多学科,既是多学科的应用,也是综合性的创造。随着我国城乡建设快速发展,环境日益恶化,设计者需要掌握园林绿地规划设计的相关理论和基本内容及方法,创造出具有和谐美感、有一定生态修复功能和可持续发展的优秀作品。5.2.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性质与任务1)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层次城市绿地的规划设计分为多个层次。具体包括如下:城市绿地系统专业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的多个专业规划之一,属城市总体规划的必要组成部分,该层次的规划主要涉及城市绿地在总体规划层次上的统筹安排。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也称“单独编制的专业规划”,它是对城市绿地系统专业规划的深化和细化。该规划不仅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层面,还涉及详细规划层面的绿地统筹和市域层面的绿地安排。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是对城市各类绿地及其物种在类型、规模、空间、时间等方面所进行的系统化配置及相关安排。此外,还有城市绿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绿地设计;城市绿地的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2)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任务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城市地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方面。(1)根据城市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城市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要求,确定城市绿化建设的发展目标和规划指标。(2)研究城市地区和乡村地区的相互关系,结合城市自然地貌,统筹安排市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3)确定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结构,合理确定各类城市绿地的总体关系。(4)统筹安排各类城市绿地,分别确定其位置、性质、范围和发展指标。(5)城市绿化树种规划。(6)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保护建设的措施。(7)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现状的统筹安排。(8)制定分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规划的具体项目和重点项目,提出建设规模估算。(9)从政策、法规、行政、技术经济等方面,提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措施。(10)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图纸和文件。5.2.2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目标与指标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目标20世纪末,中国城市的开发建设能力空前提高,在集中力量发展经济的热潮中,破坏生存环境的能力也空前提高了。人类社会在局部利益和宏观利益、眼前利益与长期利益等方面一直存在着客观矛盾,所以每当世界各国城市快速生长期的来临,也就意味着即将引发上述矛盾。回顾世界城市发展的历史,从中国古代的“城市山林”,近代英国的“花园城市”,到欧洲及北美大陆的“公园运动”,直至当代的“生态城市”、“可持续发展”等,人类一直在矛盾与困境中不懈地追求着与自然共生共荣的理想。图为英国四季花园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起,一些沿海城市开始自发地提出创建“花园城市”、“森林城市”、“园林城市”等绿地建设目标,国内知名学者钱学森早在1990年就提出了建设“山水城市”的倡议。1992年,国家建设部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绿化达标”、“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等政策的基础上,制定了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试行)”。国家园林城市政策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的建设。科学的城市绿化建设涉及多方面的因素。2005年建设部新修订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中涉及组织管理、规划设计、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建设、市政建设和特别条款等八个方面。2004年《国家生态园林标准(暂行)》中,提出了由城市生态环境,城市生活环境及城市基础设施组成的指标体系。其中,城市生态环境指标,包括了综合物种指数、本地植物指数、热岛效应程度、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及绿地率等。城市绿化建设不再是单一的建设目标。总的来看,从早期的“田园城市”、“绿色城市”、“花园城市”、“山水城市”、“森林城市”到近十几年来的国家或省级“园林城市”,作为城市发展的目标,都是对“人与自然在城市中和谐共生关系”的积极探索,而生态园林城市其根本目标是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2)城市绿地系统的三大指标城市绿地指标是反映城市绿化建设质量和数量的量化方式。目前,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国家园林城市评定考核中主要控制的三大绿地指标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人)、城市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根据《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和《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城市绿地指标的统计计算公式为:(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人)=城市公园绿地面积G1÷城市人口数量式中:公园绿地包括了综合公园G11(含市级公园和区域性公园),社区公园G12(含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专类公园G13(如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公园、游乐公园、体育公园等其他公园),带状公园G14以及街旁绿地G15等。(2)人均绿地面积(平方米/人)=城市建成区内绿地面积之和÷城市人口数量式中:城市建成区内绿地面积包括城市中的公园绿地G1、生产绿地G2、防护绿地G3和附属绿地G4的总和。(3)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内全部绿化种植垂直投影面积÷城市的用地面积)×100%城市建成区内绿化覆盖面积应包括各类绿地(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以及附属绿地)的实际绿化种植覆盖面积(含被绿化种植包围的水面)、屋顶绿化覆盖面积以及零散树木的覆盖面积,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地被草地不重复计算。(4)城市绿地率(%)=(城市建成区内绿地面积之和÷城市的用地面积)×100%式中:城市建成区内绿地面积包括城市中的公园绿地G1、生产绿地G2、防护绿地G3和附属绿地G4的总和。3)国家有关城市绿地规划的指标要求(1)城市用地标准中国各类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十分有限。在《城市用地分类域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l37—90中在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时,人均单项用地绿地指标≥9.0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7.0平方米。2)《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3年)1993年,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为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国家建设部颁布了《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文件,提出了根据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确定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1994年我国城市建设任务建设用地面积、统计(平方米)指标 规模 总用地 居住 公共 工业 仓储 对外交通 道路广场 市政 绿地 特殊 新征特大城市 71.89 21.2 8.86 18.30 3.91 3.98 4.76 2.42 4.88 3.60 3.30大城市 87.92 28.2 8.62 23.23 4.70 5.40 5.92 2.71 5.87 3.25 2.58中等城市 104.73 35.7 10.25 25.86 6.23 6.23 6.60 3.22 9.38 3.38 3.47小城市 139.59 49.0 15.11 28.57 8.30 8.26 11.07 5.95 8.93 4.20 7.46资料来源:转引自《风景园林》汇刊1996.6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与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人均建设用地(平方米/人) 人均公共绿地(平方米/人) 城市绿化覆盖率(%) 城市绿地率(%)2000年 2010年 2000年 2010年 2000年 2010年小于75 大于5 大于6 大于30 大于35 大于25 大于3075-105 大于5 大于7 大于30 大于35 大于25 大于30大于105 大于7 大于8 大于30 大于35 大于25 大于30(3)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城建[2005]43)国家园林城市绿化指标要求100万以上人口城市 50-100万以上人口城市 50万以下人口城市人均公共绿地率(%) 秦岭淮河以南 7.5 8 9秦岭淮河以北 7 7.5 8.5绿地率(%) 秦岭淮河以南 31 33 35秦岭淮河以北 29 31 34绿化覆盖率(%) 秦岭淮河以南 36 38 40秦岭淮河以北 34 36 38《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对其他相关的指标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街道绿化普及率达95%以上;城市街道绿化按道路长度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各城区间的绿化指标差距逐年缩小,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内;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改造旧居住区的绿化面积也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2%以上,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4)其他有关规定2001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 (国发[2001]20号)中,对我国城市绿化建设目标提出了新的要求:“到2005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全国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4平方米以上;到2010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6平方米”。2004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中,提到我国城市绿化建设指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以上,绿地率38%以上。”5.2.3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与用地选择200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将城市绿地分为5个大类、13个中类、11个小类。它们分别是:五大类:G1公园绿地、G2生产绿地、G3防护绿地、G4附属绿地、G5其他绿地。十三中类:公园绿地中的G11综合公园、G12社区公园、G13专类公园、G14带状公园、G15街旁绿地;附属绿地中的G41居住绿地、G42公共设施绿地、G43工业绿地、G44仓储绿地、G45对外交通绿地、G46道路绿地、G47市政设施绿地、G48特殊绿地。十一小类:综合公园中的G111、G112区域性公园;社区公园中的G121居住区公园、G122小区游园;专类公园中的G131儿童公园、G132动物园、G133植物园、G134历史名园、G135风景名胜公园、G136游乐园、G137其他专类公园。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2)城市绿化用地的选择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与地形、地貌、用地现状和功能关系较大,必须认真选择。街道、广场、滨河绿地、工厂区、居住区公共建筑地段上的绿地都是按照属性的用地范围,一般无须选择。(1)公园绿地的选择①应选用各种现有公园、苗圃等绿地或现有林地、树丛等加以扩建、充实、提高或改造,增加必要服务设施,不断提高园林艺术水平,适应改革开放与人民群众需要。②要充分选择河、湖所在地,利用河流两岸湖泊的外围创造带状、环状的公园绿地。充分利用地下水位高、地形起伏大等不适宜于建筑而适宜绿化的地段,创造丰富多彩的园林景色。③选择名胜古迹、革命遗址,配植树木,既能显出城市绿化特色,又能起到教育广大群众的作用。④结合旧城改造,在建筑密度过高地段,有计划拆除部分劣质建筑,规划、建设绿地花园,以改善环境。⑤充分利用街头小块地,“见缝插绿”开辟多种小型公园,方便居民就近休息赏景。(2)生产绿地的选择 城市园林绿化的生产用地,占地面积较大,不能多用良田。常选择交通方便、土壤及水源条件较好的地方。既有利于育苗管理,又有利于苗木生长。(3)防护绿地的选择①防风林选城市外围上风向与主导风向位置垂直的地方,以利阻挡风沙对城市的侵袭。②卫生防护林按工厂有害气体、噪音等对环境影响程度不同,选定有关地段设置不同防护林带。③农田防护林选择在农田附近、利于防风的地带营造林网,形成长方形的网格(长边风向垂直)。④水土保持林带选河岸、山腰、坡地等地带种植树林,固土、护坡,涵蓄水源,减少地面径流,防止水土流失。(4)郊区风景林地 、森林公园绿地的选择尽可能地利用现有自然山水地貌,规划风景旅游、休养所、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5.2.4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原则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置于城市总体规划之中,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法规,贯彻为生产服务、为生活服务的总方针。1)从实际出发,综合规划无论总体与局部规划,都要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当地自然条件,以原有树林、绿地为基础,充分利用山丘、坡地、水旁、沟谷等处,尽可能少占良田,节约人力、物力;并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规模、性质、人口、工业、公共建筑、居住区、道路、水系、农副业生产、地上地下设施等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做出内外协调、统筹兼顾、全面合理的绿地规划。2)远近结合,创造特色根据城市的经济能力、施工条件、项目的轻重缓急,订出长远目标,做出近期安排,使规划能逐步得到实施。如一些老城市,人口集中稠密,绿地少,可在拆除建筑物的基地中,酌情划出部分面积,作为城市绿地;也可将城郊某些生产用地,逐步转化为城市公共绿地。一般城市应掌握先普及绿化,扩大绿色覆盖面,再逐步提高绿化质量与艺术水平,向花园式城市发展。3)功能多样,力求高效规划时应将园林绿地的环保、防灾、娱乐与审美、体育、教育等多种功能综合设计,安排成有机联系的整体。各种绿地应均衡、协调地分布于全市,并使服务半径合理、方便市民活动。大、小公园、绿地、林阴道、小游园的布局都要满足市民游乐、休息等多种需要。妥善安排噪音源外围绿化隔离带、工业区与居住区间的防护林带。地震带上的城市须布置林阴道,以防火树种形成较宽的绿化带,以利防震、隔火及人流疏散。干道、滨河、水渠、铁路边、山丘、河湖等处树木、草坪,要使城区、郊区、住宅区、厂矿区、农田、菜地,既有明显分割,又能连成完整的绿地体系,以利充分发挥最佳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4)网络分割各种公园绿地互相连接,构成网络,把以建筑为主的市区分割成小块,四周有绿地包围,整个城市外围也以绿带环绕。如此可充分发挥绿地的改善环境和防灾效果。5)均匀分布,比例合理规划应考虑四个结合:点线面结合,大中小结合,集中与分散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构成有机的整体。图为大伦敦绿带图为北京楔形绿地5.2.5城市绿地系统结构布局的模式与手法1)结构布局的基本模式布局结构是城市绿地系统的内在结构和外在表现的综合体现,其主要目标是使各类绿地合理分布、紧密联系,组成有机的绿地系统整体。通常情况下,系统布局有点状、环状、放射状、放射环状、网状、楔状、带状、指状等8种基本模式,如下图所示:图为城市绿地布局的基本模式我国城市绿地空间布局常用的形式有以下4种。(1)块状绿地布局将绿地成块状均匀的分布在城市中,方便居民使用,多应用于旧城改建中,如上海、天津、武汉、大连、青岛和佛山等城市。(2)带状绿地布局利用河湖水系、城市道路、旧城墙等因素,形成纵横向绿带、放射状绿带与环状绿地交织的绿地网。带状绿地布局有利于改善和表现城市的环境艺术风貌。(3)楔形绿地布局利用从郊区伸入市中心由宽到窄的楔形绿地,称为楔形绿地。楔形绿地布局有利于将新鲜空气源源不断的引入市区,能较好的改善城市的通风条件,也有利于城市艺术面貌的体现,如合肥。(4)混合式绿地布局前三种形式的综合利用,可以做到城市绿地布局的点、线、面结合,组成较完整的体系。其优点是能够使生活居住区获得最大的绿地接触面,方便居民游憩,有利于就近地区气候与城市环境卫生条件的改善,有利于丰富城市景观的艺术面貌。2)城市绿地布局手法(1)制定城市绿色空间系统建设总体目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城市空间系统在不同发展时期的生态环境质量、绿化水平、社会服务、特色风貌等目标。借助“3S”等新技术,在定性基础上逐步高度定量化,使目标体系具有可操作性。(2)城市人群休闲行为的研究与预测 对城市居民和外来旅游者,进行调研和趋势预测:①价值观、心理需求、文化取向。②人口规模、人口特征(年龄、职业、性别、消费等)。③人群在城市绿色空间系统中流动、集散、停留时间等规律。④休闲方式选择与休闲文化取向。(3)绿色空间序列规划对城市空间进行调整,形成“点型、带型、场型空间”相结合的空间系统。绿色空间包括:公园绿地、城市滨水地带、运动场、游乐园、城市广场、主要街道、大型建筑庭院、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等。规划从用地规模、空间规模、空间序列组织、空间视线、环境效益等方面综合研究,做出定性、定量规划。(4)绿色空间功能规划绿色空间功能规划包括生态效益功能、活动利用类型(游憩、娱乐、运动、集散、停留、展示、分隔、交通……)、人群交通和文化艺术表述等各项功能。规划要对城市各主要空间做出系统的主次功能认定。(5)绿色空间系统特色风貌规划在总体特色风貌目标控制下充分考虑绿色主要空间,进行艺术风格、文化主题等方面规划。(6)绿化规划对“点、带、场”空间进行全面的绿化指标控制基于各空间功能、生态指标、建设条件确定各空间绿化指标时效要求。绿化指标包括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绿视率、郁闭度、叶面积系数等,绿化规划要对各主要空间植被特征加以规划。(7)空间环境规划对城市主要绿色空间环境的人口容量进行测算,制定小生态环境目标(空气、湿度、温度、土壤、尘、噪音、风等)和环境保护治理措施。(8)论述城市绿色空间系统与区域生态系统的关系城区与郊区绿地系统协调关系,区域空间调节关系,休闲旅游人口流动关系等(9)城市园林绿地布局方式城市园林绿地布局应采用点、线、面结合的方式,把绿地连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成为花园城市,才能充分发挥其改善气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等功能。①“点” 主要指城市中的公园布局。其面积不大,而绿化质量要求较高②“线” 主要指城市道路两旁、滨河绿带、工厂及城市防护林带等,将它们相互联系组成纵横交错的绿带网,美化街道、保护路面、防风、防尘、防噪声等。③“面” 指城市中的居住区、工厂、机关、学校、卫生等单位专用的园林绿地,是城市园林绿化面积最大的部分。图为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图(2005-2020)5.2.6市域绿地系统规划市域绿地系统规划需要统一考虑城市各类绿地的布局,保护和合理利用城市依托的自然环境,将城乡部分农用地(如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道路交通和未利用地(如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田坎、其他)纳入规划之中。市域绿地系统规划是在城市行政管辖地域内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化用地进行统筹,综合发挥城乡绿地的总体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市域绿地系统包括市域内的林地、公路绿化、农田林网、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城市绿化隔离带以及城镇绿化用地等。1)市域绿地系统的规划原则在编制城市市域绿地系统规划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原则。(1)系统整合,建构城乡融合的生态绿地网络系统,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以“开敞空间优先”的原则规划城市绿地系统,完善城市功能,适应城市产业的空间调整和功能的转变,结合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完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城市空间的优化发展,提高城市综合功能。世界一些主要国家的首都,在城市近郊都辟有约两倍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城郊森林地带,以保证城市生态环境的质量,同时促进城市空间的布局。(2)以生态优先和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区域生态环境的平衡。我国地域辽阔,地区性强,城市之间的自然条件差异很大。规划应根据城市生态适宜性要求,结合城市周围自然环境,充分发挥城郊绿化的生态环境效益。图为桐城市市域绿地系统结构图(2005-2020)(3)加强对生态敏感区的控制和管理,形成良好的市域生态结构。改善并严格控制城市生态保护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整治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做好污水、固体废物、危险品及危险装置的处理和防护工作。(4)保护有历史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绿地环境。(5)加强不同管理部门间的合作,确保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2)分类规划要求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市域绿地系统规划,涉及大量的非城市建设用地。主要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和湿地及未利用土地。(1)耕地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涂。由于城镇的急剧扩张,我国耕地面积锐减,农业绿地的生产效益降低。规划须结合农业生产用地规划,考虑“山、水、田、林、路”综合协调,保护土地资源与环境,严格保护耕地用地。同时,将宜林地的耕地退耕还林,结合田间防护林的设计把农林建设考虑到城市大环境绿地规划中,发挥农作物的生态作用。(2)园地园地是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的70%的土地,包括果树苗圃等用地。园地包括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和其他园地。我国园地栽培历史久远,分布广泛,地域特征明显。规划应根据适应性原则,考虑栽种品种,积极改造低产园地,建设稳定高产园地,适当结合发展乡村旅游,提高综合效益。(3)林地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草林。市域绿地系统规划中,应结合国家生态林业工程规划,加快防护林体系建设,形成农田林网化的绿色网络,完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改善城市生态环境。(4)牧草地牧草地是指生长草木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草本植被覆盖度一般在15%以上,干旱地区在5%以上,树木郁闭度在10%以下,用于牧业的均划为牧草地,包括以牧为主的疏林、灌木草地。规划应保护城郊天然牧草地资源,控制放牧强度,实行科学轮牧,封滩育草;合理划定宜牧地,解决农牧争坡、林牧争山的矛盾,实行林牧结合。(5)水域和湿地水域是指陆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不包括泄洪区和垦植3年以上的滩地、海涂中的耕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陆地水域包括江河、湖泊、池塘、水库沼泽、沿海滩涂等。它与人类的生存、。繁衍、发展息息相关,是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和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市域绿地系统规划应结合《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加强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和管理,合理划定绿化生态保护带,积极恢复退化的湿地,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改善湿地生态功能。(6)未利用土地未利用土地主要是指难利用的土地。它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田坎和其他等八类用地。未利用地一般需要治理才能利用或可持续利用。5.2.7城市绿地分类规划1)公园绿地(G1)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85-2002,公园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以及街旁绿地。它是城区绿地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对城市生态环境、市民生活质量、城市景观等具有无可替代的积极作用。(1)综合公园(G11)和社区公园(G12)各类综合公园绿地内容丰富,有相应的设施。社区公园为一定居住用地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户外游憩功能和相应的设施。二者所形成的整体应相对的均匀分布,合理布局,满足城市居民的生活、户外活动所需,城市公园的服务半径数据见下表城市综合公园和社区公园的合理服务半径公园类型 面积规模 规划服务半径(米) 居民步行来园所耗时间(分钟)市级综合公园 ≥20公顷 2000-3000 25-35区级综合公园 ≥10公顷 1000-2000 15-20居住区公园 ≥4公顷 500-800 8-12小区游园 ≥0.5公顷 300-500 5-8(2)专类公园(G13)除了综合性城市公园外,有条件的城市一般还设有多个专类公园,如儿童公园、植物园、动物园、科学公园、体育公园、文化与历史公园等。(3)带状公园(G14)以绿化为主的可供市民游憩的狭长形绿地,常常沿城市道路、城墙、滨河、湖、海岸设置,对缓解交通造成的环境压力、改善城市面貌、改善生态环境具有显著的作用。带状公园的宽度一般不小于8米。(4)街旁绿地(G15)街旁绿地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在历史保护区、旧城改建区,街旁绿地面积要求不小于1000m2,绿化占地比例不小于65%。街旁绿地在历史城市、特大城市中分布最广,利用率最高。广场绿地属街旁绿地的一种特殊形式。2)生产绿地(G2)生产绿地(G2)作为城市绿化的生产基地,要求土壤及灌溉条件较好,以利于培育及节约投资费用。它一般占地面积较大,受土地市场影响,现在易被置换到郊区。城市生产绿地规划总面积应占城市建成区面积2%以上;苗木自给率满足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80%以上。加强苗圃、花圃、草圃等基地建设,通过园林植物的引种、育种工作,培育适应当地条件的具有特性、抗性优良品种,满足城市绿化建设需要,保护城市生物多样性,是生产绿地的重要职能。3)防护绿地(G3)防护绿地(G3)的主要特征是对自然灾害或城市公害具有一定的防护功能,不宜兼作公园使用。其功能主要体现为:①防护固沙、降低风速并减少强风对城市的侵袭;②降低大气中的C02、S02等有害、有毒气体的含量,减少温室效应,降温保温,增加空气湿度,发挥生态效益;③城市防护绿地有降低噪声、净化水体、净化土壤、降低有害微生物病害的基数、保护农田用地等作用;④控制城市的无序发展,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景观建设。具体来看,不同的防护林建设各有其特点。(1)卫生隔离带卫生隔离带用于阻隔有害气体、气味、噪声等不良因素对其他城市用地的骚扰,通常介于工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站、殡葬场地等与居住区之间。(2)道路防护绿带道路防护绿地是以对道路防风沙、防水土流失、皆以农田防护为辅的防护体系,是构筑城市网络化生态绿地空间的重要框架。同时,改善道路两侧景观。不同的道路防护绿地,因使用对象的差异,防护林带的结构应有所差异。(3)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高压走廊绿带是指结合城市高压走廊线的规划,根据两侧情况设置一定宽度的防护绿地;以减少高压线对城市的不利影响,如安全、景观等方面,特别是对于那些沿城市主要景观道路、主要景观河道和城市中心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范围等区域内的供电线路,在改造和新建时不能采用地下电缆敷设时,宜设置一定的防护绿带。(4)防风林带防风林带主要用于保护城市免受风沙侵袭,或者免受6米/秒以上的经常强风、台风的袭击。城市防风林带一般与主风向垂直,如北京、开封于西北部设置的城市防风林带。4)附属绿地(G4)根据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附属绿地由以下绿地所组成。(1)居住区绿地(G41).居住区绿地属于居住用地的一个组成部分。居住用地中,除去居住建筑用地、居住区内道路广场用地、中小学幼托建筑用地、商业服务公共建筑用地外,就是居住区绿地。它具体包括居住小区游园、宅旁绿地、居住区内公建庭园、居住区道路绿化用地等。(2)公共设施绿地(G42)指公共设施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如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卫生、科研教育等用地内的绿地。(3)工业绿地(G43)工业绿地是指工业用地内的绿地。工业绿地应注意发挥绿化的生态效益以改善工厂环境质量,如吸收二氧化碳、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吸滞粉尘和烟尘,降低噪声,调节和改善工厂小环境。工业绿地应从树立企业品牌的角度,治理脏、乱、差的环境,树立绿色的环保的现代工业形象。(4)仓储旨绿地(G44)城市仓储用地内的绿地。(5)对外交通绿地(G45)对外交通绿地涉及飞机场、火车站场、汽车站场和码头用地。它是城市的门户,汽车流、物流和人流的集散中心。对外交通绿地除了城市景观和生态功能外,应重点考虑多种流线的分割与疏导、停车遮荫、人流集散等候、机场驱鸟等特殊要求。(6)道路绿地(G46)道路绿地指城市道路广场用地内的绿化用地,包括道路绿带(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路侧绿带)、交通岛绿地(中心岛绿地、导向岛绿地、立体交叉绿岛)、停车场或广场绿地、铁路和高速公路在城市部分的绿化隔离带等。不包括居住区级道路以下的道路绿地。道路绿地在城市中将各类绿地连成绿网,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缓解热辐射、减轻交通噪声与尾气污染、确保交通安全与效率、美化城市风貌。(7)市政设施绿地(G47)包括供应设施、交通设施、邮电通讯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施工与维修设施、殡葬设施等用地内部的绿地。(8)特殊绿地包括军事用地、外事用地、保安用地范围内的绿地。5)其他绿地(G5)其他绿地(G5)是指城市建设用地以外,但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显著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1)风景名胜区也称风景区,是指风景资源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可供人们游览欣赏、休憩娱乐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域。我国风景名胜区由市县级、省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组成,是不可再生的自然和文化遗产。(2)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林建设不仅可以固土护堤,涵养水源,改善水文状况,而且可以利用涵养林带,控制污染或有害物质进入水体,保护市民饮用水水源。一般水源涵养林可划分为核心林带、缓冲林带和延绵林带三个层面。核心林带为生态重点区,以建设生态林、景观林为主;缓冲林带为生态敏感区,可纳入农业结构调整范畴;延绵林带为生态保护区,以生态林、景观林为主,可结合种植业结构调整。(3)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4)湿地湿地是生物多样性丰富的生态系统,在抵御洪水、调节径流、控制污染、改善气候、美化环境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它既是天然蓄水库,又是众多野生动物,特别是珍稀水禽的繁殖和越冬地,它还可以给人类提供水和食物,与人类生存息息相关,被称为“生命的摇篮”、“地球之肾”和“鸟的乐园”。凡符合下列任一标准的,湿地须严格保护。①一个生物地理区湿地类型的典型代表或特有类型湿地。②面积≥10000ha的单块湿地或多块湿地复合体并具有重要生态学或水文学作用的湿地系统。③具有濒危或渐危保护物种的湿地。④具有中国特有植物或动物种分布的湿地。⑤20000只以上水鸟度过其生活史重要阶段的湿地,或者一种或—亚种水鸟总数的1%终生或生活史的某一阶段栖息的湿地。⑥它是动物生活史特殊阶段赖以生存的生境。⑦具有显著的历史或文化意义的湿地。1)现状调查及分析:进行现场踏勘及基础资料的收集,并对现状及基础资料进行各种分析。2)确定规划依据,制定规划指导思想及原则。3)对市域范围内的绿地系统进行规划。4)构思布局结构形式:根据现状的特征及城市已有的布局特点,形成适合该城市的富有特色的布局结构,使各类绿地合理分布,形成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促进城市健康持续地发展。5)定指标体系,制定合理的指标。6)对各类绿地进行分类规划:按最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分述各类绿地的规划原则、规划内容(要点)和规划指标,并确定相应的基调树种、骨干树种和一般树种的种类。7)树种规划及古树名木保护规划:根据基础资料,确定树种规划的基本原则,选定骨干树种,推荐一般树种,制定各种树种之间(如裸子植物与被子植物、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乔木与灌木、木本植物与草本植物等)的比例,进行重点地段的树种配置,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提出建议。5.2.8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程序8)制定生物(重点是植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确定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建设的目标与指标,划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层次,完成物种、基因、生态系统、景观多样性规划,提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措施与生态管理对策以及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与对策。9)制定分期建设规划:依据各城市绿地自身发展规律与特点确定近期、中期、远期的分期年限;近期规划应提出规划目标与重点,具体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估算;中、远期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规划和投资匡算等。10)提出实施的措施:为确保规划能顺利实施,应分别按法规性、行政性、技术性、经济性和政策性等几方面进行论述提出相应的措施。1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绘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图。(规划文件中应附说明书及基础资料汇编)。12)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规划文本及图纸同样具有法律效力。1)树种选择原则合理选择树种利于城市的自然再生产、城市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城市特色的塑造以及城市绿化的养护管理。城市绿化树种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1)尊重自然规律,以地带性植物树种为主城市绿化树种选择应借鉴地带性植物群落的组成、结构特征和演替规律,顺应自然规律,选择对当地土壤和气候条件适应性强、有地方特色的植物作为城市绿化的主体,利用生物修复技术,构建多层次、功能多样性的植物群落,提高绿地稳定性和抗逆性。同时,可考虑选用一部分多年驯化的外来引进树种。(2)选择抗性强的树种所谓抗性强是指对城市环境中工业设施、交通工具排出的“三废”,对酸、碱、旱、涝、砂性及坚硬土壤、气候、病虫等不利因素适应性强的植物品种。5.2.9城市园林绿化树种规划(3)既有观赏价值又有经济效益城市绿化要求发挥绿地生态功能的同时,还要扩大观叶、观花、观形、观果、遮荫等树种的应用,发挥城市绿化的观赏、游憩价值乃至经济价值和健康保健价值。(4)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相结合植物生长需要一定的成形期,为减少城市绿化的成形时间和维持较长的观赏期,应充分利用速生树与慢生树的混合种植。速生树种(如悬铃木、泡桐、杨树等)成形时间较短,容易成荫,但寿命较短,影响城市绿地的质量与景观。慢生树种早期生长较慢,绿化成荫较迟,但寿命长,树木价值也高。所以,城市绿化的主要树种选择必须注意速生树种和慢生树种的更替衔接问题,分期分批逐步过渡。(5)注意城市绿化中的植物多样性根据生态学原理,多样性有利于系统的整体稳定。城市绿化应丰富树种、植物资源,改善物种多样性的整体效能,注意乔、灌、藤、草本植物的综合利用,形成疏密有致、高低错落、季相变化丰富的城市人工植物群落。我国的城市绿化资源丰富,在城市绿化树的选用中应依据其分类方法、经济价值、观赏特性及生长习性,适地适树,正确选用和合理配置自然植物群落。2)树种规划的技术经济指标(1)树种规划的基本方法①调查。对地带性和外来引进驯化的树种,以及它们的生态习性、对环境的适应性、对有害污染物的抗性进行调查。调查中要注意不同立地条件下植物的生长情况,如城市不同小气候区、各种土壤条件的适应,以及污染源附近不同距离内的生长情况。②骨干树种的选择。确定城市绿化中的基调树种、骨干树种和一般树种。③根据“适地适树”原理,合理选择各类绿地绿化树种。④制定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确定合理确定城市绿化树种的比例,根据各类绿地的性质和要求,主要安排好以下几方面的比例。①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的比例。有关资料显示:一般南方城市公园的常绿树比例较高,约为6:4,中原地区为5:5,北方地区的比例略低些,4:6为好。②裸子植物与被子植物的比例。如在上海植物群落结构中,常绿针叶、落叶针叶、落叶针阔混交林分别占6.49%、5.84%、2.60%。③乔木与灌木的比例。城市绿化建设应提倡以乔木为主,通常乔灌株数比以6:4左右较好;草坪面积不高于总绿化面积的20%,④木本植物、草本植物与地被植物的比例。⑤乡土树种与外来树种的比例。⑥速生与中生和慢生树种的比例。有关研究指出:北京的速生树与慢生树之比,旧城区为4:6,新建区5:5。生物多样性(Biodiversity或Biological diversity)是指所有来源的活的生物体中的变异性,这些来源除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外,还包括物种内、物种之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也可以指地球上所有的生物体及其所构成的综合体。生物多样性由三个层次组成:即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它是个相当宏观的生态概念。。5.2.10生物多样性与古树名木保护1)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的目标与指标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本地区生物多样性趋向丰富。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中指出: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中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保护计划制定应包括以下内容。(1)对城市规划区内的生物多样性物种资源保护和利用进行调查,组织和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协调生物多样性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之间的关系,并制定实施计划。(2)合理规划布局城市绿地系统,建立城市生态绿色网络,疏通瓶颈、完善生境;加强城市自然植物群落和生态群落的保护,划定生态敏感区和景观保护区,划定绿线,严格保护以永续利用。(3)构筑地域植被特征的城市生物多样性格局,加强地带性植物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保护地带性生态系统。(4)在城区和郊区合理划定保护区,保护城市的生物多样性和景观的多样性。(5)对引进物种负面影响的预防。一些外来引进物种侵害性极强,可能引起其他植物难有栖息之地,导致一些本地物种的减少,甚至导致灭种。(6)划定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从区域的角度出发,将生物多样性丰富和生态系统多样化的地区、稀有濒危物种自然分布的地区、物种多样性受到严重影响的地区、有独特的多样性生态系统的地区,以及跨地区生物多样性重点地区等列入生物多样性保护区。2)保护的层次生物多样性保护包括三个层次: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基因多样性。此外,景观多样性也应纳入保护层面考虑。(1)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我国生态系统类自然保护区由5种类型组成,即森林生态系统、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内陆湿地与水域生态系统和海洋与海岸生态系统。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也是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森林公园建设发展迅速,客观上保护了大批森林生态系统。(2)物种多样性保护物种多样性保护主要有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两种方式(3)基因多样性保护也称遗传多样性保护,主要是进行离体保存。(4)景观多样性保护我国地域辽阔,丰富多变的自然环境不仅构成了繁复的生物多样性空间格局,同时也形成多样的自然景观。在绿地建设中,应根据城市环境情况,结合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多样化的城市景观。3)保护措施(1)按照《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定义,就地保护是指保护生态系统和自然生境以及在物种的自然环境中维护和恢复期可存活种群,对于驯化和栽培的物种而言,是在发展他们独特性状的环境中维护和恢复其可存活种群。目前就地保护的最主要方法是在受保护物种分布的地区建设保护区,将有价值的自然生态系统和野生生物及其生态环境保护起来,这样不仅保护受保护物种,同时也保护同域分布的其他物种,保证生态系统的完整,为物种间的协同进化提供空间。在保护区外对物种实施就地保护,通常都是针对濒危的原因采取具体的保护措施,改善物种的生存条件;在保护区周围地带对濒危动植物种类和生物资源的保护,也是属于保护区外的就地保护。此外,还有一种就地保护就是农田保存(2)迁地保护是指生物多样性的组成部分移到它们的自然环境之外进行保护。迁地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植物园、动物园、种质圃及试管苗库、超低温库、植物种子库、动物细胞库等各种引种繁殖设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详细的保护措施可从以下方面人手。①根据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纲要(策略)制定本地区的保护纲要,确定具体、有效的行动计划。②正确认识生物多样性的价值,全面评价生物多样性。③开展生物资源生态系统的调查、生态环境及物种变化的监测;建立健全城市绿地系统中生物多样性的调查、分类和编目,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以及自然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物种资源的保护和观察监测,加强生物多样性的科学研究。④可持续的利用生物资源。尽量保护城市自然遗留地和自然植被,加强地带性植物生态型和变种的筛选和驯化,构筑具有区域特色和城市个性的绿色景观;同时,慎重引进国外特色物种,重点发展我国的优良品种。⑤加强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的建设和管理。恢复和重建遭到破坏或退化的生态系统,选定一批关系全局的项目,投资一些重大生态建设项目,推动全国建设系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⑥健全管理法规,完善管理体系,加强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⑦建立可靠的财政机制,开展生态旅游开发,开拓多资金保护的渠道来源。⑧加强专职干部培训和专业人才培养。⑨扩大科学普及与宣传教育,促进全面深入生物多样性保护,鼓励公众参与保护。⑩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用好对外开放的政策大力开展国际合作。4)珍稀、濒危植物与古树名木保护(1)珍稀、濒危植物濒危植物是指与人类的关系更密切、具有重要途径、数量十分稀少或极容易引起直接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变化而处于受严重威胁状态的植物[许再富,1998年]。利用植物园和树木园,实施迁地保护是抢救珍稀、濒危植物的重要措施。(2)古树名木古树名木,一般是指在人类历史过程中保存下来的年代久远或具有重要科研、历史文化价值的树木。古树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在历史上或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中外历代名人、领袖人物所植或者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我国古树名木通常分为三种级别:国家一级古树树龄在500年以上,国家二级古树树龄在300—499年,国家三级古树树龄在100-299年。国家级名木不受年龄限制,不分级(关于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的通知,全绿字[2001]15号)。古树名木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象征,是绿色文物,活的化石,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无价珍宝。在编制古树名木保护规划时,基本的工作步骤如下。①确定调查方案,对参加调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正确的调查方法以统一普查方法和技术标准。②对古树名木进行现场测量调查,填写调查表内容。应用拍摄工具对树木的全貌和树干进行纪录。调查树木的种类、位置、树龄、树高、胸围(地围)、冠幅、生长势、立地条件、权属、管护责任单位或个人、传说记载,并对树木的特殊状况进行描述,包括奇特、怪异性状描述,如树体连生、基部分杈、雷击断梢、根干腐等。③整理调查资料,进行必要信息化技术处理,分析古树名木保护现状,提出保护建议。④组织有关专家对调查结果进行论证,并建立动态的信息化管理。古树名木的现状调查是制定其具体保护措施的重要基础,国家林业局和全国绿化委员会对古树名木的现状调查提出调查应包括:位置、树龄、树高、立地条件、生长势、权属及树木特殊状况的描述等多方面的情况,扎实做好保护工作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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