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嘉陵一中高 2022 级高二下期期中考试政 治 试 题满分 100 分 考试时间:75 分钟注意事项:1.答题前填写好自己的姓名、班级、考号等信息2.请将答案正确填写在答题卡上第 I 卷(选择题)一、单选题(16 题,每题 3 分,共 48 分)1.2022 年 5 月,高三学生小美在朋友圈晒出自己十八岁的生日照片,以致敬自己的青春年华。正常情况下,年满十八周岁在法律上意味着小美( )①不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约束②订立的合同无须法定代理人追认③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④成为劳动法保护的劳动者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2.2024 年是《民法典》颁布的第四年,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以下关于违反民法典基本原则的行为判断,正确的是( )①张某用次品瓷器冒充真品,并以真品的价格卖给李某——诚信原则②李某在某金店试戴一款首饰后,商家强行要求其购买——自愿原则③某快递公司以“女性”为由拒绝了小美参与求职应聘——公平原则④某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规定本市企业有优先权——绿色原则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3.王某在动车上将自己的座位让给了一名阿姨后,发现一名无座的孕妇很痛苦,遂提醒身边的钟某给孕妇让座,且全程用手机录像并上传至社交网络,此举引发广泛争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该案体现了社会良好的风尚,不存在违法行为②王某录像并上传网络行为,侵犯了钟某名誉权③让座只是一种道德要求,不是应尽的法律义务④自己行善和劝人行善值得提倡,但不能超越界限试卷第 1页,共 7页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4.赵某是乡村“小能人”,他把自己小院改成“农家院”,开办饭店,生意红红火火。他还从村集体承包一片山地用来种植黄桃,因品种优良,销路越来越好。2023 年,他以自己城里的一套楼房作抵押,向银行贷款 60 万元,用来扩大饭店经营规模,赵某一家的生活越来越美好。下列对材料中所涉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①城里楼房由于用作银行抵押,赵某拥有抵押权②自家小院和城里楼房以及果木是赵某的不动产③若无力偿还贷款,银行便拥有抵押楼房所有权④赵某承包山地种植黄桃的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5.在同学使用的《法律与生活》教科书尾页,印着这样一段文字:教科书使用著作权人的图片( )A.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无需付费,是法律对著作权进行限制的情形B.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可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但需按规定付费C.属于公共教育的需要,图片的权利人即使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也不可拒绝D.如使用的图片已超出发表权的 50 年保护期,则不必注明作者的名字6.秦某非常喜欢好友林某的一块名表,遂借来佩戴一段时间。期间,林某因经商急需资金周转,与秦某商定将该表质押并借款 15 万元,双方签订了名表的质押合同。后来,林某经商失败无力归还借款,便提出将表作价 15 万元转让给秦某,秦某欣然应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秦某因为拥有质押权而取得名表所有权②秦某同意林某的提议时名表转让合同成立③因名表已在秦某处,转让合同达成后所有权即转移④因双方没有完成交付,名表的所有权还属于林某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7.张某过生日时,闺蜜王某赠送她一把负离子电吹风,使用两年后,某一天张某试卷第 2页,共 7页洗过头发拿着电吹风吹头发,快要吹干时,电吹风在耳边“爆炸”了,吓得张某赶紧将电吹风扔到地上,但张某的面部、手部均被烫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作为赠与人的王某无需对张某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②若张某合理使用电吹风,则可向厂家要求违约赔偿③若电吹风有质量问题,厂家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④张某可直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8.王大爷有两套房产,他有一子一女,王大爷曾立有公证遗嘱,将由儿子和女儿各继承一套房产。4 年前,女儿病故,之后王大爷的生活一直由其女婿照顾,王大爷在外地工作的儿子未尽过赡养义务。之后王大爷在神智清楚的情况下自书一份遗嘱,将两套房产全部留给女婿。王大爷去世以后,儿子与女婿就遗产问题产生纠纷。对此,正确的是( )①王大爷的儿子未尽过赡养义务,因而失去了继承权②王大爷的儿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女婿为第二顺序继承人③王大爷自书遗嘱有效,女婿可以继承王大爷的两套房产④王大爷立有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第二份遗嘱为准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9.傅某和黎某经人介绍相识一年后,于 2020 年 5 月登记结婚,8 月傅某在当地一医院拔牙后,连续多天出血不止,妻子黎某才知晓傅某婚前就患有重大疾病血友病 A 型,且未治愈。于是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准予其与傅某离婚。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法院不会支持黎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②傅某与黎某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③傅某与黎某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④法院会支持黎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10.赵某是某公司文员,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 2022 年 6 月至 2023 年 6 月,约定每月工资 5500 元,包括 3000 元基础工资与 2500 元绩效奖金,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 9 时至下午 6 时,遇到特殊情况,临时加班,不再另付加班费。因不能承受工作压力,2023 年 1 月 31 日,赵某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在本案试卷第 3页,共 7页中( )①公司侵犯了赵某享受社会福利的权利②公司侵犯了赵某休息和休假的权利③赵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受到侵犯④赵某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公司侵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1.算法推荐技术,能够通过抓取用户日常的使用数据,分析得出人们的行为、习惯和喜好,进而精准化地提供信息、娱乐、消费等各类服务,给人们带来了便利。但是,这些服务的推送大多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给人们定制的。因此,近年来,“大数据杀熟”、流量造假、诱导沉迷等不合理网络应用行为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烦恼。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擅自抓取用户的日常使用数据侵犯了消费者的名誉权和姓名权②算法推荐技术的使用违背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③“大数据杀熟”等不合理网络应用行为违背了诚信、公平原则④算法推荐技术的提供者应积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2.在 2024 年央视 3·15 晚会上,宝马传动轴的异响问题被曝光,有人戏称,“宝马车就是好,还自带音响”。这样的“音响”让众多宝马车主寝食难安,也让宝马公司和 4S 店如坐针毡。如何解决双方的纠纷,某车主认为,“打官司”费时费力,耗不起,还是选仲裁好。该车主观点的合理性在于( )①仲裁更加便捷,程序比较灵活②仲裁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③仲裁一裁终局,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④商事仲裁与诉讼,当事人能同时选择加以适用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13.吴某家住西城区,在东城区经营一家炒货店,经调查认定,吴某在经营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据此,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吴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本案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试卷第 4页,共 7页②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③本案既可以由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④吴某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方式解决争议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 2022 年施行。该法明确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形式有: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等。法律援助( )①为每个公民提供帮助,降低公民的解纷成本②是政府的责任,切实体现人民民主的真实性③完善法治监督体系,保障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④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5.老人横穿篮球比赛场地被撞伤,谁该担责 监控视频显示,老人横穿篮球场地,想要走到对面。此时正全神贯注参加比赛的小吴完全没有注意到老人进入球场,他倒退着奔跑背身接球,还没来得及转身,就撞伤了正在横穿球场的老人。后来,双方因医药费赔偿事宜协商不成,老人将小吴诉至法庭。下列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①本案中小吴不存在过错,因此不用承担侵权责任②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③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提出再审④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小吴对老人的侵权行为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6.甲到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外卖配送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餐饮管理公司为其划定配送区域,规定最低工作任务,要求定时定点打卡,公司每月支付甲报酬。某日甲在配送外卖途中意外受伤,甲要求认定为工伤并支付 3 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伤医疗费,遭拒付后,双方就受伤赔偿问题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本案中,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①餐饮公司应对甲受伤结果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②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无法确认劳动关系试卷第 5页,共 7页③依法对工伤医疗费作出的劳动裁决为终局裁决④打卡记录、工资清单都是解决争议的重要砝码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第 II 卷(非选择题)二、主观题(4 题 共 52 分)17.阅读材料,回答问题。2022 年 7 月 2 日,刘先生在了解某宠物托运公司的服务事项、收费价格等内容后,通过该公司运营的微信小程序下单,办理宠物托运,将一只法国斗牛犬从深圳运往河南,并支付运费 688 元。合同约定,送宠方式为宠物专车,若途中因来车环境和服务导致宠物意外身亡,宠运商应以运费五倍(包含运费)赔偿。然而在运输途中,运营商擅自改变运输方式,从原定宠物专车改为普通货车托运,因天气炎热且空气流通不畅,导致宠物狗窒息而亡。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指出本案中合同何时成立,并说明理由。(4 分)(2)指出宠物托运公司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8 分)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吴某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资发放、绩效奖金等内容。后吴某不满工资太少,晚上又在乙公司兼职销售。乙公司要求销售人员每天添加微信好友 10 个、公布群内动态 10 条……不达标者进行扣款处理。吴某工作 20 多天后,因工作未达标,一分钱没拿到,竟然倒欠公司 3000 多元,遭乙公司劝退并要求支付罚款。吴某拒不支付,乙公司还在网上发布吴某姓名、照片,并在照片中加了污损性文字。吴某心频意乱,在甲公司上班期间多次出现失误,给甲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甲公司解除与吴某的劳动合同。吴某要求甲公司支付赔偿金,甲公司拒绝。吴某遂把甲乙两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甲公司支付赔偿金,乙公司支付工资并赔偿损失。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别评析甲乙公司的行为。(12 分)19.阅读材料,回答问题。张大妈和徐大爷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徐大爷因偏爱儿子,在自书遗嘱中明确表示,当自己去世后将自己的工资存款全部留给儿子。之后,儿子国外求学后便在国外定居,很少回国与父母团聚,也很少与父母联系,因此,徐大爷又自书一份遗嘱,表示将自己的工资存款分给张大妈、女儿和儿子。徐大爷病故后,儿子取走了父亲银行账户中的工资存款 68 万元,并称钱是父亲留给自己的遗产。张大妈与女儿则要求重新分配徐大爷的工资存款。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张大妈和女儿将儿子诉至法院。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徐大爷的工资存款应当如何处理。(12 分)20.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李女士因买房同张女士借款 20 万元,并给张女士写下借条一张,承诺按时还款并取回借条。但因张女士粗心把借条丢失。结果还款日期都过去半年了对方却赖账,张女士只好起诉到鼓楼区法院。张女士在律师的指导下,给李女士打去电话称借条丢了。债务人在电话里推托:不能再补写了。其实这一切都被录音,张女士又去了公证处对录音资料做公证。法院据此认定债务人借款数额为 20 万元。张女士的证据意识使自己在不利情形下维护了合法权益。(1)上述案件中为什么需要张女士提供证据?(10 分)(2)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请举两例说明日常经济生活中,如何做到做事留痕迹。(6 分)政治参考答案:1.C【详解】①④:任何年龄阶段的人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约束;年满16周岁就已经成为劳动法保护的劳动者,故①④错误。②③:我国法律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订立的合同无须法定代理人追认,故②③正确。故本题选C。2.A【详解】①:张某用品瓷器冒充真品,并以真品的价格卖给李某,以假充真,违反了诚信原则,①正确。②:李某在某金店试戴一款首饰后,商家强行要求其购买,违反了自愿原则,②正确。③: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是违反了劳动法的劳动者平等竞争原则,③错误。④:某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规定本市企业有优先权,违反的也是平等原则,④错误。故本题选A。3.D【详解】①:王某未经钟某同意全程用手机录像并上传至社交网络,已经侵犯了钟某的隐私权和肖像权,属于违法行为,故①说法错误。②:王某录像并上传网络行为,侵犯了钟某的隐私权和肖像权,而不是名誉权,故②说法错误。③④:让座行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但这只是一种道德要求,不是应尽的法律义务,不能强制要求他人让座,自己行善和劝人行善值得提倡,但不能超越界限,不能违反法律,故③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D。4.C【详解】①:赵某将城里楼房抵押给银行,银行拥有抵押权,①错误。②: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故自家小院和城里楼房以及果木是赵某的不动产,②正确。③:若赵某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拥有优先受偿权,但不是所有权,③错误。④: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赵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④正确。故本题选C。5.B【详解】B:法定许可使用是指法律明文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以特定的方式有偿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行为,并且这种使用应当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各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例如: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属于法定许可使用范围,但需按规定付费,故B正确。A:本例属于法定许可使用范围,但需按规定付费,而不是无需付费,故A错误。C:如果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则排除在法定可以使用的范围之外,故C错误。D:超出发表权的50年保护期,一般指的就是过了著作财产权和发表权的保护期,必须注明原作品作者的姓名,故D错误。故本题选B。6.B【详解】①: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秦某因为拥有质押权但并没有取得名表的所有权,①说法错误。②:林某经商失败无力归还借款,便提出将表作价15万元转让给秦某,属于要约,秦某欣然应允属于承诺,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故秦某同意林某的提议时名表转让合同成立,②说法正确。③④: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林某经商失败无力归还借款,便提出将表作价15万元转让给秦某,秦某欣然应允,该合同成立,故因名表已在秦某处,转让合意达成后所有权即转移,③说法正确,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B。7.B【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与 赔偿责任。本案中,王某将负离子吹风机赠送给张某时,并未附义务,只是将吹风机作为生日礼物赠送张某;吹风机使用两年后出现故障导致张某受伤,之前一直正常使用,可以推知王某并不知道该吹风机存在质量问题。因此,作为赠与人的王某无需对张某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①正确。②:若张某合理使用电吹风,则可向厂家要求侵权赔偿,而不是违约赔偿,②错误。③:《民法典》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若电吹风有质量问题,厂家作为生产者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正确。④: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此案尚未进行起诉和一审判决,张某不可以直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④错误。故本题选B。8.D【详解】①:王大爷的儿子有继承权,但因王大爷自立遗嘱,所以其儿子无权继承两套房产,故①不选。②: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故②错误。③:材料中指出王大爷在神智清楚的情况下自书一份遗嘱,将两套房产全部留给女婿,所以王大爷自书遗嘱有效,女婿可以继承王大爷的两套房产,故③正确。④:《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根据材料可知王大爷自书遗嘱有效,故④正确。故本题选D。9.A【详解】①②④:根据民法典,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本案中,傅某在婚前已知晓自己患有重大疾病,其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未如实告知对方,且未治愈,因此,傅某与黎某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可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无需起诉离婚,①②符合题意,④排除。③:无效婚姻,指的是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形式。傅某与黎某符合结婚条件,两人婚姻属于有效婚姻,③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10.C【详解】②③: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如果因工作需要临时加班,要给予劳动者加班费。在本案中,公司侵犯了赵某休息休假和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②③符合题意。①:本案中,公司并未侵犯赵某享受社会福利的权利,①不符合题意。④:根据劳动法规定,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11.D【详解】①:名誉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姓名权是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隐私权是公民依法享有拒绝、排斥任何未经法律批准的监视、窥探和防止个人私生活秘密、个人信息(个人数据)被披露的权利,抓取用户的日常使用数据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并未侵犯其名誉权和姓名权,①不符合题意。②:材料讲述网络服务提供者给消费者的服务违背了诚信、公平的原则,而非算法推荐技术本身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则,②错误。③④:应用算法推荐技术的服务推送大多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给人们定制的,甚至提供者滥用定制,这表明“大数据杀熟”等不合理网络应用行为违背了诚信、公平原则,这就要求算法推荐技术的使用者应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并尊重其自主选择权,③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12.B【详解】①③:仲裁更加便捷,程序比较灵活;仲裁一裁终局,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些都是仲裁的优点,①③符合题意。②: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②错误。④: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④错误。故本题选B。13.A【详解】①: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该案例中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应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①正确。②:行政诉讼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法院指定,或受当事人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活动,但其诉讼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承受的的人。《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因此,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②正确。③:本案应由东城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③错误。④:对法院判决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依法可提起上诉和再审程序,④错误。故本题选A。【点睛】14.C【详解】①:“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并不是为每个公民提供帮助,①说法错误。②:“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②说法正确。③:“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与完善法治监督体系,保障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没有关系,③排除。④:“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体现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C。15.A【详解】①:小吴在合理的时间、专门的场地参与篮球运动,不应对其正常的体育动作设置过高的注意义务,其撞伤老人并不存在过错,因此不用承担侵权责任,①正确。②: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故双方当事人均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②正确。③: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这属于二审,而非再审,③错误。④: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④错误。故本题选A。16.D【详解】①: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对受到损害的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如果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导致自己本人受伤,这个受伤,不是由用人单位导致的,用人单位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本案中甲是在配送外卖途中意外受伤,因此该餐饮公司对甲受伤结果不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①排除。②:本案中双方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甲某接受公司管理并为其工作,存在劳动事实,与公司之间构成了劳动关系,②排除。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或因执行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均可实行终局裁决,③正确。④:打卡记录、工资清单都是解决争议的重要证据,都能证明确其劳动关系,④正确。故本题选D。17.(1)2022年7月2日,刘先生下单办理宠物托运并支付运费时合同成立。本案中,刘先生在了解宠物托运服务内容后下单并支付费用属于承诺。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即告成立。(2)刘先生和某宠物托运公司之间构成运输合同合法成立且有效,不存在免责情形。该宠物托运公司未按合同履行,致对方受损,已构成违约(违背了全面履行和诚信原则),在没有免责情形的情况下,应承担赔偿损失、退回运费的违约责任。①甲公司与吴某签订的劳动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吴某因自身原因给甲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甲公司有权解除与吴某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金。②乙公司规章制度违反了劳动法,侵犯了吴某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公布吴某姓名、丑化吴某照片,侵犯了吴某的肖像权、名誉权及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应承担侵权责任。19.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徐大爷名下的存款应由法定继承人妻子和子女继承。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徐大爷名下的工资存款其中一半属于张大妈的财产,另一半为徐大爷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妻子和子女继承。儿子因未尽抚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20.(1)上述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案件,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上述案件中张女士要想索回借给别人的20万元,必须向法院提供别人借钱的证据,否则将承担败诉的风险。(2)例: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返还此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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