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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同步练习
一、单选题
1.蔡某与王某为获得更多拆迁补偿而假离婚,在离婚前口头约定家中所有财产归王某所有。两人还私下签订了协议书,写明王某不得在离婚期间与他人结婚,若与他人结婚要予以蔡某50万元补偿。二人离婚后,王某与其他女子结婚。在本案中( )
①法院将支持蔡某重新分割家庭财产的请求
②王某应按约定给予蔡某50万元补偿
③“假离婚”违背公序良俗和诚信原则,扰乱社会秩序
④“假离婚”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王某行为构成重婚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①③
2.张某系职业作家,在婚后发表了婚前创作的《烛光》一书,获得3万元稿酬。与其有私怨的贾某公开发表言论,在无根据的情况下宣称张某新作存在抄袭问题,A报社据此进行报道,于是,网友对此议论纷纷。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虽然《烛光》是在婚后才发表的,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A报社的行为是基于实施新闻报道的需要,不构成侵权
③若《烛光》著作权保护期届满,则任何人可以免费使用
④贾某公开发表不实言论,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厦门小军与小玲于2017年登记结婚。为了祝贺这对新人,在二人正式登记前,小玲父购置了一辆奥迪车,登记在小军名下;正式登记后又在婚庆典礼上慷慨转账100万元至小玲的账户,并在婚礼上展示这份隆重的嫁妆,给宝贝闺女撑场面。夫妻经协商后决定将100万元交给小玲父代为理财。2019年,夫妻两人因屡发争执开始分居。女方小玲欲向法院起诉离婚,二人就奥迪车、百万嫁妆和理财收益财产归属产生了争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婚前购置的奥迪轿车登记在小军名下,应视为小军的个人财产
②婚庆上的百万嫁妆转账至小玲的账户,应视为小玲的个人财产
③由小玲父代为理财所带来的投资收益,应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④作为便捷经济的解决纠纷方式,二人可申请仲裁解决财产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辽宁省的罗某和黄某于2021年6月经人介绍相识,7月3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二人共同居住在罗某婚前购买的位于某小区的房子中,经营一家小饭店。2023年12月,二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但就共同财产分割产生分歧。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房产和饭店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二人共同经营饭店所得收益应该平分
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然会产生纠纷
④所住房屋作为罗某个人财产不应分割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闫甲和张乙二人自由恋爱并结婚,婚后因为双方工作都比较忙,常常因为一些小事吵架,一气之下,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告知双方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向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对这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认识正确的是( )
①促使离婚当事人冷静思考,减少轻率离婚
②引导夫妻双方严肃对待婚姻,增强家庭责任意识
③适当限制离婚自由,防止盲目冲动离婚
④旨在维护夫妻财产关系和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王某大学毕业后,由父母做主与一农村姑娘结婚。在婚后生活中把家务留给妻子一人承担,从不过问子女学习状况。留给妻子一小部分工资,又不允许妻子打工养家,还抱怨妻子不会过日子,并对其大打出手,致使妻子严重抑郁。下列对案例中当事人的行为,评价合理的是( )
①王某的父母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不应包办儿女婚事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职责,王某应承担民事责任
③人身自由是夫妻关系的核心,王某不应限制妻子打工
④妻子有权利以家庭暴力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李某(男)与胡某(女)于2017年6月登记结婚,未生育子女。后因感情不和离婚,未分割共同财产。2022年,双方互相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财产,但胡某表示并不清楚家庭财产的具体情况。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虚报、少报、隐藏、转移财产,人民法院依法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及《财产申报表》。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范围的是( )
①李某婚前开发的软件在婚后获利
②胡某在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嫁妆
③胡某婚后通过法定继承取得的财产
④李某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吴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李某某,现年15岁。在李某某出生的第二年,双方因感情不合离婚,李某某被吴某带回娘家,在这期间吴某拒绝李某探视。李某以此为由,拒绝向儿子支付抚养费。吴某多次催要未果,将李某诉至当地人民法院。在这一案例中( )
A.李某遗弃自己的儿子,应承担法律责任
B.李某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C.李某与李某某的父子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李某有权探望李某某
D.如果李某不支付抚养费,李某某将来可以不赡养李某
9.王某与韩某系合法夫妻。王某由于患有疾病,不仅不能外出工作,还需长期吃药。韩某每月工资7000多元,勉强可以承担起一家的日常开销。由于王某的医药费用过于高昂,长此以往,韩某难以承受如此大的压力,与王某产生了激烈矛盾,决定不再为王某承担医药费,此后对王某置之不理。王某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韩某支付扶养费。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法院会支持王某的诉求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一方有权停止履行夫妻义务
③韩某的行为属于故意遗弃,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④王某和韩某的婚姻无效,法院会判定韩某无须支付扶养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朱某与李某2020年结婚,育有一子果果。婚后朱某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了一辆汽车。2023年9月,因购房需要,朱某在其妻李某知情的情况下,向徐某借款100万元并写下借条约定三年后归还,同年,朱某因工伤获得赔偿金20万。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夫妻地位平等,果果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B.朱某因工伤获得的20万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朱某用自己工资购买汽车,拥有对汽车的全部处分权
D.债务是由朱某向徐某所借,若离婚李某没有偿还义务
11.关于结婚,下列理解不正确的是( )
A.是男女双方依法确立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B.是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起点
C.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则和条件
D.既要坚持婚姻自由又要做到“门当户对”
12.常某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某大城市工作,一直在单位住单身宿舍。由于单位规定,只有结婚才考虑分房,常某便找袁某商量,二人假结婚,等单位分房后一人一间,分房后再离婚。袁某表示同意,并一起办理了结婚登记。半年后,常某和袁某分到一套两居室的住房。不久,袁某要求和常某离婚,但常某反悔,袁某遂提起离婚诉讼。本案中( )
①常某与袁某依法履行了结婚手续,是合法夫妻
②常某与袁某结婚意在获得住房,违背了公序良俗
③与袁某结婚并非常某真实意思表示,是可撤销婚姻
④该住房是常某婚姻期间所得,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关于婚姻关系的建立,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①婚姻关系的建立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②男女双方只有经过法定登记,才能确立为夫妻关系
③简单的婚礼仪式或双方口头约定即可构成法律上的婚姻
④只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就可以结婚组建家庭
A.①④ B.①② C.①③ D.②④
14.张某(男)和李某(女)是初中同学,昔日的同窗情意让二人很快熟悉起来,并产生了爱慕之情。为了能长久稳定地生活在一起,二人向民政局申请登记结婚,被民政局拒绝。下列可能成为被拒的原因的是( )
①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
②双方父母不同意二人在一起
③双方都没有独立的生活来源
④二人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这是法律首次将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明文确定为法定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
①知识产权收益
②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③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④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2022年10月,小陈和小倩经人介绍相识。2023年4月,二人按照当地习俗订立婚约。次月,二人举办婚礼并生活在一起。后来二人因为种种矛盾一直未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陈和小倩是夫妻关系
②双方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③小陈和小倩没有结婚证
④订婚和办理婚礼是法定结婚程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非选择题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3年2月,柳先生因个人事务,在未同家人商议的情况下,从自己的信用卡上透支了6万元人民币。2023年3月初,柳先生因病去世,其从信用卡上透支的钱尚未偿还。得知柳先生已经去世的消息,银行电话联系到了柳先生的妻子索要欠款,并告知如果拒不归还,将会起诉二人。柳先生的妻子明确表示,自己对于丈夫的信用卡欠款一事毫不知情,而丈夫的遗产也早已全部用于归还欠款,现在确实无法归还。最终,银行将二人诉至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立刻归还欠款。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是否应支持银行的要求,并说明原因。
18.黄女士与丈夫刘某共同育有一子,置房四间。2018年,刘某去世后,儿子刘小某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被派遣到非洲,由于特殊原因与家里失去联系。体弱多病的黄女士生活面临困难,村委会为其办理了社会救助,并安排专人经常接济和照顾黄女士。2021年,黄女士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明确约定由村委会负责自己的生养死葬,村委会可以全权处理其死后留下的四间房屋。2022年黄女士去世,村委会依照当地风俗将其安葬,并按照协议对部分房屋进行了改造利用。
2022年底,刘小某回国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收回父母的四间房屋,并出示了父亲刘某生前找人代写的一份遗嘱,上面明确表示死后所有家产由儿子刘小某继承,而且有刘某本人和见证人王某的亲笔签名,落款时间为2017年*月*日。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说明法院能否支持刘小某收回房屋的要求。
19.王某与张某夫妻生育儿子王杰、女儿王婷两人。女儿王婷于2000年不幸离世,夫妻俩年老体弱,儿子王杰工作忙,不能全身心照顾父母,女婿徐凯主动承担起赡养岳父母的重任,2003年,王某夫妻俩车祸去世。王某张某名下有一套夫妻共同所有的价值100万元的房子,张某留有个人外债20万元,张某生前自书遗嘱一份,内容为其名下房产由女婿徐凯继承。
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相关知识,分析材料中的房产和债务应该怎样继承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宋的老公在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房款由小宋老公全款支付。婚后,该房产价值涨了好几倍。但二人夫妻关系却出现了问题,最终闹到离婚的地步。小宋在离婚申请中提出了分割房产增值额的要求。
问题:请问对于婚后该房子涨价的那部分钱,小宋可以分到一部分吗?
参考答案:
1.D
【详解】①: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系因订约双方虚假行为而产生,并非对实际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真实意思表示,故关于财产部分的约定无效,法院将支持蔡某重新分割家庭财产的请求,①说法正确。
②:蔡某与王某为获得拆迁利益而“假离婚”所订立的协议,违反了公序良俗,应属无效。协议中关于补偿的约定属于双方情感道德范畴,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履行,不能以此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补偿金的依据,②说法错误。
③:“假离婚”因订约双方虚假行为而产生,违背公序良俗和诚信原则,扰乱社会秩序,③说法正确。
④: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假离婚并办理离婚手续后又与他人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D。
2.D
【详解】①:虽然《烛光》是在婚前创作,但是婚后才发表的,其获得3万元稿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
②:A报社的行为是基于实施新闻报道的需要,但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构成侵权,②错误。
③: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若《烛光》著作权保护期届满,任何人可以免费使用,③正确。
④:在无根据的情况下宣称张某新作存在抄袭问题,贾某公开发表不实言论,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D。
3.B
【详解】①:“在二人正式登记前,小玲父购置了一辆奥迪车,登记在小军名下”,可以判断小军在婚姻登记之前已经获得该汽车的所有权,则汽车是婚前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该汽车属于小军的个人财产,故①符合题意。
②:“正式登记后又在婚庆典礼上慷慨转账100万元至小玲的账户”,从中可以看出这100万属于婚后通过赠送获得的财产。如果赠送人指明这100万归小玲个人所有,则属于小玲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指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②表述错误。
③:按照法律规定,由小玲父代为理财所带来的投资收益属于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③符合题意。
④: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故④表述错误。
故本题选B。
4.C
【详解】①②④:罗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共同经营饭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进行分割,①不符合题意,②④符合题意。
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然会产生纠纷,说法过于绝对,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5.A
【详解】①②:我国《民法典》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有利于促使离婚当事人冷静思考,减少轻率离婚,引导夫妻双方严肃对待婚姻,增强家庭责任意识,①②符合题意。
③:“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有利于促使离婚当事人冷静思考,减少轻率离婚,而不是限制离婚自由,③错误。
④:“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有利于促使离婚当事人冷静思考,减少轻率离婚,而不是维护夫妻财产关系和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④错误。
故本题选A。
6.B
【详解】①: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王某的父母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①入选。
④:王某对妻子大打出手,致使其抑郁,妻子有权利以家庭暴力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④入选。
②:材料中说明王某对子女没有尽到抚养、教育的义务,不涉及监护职责和承担民事责任,②不选。
③: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③不选。
故本题选B。
7.B
【详解】①: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李某婚前开发的软件在婚后获利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符合题意。
②:胡某在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嫁妆,属于胡某个人财产,②不符合题意。
③: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依法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本案中胡某婚后是通过法定继承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符合题意。
④: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个人财产,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8.C
【详解】A:遗弃是指一个人拒绝扶(抚)养其有义务扶(抚)养的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的行为。李某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不属于遗弃,A排除。
B:抚养纠纷不能仲裁,B错误。
C:李某与李某某的父子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李某有权探望李某某,吴某应该给予配合,C正确。
D: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不能以是否抚养为条件,D错误。
故本题选C。
9.B
【详解】①: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本案中韩某不再为王某承担医药费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会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判决韩某支付其扶养费,故①符合题意。
③:韩某与王某产生了激烈矛盾,决定不再为王某承担医药费,此后对王某置之不理,其中韩某的行为属于遗弃,遗弃家庭成员必须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故③符合题意正确。
②:婚姻关系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但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夫妻双方仍然需要履行夫妻义务,故②表述错误。
④: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王某与韩某的婚姻不存在上述情形,双方的婚姻关系真实有效,受法律保护,故④表述错误。
故本题选B。
10.A
【详解】A.朱某与李某2020年结婚,育有一子果果。《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这说明夫妻地位平等,果果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A正确。
B.根据《民法典》,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朱某获得的赔偿金是朱某的个人财产,B错误。
C.汽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朱某不能单独拥有对汽车的全部处分权,C错误。
D.该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购房需要,且李某对此知情,故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下所负债务,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离婚李某有偿还义务,D错误。
故本题选A。
11.D
【详解】本题为逆向选择题。
ABC:结婚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重要民事法律行为,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结婚是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起点。ABC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D:结婚要破除“门当户对”等观念,坚持婚姻自由等原则,D错误但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2.A
【详解】①③:可撤销婚姻包括以下情形:因胁迫结婚的(含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常某与袁某依法履行了结婚手续,是合法夫妻,并非是可撤销婚姻,①正确,③排除。
②:由于单位规定只有结婚才考虑分房,常某与袁某结婚意在获得住房,违背了公序良俗,②正确。
④:住房属于单位分配,即其为常某单位所有,并非夫妻共同财产,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3.B
【详解】①②:结婚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男女双方只有经过法定登记,才能确立为夫妻关系,①②正确。
③:以一定的方式举行婚礼或双方口头约定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结婚,③错误。
④: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但合法婚姻必须符合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只是法定条件之一,④说法绝对。
故本题选B。
14.B
【详解】①②③④: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首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其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年龄。再次,符合一夫一妻制。最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二人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会成为被民政局拒绝的原因,①④符合题意,②③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5.B
【详解】①③: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①③符合题意。
②: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要根据遗嘱的内容决定,若指定是继承人个人私有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若没有指定则是夫妻共同财产,故②不符合题意。
④: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故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6.C
【详解】①: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小陈和小倩因为种种矛盾一直未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不是夫妻关系,①错误。
②:二人因为种种矛盾一直未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不属于婚姻关系,双方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②正确。
③:二人因为种种矛盾一直未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没有履行登记程序,因此小陈和小倩没有结婚证,③正确。
④:订婚和办理婚礼不是法定结婚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7.法院不应支持银行的要求。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材料中柳先生在未与家人商量的情况下,因个人事务所透支的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并且法律规定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材料中丈夫的遗产也早已全部用于归还欠款。故柳先生的妻子无需偿还此欠款。
【分析】背景素材:夫债妻还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夫妻财产关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夫妻财产关系相关的知识。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柳先生因个人事务,在未同家人商议的情况下,透支了6万元→可联系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法院不应支持银行的要求。
有效信息②:丈夫的遗产也早已全部用于归还欠款→可联系法律规定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8.不能。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刘小某出示的遗嘱只有一个见证人,为无效遗嘱。四间房屋属于黄女士与丈夫刘某的共有财产,其中一半属于黄女士,另一半作为遗产由黄女士与儿子两人继承。我国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黄女士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村委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村委会有权按照协议处置属于黄女士的房产部分。
【分析】背景素材:房屋遗产处置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分析法院能否支持刘小某收回房屋的要求,可用的知识要点为继承、夫妻财产关系,解答时,获取材料信息,结合知识要点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刘小某出示父亲刘某生前找人代写的一份遗嘱→可联系代书遗嘱的效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关键词②:黄女士与丈夫刘某置房四间→可联系夫妻财产关系:夫妻共有财产。
关键词③:2018年,刘某去世后→可联系夫妻财产关系、继承:夫妻共有财产,法定继承。四间房屋的一半属于黄女士,另一半作为遗产由黄女士与儿子两人继承。
关键词④:2021年,黄女士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明确约定由村委会负责自己的生养死葬,村委会可以全权处理其死后留下的四间房屋→可联系遗赠抚养协议:我国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村委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且有权按照协议处置属于黄女士的房产部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9.①价值100万的房子属于王某夫妻共同财产,王某与张某各自占有50万。张某留有遗嘱,女婿徐凯可得此50万。王某的50万适用法定继承,作为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女婿徐凯和儿子王杰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应均等,儿子王杰、女婿徐凯各自继承25万。最终,王杰继承价值25万的房产,徐凯继承价值75万的房产。②法律规定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儿子王杰没有继承张某的遗产,不需要承担债务;女婿王杰继承了张某的50万遗产,所以同时还需承担张某的个人债务20万。
【分析】背景素材:财产继承纠纷案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2003年,王某夫妻俩车祸去世。王某张某名下有一套夫妻共同所有的价值100万元的房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价值100万的房子属于王某夫妻共同财产,王某与张某各自占有50万。《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本案中张某的50万适用遗嘱继承,王某的50万适用法定继承。
关键词②:张某留有个人外债20万元,张某生前自书遗嘱一份,内容为其名下房产由女婿徐凯继承→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制定遗嘱执行人。本案中张某留有遗嘱,女婿徐凯可得其遗产50万。
关键词③:儿子王杰工作忙,不能全身心照顾父母,女婿徐凯主动承担起赡养岳父母的重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案中作为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女婿徐凯和儿子王杰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应均等,儿子王杰、女婿徐凯各自继承25万。最终,王杰继承价值25万的房产,徐凯继承价值75万的房产。
关键词④:张某留有个人外债20万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本案中儿子王杰没有继承张某的遗产,不需要承担债务;女婿王杰继承了张某的50万遗产,所以同时还需承担张某的个人债务20万。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0.①婚前房产婚后涨价不属于投资的收益,故小宋不可以获得该房产涨价后的一部分钱。
②按照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利息和自然增值,仍然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夫妻双方有约定,否则并不会因为双方结婚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分析】背景素材:小宋与其老公的财产纠纷
考点考查:夫妻地位平等
能力考查:描述与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考查“夫妻地位平等”的有关知识,注意调动教材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小宋的老公在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房款由小宋老公全款支付。婚后,该房产价值涨了好几倍,小宋在离婚申请中提出了分割房产增值额的要求→可联系婚前房产婚后涨价属于个人财产,故小宋不可以获得该房产涨价后的一部分钱。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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