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课件(共23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课件(共23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23张PPT)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一框
立足职场有法宝
议一议:
各地政府你追我赶的抢人策略的底层逻辑是什么?
深圳:研究生只要年龄小于35岁且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即可落户我大深圳。还会提供生活补贴和租房补助2.5万元,一次性发放!
杭州:提高福利谁都会,我大杭州研究生可直接落户。硕士生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3万元,比你多5000元!
上海:你还30岁,我大上海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可直接落户,延长三假一样不少!我五个新城区和自贸片区江南水乡又滨海,与国际标准接轨,工作环境不比你北京好?
北京:我们研究生只要年龄小于30岁,不仅有补贴,还延长产假、陪产假、育儿假!
劳动者权利受《宪法》和法律保护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劳动法的首要原则
只有改善劳动条件
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才能赢得人才的青睐
《宪法》第四十二条: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一)法律守护劳动者 1、宪法依据
地方政府延长产假时长不一
[案情介绍]
陈某与某房地产信息发展公司1994年7月25日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1994年9月15日,陈某因生育休产假。产假期间,公司发给陈某的产假工资为本人标准工资的80%.陈某产假期满后要求公司补发所欠工资,公司以职工生育发给本人标准工资80%的产假工资是公司的规定为由拒绝了陈某的要求。为此,陈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该公司按规定发给其全部工资。仲裁委员会受案后,经调解,被诉人按国家规定补发了申诉人产假工资。
[案情分析]
本案中该房地产信息发展公司在陈某提出补发其产假工资时,以只发本人标准工资的80%是按公司规定执行为由予以拒绝,是非常错误的。公司的规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而不得与国家法律相违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公司规定是无效的。以工资报酬为例,有的企业规章规定,职工加班不发加班工资,在生产中出现次品的全部扣发工资,探亲假无工资等,这些都违反了法律规定,都是无效的。企业按照自己制定的这些规定执行必然引起劳动争议,其结果企业只能是败诉,这是毫无疑义的。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从上述各项规定看,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待遇不仅是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而且是劳动者的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险待遇。
作为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生育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作为社会保险,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如果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生育津贴,应按《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而本案中,该房地产信息发展公司内部规定职工产假期间只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80%的工资,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案情结果]
仲裁委员会受案后,经调解,被诉人按国家规定补发了申诉人产假工资。
[相关法规]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从上述各项规定看,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待遇不仅是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而且是劳动者的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险待遇。
C企业:职业教育养人大法:凡入职员工,不管有无工作经验,皆入企业商学院全日制学习,学成为止,工资福利照发。
D企业:累进薪酬抢人大法:符合条件的工程师岗位1年合同30万年薪,3年合同35万年薪,5年合同40年薪。
B企业:佛系上班吸人大法:只要完成工作,不硬性打卡,公车接送,免费提供早中晚夜四餐、健身设备,每月团建happy。
A企业:温馨体贴留人大法:凡高级岗位女员工,经期可享受假期,中高级岗位女员工,不安排三伏三九天的户外工作。
符合宪法。符合劳动法对特殊劳动者的保护的要求
符合宪法。符合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可提升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但必须履行劳动义务。
符合宪法。符合劳动法平等竞争的原则要求,不因任何因素而被歧视
符合宪法。
(一)法律守护劳动者 2、劳动法①意义②原则(重点)
劳动法的原则
(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首要原则)
①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
②用人单位应履行的义务。故劳动法又称“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2)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
①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②不因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人人平等
③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制度
(3)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①未成年人②残疾劳动者③女职工
劳动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的目的和意义:实现宪法赋予的劳动权利,为劳动者提供法律保障,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案情介绍]
陈某与某房地产信息发展公司1994年7月25日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1994年9月15日,陈某因生育休产假。产假期间,公司发给陈某的产假工资为本人标准工资的80%.陈某产假期满后要求公司补发所欠工资,公司以职工生育发给本人标准工资80%的产假工资是公司的规定为由拒绝了陈某的要求。为此,陈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该公司按规定发给其全部工资。仲裁委员会受案后,经调解,被诉人按国家规定补发了申诉人产假工资。
[案情分析]
本案中该房地产信息发展公司在陈某提出补发其产假工资时,以只发本人标准工资的80%是按公司规定执行为由予以拒绝,是非常错误的。公司的规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而不得与国家法律相违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公司规定是无效的。以工资报酬为例,有的企业规章规定,职工加班不发加班工资,在生产中出现次品的全部扣发工资,探亲假无工资等,这些都违反了法律规定,都是无效的。企业按照自己制定的这些规定执行必然引起劳动争议,其结果企业只能是败诉,这是毫无疑义的。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从上述各项规定看,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待遇不仅是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而且是劳动者的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险待遇。
作为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生育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作为社会保险,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如果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生育津贴,应按《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而本案中,该房地产信息发展公司内部规定职工产假期间只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80%的工资,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案情结果]
仲裁委员会受案后,经调解,被诉人按国家规定补发了申诉人产假工资。
[相关法规]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从上述各项规定看,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待遇不仅是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而且是劳动者的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险待遇。
D企业:累进薪酬抢人大法:符合条件的工程师岗位1年合同30万年薪,3年合同35万年薪,5年合同40年薪。
这个合同签还是不签?
可不可以不签?要签的话该怎么签?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1、含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意义: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劳动也要签合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合同期限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二)劳动也要签合同 3、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重点)
1
2
2
3
7
6
4
5
社会保险
劳动纪律
要签之前要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全面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3
2
4
1
5
签订
劳动合同的原则
公平
合法
诚实信用
协商一致
平等自愿
(二)劳动也要签合同 3、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重点)
主体、形式
内容合法
合同的内容应该
公平合理
地位平等
完全出于自愿
无附加条件
诚实守信、恪守信用
当然也可以不签,平等自愿,签订合同必须尊重一定的原则
只要符合原则,签字或盖章,即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某公司新品研发岗位招聘员工,要求工业设计类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任某应聘时提供了含相关毕业文凭复印件的应聘材料。公司人事部门面试后与任某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15000元。结果一个月快过去了,公司发现其的实际工作能力与他的文凭很不相符,就开始怀疑他的学历。经过核实,证明了任某的毕业文凭是伪造的。于是,公司决定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拒绝向他支付已经工作了一个月的工资。任某不同意,与公司交涉未果,遂申请仲裁,认为合同是自愿签订的、合法的,故请求支付相应工资,并请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争议焦点:自愿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公司要不要支付15000元月工资?
经典案例
【争议焦点1】
某公司和任某自愿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仲裁结果:
任某提供伪造的毕业文凭,系以欺诈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二)劳动也要签合同 4、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 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仲裁结果:
用人单位按照一般岗位而非研发岗位的15000元的工资标准向任某支付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对任某的其他请求不予以支持。
【争议焦点2】
某公司要不要支付15000元月工资?
(二)劳动也要签合同 5、劳动合同的履行
总结:立足职权有法宝
立足职场有法宝
劳动也要签合同
法律守护劳动者
意义
三大原则
1、劳动合同的含义和意义
2、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3、订立的五大原则
4、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2、劳动法
1、宪法
第二框
心中有数上职场
“996、007、886、715是指工作模式,常见于互联网行业中。996指上班时间从早上9点到晚上9点,一周工作六天;007指上班时间从0点到0点,一周7天上班;886是指工作时间从早上8点到晚上8点,一周工作6天;715指一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15个小时。
马云:“今天中国BAT(百度、阿里、腾讯)这些公司能够996,我认为是我们这些人修来的福报”,“这个世界上,我们每一个人都希望成功,都希望美好生活,都希望被尊重,我请问大家,你不付出超越别人的努力和时间,你怎么能够实现你想要的成功””你去想一下没有工作的人,想一下公司明天可能要关门的人“
“996、007、886、715”这些工作模式的确给劳动者带来不错的薪资和机会,让你的梦想更进一步。
那么,聪明如你,你认为是福报吗?为什么?
最高法:996不是福报,是违法!
那么,劳动者都有哪些权利,为什么996等工作模式不是福报是违法的呢?
2021年8月26日,人社部、最高法联合发布了《十件超时加班典型案例》,明确指出996、886、007、等工作模式侵犯劳动者权益,是违法的!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参与民主管理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
3
2
4
1
5
劳动者主要享有的
权利
休息休假
取得劳动报酬
社险
福利
其它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
(二)明明白白工作 1、劳动者的权利(重点)
工资类型:计时计件工资、 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给付依据: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
工资分配原则:按劳分配、同工同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基本权利。8h/天40h/周,一周至少保证休息1天,带薪年假,
经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可延长劳动时间,但需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卫生制度,提供符合规定的安全卫生条件和防护用品
对有职业危害作用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五险)
对未缴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
2
4
1
5
劳动者承担的义务
提高职业技能
完成劳动任务
遵守劳动纪律
遵守职业道德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一)明明白白工作 2、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2022年1月26日,有关“腾讯应届生因高强度加班怒怼领导”的讨论冲上热搜。腾讯一份“突破自我奖”名单中,有员工(非当事人)的评语为“连续20多小时高强度并行设计和开发,确保了宣传页面按时上线。”涉事员工因此怒怼发言称:
“没有恶意,就是单纯地想问问领导们,内测延期一天,企业微信是不是马上就会倒闭?……你们做任务排期的时候,到底有没有考虑过手下人的死活?”“用你健康的、年轻的、充满活力的躯体,用一个又一个20多小时的高强度加班,换来一个所谓的业务突破奖,一个玻璃制奖杯,一份几千块钱的激励奖金,到底值不值得。”这位年轻人同时表示,自己打算第二天辞职。
>>律师说法(来自媒体报道)
——严重侵害休息权
——可能侵犯取得劳动报酬权(加班工资可能达不到法定标准)
——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 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 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
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P68)申请
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
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
一年内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或者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第47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裁决不服的,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
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如果不想协商不想调解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除法定、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未仲裁程序,不得直接提起诉讼
有话好好说,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友好协调一致达成和解协议
自愿、合法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整协议书
(二)清清楚楚维权:劳动者权之路
与用人单位发生争执
注意:该员工在没有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之前,是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劳动者权之路: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总结:心中有数上职场
心中有数上职场
明明白白工作:明白权利与义务
清清楚楚维权:
清楚维权途径
和解
调解
仲裁
诉讼
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者的义务
必背知识
1、劳动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平等竞争、特殊劳动保护
2、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3、订立的五大原则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4、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劳动合同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霞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5、劳动者的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其他权利。
6、劳动者的维权路:协商、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