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薪火相传有继承(课件+学案)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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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薪火相传有继承(课件+学案)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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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第2课时 薪火相传有继承
1.通过对小潘还债行为的探究,正确理解继承的含义、内容,了解取得继承权的根据,了解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懂得如何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通过对黄乙和黄丙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的探究,正确理解遗嘱、遗赠,了解遗嘱的形式,懂得通过遗嘱处分遗产的意义,理解如何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能够正确处理家庭利益关系,实现家庭的安宁幸福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含义: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①______________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个人合法财产
2.重要性: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代际传承的
重要保障。
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
3.继承关系: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
③______;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遗产
4.遗产: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
④______,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
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分离
5.内容: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⑤______。本
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
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债务
6.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有两种: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⑥__________,即基于婚姻关
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⑦__________。
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特别提醒
继承人都有继承权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7.顺序: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
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⑧______、子女、⑨______
(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
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
父母
8.处理继承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⑩__________、和睦团结的精神,协
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
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互谅互让
试一试
1.继承包括( )。
A
①被继承人的遗产 ②被继承人死亡时未偿还的债务 ③被继承人的权利 ④被继承人的各项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①__________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
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有
遗嘱不一定是②__________。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
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③______。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
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④__________。无论是遗嘱继承
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处分
遗嘱继承
遗赠
法定继承
2.民法典规定,遗嘱有⑤__________、代书遗嘱、⑥_____________、录音录像遗嘱、
⑦____________________六种。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
须⑧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
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遗嘱
打印遗嘱
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
3.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个人合法财产日益增多。通过⑨______________,既是
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⑩________________。
遗嘱处分财产
整个家庭的和睦
试一试
2.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是( )。
A
A.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B.有一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C.有两个以上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D.家里有多个见证人在场见证
1.继承就是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
[答案]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2.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答案] 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
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对自己有利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答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议题1 法定继承有顺序
情境分析
小潘的父亲去世后留下60多万元的债务。父亲临终前希望小潘想办法把债还上。此后,小潘学开挖掘机,没日没夜地揽活挣钱还债。每年除夕前,他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债主家还债。父亲去世五年后的除夕,小潘走出最后一户债主的家门,还清了全部债务。
思维碰撞
你如何看待小潘还债的行为
[答案]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小潘还债的行为是一种守信行为,弘扬了中华传统美德,值得肯定。
归纳提升
(1)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5)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典例精讲 钱某和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和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
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
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与吴某先后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C
①胡某和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②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③甲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④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本案中胡某与吴某是夫妻关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丙是吴某的婚生子女,有权继承其遗产,②正确。乙和吴某是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丁是吴某的婚生子女,有权继承其遗产,④正确。钱某死亡时已和胡某离婚,胡某无权继承钱某的遗产,①错误。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参加工作,和吴某不存在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无权继承吴某的遗产,③错误。
议题2 遗嘱继承重意愿
情境分析
材料一 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
材料二 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五间。2019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23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由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思维碰撞
1.材料一中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答案] 黄乙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取得,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而取得。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的条件是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
黄丙属于受遗赠人。身份上,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员。受遗赠的条件是基于遗嘱人生前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
2.材料二中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谢某于2019年和2023年2月15日清晨所立的遗嘱分别为自书遗嘱和口头遗嘱,且两份遗嘱均为有效遗嘱,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故处理谢某的遗产时应以2023年2月15日清晨所立的口头遗嘱为准,其遗产中,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归女儿所有,西边两间房归小儿子所有。
归纳提升
1.遗嘱的含义及特征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设立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设立遗嘱能力,其所设立遗嘱无效。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但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给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比如超过两年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2.遗嘱的形式
根据民法典,遗嘱的形式有如下六种:
(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典例精讲 甲有乙、丙和丁三个女儿。甲于2022年1月1日亲笔书写遗嘱,写明其全部遗
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年3月2日,甲又请张律师代书一份遗嘱,
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丙继承。同年5月3日,甲因病被丁送至医院急救,甲又立口头遗嘱
一份,内容是其全部遗产由丁继承,在场的赵医生见证。甲病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
立新遗嘱。如果甲死亡,那么甲的遗产继承人应该是( )。
A
A.乙 B.丙 C.丁 D.乙、丙、丁
[解析]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甲于2022年1月1日亲笔书写的以乙作为唯一继承人的遗嘱有效,A正确。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甲所立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均只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不符合要求,是无效的遗嘱,B、C、D错误。
1.(2023·辽宁·清原满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高二期中)龙龙、爸爸、妈妈、奶奶和未
成家的叔叔一家五口人关系非常融洽。天有不测风云,爸爸在运输货物途中,遭遇车
祸身亡。对此,能成为爸爸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
A
①龙龙 ②妈妈 ③奶奶 ④叔叔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所以能成为爸爸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龙龙、妈妈和奶奶,①②③入选。叔叔不能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④不选。
2.(2023·湖北黄冈·高二单元测试)韩某与刘某举行了公开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
活,只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久,韩某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某与
韩某的父母就韩某遗产的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D
①韩某与刘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②刘某和韩某的父母都是韩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韩某的遗产应由其父母继承 ④韩某与刘某是同居关系,刘某无法继承韩某的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韩某与刘某虽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双方不是夫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双方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刘某不是韩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法继承韩某的遗产,①②错误,④正确。韩某的父母是韩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韩某的遗产,③正确。
3.(2023·山东·临沂兰山区教学研究室高三开学考试)遗嘱继承是财产继承的一种重要
形式,但在现实生活中,人际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不断变化的,财产所有者在不同时期
对自己身后财产的处理可能先后立有数份遗嘱。这种情况下,对其遗产的处理应坚持
的原则有( )。
B
①如果其数份遗嘱内容相冲突,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②即使有数份遗嘱,也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③如果其数份遗嘱中有一份是自书遗嘱,则以自书遗嘱为准 ④对于其遗嘱中没有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如果其数份遗嘱内容相冲突,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①正确。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②错误。如果有数份遗嘱,则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③错误。对于其遗嘱中没有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④正确。第2课时 薪火相传有继承
【学习目标】
1.通过对小潘还债行为的探究,正确理解继承的含义、内容,了解取得继承权的根据,了解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懂得如何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通过对黄乙和黄丙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的探究,正确理解遗嘱、遗赠了解遗嘱的形式懂得通过遗嘱处分遗产的意义,理解如何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能够正确处理家庭利益关系,实现家庭的安宁幸福。
【自主预习】
必备知识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含义: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①        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重要性: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②        ,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3.继承关系: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③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4.遗产: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④    ,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5.内容: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⑤    。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6.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有两种: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⑥    ,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⑦    。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特别提醒
  继承人都有继承权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7.顺序: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⑧    、子女、⑨    (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8.处理继承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⑩    、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答案】 ①个人合法财产 ②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 ③遗产 ④分离 ⑤债务 ⑥法定继承 ⑦遗嘱继承 ⑧配偶 ⑨父母 ⑩互谅互让
试一试
1.继承包括(  )。
①被继承人的遗产 ②被继承人死亡时未偿还的债务
③被继承人的权利 ④被继承人的各项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答案】 A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①    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有遗嘱不一定是②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③    。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④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民法典规定,遗嘱有⑤    、代书遗嘱、⑥   、录音录像遗嘱、⑦        六种。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⑧        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个人合法财产日益增多。通过⑨        ,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⑩        。
【答案】 ①遗嘱处分 ②遗嘱继承 ③遗赠 ④法定继承 ⑤自书遗嘱 ⑥打印遗嘱 ⑦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⑧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 ⑨遗嘱处分财产 ⑩整个家庭的和睦
试一试
2.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是(  )。
A.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B.有一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C.有两个以上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D.家里有多个见证人在场见证
【答案】 A
易错明辨
1.继承就是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
【答案】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2.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答案】 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
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对自己有利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答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合作探究】
议题1 法定继承有顺序
情境分析
小潘的父亲去世后留下60多万元的债务。父亲临终前希望小潘想办法把债还上。此后,小潘学开挖掘机,没日没夜地揽活挣钱还债。每年除夕前,他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债主家还债。父亲去世五年后的除夕,小潘走出最后一户债主的家门,还清了全部债务。
思维碰撞
你如何看待小潘还债的行为
【答案】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小潘还债的行为是一种守信行为,弘扬了中华传统美德,值得肯定。
归纳提升
(1)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5)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典例精讲 钱某和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和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与吴某先后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胡某和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②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③甲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④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本案中胡某与吴某是夫妻关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丙是吴某的婚生子女,有权继承其遗产,②正确。乙和吴某是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丁是吴某的婚生子女,有权继承其遗产,④正确。钱某死亡时已和胡某离婚,胡某无权继承钱某的遗产,①错误。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参加工作,和吴某不存在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无权继承吴某的遗产,③错误。
议题2 遗嘱继承重意愿
情境分析
材料一 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
材料二 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五间。2019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23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由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思维碰撞
1.材料一中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答案】 黄乙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取得,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而取得。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的条件是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
黄丙属于受遗赠人。身份上,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员。受遗赠的条件是基于遗嘱人生前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
2.材料二中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谢某于2019年和2023年2月15日清晨所立的遗嘱分别为自书遗嘱和口头遗嘱,且两份遗嘱均为有效遗嘱,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故处理谢某的遗产时应以2023年2月15日清晨所立的口头遗嘱为准,其遗产中,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归女儿所有,西边两间房归小儿子所有。
归纳提升
1.遗嘱的含义及特征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设立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设立遗嘱能力,其所设立遗嘱无效。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但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给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比如超过两年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2.遗嘱的形式
根据民法典,遗嘱的形式有如下六种:
(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典例精讲 甲有乙、丙和丁三个女儿。甲于2022年1月1日亲笔书写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年3月2日,甲又请张律师代书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丙继承。同年5月3日,甲因病被丁送至医院急救,甲又立口头遗嘱一份,内容是其全部遗产由丁继承,在场的赵医生见证。甲病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立新遗嘱。如果甲死亡,那么甲的遗产继承人应该是(  )。
A.乙 B.丙
C.丁 D.乙、丙、丁
【答案】 A
【解析】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甲于2022年1月1日亲笔书写的以乙作为唯一继承人的遗嘱有效,A正确。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甲所立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均只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不符合要求,是无效的遗嘱,B、C、D错误。
【课堂总结】
1.(2023·辽宁·清原满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高二期中)龙龙、爸爸、妈妈、奶奶和未成家的叔叔一家五口人关系非常融洽。天有不测风云,爸爸在运输货物途中,遭遇车祸身亡。对此,能成为爸爸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
①龙龙 ②妈妈 ③奶奶 ④叔叔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答案】 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所以能成为爸爸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龙龙、妈妈和奶奶,①②③入选。叔叔不能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④不选。
2.(2023·湖北黄冈·高二单元测试)韩某与刘某举行了公开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只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久,韩某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某与韩某的父母就韩某遗产的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韩某与刘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②刘某和韩某的父母都是韩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韩某的遗产应由其父母继承 
④韩某与刘某是同居关系,刘某无法继承韩某的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韩某与刘某虽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双方不是夫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双方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刘某不是韩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法继承韩某的遗产,①②错误,④正确。韩某的父母是韩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韩某的遗产,③正确。
3.(2023·山东·临沂兰山区教学研究室高三开学考试)遗嘱继承是财产继承的一种重要形式,但在现实生活中,人际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不断变化的,财产所有者在不同时期对自己身后财产的处理可能先后立有数份遗嘱。这种情况下,对其遗产的处理应坚持的原则有(  )。
①如果其数份遗嘱内容相冲突,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②即使有数份遗嘱,也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③如果其数份遗嘱中有一份是自书遗嘱,则以自书遗嘱为准 
④对于其遗嘱中没有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如果其数份遗嘱内容相冲突,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①正确。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②错误。如果有数份遗嘱,则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③错误。对于其遗嘱中没有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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