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主要税种 课件(共150张PPT)《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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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主要税种 课件(共150张PPT)《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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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3.2 主要税种
我国现行的税种主要有(16个):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
印花税、契税、
3.2 主要税种
1.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
(1)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3.2.1 增值税
家具厂
学校
木材厂
外购
销售
收取34元(销项税额)
承担34元(进项税额)
收取17元(销项税额)
承担17元(进项税额)
100元
200元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生产课桌
对增值额征税
进行税款抵扣
(2)增值税的分类
生产型增值税
(旧)
固定资产
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
收入型增值税:
允许扣除
固定资产当期已提
折旧部分的
已纳税款
消费型增值税
(新)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全部
抵扣
我国2009年1月1日起实行
对企业有利
【多选题】
根据税基和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是否扣除及如何扣除的不同,各国增值税的类型可分为( )。
A.生产型增值税
B.收入型增值税
C.消费型增值税
D.增值型增值税
答案:ABC
解析:根据税基和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是否扣除及如何扣除的不同,各国增值税可以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三种类型。
(1)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①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
②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③提供的应税服务—有偿提供应税服务
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应税服务的具体内容
①交通运输业
包括:
陆路运输:公路、缆车、索道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
水路运输: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活动。
航空运输:航空运输业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
(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业也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②邮政业
包括:邮政普通服务、
邮政特殊服务
其他邮政服务。
(邮政储蓄业务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③部分现代服务业(7)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勘探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要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3)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①视同销售货物
a.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
b. 销售代销货物;
c.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d.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e.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f.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g.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h.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
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a. 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b.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③混合销售
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销售行为。
除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④兼营非应税劳务
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与混合销售行为不同的是,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也不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
⑤混业经营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在我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按照经营规模的大小和会计核算健全与否等标准,增值税纳税人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3.增值税的纳税人
(1)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由税务机关认定)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3.增值税的纳税人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①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②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③非企业性单位;
④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2)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
①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②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③对提供应税服务的,年应税服务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为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例3-9】(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规定,下列各项中,必须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是( )。
A. 年不含税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生产的企业
B. 年不含税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商业企业
C.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D. 年不含税应税销售额为100万元的商业企业
正确答案:B
【判断题】
商业性企业及主营商业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 )
答案:错误
解析:商业性企业及主营商业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80万元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4、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承担代扣代缴义务的人
境外单位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代理人
在境内没有代理人—接受方
目前我国增值税税率包括:
(1)一般纳税人(3档):
基本税率:17%
低税率:13%、11%、6%
零税率:出口货物。
(2)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
5、增值税税率
【判断题】
个体经营者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可以向地市级国税局申请,经批准后成为一般纳税人。 ( )
答案:错误
解析:个体经营者符合条件的,可以向省级国税局申请,经批准后成为一般纳税人。
【单选题】
下列企业中,不论是否符合条件均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是( )。
A.个体经营者
B.工业企业
C.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D.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工业性分支机构
答案:C
解析: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个人、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都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多选题】
我国增值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其税率分为( )。
A.基本税率17%
B.低税率13%
C.零税率
D.低税率11%
答案:ABCD
解析:我国增值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分为基本税率l7%,低税率13%、11%、6%,零税率。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1)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但包括消费税或关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含税销售额,在计算销项税额时,必须将其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采用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
1+税率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2)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纳税人销售货物价格或提供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或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视同销售货物以及提供应税服务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①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货物或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②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货物或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③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3-10] 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销售钢材一批,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为20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其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0×17%=3400(元)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3-11】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销售钢材一批,含增值税的价格为234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则其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不含税销售额=23400÷(1+17%)=20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0×17% =3400(元)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3-12] 某化妆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进口一批应税消费品,进口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36000元,其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关税税率为50%、进口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则其进口时需要交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关税=36000×50%=18000(元)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36000+18000)÷(1-10%)=60000(元)
进口商品应交纳的增值税税额=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17%=60000×17%
=10200(元)
组成计税价格=进口价格+关税+消费税=(进口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项税额:指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
增值税的核心就是纳税人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其余额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买方支付的
进项税额

销售方收取的
销项税额
(3)进项税额
①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5项):
A: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B: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C: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买价×13%
(3)进项税额
①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5项):
D: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铁路运输服务,按照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但装卸费、保险费等不得扣税)
进项税额=运费×7%
E:接受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进项税额
[例3-13]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本月进口产品200 000元,海关征收34 000元增值税,发生公路运输费用2 000元,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为220元,支付装卸费和包装费500元;向农业生产者购入免税产品30 000元;购入原材料30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51 000元。本月销售产品1 000 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则该企业本月应交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为:
本月增值税进项税额=34 000+220+30 000×13%+51 000=89 120(元)
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1 000 000×17%=170 000(元)
本月应交纳的增值税税额=170 000-89 120=80 880(元)
(3)进项税额
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A: 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应税服务。
B: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C: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
D: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E: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7、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服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简易计税办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和应纳税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7、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3-14】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本月不含税销售额为200000元,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则本月应交纳的增值税额为:
本月应交纳的增值税额=200000×3%=6000(元)
【例3-15】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本月销售商品一批,开出普通发票价税合计为412000元,其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则本月应交纳的增值税额为:
不含税销售额=412000÷(1+3%)=400000(元)
本月应交纳的增值税额=400000×3%=12000(元)
8、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当天
①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②进口货物--报关进口的当天。
③扣缴义务--增值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具体时间:
◆直接收款--收到销售款或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销售应税劳务--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赊销、分期收款--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约定收款日期的--货物发出的当天
◆预收货款--货物发出当天,
但超过12个月--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委托他人代销--收到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
◆设两个以上机构(同一县市除外)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移送的当天(视同销售)
将货物作为投资--移送的当天(视同销售)
将货物分配给股东--移送的当天(视同销售)
具体时间: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
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进口货物的,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2)纳税期限
①固定业户--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纳税。
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单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地点
②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
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③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④进口货物--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⑤扣缴义务人 --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1、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3.2.2 消费税
2.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批发、零售应税消费品
注意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是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注意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中《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和其他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
进口消费品应于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环节纳税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
3、消费税的纳税人
【例 】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
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C.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D.金银首饰生产单位把金银首饰销售给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批发零售单位
答案:ABC
(1)消费税税目
消费税共有14个税目,即
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4.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例3-16】(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应交纳消费税的是( )。
A. 小汽车 B. 烟
C. 服装 D. 轮胎
正确答案:C
(2)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类。
比例税率:40%,30%,25%
定额税率:240元/吨,1.40元/升
黄酒、啤酒、成品油
复合税率:56%加0.003元/支,
20%加0.5元/500克
卷烟和白酒
5.消费税应纳税额
(1)从价定率征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价款:价款中包含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
※ 价外费用:内容与增值税相同。
5.消费税应纳税额
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
注意
实行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与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
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例3-17】某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一批取得3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5100元,其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则其应交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应交纳的消费税税额
=30000 × 10% =3000(元)
【例3-18】某企业对消费者销售一批应税消费品取得23400元,开出普通发票,其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则其应交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23400÷(1+17%)
=20000(元)
应交纳的消费税税额
=20000×10%
=2000(元)
注: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交纳的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纳的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由海关核定
正常
销售
自产
自用
委托
加工
进口
正常销售
自产自用
委托加工
进口
销售
数量
移送
数量
收回
数量
海关核定
的进口
数量
(2)从量定额征收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2)从量定额征收
【例3-19】某企业销售黄酒2吨,每吨适用的消费税额为240元,则其应交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应交纳的消费税税额
=2×240 =480(元)
(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
= 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 比例税率
+ 销售数量 × 单位税额
(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
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将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可以将外购(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
【例3-20】某企业本月购入已交纳消费税的甲材料30000元用于生产A应税消费品。甲材料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20%,
本月领用20000元用于生产A产品。A产品不含增值税的售价为42000元,其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该企业本月应交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本月应交纳的消费税税额
= 42000 × 30% - 20000 × 20%
= 8600(元)
(5)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凡用于其他方面的,应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6)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6、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同增值税
◆赊销、分期收款--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约定收款日期的—应税消费品发出的当天
◆预收货款--应税消费品货物发出当天
◆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其他结算方式--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自产自用 --移送当天
◆委托加工 --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进口 --报关进口的当天
具体时间:
(2)纳税期限(同增值税)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进口货物自海关填发税收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3)纳税地点
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受托方是个人: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受托方是非个人: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3)纳税地点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方退回时,经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
【多选题】
下列情况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A.我国境内生产卷烟的企业
B.境外生产小汽车的企业
C.进口化妆品的企业
D.境内从事委托加工卷烟的企业
答案:ACD
解析: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多选题】
消费税采用的税率形式有( )。
A.定率税率
B.限额税率
C.比例税率
D.定额税率
答案:CD
解析: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况。
【多选题】
关于消费税销售额的确认,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发出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D.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实际进口量
答案:AB
解析: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多选题】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采用从量定额计税的有( )。
A.白酒
B.酒精
C.黄酒
D.啤酒
答案:CD
解析: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黄酒、啤酒和各类成品油采用从量定额方法计税。
【多选题】
下列消费品中,需要在零售环节纳税的有( )。
A.金首饰
B.钻石
C.银首饰
D.手表
答案:ABC
解析: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
1、营业税的概念及特点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销售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3.2.3 营业税
1、营业税的概念及特点
特点:
(1)以营业收入额为计税依据,税源广泛
税收收入不受成本、费用变化的影响,具有稳定性
(2)按行业大类设计税目税率,税负公平合理
(3)计征简便、重于征管
2、营业税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因此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3、营业税的税目及税率
(1)营业税的税目
营业税共有9个税目,分别为:
应税劳务(7):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金融保险业、服务业、娱乐业
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转让无形资产:
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行为,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技术、转让非专利技术、出租电影拷贝、转让著作权和转让商誉。
销售不动产:
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和销售土地附着物。
交通运输业
3%
建筑业
邮电通讯业
文化体育业
服务业
5%
转让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
金融保险业
娱乐业 5-20%
(2)营业税的税率
已纳入“营改增”范围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执行增值税税率。
4、营业税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1)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营业额
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例3-21】某企业8月份取得销售房屋收入3000000元,转让专利权收入20000元,提供运输服务收入150000元。则该月其应交纳的营业税税额为:
该月应交纳的营业税税额
=3000000×5%+20000×5%+150000×3%
=150000+1000+4500
=155500(元)
(2)对于纳税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税务机关可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①按纳税人最按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5、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采取预收款方式 --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销售建筑物并收讫营业收入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的当天。
纳税人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他人--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天。
5、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2)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O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纳税地点:
提供应税劳务
一般劳务: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
建筑劳务:劳务发生地
转让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土地所在地
2、其他无形资产: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
销售、出租 不动产
不动产所在地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例3-22】(多选题)下列关于营业税的纳税地点表述正确的是( )。
A. 纳税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的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应当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应当向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正确答案:BC
【单选题】
下列应税劳务中,应征营业税的是( )。
A.加工劳务
B.聘用人员为雇主提供的劳务
C.金融保险业
D.修理修配劳务
答案:C
解析: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多选题】
下列应税劳务中,应征营业税的有( )。
A.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
B.建筑业
C.邮电通信业
D.娱乐业
答案:BCD
解析:营业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多选题】
下列行业或类别中,营业税征收适用5%税率的有( )。
A.建筑业
B.转让无形资产
C.服务业
D.娱乐业
答案:BC
解析:金融保险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税率为5%。
【单选题】
下列行业或类别中,营业税征收执行5%~20%幅度税率的是( )。
A.文化体育业
B.金融保险业
C.服务业
D.娱乐业
答案:D
解析:娱乐业执行5%~20%的幅度税率。
【多选题】
下列有关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陈述中,正确的有( )。
A.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的当天
B.为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C.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
D.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次日
答案:ABC
解析: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判断题】
纳税人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个人使用的,免征营业税。 ( )
答案:错
解析:纳税人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需缴纳营业税,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问为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3.2.4 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组织。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适用个人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1)居民企业
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家乐福超市
可口可乐(中国)公司
(2)非居民企业
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
(1)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2)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机构、场所包括:
  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办事处
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办事处
①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②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类非居民企业
无限义务
2类非居民企业
有限义务
(1)非居民企业
2、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2、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
(无限义务)
中国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非居民
企业
1、设立机构、 场所(无限义务)
境内所得、与机构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所得
2、未设立机构、场所(有限义务)
境内所得
3、虽设立机构、场所,但所得与其无关的(有限义务)
境内所得
3、企业所得税税率—比例税率
基本税率:25%
小型微利企业:20%
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15%
“2类”非居民企业:20%(名义)
10%(实际)
居民企业、
1类非居民企业
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收入总额
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扣除项目
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
所得额
包括货币与非货币
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会计)+(或—)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1)收入总额
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其具体包括
①销售货物收入
②提供劳务收入
③转让财产收入
④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⑤利息收入
⑥租金收入
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⑧接受捐赠收入
⑨其他收入。
(2)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不征税收入
非经营活动或营利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
(3)免税收入—法律明确规定免税
包括: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
权益性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
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1、成本
2、费用
3、税金
4、损失
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及其他耗费
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附加
准予扣除的损失,必须是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并按规定扣除
(4)准予扣除项目
①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
②企业所得税款
③税收滞纳金
④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违反法律法规)
⑤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年利润总额的12%以内)
⑥赞助支出
⑦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⑧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5)不得扣除项目
项目 扣除标准 超标准部分
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 当年不得扣除
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 当年不得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当年不得扣除;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利息费用 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当年不得扣除
业务招待费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当年不得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当年不得扣除;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 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当年不得扣除
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特别提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劳务收入、出租财产收入、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即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扣除最高限额 实际发生额×60%;
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
实际扣除数额
   扣除最高限额与实际发生数额的60%孰低原则。
例如:纳税人销售收入2000万元,业务招待费发生扣除最高限额2000×5‰=10万元。分两种情况:
(1)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发生40万元:40×60%=24万元;税前可扣除10万元
(2)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发生15万元:15×60%=9万元;税前可扣除9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扣除最 高限额 销售(营业)收入×15%
实际扣 除数额
   扣除最高限额与实际发生数额孰低原则。
例如:纳税人销售收入2000万元,广告费发生扣除最高限额2000×15%=300万元。
(1)广告费发生200万元:税前可扣除200万元
(2)广告费发生350万元:税前可扣除300万元
超标准 处理 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捐赠 项目 税前扣 除方法 要点
公益 性捐 赠 限额比 例扣除
   ① 限额比例:12%;
② 限额标准:年度利润总额×12%;
③ 扣除方法:扣除限额与实际发生额中的较小者
④超标准的公益性捐赠,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非公 益性 捐赠 不得 扣除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应作纳税调整
某企业本年利润总额为20万元,全年的销售收入为100万元,工资总额为10万元,全年支付的职工福利费为2.4万元,向工会支付工会费2000元,全年的业务招待费10万元,对外捐赠支出为6.6万元,本年发生广告费5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25%。
要求:计算本年企业的所得税
(1)企业允许扣除的工资总额=10万元
(2)允许扣除福利费=10×14%=1.4万元 多扣了1万元
(3)允许扣除的工会费=10×2%=0.2万元
(4)允许抵扣业务招待费的限额=100×5‰=o.5万
本期发生额的60%=10×60%=6万元 所以只能扣o.5万元
(5)对外捐赠支出可以扣除的限额=20×12%=2.4万元
(6)广告费可以扣除的限额=100×15%=15万元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20+1+(10-o.5)+(6.6-2.4)=34.7万元
企业应交的所得税=34.7×25%=8.675万元
6.亏损弥补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
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例3-23】 某企业2004年发生亏损20万元,2005年盈利12万元,2006年亏损1万元,2007年盈利4万元.2008年亏损5万元,2009年盈利2万元.2010年盈利为38万元。则该单位2004~2010年总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应纳税所得额=38-1-5=32(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32 ×25% =8(万元)
年度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盈亏 -20 12 -1 4 -5 2 38
5、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
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3)纳税申报
企业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3.2.5 个人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投资者
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或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境内、外所得征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
或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境内所得征税
(1)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
①工资、薪金所得;
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③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④劳务报酬所得;
⑤稿酬所得;
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⑧财产租赁所得;
⑨财产转让所得;
⑩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所得。
3、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2)个人所得税税率。
①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
②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③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其实际税率为14%。
④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即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在2万~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⑤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3、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3%-45%),按月征收
4. 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四)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判断
1、工资、薪金所得
【例3-24】某企业员工10月份的工资所得为30000元。则该员工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 =30000 - 3500 =265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30000-3500) ×25% -1005 =5620(元)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法
(元)
1 不超过15000元的 5 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 975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14750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
(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
【例3-25】某个体工商户2012年收入300000元,发生的费用及损失为180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300000–180000=120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120000×35%-14750 = 27250(元)
   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额=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
必要费用:每月3500元,全年共42000元
(4)劳务报酬所得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法
(元)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 800)×20%
②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 (1 - 20%)×20%,
③每次收入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 - 20%)×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5)稿酬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 30%)
= (每次收入额-800)×20%×(1-30%)
②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 30%)
=每次收入额×(1-20%)×20%×(1-30%)
(6)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的计算
按次计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公式
【例3-26】李某2011年11月取得如下收入:
(1)薪金收入为5000元;
(2)一次性稿费收入5000元;
(3)一次性讲课收入500元;
(4)到期国债利息收入1000元;
(5)一次性翻译资料收入2500元。
请计算李某2011年11月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
(1)薪金收入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5000-3500)×3%=45(元)
(2)稿费收入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5000×(1-20%)×20%×(1-30)%
=560(元)
(3)一次性讲课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不满4000元的减800元,讲课收入500元,不足800元,所以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
(4)国债利息收入免交个人所得税。
(5)一次性翻译收入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500-800)×20%=340(元)
李某2011年11月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45+560+340=1045(元)
5、下列项目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资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6、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有2种
自行申报纳税和代扣代缴。
(1)自行申报
①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
②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
资、薪金所得的;
③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
④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2)代扣代缴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计算应纳税额,从其所得中扣除并缴入国库等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军队、驻华机构(不含依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驻华使领馆、联合国及其国际组织驻华机构)、 个体户等单位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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